征收附属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大连市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一、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
二、水利设施补偿
三、电信设施补偿
四、林木补偿
667株以上部分不予补
偿)
(亩栽334-667株单株
说明:
1. 果树原则上每亩地最高补偿株数为111株(蓝莓、树莓、葡萄除外),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2.房屋实际测量建筑面积小于房屋产权执照登记面积的,按照实际测量面积补偿;房屋实际测量建筑面积大于房屋产权执照登记面积的,所超出面积按同类标准的50%予以补偿。
3.上述补偿标准中提到的果木补偿标准为露天果木补偿标准,若遇温室大棚类果木,则补偿标准上浮同类露天果木补偿价格的1.5-2倍。
4.电力设施补偿标准,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涉及规范以及有关规定额标准,由有资质的专业设计部门进行动迁改造设计,由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动拆迁改造施工,并编制动拆迁改造预算,经大连市财政预算审核中心审核,审核后的决算值作为补偿依据。
调整(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

拆迁项目征地拆迁实施办法/p-783491840359.html调整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
城市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地上附着物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移植或处理,拆迁当事人可参照下列指导标准协商确定损失补偿:1、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简易建筑房屋结合成新,损失补偿标准为:混凝土屋面、屋檐高在2.2米以上、37厘米厚砖墙、双层窗结构的,每平方米400-450元;土木屋面、房檐高在2.2米以下、37厘米厚砖墙、双层窗结构的,每平方米300-350元;其他简易结构房屋每平方米200-260元。
拆迁房屋院内无临建执照的房屋和超过批准期限且符合房屋条件的房屋损失补偿,比照上述规定标准, 按相应结构各减50元/平方米计算。
拆迁房屋的其他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可参照《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指导标准》(见附件2)和《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树木补偿计算指导标准》(见附件3),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附件1: 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剩余价值补偿指导标准附件2: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指导标准附件3: 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树木补偿计算指导标准二OO八年月日附件1: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剩余价值损失补偿指导标准补偿项目数量补偿单价(元)各类木质地板㎡40-100各类墙壁瓷砖㎡10-15各类石、瓷材地板㎡30-80木质装饰按装饰面积(含门、窗口边、暖气罩、墙裙、墙围棚顶木装修灯池) ㎡30-60窗帘盒个50固定的壁橱、书橱按平视投影面积㎡60-100装饰墙面(壁纸、壁布、塑料插接板棚顶、石膏板、纤维板、华丽板)㎡5-10注:以上补偿项目被拆迁人要求自行拆除的,不予补偿。
卫生洁具、灯具、电热水器、煤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器、壁画,不予补偿。
门窗、阳台封闭不予补偿。
附件2: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房屋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指导标准名称单位补偿标准(元)说明杂树棵 4 距地1.5米处胸径2cm以下杂树棵8 距地1.5米处胸径2-5cm杂树棵12 距地1.5,米处胸径6-10cm杂树棵20 距地1.5米处胸径11-15cm杂树棵36 距地1.5米处胸径16-25cm杂树棵距地1.5米处25cm以上,以36元为基数,每增加1cm,补5元果树棵 5 已定植一年生以上秧苗果树棵20-40 距地1米处直径2 cm,每增加lcm增补10元葡萄树棵 5 已定植成活秧苗葡萄树棵50-80 距地0.5米处直径3cm以下葡萄树棵80-100 距地0.5米处直径3-5cm葡萄树棵30-50 距地0.5米处直径5cm以上、己过盛产期。
开封市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及构筑物)补偿标准

单位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眼 眼 眼 个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补偿标准(元)
备注
补划宅基地 不补划上浮70%
