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2016年版)

一、总体说明

(一)指标构成。本指标共包含8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54项二级指标分项。

(二)评价方法。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100分。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计算时各分值保留2位小数。(三)指标权重。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

二、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及

权重二级指标及

权重

二级指标释义及评价方

二级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

惠民服务L1(37%)政务服务L1P

1

(8%)

1.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

政府创新服务模式,推

进政务服务事项“一号

申请、一窗受理、一网

通办”的情况。

2.本指标由以公民身份

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

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

率、一站式办理率、网

上统一入口率等三个分

项进行评价。

3.本指标评价得分=8%×

三个分项分数之和。

1.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L1P1

-A1):

计算方法:L1P1-A1分项分数= 30%×(已实现

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政务

服务事项数量/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的政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

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

际情况确定。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

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

电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公民个人

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法人和

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标识,并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证照的政务

2.本指标由公共安全视频资源采集和覆盖情况、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联网和共享程度,以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提升社会管理能力情况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

3. 本指标评价得分=5%×三个分项分数之和。b1: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得分=(视频监控已经覆盖的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数量/视频监控应当覆盖的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数量)×100;

b2: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摄像机比率得分=(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摄像机数量/城市重

点公共区域摄像机总数量)×100;

b3:城市重点行业、领域视频监控覆盖率得分=(视频监控已经覆盖的城市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数量/视频监控应当覆盖的

城市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数量)×100;

b4: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安装的摄像机完好率得分=(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完好摄像机数量/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摄像机总数量)×100;

b5:城市重点行业、领域安装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摄像机完好率得分=(城市重点行业、领域安装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完好摄像机数量/城市重

点行业、领域安装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摄像机总数量)×100。

数据要求:指标中提及的城市重点区域,城市重点行业、领域的范围按照公安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并结合城市情况确定。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城市公安主管部门。

2.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联网和共享程度(L2 P2-A2):

计算方法:L2P2-A2分项分数= 30%×(b1×0.3 + b2×0.2+ b3×0.5)

b1: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得分=(已经接入视频图像共享平台的城市重点公共

总数量)×100

数据要求:制定信息资源目录并提供共享是指制定了部门权责范围内的信息资源目录并将非密信息资源全部共享给其他部门,如仅向其他部门共享少量信息资源不应计算在内。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

开发利用L5P

2

(3%)1.本指标用于评价政企

合作对城市基础信息资

源开发利用,发展创新

服务,推动城市精准化

治理的情况。

2.本指标由政企合作对

基础信息资源的开发情

况进行评价。

3. 本指标评价得分=3%

×分项分数。

1.政企合作对基础信息资源的开发情况(L5P2

-A1):

计算方法:L5P2-A1分项分数=宏观调控决策支

持、企业监管、质量安全、节能降耗、环境保

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旅

游服务、应急处突等10类城市治理领域,每1

类领域实现2个及以上开发应用案例得10分,

满分100分。

数据要求:开发应用案例应是近2年内城市通

过政企合作,利用主要基础信息资源开发的,

已正式运营半年以上的案例数量,正在开发的、

试用的、上线运营时间小于半年的都不应计算

在内。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

网络安全L6(8%)网络安全管

理L6P1

(4%)

1. 本指标用于评价智

慧城市在建设和管理过

程中落实安全责任制,

加强智慧城市网络安全

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顶层

设计,全面落实信息安

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情

况。在智慧城市运营过

程中加强网络安全监

测、通报预警和信息共

享,全力提高网络安全

风险抵御能力和应急能

力的情况。

2.本指标由智慧城市网

1.智慧城市网络安全组织协调机制的建立情况

(L6P1-A1):

计算方法:L6P1-A1分项分数=以文件形式发布,

并落实2项要求,得30分;以正式文件形式发

布,落实1项要求,得10分;否则,得0分。

说明:应以正式文件形式,按照党委网信领导

小组领导,依托智慧城市建设组织协调机制:

(1)建立智慧城市网络安全工作机制;

(2)落实各级网络安全责任。

数据要求:数据取截至2016年10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党委、政府。

2.建立通报机构及机制,对信息进行共享和通

报预警,提高防范控制能力情况(L6P1-A2):

