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非癌痛患者的药物治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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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镇痛药物临床应用规范(2020版)

医院镇痛药物临床应用规范(2020版)

XXXX医院镇痛药物临床应用规范(2020版)为规范我院镇痛药物临床使用和临床用药点评标准,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及《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特制定本规范。

一、规范化处方要求特殊患者指需长期使用麻精药品的门(急)诊癌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

1.应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处方,详见表1。

2.患者使用镇痛泵时,置泵医师应于镇痛泵上标注药物种类、背景输注量、单次自控给药量等信息。

3.特殊患者应在医疗机构指定部门办理《麻醉药品专用病历》及《麻醉药品取药手册》,应由首诊医师建立《麻醉药品专用病历》,并留存以下资料:①患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和《患者承诺书》原件;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原件;③患者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④患者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书⑤异地患者需提供现暂时居住证明。

4.《麻醉药品专用病历》及《麻醉药品取药手册》需建档编号。

5.特殊患者至少每3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麻醉药品专用病历》、《麻醉药品取药手册》中应有记录。

6.特殊患者连续3个月未开具和使用麻精药品,须重新办理《麻醉药品取药手册》。

7.麻精药品处方必须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8.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麻精药品处方。

9.医师为患者首次开具麻精药品、更换麻精药品品种、调整麻精药品用量时,应进行疼痛评估,并在病历中记录。

10.癌痛患者在使用阿片类镇痛药时应进行剂量滴定,包括初始剂量滴定、个体剂量滴定,维持、减量或停用在病历中应有记录。

11.处方注射剂用量不足整支剂量时,医师应在处方用法中注明弃药剂量。

12.各病区、手术室等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如患者剩有余液,应在专用登记表中注明余量处理方式,手术患者同时应在麻醉记录单里记录,双人签字确认。

13.除特殊患者外,麻精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急诊不得为患者开具需院外使用的麻精药品;术后患者使用的镇痛泵不能带出医疗机构,只限院内使用。

强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痛使用指导

强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痛使用指导

前言为了规范临床用药,充分发挥强效阿片类药物在医疗临床中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此类药物的相关不良反应,在参考国外相关资料和国内临床多中心研究初步结果的基础上,由国内疼痛治疗专家和药物滥用研究及药物控制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特制定出以多瑞吉为代表的《强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痛使用指南》。

必须指出:临床医师必须规范此类药物的临床应用,并对所有病例进行随访。

《指南》也将随着临床实践和经验的不断积累,进行必要的完善。

《指南》由罗爱伦、蔡志基、李树人、许建国、黄宇光等10余位专家起草并核定。

一、慢性疼痛的定义:既往将慢性疼痛定义为:病人无明确组织损伤,但出现持续6个月以上的疼痛。

目前医学界将慢性疼痛定义为:慢性疼痛导致病人抑郁和焦虑,造成身心极大伤害,并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

慢性非癌性疼痛是十分普遍的现象,需要医治。

慢性非癌痛病人治疗是为了缓解疼痛和抑郁。

临床上更加注重病人的功能恢复,应将“病人能否重返工作岗位,能否恢复正常生活"作为判定疼痛治疗是否有效的客观指标。

二、慢性非癌痛处理的原则和方法1.基本原则:慢性非癌痛治疗的目的:缓解疼痛和改善功能状态。

功能状态包括身体状态、精神状态和家庭社会关系等。

有效的疼痛治疗包含多种形式的综合治疗,其中药物治疗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2.药物治疗:世界卫生组织(WorldHealthOrganization)用于癌痛治疗的三阶梯镇痛原则同样适用于慢性非癌痛镇痛治疗。

WHO强调:慢性非癌痛治疗应采取药物和非药物结合的综合治疗方法。

3.非药物性治疗:慢性非癌痛的非药物治疗包括:理疗、针灸和心理治疗等。

三、强效阿片类药物的使用国外大量临床资料表明:不论慢性非癌痛的病因如何,中、重度疼痛都可以使用强效阿片类药物治疗。

强阿片类药物治疗伤害性疼痛疗效确切,相当一部分神经源疼痛病人使用强阿片类药物症状可得到明显缓解。

因此,在其他常用治疗方法无效时,应考虑强阿片类药物治疗。

四、强阿片类药物在慢性非癌痛治疗中的指导原则1.在其他常用的临床镇痛方法无效时,就可考虑采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2.病人年龄大于40岁,疼痛病史超过4周(艾滋病人、截瘫病人疼痛治疗不受此项年龄及疼痛病史的限制);3.中度到重度的慢性疼痛(VAS评分≥5分);4.慢性非癌痛诊断明确的病人(暂限定于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骨、关节疼痛;腰背痛;神经、血管性疼痛;神经源性疼痛);5.病人没有阿片类药物滥用史;6.采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时,执业医师应慎重选择对疼痛病人有效的用药处方,并进行药物剂量滴定和治疗方案的调整;7.必须仅由一位被授权的执业医师负责开处方。