砖墙或石墙承重、木屋架、木(预制)檩条、瓦屋顶、房屋
600
1020
净高3米,水泥地面,内外墙普通抹灰,木质门窗。
20
开封市市区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及构筑物)补偿标准(表一续)
附着物名称 坟墓
水渠
供电通讯线路 渔塘 地埋管
小蓄水池 院落门
水泥路面 沥青路面 轻型厂房
小桥
现状结构特征 一墓一棺
横断面1平方米以上 横断面0.5—1平方米 横断面0.5平方米以下
砼杆高8—10米 砼杆高11—15米
按照砖围墙和水泥地坪补偿标准执行 包括门墩 有瓷砖、门楼、门头 农村道路 农村道路 净高4米、彩钢板顶、砖墙 砖砌、预制板(包括涵管)
700
90
全砖墙、预制或混凝土板顶,单层房屋净高2.8米、铝合金门 窗。
210
层高不低于2.2米,有顶、四面有墙、有门窗。
80
80
50 4000—8000
1000
机井口径为30公分的取补偿标准的下限,口径每增加1公分, 增加100元,井深每增加1米,增加120元。
550
400
100
80 60
40
塑料管(PVC管) 砖蓄水池 一般大门 精装大门
厚度15厘米以上
桥面宽2—5米
单位 座 米 米 米 根 根 亩 米
个 个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补偿标准(元) 2100 100 70 40 340 420 12000 17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1、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2、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3、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4、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5、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6、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7、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8、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9、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10、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11、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12、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13、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14、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
以前一般的概念是将如房屋、水渠、路桥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看成地上定着物,将如树、竹、花卉、园林等看成地上附着物。
三、土地上的附着物赔偿后归谁
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分配纠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2、安置补偿费分配纠纷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3、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盛果期(区分树种) 株 250-770
衰老期(区分树种) 株 100-385 葡萄(区分成长期) 株 10-60 十三 灌木 一年生以内 墩 4-10 每墩出条数按10-20根计算 一年生以上 6-11 十四 电力通讯线路 低压线路 杆 1200-2310 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 通讯广播线路 杆 1200-2310 十五 苗圃苗木 根据苗木树种及培育期、移栽及损失费 公顷 30000-173250 详见附件2 十六 鱼塘 根据建造标准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 公顷 80000-288750
2.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的30-50%补偿;
3.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 土井:直径1.2m 米 150-220 砖井(包括乱石井):
深5-10m,直径1.5m
深10-20m,直径2.5n 口
口 2500-5800
4000-9240 下管井 米 200-670 机井:深20-50m
深50-100m
深100-250m
深250m以下 米 290-500
380-600
470-680
540-720 十一 乔木 胸径小于5cm/株 株 3-6 指用材林种,沿海防护林带,山丘地区防护林乔木补偿标准可提高40-60%,特种用途林树木价格另议;树归原主。 胸径5-8cm/株 株 30-60 胸径8-10cm/株 株 胸径10-15cm/株 株 60-90 胸径15-20cm/株 株 胸径大于20cm成材树 株 70-90 十二 果树 苗木 株 2-6 1.果树包括;苹果、梨、桃、杏、核桃、樱桃、柿、枣等树种;2.果树必须按农林部门规定的合理密植栽种,超出部分不予计算;3.树归原主。 幼龄树(区分树种) 株 40-80
