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申请书(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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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调解赔偿协议书

医疗纠纷调解赔偿协议书

医疗纠纷调解赔偿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医院)乙方:_________(患方)患者基本情况: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住址:______住院号:____________患者于__________年__月__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_________________住院______天,患者治疗结果:_______(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____________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一、甲乙双方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继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___________元。

三、赔偿款给付时间:__________年__月__日四、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的一切。

五、(死亡患者)存放于太平间的尸体必须于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从医院运出自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卫生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见证律师(或公证):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医院乙方(患者或患者近亲属):_______________患者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住院号:_______________经过调解,医院、患者双方就该医疗纠纷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一、甲乙双方同意在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医患纠纷案例及法律分析(3篇)

医患纠纷案例及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患者张某因腹痛难忍入院。

入院后,医院对患者进行了常规检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

医生建议进行手术治疗,但张某因担心手术风险,拒绝手术治疗,要求保守治疗。

在保守治疗期间,患者病情逐渐加重,出现腹膜炎症状。

医院再次建议手术治疗,但张某仍然拒绝。

最终,患者病情恶化,不幸去世。

张某的家属认为医院未能尽到救治义务,导致患者死亡,因此将医院告上法庭。

二、案件事实1. 患者张某因腹痛难忍入院,医院诊断为急性阑尾炎。

2. 医生建议手术治疗,但张某拒绝,要求保守治疗。

3. 保守治疗期间,患者病情加重,出现腹膜炎症状。

4. 医院再次建议手术治疗,但张某仍然拒绝。

5. 患者病情恶化,不幸去世。

6. 张某的家属认为医院未能尽到救治义务,导致患者死亡。

三、法律分析1. 医疗损害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权负责。

本案中,医院未能尽到救治义务,导致患者死亡,构成医疗损害责任。

2. 医疗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医院在张某病情加重时,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存在医疗过错。

3. 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张某的家属有权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4.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本案中,张某的家属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1)协商:张某的家属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寻求和解。

(2)调解:张某的家属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张某的家属可以向医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张某的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结论本案中,医院未能尽到救治义务,导致患者死亡,构成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事故患方陈述材料范文(汇总19篇)

医疗事故患方陈述材料范文(汇总19篇)

医疗事故患方陈述材料范文篇1通过对深圳市某医院20xx年6月到20xx年6月3年间的87例医患纠纷案例进行逐一的分析,然后提炼出引起纠纷发生的共性原因,归纳为六个方面:(1)业务水*不足。

主要包括技术水*或经验欠缺、漏诊或误诊、适应症或治疗考虑不当、用药不当、低级失误等。

(2)诊疗效果不佳。

包括手术或治疗效果差、治死、残废、延长住院时间、增加痛苦等。

(3)管理环节疏漏。

包括沟通告知不完善、设备或器械故障等。

(4)职业道德缺失。

包括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违反医疗相关制度规范、对病人不负责、态度生硬等。

(5)并发症和医疗意外。

包括病情突变、输血输液反应、药物不良反应、过敏反应、院内感染、麻醉意外等。

(6)治疗或抢救不及时。

包括未及时安排治疗、病情变化未及时发现、延误最佳抢救时机等。

医疗纠纷的发生特点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在87例医疗纠纷案例中,外科的医疗纠纷发生数和发生率都远高于其他科室。

在其下辖科室中又以骨科、耳鼻喉—头颈外科、肝胆外科、泌尿外科发生纠纷较多,且绝大多数与手术有关。

由此可见,手术操作的不确定性、即风险性仍是医疗纠纷的主要矛盾。

外科作为一级学科,其下辖科室多,病种多,急症多、术后感染多、病情复杂。

外科的治疗效果往往较为直观,患者对诊疗效果的过高期望,以及医患双方沟通不力等一些繁杂因素,导致了外科的医疗纠纷发生率居高不下。

妇产科一直是医疗纠纷的高发科室,妇产科尤其是产科的医疗纠纷与其他科室的医疗纠纷有很大的不同,一是产妇的医疗和处理都涉及到胎儿安全,甚至关系到胎儿的生命,责任重大。

二是到医院生小孩是一个高兴的事,一旦出现意外,本人和家属的情绪波动大,不容易调解。

患者及家属怀着焦急和期盼的心情来到医院,就是希望治好病,解除痛苦,希望医生技术高超,医到病除。

由于妊娠分娩的特殊性、复杂性和现代医学的局限性,妊娠分娩仍然存在许多风险,如母胎并发症和不良妊娠结局的可能性,甚至危及母婴的生命安全。

一些无法在产前检出的疾病,一旦在新生儿身上被发现,容易导致纠纷。

医患纠纷调解典型案例[五篇范例][修改版]