慢性非癌性疼痛的治疗

慢性非癌性疼痛的治疗
经粪便、其余经肾由尿排除。
单剂用药后消除半衰期是16 h~17 h。 相同剂量下,老年人的血药浓度高于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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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心、呕吐、头痛、头晕、镇静(过度) 、便秘等 症状均明显低于等效剂量吗啡。
2.禁忌证
哮喘、过敏、呼吸功能不全
3.用于CNCP的治疗 国外:532例NCCP病人,采用多瑞吉镇痛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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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盐酸羟考酮控释片(奥施康定,oxycontin) 。 美国 FDA于1997 年批准, 用于治疗需要服用数天
阿片类镇痛药物的中、重度疼痛患者。
药理特点:
1. 口服生物利用度高(60~87%); 2 . 双相释放双相吸收,38%即释,62%缓释,其吸
收半衰期分别为37min 和6.2h; 3. 口服后1h快速镇痛,给药后持续12h镇痛; 4 . 血药浓度稳定; 5. 止痛剂量无封顶效应,长期用药无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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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贴皮后2 h 血浆中即可检出芬太尼,8~12 h 后 达峰,最佳镇痛效果开始于10 h 以后。
初次贴皮后的24 h、48 h 和72 h 的吸收率,分别是 47 %、88 %和94 %。
有效血药浓度一般可持续72 h。 芬太尼在肝内降解为正芬太尼,它无生物活性,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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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igan等(2001年)报道,301例应用多瑞吉治疗 的慢性非癌痛病人,药物滥用/依赖性的发生率为 1%,戒断综合征为3%。
国内张安生报道50例慢性非癌痛病人使用吗啡控 释片或多瑞吉治疗,未发现有阿片类药物成瘾病 例。
迄今为止,强效阿片类药物长期治疗CNCP未 见出现严重的药物依赖性。
枸缘酸芬太尼制成的透皮贴剂 1.临床药理 2.5 mg/ d、5.0 mg/d、7.5 mg/ d 、 10 mg/ d

阿片类药物在慢性非癌性疼痛中的应用

阿片类药物在慢性非癌性疼痛中的应用
性代 谢产 物 、 药物 间相 互作用 少 、 副作 用和不 良反 应少 、 费低等特点 [1 花 1。 1 阿 片类 药物早 已经被 广泛应 用于急性疼痛 、 癌
和躯体化 疾病 , 致社会 适应能力 、 导 生活或 / 和工作 能 力 降低 , 由此严重 影 响患者 的生活 质量 l 。而 8
动剂 , 以 同时激 活 和阻断 阿片受体 。拮 抗剂则 是 可 阻断其他 药物分 子 和受体 的结合 , 阻断其 他药物 的 阿片样作用 , 纳洛酮和纳曲酮。喷他佐辛 、 如 布托啡
诺和纳布啡则是混合激动 一 拮抗 剂 , 对不 同阿片受体 有不 同作用 。常见的剂型包 括透皮 贴剂 、 缓释片剂 、
痛治疗的费用 已经超过8 0 6 亿美元 l 6 】 。
慢性 非癌性 疼痛 主要 包括 脊柱 源性疼 痛、 骨关 节炎 、 缺血性疼痛 、 内脏痛 、 神经病理 性疼痛和头痛 等。有关 慢性 疼痛 定义较 多 , 目前 主要 的解 释是无 明确持续存在 的病理学变化而迁 延超过急性疾病 正
些 问题在癌痛 和姑息 治疗 中则很容易被医患双方所
中国 疼痛 医学 杂 志 C ie eJ u n 1 fP i Me iie 0 21 . 2 h n s o r a o an dcn 1 . f 2 8
理解 和解决 , 是对 于慢 性非癌 性疼 痛则成 为突 出 但 的伦理 和社会 问题 l ] 】 。另外 , 治疗急 性疼 痛 的 ' 和 目的仅 仅是 控制疼 痛相 比, 慢性非 癌性 疼痛 的治疗 则 复杂得多 , 这要涉及患者 的心理情 绪 、 疼痛 的性质 类型、 医生 的知识结 构和 临床能力 等 。尽管 争议不 断 , 阿片类药 物由于其 良好 的镇痛 效果 , 但 在慢性非 癌 性疼 痛 的治 疗 中越来越 被重视 , 甚至 呈现爆 发式 增 长 。据报 道 , 过9 % 的慢性 疼痛 患者 接受 过 阿 超 0 片类药 物 的治疗 ” 。在我 国, 国家 药监 局和卫 生部 也先后 发布 《 阿片类 药物治疗慢性 非癌痛使用指 强