计算方法:L6P1-A2分项分数=建立起有效的通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欢迎阅读附件1: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资源,对各种需求做出迅速、灵活、准确反应,为公众创造绿色、和谐环境,提供泛在、便捷、高效服务的城市形态。通过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 息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政府管理方式无法迅速地响应、解决当前的城市问题。而智慧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感知、监测、

分析和整合,有助于解决城市因人口、工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带来的种种弊病,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运转效率已明显无法满足要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服 (一)建设进展情况 智慧城市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完成规划部署,成为“十二五”时期我国城市发展的新主题。截至2012年9月,全国47个副省级以上地方的规划文件中,明确提出智慧城市建设的有22个,占比46.8%。其中,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杭州、南京、宁波、武汉、厦门等地方已制定形成智慧城市

发展的专项规划。 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关注重点存在明显差异。当前,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关注重点大致可分为社会应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智慧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四个方面。总体来看,对社会应用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程度较高,在明确提出智慧城市发展战略的22个地方中,有16 , 1.84到 化基础设施发展水平不高,技术应用准备不足、保障条件不配套的情况下,盲目推动智慧城市建设,造成投入产出效益不理想,无法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严重影响智慧城市的建设进度和效果。 第二,城市运营管理效率不高,管理机制不健全。智慧城市的发展成效取决于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开展状况。当前,我国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宽带网络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 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 要求第15部分:低速无线个 域网(WPAN)媒体访问控制和 物理层规范 GB/ 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 息交换无线高速率超宽带媒体 访问控制和物理层规范 GB/T26229-2010 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 息交换无线高速率超宽带媒体 访问控制和物理层接口规范 GB/T26230-2010 基于公用电信网的宽带客户网 络总体技术要求 GB/T28508-2012 广播电视网广播电视光缆干线同步数字体 系(SDH)传输接口技术规范 GB/T17881-1999 城市基础空间数据库城市用地分类代码CJJ46-91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 范 CJJ100-2004 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 元数据标准 CJJ/T144-2010地名信息交换格式GB/T 28226-2011 建筑物基础数据库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187-2012 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15-2007城市遥感信息应用技术规范CJJ/T151-2010 信息安全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 系审核指南 GB/T28450-2012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 理评估要求 GB/T28453-2012信息安全技术引入可信第三方 的实体鉴别及接入架构规范 GB/T28455-2012 城乡规划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 标准 GB50137-20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年版) GB50180-9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版)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2016年版) 一、总体说明 (一)指标构成。本指标共包含8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54 项二级指标分项。 (二)评价方法。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100 分。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计算时各分值保留 2 位小数。 (三)指标权重。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 二、评价指标

计算方法: L1P1-A1分项分数 = 30%×(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 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 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100 数据要求: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 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 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 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 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公民个人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为 标识,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 识,并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 数据取 截至 2016年 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 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2.一站式办理率( L1P1-A2): 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的情况。 2.本指标由以公民身份号码或 法 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 一站式办理率、网上统一入口率 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 3.本指标评价得分 =8%×三个

计算方法:L1P1-A2 分项分数= 30%×(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相同。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可以在同一地点或同一窗口即可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3.网上统一入口率(L1P1-A3): 计算方法:L1P1-A3 分项分数= 40%×(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相同。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在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价标准体系试行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 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 Service Scoring System,4S),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一、评估目标 (一)建立完善医院智慧服务现状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评估医院开展的智慧服务水平。 (二)明确医院各级别智慧服务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建设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指南,指导医院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应用智慧服务信息系统。 (三)引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

二、评估对象 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三、评估分级 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医院建立服务患者的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部分优化,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至少有3个以上的环节能够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患者就医体验有所提升。 (三)2级:医院内部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医院应用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能够为患者提供智慧导医分诊、分时段预约、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和结果推送、在线支付、床旁结算、生活保障等智慧服务,患者能够便捷地获取医疗服务相关信息。

