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计量现场施工质量工艺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一、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1.首先,要针对大型电力项目,制定电网公司的《输变电工程施工标准》。
2.其次,在施工中,必须保证每个设备的安装质量,安全性以及各项运行参数的正常操作。
3.在输变电工程施工时,需要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装依据,特别是对钢结构、外墙板及其他金属系统等要求十分严格。
4.施工时,必须遵循公司施工规范,从原料、选型、设计、施工、调试等方面,全程保障施工质量,并确保输电线路和设备的安全使用。
5.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并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6.施工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规,做到安装技术正确,设备操作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输变电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7.调试工作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电力系统质量标准,执行综合调试工程技术规范,保证输变电工程工程质量。
二、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质量控制1.在电力项目施工中,要做好全过程质量管理,包括进场检查、安装检查、调试检查等阶段。
2.在施工过程中,要定期对设备的检测,保证其安全可靠的运行,避免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任何不正常情况。
3.重要设备部门,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实地考察,以确保工程质量。
4.要做到质量管控,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重点把握重要设备的理论设计和安装工艺等。
5.同时,要对施工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三、公司输变电工程检验1.公司的输变电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检验,以确保工程的质量。
2.检验活动要按照公司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标准的符合性。
3.检验时,应采取实地调试、安全检查、运行环境检查等各项措施,以便能够发现工程存在的缺陷。
4.最后,完成检验后,要及时填写检验报告,将结果提交公司审核保存,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1〕175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强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管理的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施工工艺水平和工程质量水平,以电网建设质量的提高,促进公司发展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通过“标准工艺”的研究制定、推广应用、持续完善,加大成熟施工技术的应用与交流,不断推动输变电施工技术进步,促进质量工艺水平的持续提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标准工艺”是广义施工工艺的一部分,包括工艺标准、施工要点、观感质量等要素,是公司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实践,按照全寿命周期质量管理要求,对现阶段施工工艺的总结、优选。
“标准工艺”成果是《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工艺标准库》、《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施工方法》等内容的集成,代表公司当前输变电工程先进施工工艺水平。
第四条公司对“标准工艺”实行统一制定、强制应用.除公司统一组织开展的工艺创新工作外,符合“标准工艺”应用条件的施工作业需严格执行公司统一发布的“标准工艺",各单位不再另行制定施工工艺标准。
第五条公司对“标准工艺”应用率及应用效果进行目标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工艺”应用率,对单个工程项目是指该项目应用“标准工艺”的数量占“工艺标准库”中本项目可引用的“标准工艺类别”所列数量的比例,对某一单位则指该单位某一阶段所有投产项目“标准工艺”应用率的算术平均值。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投资建设的 110(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35千伏及配电网工程可参照执行.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工作责任第七条公司基建部负责公司系统的施工工艺归口管理:一、负责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管理的指导、推广、考核等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施工工艺标准化研究和“标准工艺”编制工作,定期发布和更新“标准工艺”成果。