安阳市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36
元/平方米
1.总价=单价×水面积;
2.包括育苗损失费及土石方工程费;
3.此标准包含增氧、投料设备和引、排水渠设施等配套设施。
防渗+护坡。
48
元/平方米
鱼池
砖彻+抹面+防渗。
60
元/平方米
砖彻+磁砖+防渗。
70
元/平方米
电力、通讯
设施
生产、
生活用电
220伏生活用电。
据实补偿
自费电网改造户按收据补偿。
20—80
元/平方米
搬家补助费
拆除有批建手续的住宅或企业用房,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10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1.经批准建设的居住型用房;
2.阳台、走廊按照一半面积计算;
3.标准层高2.8米。
砖木结构
石灰砂浆砌筑“24”砖墙,木屋架,木檩条,青瓦屋面,地面干铺或水泥硬化,一般木门窗或塑钢、铝合金门窗。
600
元/平方米
砖混结构
混合砂浆砌筑“24”砖墙,混凝土圈梁,预制板或现浇顶层,地面干铺或水泥硬化,一般木门窗或塑钢、铝合金门窗。
由水泥骨架搭建而成,采光材料为塑料布。
竹木结构大棚。
10
元/平方米
由竹木搭建而成,采光材料为塑料布。
小拱棚。
5元/平方米
连栋式棚体
自动化智能标准温室。
600
元/平方米
一般占地5亩以上,两个以上,全部钢筋骨架,采光材料为PVC透明板,室内配备有加温和降温设备、自动喷滴灌系统、遮阳网等先进设施,能进行自动化生产。
砖混结构
混合砂浆砌筑“24”砖墙,混凝土圈梁,预制板或现浇顶层,地面干铺或水泥硬化,一般木门窗或塑钢、铝合金门窗。
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结合征收土地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二、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土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适用本标准。
三、本标准所确定的补偿额是全市平均水平。
实际执行时,各地区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和补偿项目具体状况,以本标准为基础通过上下浮动确定补偿额,浮动范围不超过30%。
凡有浮动的,必须在征地报批时作出说明。
四、本标准公布执行前,已经与被征地单位或个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按原协议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五、本标准中未包含的项目,可以通过协商或经有关专业、技术评估部门评估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补偿。
六、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农用地或临时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参照本标准执行。
七、本标准由市国土房管局和市物价局负责解释,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八、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非居住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标准(一)征收土地过程中,对非居住房屋以及附属物按重置价格予以补偿。
(二)非居住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标准根据下列建筑物的结构标准进行计算。
1.猪舍砖木结构平房,檐高2.2米左右(檐高浮动范围为±20厘米),墙体为二四墙,清水外墙,水泥抹灰内墙,室内水泥地面,木苇顶,挂瓦屋顶,木门窗,无上下圈梁。
圈栏墙为单砖(一二墙),高1.0米左右,水泥内外壁,简易供电、供水。
2.简易猪舍简易结构棚房,檐高1.8米左右(檐高浮动范围为±20厘米),墙体为二四墙,清水内外墙,室内水泥地面,石棉瓦坡屋顶,木门窗,简易供电、供水。
3.鸡房、鸭房砖木结构平房,檐高2.2米左右(檐高浮动范围为±20厘米),墙体为二四墙,清水外墙,水泥抹灰内墙,室内水泥地面,木苇顶,挂瓦屋顶,木门窗,无上下圈梁,简易供电、供水。
4.简易鸡房、鸭房简易结构,檐高1.2米左右(檐高浮动范围为±20厘米),墙体为二四墙,清水内外墙,砖地面,石棉瓦或木板屋顶,木门窗。
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 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附件1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表2: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征迁安置房重置价格和综合建设成本价表3:安置房楼层差系数表(一)高层安置房楼房层差系数表(三)底层无架空层的多层安置房层差系数表表5:房屋周围树木移植补助标准备注:1、一般树木直径以距地1.3米处直径为准,果木以距地0.8米处直径为准2、盆栽花卉及地栽草本花卉不予补偿3、一般树木树高在1.3米以下或树木间距在1米以内的不予补偿4、成片树木或者难以移植树木,可由专业鉴定评估机构确定补助费用表6:房屋装潢成新综合补偿标准注:未列入本附件内的新型装潢按重置完全价格结合综合成新率进行补偿。