医患纠纷调解典型案例[五篇范例][修改版]

第一篇:医患纠纷调解典型案例医患纠纷调解典型案例医患纠纷调解典型案例2011年大年初三那天,一产妇来到某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出于顺产对新生儿更为有利的考虑,医生建议其顺产。

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生产之后,医生发现胎儿被脐带缠住,只得又将胎儿塞回母体子宫,转为剖腹产。

当时正值春节期间,医院人力十分紧张,只有两个医生值班。

在给该产妇注射了麻醉剂之后,另一产妇因大出血入院,情况十分危急,不立即抢救随时可能母婴均不保。

权衡之下,医院决定先对后者进行抢救,最终后者获得母婴平安。

可先进来的产妇却因注射麻药时间过长,导致胎儿窒息,生下来便已死亡。

该产妇原本就属高龄产妇,又是经过多年看病才得来的这一孩子,心理上根本无法接受这一事实。

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患方及其亲属认为:一、医院在给产妇注射麻药之后就将其弃之不管,导致胎儿窒息死亡,存在医疗过错;二、当时虽值春节期间,但生病不分时间,医院没有紧急预案,造成了这一惨剧;三、患方本缺乏生育能力,经多方求医才在三十多岁的现在怀上这个孩子,对于胎死腹中的结果,医院必须赔偿患方精神和经济双重损失;四、患方所在地正值拆迁,小孩出生后本可分得60平方米的房屋和其他多大数万的拆迁补偿。

综合以上四点,患方提出了60余万的赔偿要求。

医方则认为,春节期间属特殊时期,每个员工都有休假的权力,医院医护人员不如平常时期实属正常。

而且医生在当时情况下选择先救另一危急产妇属权衡之后的最优选择,不存在医疗和管理过错。

医院已进到救死扶伤的责任,坚决不考虑赔偿问题。

该纠纷发生后,产妇及其家属跟医院多方理论,但双方各执己见,矛盾无法调和。

大年初五,产妇家属聚集了包括其亲属在内的一百多人到医院,定要医院给个说法,眼看着一场医疗纠纷就要演变为医闹纠纷,矛盾激化只在片刻之间,双方都迫切希望第三的介入。

在接到双方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区政法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调查了解情况后,随即成立了由区卫生局和区司法局组成的调解工作小组。

医患纠纷试行人民调解

医患纠纷试行人民调解
疗纠纷人 民调 解委员会指定 的调解 员 , 也可 以任 意选择自己信任 的调解 员。 韩
法对 民间纠纷 当事人说服劝解、消除纷
争的一种群众 自治活动。医疗纠纷是平
模式引起了国内普遍地 关注 。多家媒体 也进行了报道 陕西 、安徽 、内蒙古等 地相继来人观摩考察 。
等 民事 主体之 间发 生的一类 民事纠纷 . 维普资讯 http://栏 且编辑庞国明
pn umi @se g e i cr ag o n ei m da o g n n
究所 教授 刘鑫这样认 为。
《 民调解委 员会组织条例》 5 人 第 条 规定 . 人民调解 委员会 的任务 为调解 民 间纠纷 .并通过调解 工作宣传法律 、法 规、 规章和政策 . 教育公 民遵纪守法 , 尊 重社会公 德。因此 .调解 民间纠纷是人 民调解委员会 的主要工作 。医疗纠纷是 平等 民事 主体之 间发 生 的一类 民事 纠 纷 .因此也属于民间纠纷 ,是人民调解 委员会调解的工作范围。
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组成 学军介绍 .目前 ,已有十几位 退居二线 特的制度 ,
的医学专家 自愿加入医疗 纠纷 人民调解 委 员会 的工作 .这无 疑增强 了医疗 纠
部分 。 国的调解制度主要 由三部分组 我 成 :一是法院调解 .亦称 诉讼调 解,指
64 l 当代医学 2 0 . 1 0 7O
理上可能会更有效率。
正 是在 这种大 背景下 .山西省 医疗 纠纷人 民调 解委 员会 应运而 生 了。 学军说 . 韩 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
来越多人的关注 . 并在北京 上海等
地相继展开。
决 。究其原 因,山西省 医疗纠纷人 民调 调解委员会的成立 , 在医患之间建立了

司法部人民调解案例模板(最终版)

司法部人民调解案例模板(最终版)

