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操作规程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操作规程1. 介绍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是指为业主在住房改善方面提供资金支持的贷款业务。
贷款主要用于支付因住房装修产生的材料、劳务等费用。
以下是建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的具体的操作规程。
2. 申请条件1.借款人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个人住房所有权人或其他合法权益人。
2.借款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建筑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贷款申请人在本行存有合法定期存款,或经本行审核认定其具有还贷能力的其他保证。
3. 贷款金额1.个人住房装修贷款金额上限为借款人的建筑物已评估价值的60%。
2.贷款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 贷款期限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的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5. 手续及材料1.申请人在提交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明文件;•住房产权证;•资金用途及装修预算表;•评估报告、建筑批准文件、建筑物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应当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6. 审批流程1.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申请经本行审核批准,签署个人住房装修贷款合同后放款。
2.申请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记载向本行归还借款,并按规定缴纳利息、手续费等。
7. 还款方式1.等额本息还款:即将借款金额按照期限等分,每期按时还清本金和利息的方式。
2.等额本金还款:即将借款金额等分成若干期,每期按时还清相等的本金和利息的方式。
8. 逾期缴费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将按照逾期费用规定加收逾期罚息。
9. 贷款利率个人住房装修贷款利率参照建行个人住房贷款执行。
10. 结束语以上是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的操作规程。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程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按时归还借款,并缴纳利息、手续费等。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帮助,请致电建行客服热线:95533。
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办法

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办法一、概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银行为满足客户购买住房或翻新住房的资金需求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
下文将详细介绍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操作办法。
二、申请条件1.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3.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信息;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5.符合中国银行制定的贷款额度和借款期限。
三、申请流程1.客户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2.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初审,核实客户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3.银行向客户发放受理通知,告知贷款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4.审批流程包括风险评估、贷款额度确定、抵押物估值和贷款合同签订等环节;5.客户按时提供所需材料,并按要求缴纳贷款相关费用;6.银行最终审批并告知贷款结果;7.客户签署合同和相关文件,并缴纳首期款项;8.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
四、贷款额度和期限1.贷款额度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还款能力和抵押物价值等因素确定;2.贷款期限一般为5年至30年,根据客户需求和还款能力确定。
五、利率和还款方式1.利率根据中国银行公布的利率浮动调整;2.还款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或等额本息还款;3.还款周期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
六、抵押物要求1.抵押物应为客户的住房,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证明;2.抵押物价值应能够覆盖贷款金额。
七、还款管理1.客户应按期还款,确保按时归还贷款本息;2.逾期还款将产生违约金和罚息;3.客户可以提前还款,但需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提前还款手续费。
八、风险提示1.购房贷款存在利率风险和抵押物风险,客户需充分了解相关风险;2.客户应谨慎考虑负债风险,确保还款能力。
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流程

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流程一、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以上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二、住房贷款须提供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2、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购房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置于售楼处)5、借款人为法人的要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财务报表、贷款卡。
若是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供公司当带技术章程、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书6、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个三、房贷业务中的注意事项1、贷款期限一般在三十年以内,且贷款到期日原则上不能超过借款人(男)65岁、(女)55岁的年龄2、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规定。
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期限为1年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为1年以上的,则于次年初执行新的利率3、按揭主要还款方式分为等本金和等本息两种,购房人可自由选择。
等本金为按月还本付息,先多后少;等本息为按月还本带息,每月还款额不变(利率调整变化)四、住房按揭贷款的具体流程1、开发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2、贷款行对开发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开发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3、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需首付房款4、自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七日内购房人提供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资料,直接向开发商合作银行提出申请按揭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操作流程

个人住房贷款操作流程I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可能会遇到个人住房贷款问题,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个人住房贷款操作流程,希望今后对大家有帮助。
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个人住房贷款操作流程贷款审批匡点击查看详細贷款管理]穷卜款回收一贷款发旗步骤/方法1.一、操作流程图提供咨询一>受理申请一>贷前调查一>贷款审批一>贷款发放一>贷款回收一>贷款管理2.二、流程中各环节简要说明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1 )提供咨询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已开办的个人信房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2 )受理申请借款人在向建设银行咨询后,根据要求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提岀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抵押人夫妻关系证明(单身需提供有效证明,借款人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贷前调查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