盘点智慧城市的六大标准体系.doc

盘点:智慧城市的六大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在智慧城市建设中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智慧城市建设的标准化有利于提高城市规 划的通用性,降低建设成本,有利于促进产业链的分工合作,加强各政府部门之间的互 联互通、共享协同,推广最佳的技术和应用实践。 据悉,到2016 年,国内将逐步建立健全中国智慧城市国家标准体系。其中,共性、关 键性标准涵盖的主要标准领域主要包括:数据与服务融合平台、主数据、数据挖掘分析、跨 系统信息交互、信息资源管理与信息系统运维等促进系统、数据与服务融合等。 国内目前负责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制定的标准组织包括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据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高林透露,目前已立项的智慧城市国家标准包括《智慧城市SOA 标准应用指南》、《智慧城市技术参考模型》、《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等 6 项。 《智慧城市SOA 标准应用指南》,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负责,规定 了智慧城市的SOA 应用参考模型及智慧城市建设中SOA 标准的综合应用建议,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城市整体及具体领域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评估、运行和维护。 《智慧城市技术参考模型》: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负责,拟规定智慧城 市的技术参考模型、基本技术原则 6 和要求,适用于智慧城市整体规划及具体领域信息化项 目的设计、开发、运行和维护,是指导和综合应用智慧城市的具体技术、服务实现标准的依 据,也是建立智慧城市相关质量测评标准、工程标准及应用标准的依据。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第 1 部分:信息基础设施》: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牵头负责,拟规定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评价对象、范围和指标,并提出相应的评价指标。 其中评价指标中包括技术原则和要求以及设计与使用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城市整体规划 及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评价,是指导智慧城市具体技术、服务实现的标准依据,也是建立智慧城市相关质量测评标准、工程标准及应用标准的依据。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第 2 部分:信息化应用和服务》: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牵头负责,规定了智慧城市信息化应用与服务评价模型、评价指标。适用于智慧 城市整体规划及信息化应用与服务项目建设与评价。本标准是评估后续智慧城市具体应用与 服务标准的依据。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 3 部分:建设管理》: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 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负责,标准中建设管理内容主要指城市建设中的水、电、煤气等基础设施管网的建设标准,结合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与城市管 理运营理念,致力于提高城市的基础设施的协同化、智慧化,提供城市生活的舒适度。 《信息安全技术智慧城市建设信息安全保障指南》: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负责。目前相关资料较少,应该是针对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数据资源集中和共享,所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进行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标准制定。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卫健委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 Service Scoring System,4S),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一、评估目标 (一)建立完善医院智慧服务现状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评估医院开展的智慧服务水平。 (二)明确医院各级别智慧服务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建设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指南,指导医院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应用智慧服务信息系统。 (三)引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

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 二、评估对象 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三、评估分级 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医院建立服务患者的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部分优化,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至少有3个以上的环节能够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患者就医体验有所提升。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资源,对各种需求做出迅速、灵活、准确反应,为公众创造绿色、和谐环境,提供泛在、便捷、高效服务的城市形态。通过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来建设和发展智慧城市,是我国社会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当前,亟需构建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客观反映和评价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状况,引导并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智慧城市的内涵特征智慧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管理、民生服务、政府履职、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环境改善等诸多方面。建设发展智慧城市要着眼于城市全局,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现阶段其内涵主要有: 一是实现社会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 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实现三者的融合发展,是提高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而智慧城市正是工业化与信息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政府管理方式无法迅速地响应、解决当