表7:房屋征迁附属物综合补偿标准注:未列入本附件房屋附属物补偿的项目按重置完全价格结合综合成新率进行补偿。
表9:滁州市规划区内征迁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标准附件2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外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表4:房屋新旧程度判定标准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2、房屋完损等级是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各个项目完好,损坏程度所划分,分为五类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危险房。
3、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各个项目为:(1)房屋结构组成部分为:地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
(2)房屋装修组成部分: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项琚,细木装修。
(3)房屋设备组成部分为:水卫,电器,缓气及特种设备(如:消防栓,避雷装置等)。
注:1、房屋的具体补偿金额由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法确定;2、房屋的面积为建筑面积;3、建筑物的层高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外(2.8米-3.3米)外,每超出或降低10厘米,每平方米的重置价格增加或降低2%,建筑物的结构、设备状况与相应等级有较大差异时,重置价格可适当增减,但增减幅度不超过10%。
注:未列入本附件房屋附属物补偿的按重置价格结合综合成新率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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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米含1米
红砖
米
100(24墙)
1米以下
140(37墙)
1米以下
石头墙
米
200
1.5米高以上含1.5米
石头墙
米
150
1.5米以下
土墙
米
50
院内花墙
米
100
铁丝网
米
8
含柱
5
暖棚
竹木、土墙
平方米
30
含采暖设备
竹木、砖墙
平方米
45
钢架、土墙
平方米
40
钢架、砖墙
平方米
60
高效温室玻璃阳光板、全封闭
附件1
征收附属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1
附属房
砖混
平方米
600
无证、具备居住条件。
不含土地价格
砖木
平方米
450
仓房
平方米
300
仓储,不含土地价格
简易棚
平方米
150
不含土地价格
2
农田作业间
(看护房)
砖混(水泥板房盖、结构梁)
平方米
600
果园地20平以内、棚菜地15平以内
砖混(水泥板房盖、结构梁)
只
30
搬运费
24
猪
养殖户
头
50
成猪搬运费
养殖户
头
20
仔猪搬运费
25
鸡
养殖户
只
1
成鸡搬运费
养殖户
只
0.5
鸡雏搬运费
4寸
眼
1500
6寸
眼
2500
425管径(水泥管)
延长米
300
15
渗水井
个
350
16
排水
排污管
米
35
17
厕所
砖结构
蹲位
500
土墙、木板杖子
蹲位
200
18
过水桥
毛石水泥管
米
100
19
烟囱
个
500
不贴墙
20
动力电
KM
迁移价格,不迁移的按初装价格
21
奶牛
养殖户
头
200
搬运费
22
牛
养殖户
头
80
搬运费
23
羊
养殖户
简易结构
平方米
180
果园地20平以外、棚菜地15平以外
3
畜、禽舍
无盖
平方米
60
具备养殖条件
不含土地价格
半盖
平方米
90
全盖
平方米
150
封闭式
平方米
180
4
围墙
铁艺
米
200-260
红砖
米
150(24墙)
1.5米高以上含1.5米
220(37墙)
1.5米高以上含1.5米
红砖
米
120(24墙)
1—1.5米含1米
平方米
300
果园地20平以外、棚菜地15平以外
砖混结构
平方米
450
果园地20平以内、棚菜地15平以内
砖混结构
平方米
220
果园地20平以外、棚菜地15平以外
砖木结构
平方米
400
果园地20平以内、棚菜地15平以内
砖木结构
平方米
200
果园地20平以外、棚菜地15平以外
简易结构
平方米
300
果园地20平以内、棚菜地15平以内
平方米
350
6
冷棚
竹木结构
平方米
10
高1.5-2.5米
钢架结构
平方米
25
高1.5-2.5米
地拱棚
平方米
8
竹架、钢架高1.5米以下
7
养鱼池
平方米
15
按水面面积
8
地下室
砖混
平方米
450
户内
9
菜窖
砖混
平方米
300
户外
土木
平方米
200
户外
10
地面
水泥(含台阶)
平方米
45
红砖地面
平方米
30
水泥砖
平方米
35
彩砖
平方米
45-50
沥青
平方米
50
11
大门
铁艺
平方米
300-350
钢管网
平方米
180
铁板
平方米
220
12
大门垛
砖、沙立面面积计算
砖面装饰
平方米
400-500
砖
平方米
200
13
大门盖板
混凝土捣制
平方米
150
14
水井
2寸
眼
1000
不含配电和水泵等设备
水井管径超过8寸以上的(含8寸),按实际进深每米按300元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