通过贷前调查,认为符合贷款条件,准备报批。
2、贷款审批(1)经办行审批权限内经办行信贷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经办行负责人(2 )经办行审批权限以外经办行审批同意——报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经办人员经调查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写明情况并写岀审查意见,并将贷款审批表及审批材料交信贷部门负责人,信贷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交支行分管行长在审批表上鉴署审批意见。
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经支行签署审批意见后交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
3.三、贷款发放签订合同一一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一一合同生效后填各类凭证一一借款人开立存款帐户一一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1 )签订合同贷款审批后,经办人员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分别填与合同、借款人当事人(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有权签字人签订有关合同。
个人住房贷款的流程

个人住房贷款的流程一、贷款前的准备。
要是想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呀,那前期可得做不少准备呢。
你得先看看自己的信用状况咋样。
银行可喜欢信用好的宝宝啦。
平时信用卡啥的要按时还款,可别逾期哦,要是有不良信用记录,那贷款的时候就可能有点小麻烦。
还有收入证明也很重要呢。
你得让工作单位给你开个证明,告诉银行你每个月能挣多少钱。
这就像是你在跟银行说,“看,我有能力还钱的啦”。
而且呀,你最好能有个稳定的工作,要是今天在这儿干,明天就没影了,银行也会有点担心的。
另外呢,你得选好要购买的房子。
这个房子得是合法合规的哦。
就像找对象一样,得找个靠谱的。
你要看看房子的产权是不是清晰,有没有什么纠纷。
要是稀里糊涂就买了有问题的房子,贷款可就难办咯。
二、选择贷款银行。
选银行也有不少门道呢。
不同的银行呀,贷款的利率可能会有点差别。
你就得多跑几家银行问问,就像逛街买东西一样,货比三家嘛。
有些银行可能利率低一点,但是要求严格一些;有些银行可能利率稍微高一点,不过办理手续会简单一点。
你得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
而且呀,银行的服务也很重要呢。
你可以问问身边的朋友,哪家银行的服务态度好。
要是银行的工作人员态度冷冰冰的,你办贷款的时候心里也不舒服呀。
你要找那种能耐心解答你问题的银行,毕竟贷款不是小事,有好多问题要问清楚的。
三、向银行提出申请。
等前面的准备都做好了,就可以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啦。
这个时候你要把自己的各种资料都准备齐全。
像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购房合同这些东西都得带上。
就像去参加一场重要的考试,文具都得带齐咯。
你把资料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他们就会开始审核啦。
这个审核过程可能会有点长,你就耐心等着。
银行要看看你提供的资料是不是真实有效,还要评估你有没有能力偿还贷款。
你就当银行在对你进行一个全面的“考察”吧。
四、银行审核。
银行审核的时候可仔细啦。
他们会查看你的信用记录,就像查你的“小档案”一样。
如果发现你有一些信用上的小污点,可能就会影响你的贷款额度或者利率。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商业银行为广大居民提供的一种专门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产品。
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保障客户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开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的操作和管理。
三、贷款申请与批复1.客户申请:客户向商业银行提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资料。
2.申请初审:商业银行对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判断客户的还款能力和风险情况。
3.风险评估:商业银行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债务负担等情况进行评估,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
4.批复决议:商业银行根据风险评估、监管要求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客户的贷款申请,并将结果通知客户。
四、贷款发放与抵押登记1.合同签订:商业银行与客户签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2.抵押登记:商业银行作为贷款人,与客户共同到相关部门进行住房抵押登记。
3.贷款发放:商业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金额划入客户指定的账户,或直接支付给住房的卖方。
五、贷款管理与还款1.贷款管理:商业银行按照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贷款管理,包括贷款账户管理、信息更新等。
2.还款方式:客户可以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并按合同约定准时还款。
3.提前还款:客户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提前还款情况下,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并支付罚息和手续费。
4.逾期还款:客户若逾期还款,商业银行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催收和处罚,包括利息罚息、逾期利率等。
六、贷后管理与风险防控1.贷后管理: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进行贷后管理,包括还款监测、贷款档案管理等。
2.风险评估:商业银行定期对贷款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3.风险防控:商业银行建立风险防控措施,包括风险预警、风险排查等,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
七、信息保密与合规管理1.信息保密:商业银行对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范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范一、目的本规范旨在规范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的操作流程,保障客户权益,提高贷款管理效率,降低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各个环节和相关部门。
三、操作程序1. 申请阶段- 客户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完成信用评估和贷款额度测算。
- 银行工作人员根据信用评估结果与客户进行面谈,了解贷款需求和客户还款能力。
- 银行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 若符合贷款条件,办理抵押物评估。
2. 审批阶段- 银行根据客户资料和抵押物评估结果,进行内部信用审批。
- 审批通过后,银行向客户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并告知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等详情。
3. 放款阶段- 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手续,包括抵押物担保合同和还款担保方式等。
- 银行办理贷款放款手续,并向客户发放贷款款项。
4. 贷后管理- 银行定期跟踪客户还款情况,确保按时还款。
- 如客户出现逾期情况,银行及时与客户沟通,采取相应措施催收。
- 银行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办理提前还款等其他变更手续。
四、风险控制1. 银行在贷款审查阶段,要进行严格的抵押物评估,确保其价值足以覆盖贷款金额。
2. 银行要对客户的还款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并要求客户提供充足的还款担保方式,降低违约风险。
3. 银行要及时掌握客户还款情况,对逾期客户采取催收措施,防止坏账产生。
五、其他事项1. 商业银行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合规运作。
2. 商业银行应定期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进行内部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3. 商业银行应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理解和操作技能。