三、结合“标准工艺”样板工程评选、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质量检查等工作,对网省公司施工工艺的应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基建〔2010〕166 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直流建设分公司,国网交流建设分公司: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提高监理工作绩效,有效防范各类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持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公司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二○一○年二月三日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质量监理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2)第三章质量监理的基本要求 (3)第四章质量监理的组织实施 (5)第五章质量监理的监督管理 (8)第六章附则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以下简称质量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提高监理工作绩效,有效防范各类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持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第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本办法的要求开展质量监理活动,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项目,以及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和常规火电工程项目,其它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质量监理的主要内容及方法第五条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公司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文件审查、工序检查、见证、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等监理手段,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第六条文件审查是为保证施工质量管理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以及措施方案的有效性,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施工质量有关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的监理活动。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规程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用于指导、规范公司系统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与管理,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监督和指导。
(一)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业绩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二)负责组建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并担任安委会主任。
安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三)依据本规定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管理及保障措施,并对本规定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四)依法管理工程项目,坚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五)招标时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电压等级,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补助费用(此费用不作投标报价,具体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另行发文),并确保此费用及时拨付到位。
(六)委派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七)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参建方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
第五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职责。
(一)根据业主提出的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管理办法正文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强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管理的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施工工艺水平和工程质量水平,以电网建设质量的提高,促进公司发展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通过“标准工艺”的研究制定、推广应用、持续完善,加大成熟施工技术的应用与交流,不断推动输变电施工技术进步,促进质量工艺水平的持续提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标准工艺”是广义施工工艺的一部分,包括工艺标准、施工要点、观感质量等要素,是公司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实践,按照全寿命周期质量管理要求,对现阶段施工工艺的总结、优选。
“标准工艺”成果是《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工艺标准库》、《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施工方法》等内容的集成,代表公司当前输变电工程先进施工工艺水平。
第四条公司对“标准工艺”实行统一制定、强制应用。
除公司统一组织开展的工艺创新工作外,符合“标准工艺”应用条件的施工作业需严格执行公司统一发布的“标准工艺”,各单位不再另行制定施工工艺标准。
第五条公司对“标准工艺”应用率及应用效果进行目标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工艺”应用率,对单个工程项目是指该项目应用“标准工艺”的数量占“工艺标准库”中本项目可引用的“标准工艺类别”所列数量的比例,对某一单位则指该单位某一阶段所有投产项目“标准工艺”应用率的算术平均值。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投资建设的110(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35千伏及配电网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工作责任第七条公司基建部负责公司系统的施工工艺归口管理:一、负责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管理的指导、推广、考核等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施工工艺标准化研究和“标准工艺”编制工作,定期发布和更新“标准工艺”成果。