前的城市问题。而智慧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感知、监测、分析和整合,有助于解决城市因人口、工 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带来的种种弊病,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运转效率已明显无法满足要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服务方式的方便、快捷,服务水平的高质、高效,有助于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生产生活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存在高能耗、高污染、处于产业链低端等普遍性 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而智慧产业是直接运用人的智慧进行研发、创造、生产、管理等活动,形成有形或无形的智慧产品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产业,具有绿色、节能、环保的特点,是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五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创新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方式与手段。智慧城市可通过对信息资源的实时采集、集约管理,构建以信息为中心、各主体共享协同的城市管理与服务平台,有助于优化城市资源配置,增强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过程管理细则(试行)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过程管理细则(试行) (建科研函〔2013〕183号) 一、为规范和细化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过程管理,根据《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试点城市特点和要求,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区(县)、镇。 三、过程管理实行下列原则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在试点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二)目标导向,进度控制。以创建目标为导向,加强试点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进度计划的管理。 (三)定期评估,注重成效。建立健全试点工作监督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对试点工作的情况与成效进行跟踪检查。 (四)控制风险,措施保障。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识别与控制,制定明确的应对措施,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四、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是完成任务的责任主体,应当成立试点工作实施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 (一)制定试点工作阶段实施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试点工作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 (三)落实配套条件 (四)根据需要提出调整试点工作的申请 (五)按季度报送试点工作动态简报,并组织年度自评价工作等 五、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协调 (二)负责审查试点城市年度自评价报告,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年度检查,并提交年度评价报告。(三)协助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开展试点工作中期检查。 (四)负责试点城市相关工作调整申请的审查和报送。 (五)研究制定管理制度、配套政策等。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指导试点工作,主要包括: (一)负责试点工作的整体设计及总体部署 (二)审查试点城市年度评价报告 (三)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中期检查 (四)批准试点城市相关工作调整申请 (五)研究落实管理措施、配套政策等 (六)开展试点工作管理与技术培训 七、过程管理以创建任务书、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为主要依据,包括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变更管理三项内容。 报告制度 八、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实行报告制度,包括季度工作动态简报(格式见附件1)和年度自评价报告(格式见附件2)。 九、季度工作动态简报内容包括:试点工作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情况介绍。每年第一、二、三季度末,由办公室通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在下载打印并加盖办公室印章之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 十、年度自评价报告内容包括:创建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的实施是否符合进度计划,以及相关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并编制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2月初,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年度工作情况进行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版)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2016 年版) 一、总体说明 (一)指标构成。本指标共包含8 项一级指标, 21项二级指标, 54 项二级指标分项。 (二)评价方法。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100 分。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计 算时各分值保留 2 位小数。 (三)指标权重。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 二、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释义及评价方法二级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 惠民服务L1 政务服务 L1P1 1.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政府创新 1.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37%)(8%)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L1P1-A1): 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 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计算方法: L1P1-A1 分项分数= 30%× (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 的情况。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 2.本指标由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 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

一站式办理率、网上统一入口率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 3.本指标评价得分=8%× 三个分 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公民个人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为 项分数之和。标识,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 识,并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 截至 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2.一站式办理率(L1P1-A2): 计算方法: L1P1-A2 分项分数= 30%× (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 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 相同。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可以在同一 地点或同一窗口即可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截至2016 年 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3.网上统一入口率(L1P1-A3): 计算方法: L1P1-A3 分项分数= 40%× (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 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 相同。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在网上办 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工信部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资源,对各种需求做出迅速、灵活、准确反应,为公众创造绿色、和谐环境,提供泛在、便捷、高效服务的城市形态。通过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来建设和发展智慧城市,是我国社会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当前,亟需构建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客观反映和评价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状况,引导并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智慧城市的内涵特征 智慧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管理、民生服务、政府履职、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环境改善等诸多方面。建设发展智慧城市要着眼于城市全局,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现阶段其内涵主要有: 一是实现社会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实现三者的融合发展,是提高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

而智慧城市正是工业化与信息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政府管理方式无法迅速地响应、解决当前的城市问题。而智慧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感知、监测、分析和整合,有助于解决城市因人口、工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带来的种种弊病,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运转效率已明显无法满足要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服务方式的方便、快捷,服务水平的高质、高效,有助于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生产生活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存在高能耗、高污染、处于产业链低端等普遍性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而智慧产业是直接运用人的智慧进行研发、创造、生产、管理等活动,形成有形或无形的智慧产品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产业,具有绿色、节能、环保的特点,是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五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创新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城市的建设和

最全的最新的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含一二三批)