六、附则本操作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更新或修订,将另行公告。
该操作规范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本规范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不对任何操作所产生结果负责。
银行办房贷款流程

银行办房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1. 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书》。
2. 借款人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收入证明、购房合同等。
二、贷款审核
1. 银行对借款人的资料进行审核,核实身份信息和收入情况。
2. 银行对借款人的征信记录进行查询,确保借款人信用良好。
3. 银行对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核实房产信息和购房用途。
三、贷款审批
1. 根据贷款审核结果,银行决定是否批准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2. 如果贷款申请获得批准,银行会与借款人沟通贷款金额、利率、期限等具体条款。
四、签订合同
1. 在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银行与借款人签订正式的贷款合同。
2. 借款人需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明确其中包含的各项内容和规定。
五、办理抵押
1. 签订合同后,借款人需要前往当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 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银行会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六、发放贷款
1. 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2. 借款人需确保账户信息准确无误,以便银行能够及时将贷款发放至指定账户。
七、还款计划
1. 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还款,确保不出现逾期或拖欠的情况。
2. 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以保证按时还款。
八、贷款结清
1. 当贷款本金和利息全部还清后,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结清手续。
2. 银行审核通过后,会为借款人办理贷款结清手续,解除抵押登记并退还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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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健康发展,规范我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和《xx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是指xx银行各分、支行(下称“贷款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的贷款。
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借款人必须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借贷双方应依法签订借款合同,并须售房单位提供担保。
发放个人住房非按揭贷款时,借款人须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担保可采取质押、抵押、保证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售房单位是指与贷款行签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银企合作协议》,并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的房地产开发商(下称“开发商”)。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应是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身份证件,借款申请人为中国大陆居民的,须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借款申请人为香港、澳门居民须持有港、澳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借款申请人为台湾居民须取得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明;借款申请人为外籍人的,须持有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或居留许可证;(二)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真实、合法的购房合同;(四)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按我行规定已经缴纳首付款项;(五)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六)非本地居民提供一年以上在申请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七)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开发商申报按揭项目应具备的条件:(一)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信用等级良好,依法经营、业绩良好;(二)已经取得所售房屋必须的合法手续,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三)同意与贷款人签订《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合作协议书》,为借款人作担保,并在贷款人处开立售房款专用结算账户和保证金账户。
第六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所购买住房必须是主体结构已封顶的住房。
第三章贷款期限、金额、利率及认定标准第七条贷款期限(一)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二)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0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申请人的,以年龄最低者为准。
第八条贷款金额由我行根据借款人所购买的房屋的抵押率、借款人的还本付息能力和个人信用状况确定。
(一)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首付款金额根据房屋成本价或评估价孰低原则确定。
(二)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应大幅度提高贷款首付款比例,具体首付比例按照贷款期国家规定执行。
第九条贷款利率(一)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按《xx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管理办法》执行;(二)对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且贷款利率水平应随购房套数的增加,利率每次至少多上浮10%。
(三)贷款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调整方式进行调整。
第十条二套房认定标准按照贷款期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贷款担保第十一条按揭类住房贷款担保(一)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必须以所购房屋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在抵押期间,房屋两证(《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土地他项权利证书》)交我行保管。
①以期房抵押的,贷款人与抵押人应持经过预售登记的房卡和有效合同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待该期房竣工交付使用后,开发商将办妥抵押登记的房屋两证交我行保管。
②以现房抵押的,贷款人与抵押人应持已办妥的房屋两证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对设定的抵押物,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擅自对抵押物进行转让、赠与、买卖等形式的处分,不得擅自改变抵押物的形态、用途等。
(三)开发商担保。
凡开发商申报按揭贷款项目,均需在经办行处开立保证金账户,我行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要求开发商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开发商的担保方式分为全程连带责任保证和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我行根据开发商的资质、经营业绩、信誉等情况确定其应承担的担保方式。
