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某银行个人房屋贷款政策制度

合集下载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房屋抵押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55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房屋抵押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55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房屋抵押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房屋抵押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55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近年来,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房屋拆迁引发的问题不断出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房屋抵押类贷款造成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贷管理中不够审慎规范,进一步加剧了这种风险。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屋抵押经营行为,加强房屋抵押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房屋抵押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把客户准入关,坚持信贷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标准。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目标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充足作为发放贷款的基本前提条件,从严审核其基本信息、财务状况、信用程度、诚信状况。

抵押物等第二还款来源只能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补充和风险缓释因素,避免简单依据第二还款来源选择目标客户。

二、严格抵押物准入制度,确保第二还款来源的充足、安全、合法、有效。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拟抵押房屋的审查和评估,根据其价值、使用年限、变现能力等,审慎选择抵押物并合理确定抵押期限和抵押率。

严禁接受无合法有效房屋产权证、房屋权属存在纠纷或产权不清晰的房屋作为抵押物。

三、落实抵押物持续管理制度,强化对抵押物的动态监控。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完善抵押物管理办法,针对各类抵押物的性质、特点等,合理设定不同抵押物的监控方式、内容和频率。

对于房屋类抵押物,应按照双人实地原则,至少按季对其实物状态、价值变动、权属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持续跟踪。

2010年以来住房信贷政策变化情况

2010年以来住房信贷政策变化情况

2010年以来住房信贷政策变化情况一、住房信贷相关法律、规则和准则2010年初至今,共收集与住房信贷政策相关的法律、规则和准则10项,全部为规范性文件。

其中,国务院发布1项;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项;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1项;住建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1项;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1项;住建部、外汇局联合发布1项;银监会发布2项;银监会办公厅发布1项。

具体内容如下: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2.《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3.《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275号);5.《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6.《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7.《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当前重点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0〕98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9.《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银监发〔2011〕14号);1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加强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55号)。

二、差别化信贷政策(一)2010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引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二)为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文要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个人房贷集中管理制度

个人房贷集中管理制度

个人房贷集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房贷管理工作,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贷款资金安全,保证个人房贷业务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开展的个人房贷业务,包括住房按揭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

第三条个人房贷工作原则上实行“谁放贷、谁管理”的原则,即由开展房贷业务的部门负责管理相应的个人房贷业务。

第四条个人房贷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可控、合规经营、诚信服务、利民利行的原则。

第五条房贷集中管理应当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法律合规等制度相衔接,形成完善的监管制度体系。

第六条银行应当不断优化个人房贷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个人房贷业务的正常运作。

第二章个人房贷申请及审批第七条个人房贷申请人应当具备法定贷款条件,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工作、有还款能力等。

第八条个人房贷申请人应当按照银行规定的申请材料提交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工作证明、收入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

第九条银行应当严格按照个人房贷申请和审批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审批过程规范、公正。

第十条银行应当在合法范围内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房贷服务,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信用等级,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

第三章个人房贷合同及放款第十一条银行应当与客户签订个人房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银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放款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个人房贷还款管理第十三条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个人房贷还款管理机制,及时催收逾期款项,防范不良贷款风险。

第五章个人房贷风险控制第十五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定期对房贷资产进行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第十六条银行应当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建立完善的个人征信制度,在客户违约情况下及时进行报告。

第六章个人房贷监督管理第十七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个人房贷集中管理监督机制,确保个人房贷业务规范运作。

中国邮政储蓄业务制度

中国邮政储蓄业务制度

中国邮政储蓄业务制度
1.广泛覆盖的储蓄服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多样化
的储蓄服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零存整取、特色存款等。

这些储
蓄产品具有安全、灵活、收益稳定的特点,满足了不同客户的储蓄需求。

2.优惠的利率政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储户提供竞争力强的利率政策,吸引了大量资金进入储蓄业务。

同时,该银行还推出了多种理财产品,帮助储户提升资金收益。

3.贷款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个人和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包括个
人消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等。

通过提供灵活的贷款
产品和优惠的利率政策,该银行为广大客户提供了资金支持,促进了经济
发展。

4.便捷的通道网络:作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一部分,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利用邮政网点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的广泛分布,为客户提供便捷的业
务办理通道。

客户可以在任意一个邮局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进行储蓄和贷
款业务办理,不受地域限制。

5.安全的资金保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的金融法律法规,建立了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该银行还参与了存款
保险制度,为存款人提供最高50万元的存款保险保障。