三、结合“标准工艺”样板工程评选、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质量检查等工作,对网省公司施工工艺的应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规程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用于指导、规范公司系统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与管理,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监督和指导。
(一)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业绩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二)负责组建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并担任安委会主任。
安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三)依据本规定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管理及保障措施,并对本规定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四)依法管理工程项目,坚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五)招标时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电压等级,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补助费用(此费用不作投标报价,具体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另行发文),并确保此费用及时拨付到位。
(六)委派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七)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参建方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
第五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职责。
(一)根据业主提出的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配电网施工检修工艺规范2016

道附近。
(9)为降低接触电势和跨步电
压,视地势条件,土建站基础
外延应按标准采取散水措施,
散水材料可采用沥青混凝土或
中碎石混凝土,厚度不小于
150mm。 (10)潮湿地区,基础需高出
路基平面 500mm,并采取开孔、 窗等通风防潮措施。
(1)门窗扇应向外开启,通向
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
启。 (1)门窗安装位置,门窗框尺
于 4 欧姆;建筑物低压电源进 (2)接地引线应按规定涂以黄
线处接地体应与建筑物保护性 绿相间的标识。
接地网进行可靠连接。10kV 中 (3)接地线引出建筑物内的外
性点绝缘系统:配电室主体接 墙处应设置接地标志,接地引上
地网工频电阻值小于 4 欧姆。 线与设备连接点不少于 2 个。
(4)接地引线应设在箱体外
II
Q/GDW 10742—2016
配电网施工检修工艺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10kV 及以下配电网施工检修项目应遵守的工艺规范及施工要点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的配电网施工及检修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1.3
项目/ 工艺名称
门、窗安装
表 1(续)
工艺规范
施工要点
(4)根据条件合理设置环网围 应不大于 1.25mm,以防止小动
栏。
物进入电缆沟基础。
(6)基础中含有两条Biblioteka 以上电 缆沟时,中间应有隔离墙加排
管互通,完工后封堵排管。
(7)下电缆沟处须安装爬梯。 (8)环网柜基础须独立运行,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附件:上海市电力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坚强电网的战略目标,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调试试验、设备制造等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把质量放在首位。
第三条公司工程建设应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移交水平,努力实现“零缺陷”移交,投产后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电力生产事故;严格过程质量管理,全面实现工程达标投产,优质工程比率逐步提高。
第四条公司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
第五条公司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
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单位、试验调试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六条公司工程建设依法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
第七条公司提倡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第二章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第九条公司是基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系统工程建设质量的归口管理。
公司所属的分公司为授权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基建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十条公司工程部职责:(一)负责对公司系统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等工作。