住建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含一批、二批、三批 及专项) 2013年1月29日,公布第一批试点城市90个,后增补9个 2013年8月1日,公布第二批试点城市103个2015年4月7日,公布第三批试点城市84个,扩大范围试点13个,专项试点41个 北京市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北京东城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京未来科技城、北京市丽泽商务区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山区长阳镇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门头沟区、大兴区庞各庄镇、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西城区牛街街道 上海市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上海市浦东新区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无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天津市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天津津南新区、天津市生态城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武清区、河西区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京津合作示范区、静海县 重庆市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重庆市南岸区、重庆市两江新区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永川区、江北区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渝中区 内蒙古自治区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乌海市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石拐区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呼和浩特市 黑龙江省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肇东市、肇源县、桦南县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安达市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佳木斯市、尚志市、哈尔滨市香坊区 吉林省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辽源市、磐石市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四平市、榆树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山市抚松县、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通化市、白山市江源区、临江市、吉林市高新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辽宁省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沈阳市浑南新区、大连生态科技新城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营口市、庄河市、大连市普湾新区、沈阳市沈河区/铁西区/沈北新区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沈阳市和平区、新民市 河北省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廊坊市、邯郸市、迁安市、北戴河新区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山市滦南县、保定市博野县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唐山市 河南省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鹤壁市、漯河市、济源市、新郑市、洛阳新区、郑州市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许昌市、舞钢市、灵宝市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开封市、南阳市

最全的最新的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含一二三批)

最全的最新的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含一二三批)

住建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含一批、二批、三批 及专项) 2013年1月29日,公布第一批试点城市90个,后增补9个 2013年8月1日,公布第二批试点城市103个2015年4月7日,公布第三批试点城市84个,扩大范围试点13个,专项试点41个 北京市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北京东城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京未来科技城、北京市丽泽商务区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山区长阳镇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门头沟区、大兴区庞各庄镇、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西城区牛街街道 上海市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上海市浦东新区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无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天津市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天津津南新区、天津市生态城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武清区、河西区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京津合作示范区、静海县 重庆市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重庆市南岸区、重庆市两江新区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永川区、江北区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渝中区 内蒙古自治区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乌海市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石拐区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呼和浩特市 黑龙江省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肇东市、肇源县、桦南县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安达市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佳木斯市、尚志市、哈尔滨市香坊区 吉林省 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辽源市、磐石市 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四平市、榆树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山市抚松县、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 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通化市、白山市江源区、临江市、吉林市高新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准则体系(试行)-卫健委

精心整理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 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 ( 三、评估分级 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医院建立 (六)5级:基于医院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基本建立。患者在一定区域内的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以及居家产生的医疗健康信息能够互联互通,医院能够联合其他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精准化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 四、评估方法

采用定量评分、整体分级的方法,综合评估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具备的功能、有效应用范围、技术基础环境与信息安全状况。 (一)局部应用情况评估。是对医院中各个环节的医疗业务信息系统进行评估。 1.评估项目:按照患者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应涵盖的基本服务内容,结合医院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环境,确定5个类别共17个评估项目(见附件1)。 分。 为100%,无实际应用则视为0。要求比例的项目,计算该项目在医院内的实际应用比例,所得比值即为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整体应用水平评估。是对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整体应用情况的评估。具体方法是按照总分、基本项目完成情况、选择项目完成情况得到评估结果,分为0—5级共六个等级(各级评估要求见附件2)。 (1)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评估总分。是反映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整体应用情况的量化指标,即局部应用情况评估各项目评分的总和,且该得分不低于相应级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附件1: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资源,对各种需求做出迅速、灵活、准确反应,为公众创造绿色、和谐环境,提供泛在、便捷、高效服务的城市形态。通过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来建设和发展智慧城市,是我国社会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当前,亟需构建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客观反映和评价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状况,引导并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智慧城市的内涵特征 智慧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管理、民生服务、政府履职、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环境改善等诸多方面。建设发展智慧城市要着眼于城市全局,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现阶段其内涵主要有: 一是实现社会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实现三者的融合发展,是提高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而智慧城市正是工业化与信息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政府管理方式无法迅速地响应、解决当前的城市问题。而智慧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感知、监测、分析和整合,有助于解决城市因人口、工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带来的种种弊病,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运转效率已明显无法满足要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服务方式的方便、快捷,服务水平的高质、高效,有助于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生产生活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存在高能耗、高污染、处于产业链低端等普遍性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而智慧产业是直接运用人的智慧进行研发、创造、生产、管理等活动,形成有形或无形的智慧产品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产业,具有绿色、节能、环保的特点,是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五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创新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方式与手段。智慧城市可通过对信息资源的实时采集、集约管理,构建以信息为中心、各主体共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版)