中国邮政储蓄业务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拓宽金融服
务渠道、促进金融创新和保障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秉持服务民生、支持农村、促进共享的宗旨,为广大客
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精选试题及答案二单选题(共30题)1、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

A.转让方承担70%,受让方承担30%B.转让方承担60%,受让方承担40%C.转让双方各承担50%D.转让方承担40%,受让方承担60%【答案】 C2、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无效。

A.5B.10C.15D.30【答案】 C3、甲公司所有的房产原值2450万元,若当地规定房产原值扣除比率为20%,则该公司年应纳房产税为()万元。

A.23.52B.29.40C.294.00D.235.20【答案】 A4、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年。

A.3B.5C.10D.20【答案】 D5、房屋租赁合同都应当采用()形式。

A.书面B.电子C.口头D.当事人的约定【答案】 A6、土地登记形成的文件资料,由()负责管理。

A.国务院B.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C.土地管理部门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答案】 B7、契税的缴纳是由承受人自转移合同签订之日起()d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交纳税款。

A.7B.10C.15D.20【答案】 B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行(),土地只能为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

A.土地私有制B.股份合作制C.土地公有制D.权利登记制【答案】 C9、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察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报县级以上( )批准。

A.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B.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C.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D.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答案】 B10、下列关于房屋权属登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公告不是房屋权属登记的必经程序B.在建工程竣工时,如抵押权仍未消灭,抵押人在申请领取房屋权属证书上进行注记即可,无需重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C.因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权属登记不实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D.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对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的,应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同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答案】 B11、201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推进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

银行个人房产按揭项目准入指引模版

银行个人房产按揭项目准入指引模版

xxx村镇银行个人房产按揭项目准入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个人房产按揭贷款合作的管理,防范个人房产按揭贷款业务中的第三方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行的《授信管理办法(暂行)》及我行房屋按揭贷款相关要求,特制定此指引。

第二条个人房产按揭项目准入是指经开发商的申请,我行在对开发商及其开发的楼盘进行全面审核并同意后,给予该楼盘一定的按揭贷款额度(仅能用于申请时已取得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具体到栋或幢的楼宇范围),并为该楼盘提供房产按揭贷款服务。

第三条个人房产按揭项目准入遵循“优选开发商、优选楼盘”的原则,在把控房地产政策风险的前提下,选择定价合理、位置优越、配套良好、市场需求大、开发商资质好的优质楼盘。

第二章项目准入的基本要求第四条项目开发企业或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方)应具备成功的房地产开发从业经验,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成功的房地产开发经历。

第五条项目开发企业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含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内部具有健全的组织机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开发商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公司成立两年以上。

若开发商专为某一项目而成立的新公司,则新公司出资方应满足上述要求。

第七条对于我行已发放开发贷款的项目,开发商资质可不受上述第五条、第六条的限制。

第八条项目必须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建设项目开(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以下简称五证);项目建设达到预售进度,并能提供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的证明文件,如封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等。

第九条项目必须是商品房(包括可上市流通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楼盘权属清楚,无未缴清税费等可能导致房地产权证无法办理的情况。

第十条原则上开发商应对销售楼盘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按每笔按揭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保证金。

第三章项目准入受理和调查第十一条各支行或业务经办部门可发起项目准入工作,并收集开发商及项目相关材料,具体如下:(一)开发商的资料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3、公司章程;4、注册验资报告、上年度财务报告(含会计报表)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5、其他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材料及我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一月下旬银行从业资格《个人贷款》同步检测卷含答案及解析

一月下旬银行从业资格《个人贷款》同步检测卷含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

1、个人住房贷款真正的快速发展以()为标志。

A、1992年银行部门出台了住房抵押贷款的相关管理办法B、1995年《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的颁布C、1998年《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颁布【参考答案】:C【解析】:个人住房贷款真正的快速发展以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颁布为标志。

2、如果市场细分后,各子市场对银行市场营销组合策略中任何要素的变化都作出相同或类似的反应,该市场细分一定违反了()。

A、可衡量性原则B、差异性原则C、经济性原则【参考答案】:B【出处】2013年下半年《个人贷款》真题【解析】根据差异性原则,细分市场的标准必须能让银行明确划分客户市场和市场范围,每个细分市场应对不同的营销活动有不同的反应。

如果各个细分市场对银行的营销组合策略中任何要素的变化都作出相同或类似的反应,就说明市场细分违反了差异性原则,应进行调整,否则不利于银行向客户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