案例一:饶某某与吴某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案例类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矛盾纠纷受理时间:2017年8月23日矛盾纠纷类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组织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供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张永星审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曹晶海口市司法局基层处吴仲侬海南省司法厅基层处郭光星邢冠群司法部基层司熊飞郑文彪罗厚如司法部研究室卜开明郑先红朱腾飞检索主题词:人民调解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二、案例正文采集【案情简介】2017年2月6日21时,海口市某路,饶某某驾驶小轿车与正横穿马路的吴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某重伤昏迷。

吴某某被立即送医救治,至调解时仍处于昏迷状态。

交通事故发生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17年3月8日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后经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复议,撤销之前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于2017年5月17日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饶某某在未能确认安全情况下通行,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且事故发生后,指使他人顶包,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过错较重,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吴某某不走人行横道、在未确认安全情况下横穿道路,过错较轻,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吴某某重伤昏迷,其妻子吴某梅文化水平不高,大部分时间又要在医院陪护吴某某,故吴某梅委托其子吴某全权处理事故调解等相关事宜。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责任划分以及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等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共同向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从事故发生到最终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中间间隔3个多月,为支付吴某某在医院住院、抢救和治疗费用,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已是债台高筑。

现在吴某某仍处于昏迷状态,进一步救治急需巨额医药费、住院费。

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认真研究,立即选派了交通事故调解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调解员隋某某、文某某等人开展调解工作。

江苏高院发布医患纠纷调处典型案例

江苏高院发布医患纠纷调处典型案例

江苏高院发布医患纠纷调处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12.29•【分类】其他正文医患纠纷调处典型案例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形成了“政府支持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相关要素融合,体系化运作”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格局,医患纠纷化解工作成效显著提升。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以实现医患矛盾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以专业化审判为支撑,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定分止争作用。

现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六起医患纠纷调处典型案例,旨在通过案例宣传引领医疗领域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风尚,促进形成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成效不断显现、多发高发类案不断减少、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的良性循环。

目录案例一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案例二告知义务引争议把握焦点解纠纷案例三患者院内滑倒受伤医院无过错不担责案例四患儿治疗期间骨折引冲突释明举证责任促调解案例五无合理理由不提供病历推定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案例六异物残留患者体内量化定损巧解纠纷案例一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基本案情】赵某因间断便血至某医院住院治疗,检查诊断为“直肠恶性肿瘤”,医院评估病情后拟行“经腹直肠癌切除术”,手术中,医院决定将术式更改为“腹腔镜下直肠癌根治术”,与先前术式相比,更改后的术式需将患者肛门一并切除。

术后,患者主张医院选择手术方式不当,且在术中改变术式时未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侵害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诉讼中,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认为患者不良后果系由自身疾病特点及治疗方式所致,医院采取“腹腔镜下直肠癌根治术”符合诊疗规范,但医院在术前谈话中对手术方式选择及可能改变手术方式未作重点告知,对保肛与否的利弊未与患者及其家属充分沟通,术中决定更改术式亦未再次与患者家属沟通,医院未尽到告知义务。

医疗纠纷患者告知书

医疗纠纷患者告知书

医疗纠纷患者告知书第一篇:医疗纠纷患者告知书XXXXXXXX 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告知书尊敬的患者或代理人:您在医疗过程中,发现或发生医疗争议向院方反映或投诉时,请您认真阅读医疗纠纷处理告知书。

首先,因我院在医疗服务方面潜在的不足给您带来的伤害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歉意!接下来我们将调查了解情况,竭诚协助您妥善解决此起医疗纠纷。

一、需要患方配合的工作:患方须向我院医患关系办公室提交一份书面意见书,详细陈述患者在我院的诊疗过程,包括患方认为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存在的过错和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事实,以及诉求和意见。

二、患方拥有的权利:1、复印客观病历。

根据法律规定,医院应依法对病历进行封存。

如有需要,患方有权利复印客观病历,具体包括: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验资料、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手术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单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检查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复印病历将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2、对已死亡患者的遗体是否进行尸检的决定权。

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医院死亡的,其遗体应立即移放医院太平间。

医患双方对患者的死亡尚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医院应在患者死亡后 48 小时内提请患方签署有关同意尸检的文书,此时患方有权力决定是否进行尸检,尸检所需费用将按规定进行收费。

如因患方拒绝尸检或拖延尸检时间,而对患者死因的判定造成影响的,后果由患方承担。

3、选择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和途径的权利。

三、我院解决医疗纠纷的几种途径:1、院内讨论和解。

医患办公室接到患方投诉后,将展开调查,将调查结果与患方提交的书面意见书一并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或医疗事故争议专家小组讨论,讨论结果将在收到患方书面意见书后 15 个工作日内告知患方。

(和解协议?)患方如对讨论结果存有异议,可选择其他几种途径。

2、XX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xx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是在 xx 省司法厅组织下成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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