Word文档可以编辑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2016 年版) 一、总体说明 (一)指标构成。本指标共包含8 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54 项二级指标分项。 (二)评价方法。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100 分。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计 算时各分值保留 2 位小数。 (三)指标权重。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 二、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释义及评价方法二级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 惠民服务L1 政务服务L1P1 1.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政府创新 1.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37%)(8%)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L1P1-A1): 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 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计算方法:L1P1-A1 分项分数= 30%×(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 的情况。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 2. 本指标由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 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

Word文档可以编辑 一站式办理率、网上统一入口率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 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 3. 本指标评价得分=8%×三个分 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公民个人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为 项分数之和。标识,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 识,并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 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2. 一站式办理率(L1P1-A2): 计算方法:L1P1-A2 分项分数= 30%×(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 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 相同。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可以在同一 地点或同一窗口即可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3. 网上统一入口率(L1P1-A3): 计算方法:L1P1-A3 分项分数= 40%×(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 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 相同。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在网上办 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智慧医疗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指标

智慧医疗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指标

重磅!《国家智慧医疗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指标》来了 2016-08-21 HC3i 中国数字医疗网 HC3i 中国首家专注于医疗信息化、互联网医疗和移动医疗的专业网络平台。 随着卫生信息 化的发展,国内已基本建立 HIS 、PACS 、LIS 、EMR 、EHR 以 及医院信息平台、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远程医疗平台等各种信息系统, 卫生行业 正在进入全新的信息化大发展时代。 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印发的 《关 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精神,要求“在 2020 年建成一批绿色和 谐、可持续发展的智慧城市 ”,而智慧医疗正是智慧城市的一个非常重要组成部 分。 智慧医疗可以有效实现医疗流程规范化, 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 本研究 项目组受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信息司委托, 采用德尔菲法建立一套科 学的国家智慧医疗评价指标体系, 用于综合评价医院的智慧应用与管理水平, 指 导和促进医疗机构的智慧应用与建设。 通过对两轮专家咨询结果的分析, 确定了 国家智慧医疗评估体系的 3 个一级指标、 16 个二级指标和 144 个三级指标 及 其权重系数(见下表)。其中能力、应用和成效 3 个一级指标的权重分别为 0.13 、 0.75 和 0.12 。说明该指标体系着眼于具体应用,重点考核智慧医疗的实际应 用水平。 一、国家智慧医疗评估体系及其权重系数 二级指标 A1 基础 设施( 0.764 ) 0.0049 三级指标 组合权 重 A1.1 自 0.0065 助 服务设备 A1.3 家庭监测设备管理 0.0032 一级指标 A 能力( 0.13 ) A1.2 导航设备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全文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全文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因此,为进一步科学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评估,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主要是在《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基础上,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智慧城市软环境建设等6个维度,包括18个要素、37个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1个要素,3个指标。 1.1宽带网络建设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建设应用水平。包括3个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全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平核心指标之一。 1.1.2主要公共场所无线网络覆盖率。指交通枢纽、商业集中区、公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无线网络覆盖率。 1.1.3户均网络接入水平。指城市内每户家庭实际使用网络的平均带宽(包括各种家庭网络接入方式)。 2、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 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最核心领域,主要包括智慧化的政府行政、道路交通、医疗卫生、教育、环境监测、安全防控、能源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是城市居民生活智慧程度和幸福感的直接影响因素。主要包括8个要素,16个指标。

住建部发布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规定

住建部发布国家智慧城 市试点暂行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住建部发布《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时间: 2012-12-05 中国网12月5日讯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今日发布《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四个条件,试点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以下是全文: 一、总则 第一条?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的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 二、申报 第五条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六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 (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 (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 第七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文件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签章)。 (二)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应体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全文: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因此,为进一步科学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评估,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 评价指标体系2.0》(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主要是在《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基础上,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 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智慧城市软环境建 设等6个维度,包括18个要素、37个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1个要素,3个指标。 1.1宽带网络建设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建设应用水平。包括3个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全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平核心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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