3、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农村金融机构应当通过账户分析或()等方式,核查贷款使用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A、电话调查B、现场调查C、短信沟通【解析】: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农村金融机构应当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农村金融机构应当通过账户分析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使用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4、用户通过查询银行主页了解很行的情况,也可以查询自己的账户和交易情况,这属于网上银行的()功能。

A、产品销售B、展示与查询C、综合业务【参考答案】:B【解析】:C【解析】题干所述为网上银行的展示与查询功能。

5、国际市场上的普遍规律是的强势品牌占据着的市场。

()A、80%; 20%B、30%; 70%C、20%;80%【参考答案】:C【解析】:国际市场上的普遍规律是20%的强势品牌占据着80%的市场,并且市场领袖品牌的平均利润率为第二品牌的4倍,如一个知名品牌,可以将产品本身的价格提高20%〜40%。

银行个人房屋装修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银行个人房屋装修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体现我行特色,改善自用或商用房屋环境,根据《贷款通则》、《担保法》、《物权法》及银行银行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个人房屋装修贷款是银行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专项用于房屋装修的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三条个人房屋装修贷款对象为我行经营区域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65周岁。

第四条申请个人房屋装修贷款的客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我行经营区域内有稳定住所或长期居住证明,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二)有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利凭证及装修合同;(三)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质押物、抵押物或第三方保证(信用方式除外);(五)贷款仅限用于个人、父母、配偶及子女等名下房产装修使用;(六)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的期限、金额和利率第五条对于以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或信用方式办理个人房屋装修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对于以个人房屋抵押担保方式办理的个人房屋装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第六条个人房屋装修贷款的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装修合同标的或装修预算的70%。

合同标的或装修预算金额应根据需装修的房屋面积及市场装修价格合理测算。

个人房屋装修贷款单笔额度上限为200万元。

第七条个人房屋装修贷款利率参照国家基准利率及《银行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低于基准利率。

逾期执行的罚息利率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第四章贷款方式第八条借款人申请个人房屋装修贷款,可采取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或信用贷款方式。

第九条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质押标的物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银行银行定期存单和我行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权利。

若为多张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最近到期定单的到期日,但分笔发放的贷款除外。

质押率最高为90%。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是指银行或金融机构向个人提
供住房贷款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最低利率水平。

根据中国央行的规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基准
利率的70%。

具体来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包括以
下几个方面:
1. 基准利率:央行会定期公布基准利率,银行在制定个人
住房贷款利率时,不能低于该基准利率的70%。

2. 利率浮动:根据个人信用等级和贷款期限的不同,银行
可以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浮动,但浮动范围也
不能低于基准利率的70%。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只是一个最低
限制,实际利率水平还会受到市场供求、经济形势、货币
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实际贷款利率可能会高于政策下限。

此外,不同银行和金融机构也可能有不同的利率政策,具体利率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咨询相关金融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房屋贷款政策制度