(二)负责组织贯彻并监督实施公司系统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标准。
(三)负责对公司系统工程项目验收工作进行指导,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参与或组织相关工程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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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计量现场施工质量工艺规范1 总则为确保电能计量、用电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落实电能计量装置、采集系统建设质量管理要求,提升计量装置、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及其附属设备的现场安装质量和工艺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计量箱(柜)、电能表、互感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试验接线盒等设备及连接导线的现场施工质量、工艺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计量现场施工质量、工艺过程控制和检查验收。
2 计量现场施工一般要求计量现场施工应遵守Q/GDW 1799的规定《国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定》。
计量现场应按照计量箱(柜)安装(检查)、箱(柜)内设备安装、导线敷设、设备连接、检查、封印的顺序进行施工。
(1)计量箱(柜)安装(检查):高压计量柜(高供高计),低压计量柜(高供低计),直接接入式三相动力表箱,经互感器接入式表箱,配变出口表箱,单相表箱。
(2)箱(柜)内设备安装: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刀闸开关,试验接线盒,电能表,采集终端,采集器,集中器,断路器,接线端子等。
(3)导线敷设:互感器至试验接线盒,试验接线盒至电能表,电能表至采集终端。
先强电,后弱电安装,先安装采集器、集中器电源线,安装采集终端、采集器至电能表的通信线,安装采集终端天线。
(4)设备连接:(5)检查:核对计量倍率,接线是否正确,是否专用计量绕组,导线连接是否可靠,电能表是否清零,标识和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
(6)封印:互感器二次端钮盒、试验接线盒、电能表端钮盖、采集终端、计量箱柜门。
计量装置、采集终端配置应满足GB/T 16934、DL/T 448、Q/GDW 347、Q/GDW 11008及其他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2.4 施工前应对设备外观进行检查。
设备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2.4.1 设备外观完整、无破损、变形现象;2.4.2 计量箱(柜)应有永固铭牌、有电气原理接线图、条码等必要信息;各类信息正确、字迹清晰,无缺失或脱落可能,如图1、图2所示;2.4.3设备资产号、型号、规格应与SG186系统的任务单、图纸一致;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封印应齐全、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计量准确度等级应符合DL/T 448规定的要求。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电流互感器(JJG1021:电磁式电流、电压互感器的检定周期不得超过10年,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检定周期不得超过4年,JJG313/314是2年检定周期)。
电能表:读表说明计量箱编号铭牌出线开关标识电能表标识图1 计量箱外壳标识安装位置示意图PE排01020304 0304 0102进线开关标识采集终端电源开关标识计量箱标签采集终端标识485接线端子号码管进线电缆标牌接地排图2 计量箱内部标识安装位置示意图施工后应满足如下要求:2.5.1接线正确、电气连接可靠、接触良好;2.5.2安装牢固、整齐、美观;2.5.3导线无损伤、绝缘良好、留有余度。
3 设备施工要求安装前(后)应重点检查计量箱(柜)下列项目:3.1.1柜内供电与用户两部分的区分、隔离防护应符合规定,柜门、铅封设施及防误操作安全联锁装置应完备、好用;3.1.2各单元之间宜以隔板或以箱(盒)组件区分和隔离;3.1.3计量柜计量单元应有足够空间安装电能表、电能信息采集终端、试验接线盒及信号接线盒、天线等设备,并配置电能表、采集终端安装支架;3.1.4 计量箱应预留集中抄表终端、信号接线盒、天线等设备安装位置,金属计量箱应具有屏蔽电缆接地装置;3.1.5观察窗完好,正视时应能看到电能表、采集终端等运行情况;3.1.6安装完工后,门不应有水平及垂直方向晃动、变形现象,开闭应灵活,开启角度大于90o;孔洞、空隙应用防火材料(防火泥、防火板)严密封堵;3.1.7内部电气安全距离允许最小值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电气安全距离允许最小值表检查项目额定电压6kV 10kV 35kV相间(mm)100 125 300 各相对门及侧板(mm)130 155 400各相对网门或对封板(mm)200 225 500计量柜应与其他电气柜同步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3.2.1 计量柜应安装在变(配)电室,可靠固定在基础型钢上;3.2.2 计量柜安装间距应满足GB 50053-2013要求,见表2;3.2.3 计量柜的安装允许偏差应满足 GB50171-2012要求,见表3;3.2.4 计量柜内观察和检修用的照明灯具应完好,亮度满足要求。
表2 高压配电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表开关柜布置方式柜后维护通道柜前操作通道固定式开关柜移动式开关柜单排布置(mm)800 1500 单手车长度+1200 双排面对面布置(mm)800 2000 双手车长度+900 双排背对背布置(mm)1000 1500 单手车长度+1200表3 盘、柜安装的允许偏差表项目允许偏差(mm)垂直度(每米)水平偏差相邻两盘顶部 2 成列盘顶部 5盘面偏差相邻两盘边 1 成列盘面 5 盘间接缝 2根据安装环境不同,计量箱可采用壁挂式明装(如图3)、嵌入式预埋安装、落地式安装(如图4)、杆式安装。