①.对于拥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商,我行可接受其对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即在我行收到已办妥抵押登记的《房屋他项权利证》、《土地他项权利证》后,开发商不再对借款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金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按揭贷款余额的5%;②.对于拥有二级以下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商原则上要求其提供全程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金比例始终不得低于按揭贷款余额的5%。
(四)开发商应逐户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为项目下的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保证期间内负责协助和督促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当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按保证合同约定,代为清偿。
第十二条非按揭类住房贷款担保。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必须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担保可采取质押、抵押、保证方式。
(1)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我行认可的权利凭证为本行定期存单、凭证式国债、银行承兑汇票等,质押率最高为90%,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的到期日,若为多张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最近到期定单的到期日,但分笔发放的贷款除外。
(2)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经批准后须由我行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规定办理贷款公证手续,并到有权机关办理抵押物权利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以房产作为抵押的,要求该房产性质为商品房,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其中以个人住房作为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60%;以商用房作为抵押物的,必须是已经用于经营或出租的商业旺地,且易于转让、变现,抵押率不超过50%。
我行不接受宅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作为抵押物。
(3)借款人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必须是具备代偿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十三条抵押物为房产的,抵押物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不早于我行贷款到期日。
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我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第五章贷款程序第十四条开发商申请按揭项目。
(一)开发商申请按揭项目提交以下材料:1.额度授信书面申请。
内容包括:(1)公司基本情况;(2)公司的发展历史和上年度及近期经营状况;(3)项目详细情况、申请额度、期限、成数等;(4)公司历史信用状况,在所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开展情况,法定代表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等情况;(5)公司已办理的按揭楼宇项目情况、办理按揭贷款的数量及管理质量等。
2.经有权部门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事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3.有效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开户许可证、董事会决议及贷款卡及企业法人征信查询;4.近三年度的财务报表;5.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情况;6.关联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7.所售房屋的项目手续,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8.房屋户型图和房价表;9.有联建单位的,需提供联建协议;10.贷款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以上资料凡涉及复印件的,均须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和经办人名章。
(二)经办机构客户经理受理开发商的按揭项目申请后,按照《xx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施实细则(试行)》进行贷前调查。
对符合条件的写出调查报告,并附上述资料一并报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进行审查,审查同意的报资产风险管理部复审,经复审同意的报总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批。
总行审批同意后以书面批复形式通知经办机构与开发商签订《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合作协议书》,并经风险管理部审核。
各级审批机构在总行审批额度内按照授权情况发放个人贷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额度授信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
第十五条贷款申请。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须填写个人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借款人婚姻状况关系证明材料;对未婚人士的证明手续按以下要求办理:①.提供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须注明“未婚”字样或空白;②.须填写未婚声明(我行提供文本);③.如果借款人工作单位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可由该单位出具未婚证明,同时予以电话或实地核实;④.如果借款人为个体经营或工作单位规模较小,则由该借款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出具。
(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可视情况要求追加提供其他能证明居住地的资料,如近期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账单);(四)有权部门出具或经办行确认的借款人及财产共有人的职业、收入证明材料(可视情况要求追加提供其他能证明收入状况的资料,如工作证、至少过去三个月的工资单、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代发工资存折等);(五)投资经营收入证明,如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决议、纳税证明等,近3年财务报表、对账单;(六)财产情况证明,如房产证、存单、股票、债券等;(五)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六)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七)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文件;(八)在我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凭证;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存入开发商在我行开立的售房款专用结算账户的进账单证明;开发商出具的收款收据;(九)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第十六条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可以采取与借款申请人面谈、实地考察、通过行内外有关信息系统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对于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明显不足的,贷前调查人应要求其增加共同申请人。
对于借款申请人以家庭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须要求其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第十八条贷前调查人必须至少直接与借款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面谈一次,面谈可以在受理贷款申请的同时进行。
贷前调查人应通过面谈了解借款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借款所购(建)房屋情况以及调查人员认为应调查的其他内容。
贷前调查人与申请人面谈应作书面记录,对可能存在真实性风险的内容、申请材料中未包含但应作为贷款审批依据的内容以及其他可能对贷款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应作详细记录。
书面面谈记录应由贷前调查人和借款申请人当面签字后存档作为贷款审批依据。
调查人可根据与借款人面谈的实际情况及借款人申请贷款金额决定是否进行家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