29
2.3
按揭项目准入(归档)
按揭项目档案内容包括: 1.按揭项目申请资料; 2.《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3.对该项目的审查意见及贷后检查记录; 4.其他必要的资料。
30
2.3
几个特殊情况
合作机构和按揭项目准入中的几个特殊情况: 之一:我行近三年已发放过开发贷款且未出 现 过不良记录的,可以直接纳入合作机构准入名单。 之二:准入名单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 产 评估公司、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分公司,无需申报 合 作机构准入,直接纳入名单。
个人房屋贷款政策制度、产品体系及 操作流程
住房金融业务部
王中平
目录
第一部分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一手) 第二部分 个人商用房贷款业务(一手)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二手房贷款业务 债务置换类个人房屋贷款
第五部分
第六部分 第七部分 第八部分 第九部分
个人贷款最高额担保
个人循环贷款 存贷通业务 个人贷款营销外包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查由贷款经办行负责,要求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一)合作机构准入申请审批表; (二)经年检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代 码 证;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有贷款记录的,还须提供贷款卡。 (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企业变更登记有关文件; (四)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上年末财务报表; (五)相关的经营资质证书或资质资格、执业证书 (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签字样本,授权 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 (七)个人控股股东和总经理的身份证件; ; (八)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2 合作机构准入管理(合作机构准入流程)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机构实行退出: (一)组织或协助他人制造“假按揭”贷款; (二)合作机构推荐的借款人个人贷款不良率连续 三个月超过5%; (三)存在金融欺诈、商业(合同)欺诈或涉及重 大案件; (四)未通过年审; (五)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第一部分 个人住房贷款(一手房)
(一) 基本含义和分类 (二) “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 (三) “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
(一)基本含义与分类
含义: “一手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 用 于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集资建房单位)依法建造、销(预) 售住房的贷款 。
1.贷款的主体特定:只能是自然人。 2.销售主体特定:只能是具有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资格的“房 地产开发企业”。但集资建房单位除外。
18
2.2 合作机构准入管理(合作机构准入流程)
预警:对预警半年(含)以上仍未撤销处罚的合作机
构要终止合作,且不得进入下一年的准入名单,确需与预
警合作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须报省行个人贷审批。对预警的合作
机构还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经办行审慎受理其推荐的业务,并跟踪检查;
21
2.3 按揭项目准入(受理)
受理工作由贷款经办行负责。填妥《按揭贷款项目申 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公司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 及身份证;
2.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上年末企业 财务报表;
3.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资质证书; 4.公司股东会或经授权的董事会同意在借款人办 妥产权证及有效抵押之前,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 22
1.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的,可免存保证金; 2.已达到现房标准并可在三个月内落实抵押登记手续的,可 免存保证金。
12
2.2 合作机构准入管理(准入条件)
(三)禁止与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1、已查知有金融欺诈、逃废或恶意拖欠债务等不良记录 的机构; 2、有组织或协助他人制造假按揭贷款行为的机构; 3、内部管理混乱或资金严重短缺的机构; 4、已经或即将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机构。
20
2.2 合作机构准入管理(合作机构准入流程) 退出:退出的合作机构2年内不得进入准入名单。新
设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曾任退出机构控股股东或总经理 且该退出机构尚未消除影响我行资金安全因素的,2年内 也不得列入我行准入名单。对退出机构采取以下措施:
(一)书面通知合作机构停止合作; (二)贷款经办行和审批部门一律不再受理、调 查、审查审批、签批其推荐的贷款申请; (三)信贷管理和风险管理部门要加大存量贷款监 测力度。
13
2.2 合作机构准入管理(合作机构准入流程)
调查由贷款经办行负责,要求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一)合作机构准入申请审批表; (二)经年检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代
码 证;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有贷款记录的,还须提供贷款卡。 (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企业变更登记有关文件; (四)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上年末财务报表; (五)相关的经营资质证书或资质资格、执业证书 (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签字样本,授权 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 (七)个人控股股东和总经理的身份证件; ; (八)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7
2.3 按揭项目准入(调查)
对调查发现按揭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要终 止调查不予受理:
1.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项目; 2.因建设项目计划出现重大调整或企业资金严重 短缺等因素可能“烂尾”的项目; 3.不能提供合法“四证”的项目; 4.存在债权、债务和产权纠纷或正处于法律诉讼 阶段的项目; 5.未经主管部门预售许可,不具备合法销售条件 的项目; 6.开发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贷 款的项目申请按揭贷款的,若企业和建设项目。
无 重大异常变化,所需企业、项目资料可不重复提 供。