计量箱体的固定应满足以下要求:3.3.1高层住宅及有电气室环境宜采用壁挂式明装;公共场地及楼道墙体安装,宜采用嵌入式预埋安装方式,并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墙体对箱体的压力;3.3.2 壁挂式安装计量箱可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在墙上,但空心砖或砌块墙上要预埋燕尾螺栓或采用对拉螺栓进行固定;3.3.3 嵌入式安装计量箱可采用膨胀螺丝固定安装,安装位置正确,部件齐全,进出线开孔与预埋导管管径适配,关闭状态下箱盖与墙面在同一平面,箱体封闭性良好;3.3.4落地式计量箱应布置在稳固基础上,箱体应用螺栓与基础进行紧固,箱体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水平度允许偏差‰;3.3.5电杆安装计量箱应采用与箱体适配的悬臂支撑附件或抱箍牢固固定;3.3.6安装后箱体无变形、凹凸不平,金属计量箱涂层应无明显的脱层、划痕等缺陷。
给、排水管道采暖、煤气管道门管子截面积不小于管内导线2.25倍接户线进户线墙体图3 壁挂式安装计量箱示意图水泥基础金属底座户名读表说明铭牌进线电缆图4 落地式安装计量箱示意图计量箱的安装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3.4.1 分散的单户住宅计量箱宜设置在门外或院墙外侧;3.4.2集中住宅用户计量箱宜设置在电气间、竖井、楼道墙体或户外地面;3.4.3安装后箱体与采暖管、煤气管道距离不小于300mm ,与给、排水管道距离不小于200mm ;与门、窗框边或洞口边缘距离不小于400mm ,如图3所示。
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安装后箱体与地面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3.5.1 最高观察窗中心线及门锁距地面高度应不超过1.8m ;3.5.2独立式单表位计量箱、单排排列箱组式计量箱下沿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4m ;3.5.3 多表位计量箱下沿距地面高度不小于0.8m ,当用于地下建筑物时(如车库、人防工程等)则不应小于1.0m 。
互感器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3.6.1计量用电压互感器应接在电流互感器电源侧,互感器二次接线端子应具有防窃电功能;3.6.2电能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绕组及其二次回路不得接入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电流二次回路:接入电能表、采集终端电流线圈。
电压二次回路:变电站侧母线公用PT,单母线或双母线分段。
变电站专用计量PT二次接入快速空气开关。
客户侧:35千伏及以上接入快速空开,10千伏及以下不接入辅助接点、熔断器、快速空开等设备。
3.6.3互感器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及更换,空间距离、安全距离满足要求,安装应平整牢固,一次接线应电气连接可靠、接触良好,铭牌应便于观察;3.6.4互感器用螺栓应配有平垫圈和弹簧垫圈,固定在支架上,并能紧固螺栓,如图5、图6所示;平面接触安装牢固图5 高压电流互感器安装示意图平面接触安装牢固图6 电压互感器安装、连接示意图3.6.5母排式电流互感器用专用支架固定在母排上,穿心式电流互感器应用螺栓安装在固定底板上,穿心母线宜采用搭接式安装,如图7所示,母线搭接应满足GB 50149-2010 相关要求,安装底板应满足Q/GDW 572中相应互感器外形尺寸的配合要求,不得使用扎带、导线等材料缠绕、悬挂互感器;3.6.6 三相组合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一次绕组P1端接电源侧,不得反接;3.6.7安装在计量柜(箱)外的互感器一次侧金属裸露部分应加装绝缘防护罩。
搭接可靠图7 穿心式电流互感器安装图电能表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3.7.1电能表、采集终端应安装在电能计量柜(箱)中,电能表应在采集终端上方或左方,其显示屏应与表箱观察窗对准,便于抄表读数与检查;3.7.2室内电能表、采集终端宜装在距地面800mm ~1800mm (设备水平中心线)的高度;3.7.3 三相电能表、采集终端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80mm ;电能表、采集终端与试验接线盒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40mm ;电能表、采集终端、试验接线盒与壳体的距离不应小于60mm ;单相电能表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0mm ,如图8所示;3.7.4 平行排列的电能表、采集终端端钮盒盖下沿应齐平;3.7.5电能表、采集终端应牢固、垂直安装,挂表螺丝和定位螺丝均应拧紧,中心线向各方向的倾斜不大于1o ;3.7.6多表位表箱内预留表位的导线裸露部分应采取绝缘措施,并断开对应开关;≥60mm ≥60m m >80mm ≥≥60m m ≥60m m图8 计量单元设备安装间距示意图3.7.7 费控电能表还应符合下列要求:3.7.7.1内置负荷开关的电能表在安装前应使用仪表检查电流回路通断情况;同一相(或中性线)电流端子之间开路的电能表不得安装;电能表端子1和端子2应处于接通状态,端子3和端子4应处于接通状态。
3.7.7.2外置负荷开关的电能表跳合闸输出端子应接相线(断路器分励或保持线圈为AC220V),跳合闸控制线应有保护和封闭措施;电能表端子5应接入相线(本身从电能表内部相线引接至5号端子)。
远程费控外置负荷开关应为用户负荷侧开关,以保证采集、充值、复电工作正常进行;3.7.7.4本地费控电能表电卡插座应与插卡孔对准。
采集终端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3.8.1安装前应检查电池、通信模块、SIM卡安装正确、牢固,天线等附件是否齐全;3.8.2采集终端本体应安装在计量箱(柜)或采集专用箱(柜)内,并符合的规定;3.8.3交流采样回路宜设置独立的试验接线盒;3.8.4安装在6kV~110kV侧的专变采集终端电压、电流回路宜接入电压、电流互感器非计量用二次绕组;3.8.5安装在侧的专变采集终端电压回路接入低压母线,电流回路宜接入测量用互感器二次绕组;3.8.6集中抄表终端电源应取自电能表电源侧,不得从电能表接线端子引出;Ⅰ型集中器电源端子与电网U、V、W、N线对应连接;3.8.7 同一计量箱(柜)内RS-485通信线可直接连接;不同计量箱(柜)RS-485通信线、控制线应通过端子排连接,采集终端控制输出触点所接回路功率应小于触点分断能力;3.8.8天线安装应满足终端信号要求,馈线与天线应可靠旋紧,安装在计量箱(柜)外的馈线应穿管保护,馈线、保护管敷设应符合的规定;230MHz终端天线支撑杆应采用热镀锌螺丝垂直固定,必要时应加拉线固定;天线与支撑杆的固定应成 90°,对准基站方向,前方应无遮挡物,接收场强应能达到18db以上,高速终端应达到 22db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