之四:我行开发贷款支持的按揭项目,其调 查、审查工作与开发贷款同时进行,开发贷款审
批 通过后,贷款经办行对按揭项目自行进行准入,
32
2.3 几个特殊情况
部分 特殊 情形 可省 略准 入环 节
8
2.2 合作机构准入管理
个人房屋贷款合作机构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 纪公司、房地产评估机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合作机构 管理遵循“名单准入、择优增补、动态监测、适时淘汰”的原 则。
房地产经纪公司、房地产评估机构、担保公司的准入在 “二手房贷款业务”中介绍
28
2.3 按揭项目准入(审查)
●审查工作由二级分行个人信贷业务部门负责,审 批工作由二级分行行长或经授权的副行长负责。
●项目审查人审查同意后在《按揭贷款项目申请审 批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后,上报审批。
●有权审批人审批通过后,贷款经办行与开发企业 签订《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审查审批不符合贷款 条件的按揭项目,应将有关材料退还房地产开发企业。
合作机构和按揭项目准入中的几个特殊情况: 之一:我行近三年已发放过开发贷款且未出
现 过不良记录的,可以直接纳入合作机构准入名单。
之二:准入名单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 产 评估公司、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分公司,无需申报 合 作机构准入,直接纳入名单。
31
2.3 几个特殊情况
之三:按揭项目准入时可不重复提供合作机构 准入时已提报过的企业资料,对我行已发放开发
(二)审批部门要从严审查其推荐的业务;
(三)信贷管理部门加大存量贷款监测力度,并跟踪整改
情况。
预警合作机构经过整改符合准入标准的,可向省行申
请撤销处罚。
19
2.2 合作机构准入管理(合作机构准入流程)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机构实行退出: (一)组织或协助他人制造“假按揭”贷款; (二)合作机构推荐的借款人个人贷款不良率连续 三个月超过5%; (三)存在金融欺诈、商业(合同)欺诈或涉及重 大案件; (四)未通过年审; (五)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况。
5
(二)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2.1 概述 2.2 合作机构准入管理 2.3 按揭项目准入管理 2.4 一手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6
2.1 含义和基本流程
含义:“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通过与房地产开发企 业 签订按揭业务合作协议,由开发企业向我行推介按揭贷款客户 并为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
9
2.2 合作机构准入管理(准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 2、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规范,制度健全; 3、财务状况良好,有一定资金实力; 4、信誉良好,无拖欠银行贷款; 5、法定代表、控股股东和总经理无不良信用记录; 6、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7、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个人房屋贷款政策制度、产品体系及 操作流程
住房金融业务部
王中平
目录
第一部分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一手) 第二部分 个人商用房贷款业务(一手) 第三部分 二手房贷款业务 第四部分 债务置换类个人房屋贷款 第五部分 个人贷款最高额担保 第六部分 个人循环贷款 第七部分 存贷通业务 第八部分 个人贷款营销外包 第九部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1
2.2 合作机构准入管理(准入条件)
5、保证金的留存管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还要具备较强 资金实力、担保能力和赔付能力,并承诺根据所担保贷款余额的 相应比例存入保证金,保证金比例由各二级分行根据项目风险状 况和同业竞争情况自行确定。保证金实行专项存储、专户管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存保证金:
17
2.2 合作机构准入管理(合作机构准入流程)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对合作机构实行预警: (一)合作机构推荐的借款人个人房屋贷款不良率连续三个 月超过2%; (二)管理混乱、存在法律等纠纷情况可能对我行资金安全 造成影响的; (三)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涉及经济、法律纠纷而被司 法、税务、工商部门提出警告或处罚,可能对我行资金安全造成 影响的; (四)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价格明显偏高,其评估的抵押物 中有超过10%(含)的评估值比复评值高出20%(含)以上; (五)担任保证人的企业未按规定在我行存入保证金; (六)其他需要预警的情况。
●签订《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应主要明确按 揭贷款成数、期限、抵押、阶段性保证及资金结算等内 容。
29
2.3 按揭项目准入(归档)
按揭项目档案内容包括: 1.按揭项目申请资料; 2.《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3.对该项目的审查意见及贷后检查记录; 4.其他必要的资料。
30
2.3 几个特殊情况
2.3 按揭项目准入(受理)
(二)项目资料 1、现房项目资料:
(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2)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3)若属合作建设的项目,需提供合作开 发合同及合作方同意申请办理按揭业务的有效 委托书; (4)项目户型平面图。
23
2.3 按揭项目准入(受理)
2、期房项目资料: (1)项目立项批文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四证”齐全;商品房销(预)售许
证可在贷款发放前补充提供 (3)合作开发项目需提供合作开发合同及
方同意申请办理按揭业务的有效委托书; (4)项目的预算报告或投资估算表及后续
资金落实情况。
24
2.3 按揭项目准入(受理)
3、集资合作建房 集资建房的单位及项目须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 关规定。其中,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企业申请集资合 作建房,在我行的信用等级须在A级(含)以上。需 提 报以下资料: ①集资或合作建房方案; ②集资或合作建房方案批复(上级及政府主管部门批 文); ③集资或合作建房项目“四证”; ④集资或合作建房协议和集资款收据。
4
(一)基本含义与分类
按营销渠道的不同即是否由合作机构推介(更确切的说,按 照或是否由开发商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一手个人住房贷 款分为:
●间客式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传统模式) ●直客式(直贷式)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间客式”、“直客式”只是营销渠道的不同,额度、期限、 利率、 还款方式等贷款基本要素完全一致。不同点在于:贷款条件、担保 方式以及业务操作流程。
间客式模式是当前个人住房贷款营销的主要营销渠道和办 理模式。因为现阶段开发商在市场中出主导地位,控制着客户 资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