《麻醉、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管理规定》

《麻醉、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麻醉、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管理规定编码:M-MZ-0012-20170930-01总页数:2附件:1相关文件:1制定部门:门诊部生效日期:2016-12-06修订日期:复审日期:2017-09-301.目的为加强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保证患者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2.范围我院临床医师3.定义无4.内容4.1适应患者:门诊癌痛患者及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因疾病需要在院外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建立麻醉、精神药品专用病历。

4.2需提供材料4.2.1本院主治及以上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4.2.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2.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2.4患者携带以上材料并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后予以办理。

4.3麻醉、精神药品剂量限制4.3.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4.3.2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4.3.3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4.3.4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4.4其他要求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需每四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

5.附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6.相关文件卫医发〔2005〕436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文件名称:麻醉、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管理规定编码:M-MZ-0012-20170930-01总页数:2附件:1相关文件:1附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F-MZ-0005-20170930-0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

慢性非癌痛治疗原则和方法

慢性非癌痛治疗原则和方法
11.每次就医时应注意评估的指标包括:(a)舒适程度(镇痛效果VAS评分),(b)与阿片类 药物相关的副作用;(c)功能状态(身体和精神);(d)是否存在与药物有关的异常行为。
12.应建立治疗病历,记录治疗过程中不同时期的镇痛效果、功能状态、副作用及异常行为。 四、美国疼痛组织关节炎疼痛处理原则 1.进行关节炎治疗之前必须对患者的疼痛情况和功能做综合性评价 2.对于中至重度关节炎疼痛,应采用对乙酰氨基酚,该药副作用小、购买方便,而且价格低 廉,长期治疗带来的经济压力较小; 3.如果疼痛因骨关节炎和类风湿性关节炎引起,应用COX.2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此 类药物镇痛作用强,而且胃肠道副作用小。若对乙酰氨基酚和COX一2治疗不能有效控制疼痛, 而且没有NSAIDS药物胃肠道副作用的危险因素,则考虑选用非选择性NSAIDS。COX.2药物价 格昂贵,因此可能某些患者更适合服用非特异NSAIDS,并联合应用治疗胃肠道反应的药物。 4.对于COX.2和非特异NSAIDS药物疗效较差的重度关节炎疼痛患者,建议用阿片类药物如 羟考酮和吗啡治疗。 5.绝大多数患者,包括肥胖者和老年人,如果药物治疗无效、功能严重受限无法活动,而且 没有手术禁忌症,应该手术治疗。建议在畸形和肌肉功能严重退化之前进行手术治疗。
(2)第二步采用弱阿片类药物; (3)最后为强阿片类药物。只有当非阿片类药物不能满足镇痛需要时才选择阿片类药物; (4)辅助用药。包括三环类抗抑郁药和膜稳定药(如抗惊厥药、局麻药和抗心律失常药); (5)还可以辅助全身治疗(如局部麻醉阻滞和区域麻醉阻滞)。 三、非癌痛治疗的目标 非癌痛治疗的目标为:①缓解疼痛:②改善功能;③采用药物,但不增加严重副作用。对慢 性非癌痛患者采用阿片类口服药物不仅是为了缓解疼痛,还应使病人的功能得到改善。阿片类药 物是治疗中重度疼痛的常用药物。理想的阿片类镇痛药应具有下列条件:轻度刺激作用;副作用 轻;危险性小;中枢神经系统影响小。 对于阿片类药物用于非癌痛治疗虽然存在争议,但有关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痛的研究报 告表明,此种方法安全有效。作为整体治疗方案的一部分,按时给药可改善病人的生活质量,恢 复功能。在具有一定适应症的病人中,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必要时可适当采用一些阿片类镇痛 药物,同时加强监测,避免错误用药,并及时防治药物不良反应。对药物滥用主观作用机制的研 究表明:长效阿片类镇痛药较少产生较高的血浆峰浓度,因此可减少病人“觅药”的中枢机制,较 少产生正反馈。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长效阿片类镇痛药可提供有效的镇痛,改善心理和生理功 能。国外文献报道用药时间从1月至15个月不等,甚至用药达数年(3--一4年)。然而,临床上至 今尚无统一的用药规范或疼痛治疗指南,在如何安全合理用药方面尚存在不同的观点。 许多证据表明:不论慢性非癌痛的病因如何,都可以使用阿片类药物进行有效的治疗。尽管 阿片类药物治疗伤害性疼痛更有效,但有相当一部分神经源性疼痛的病人在接受这种治疗后症状 也得到明显缓解。因此,在其他治疗方法无效时,如果病人符合阿片类药物的适应症,则应予以 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痛治疗时首选无创性的给药途径。 目前认为,癌痛和非癌痛治疗之间无明显区别。也就是说,WHO三阶梯疼痛治疗方法也同 样适用于非癌痛病人。是否需要阿片类药物治疗取决予疼痛的程度以及病人对其他镇痛药的疗 效,而并非疼痛的原因。 阿片类药物在慢性非癌痛治疗中的推荐使用方法 只有在其他可能想到的临床镇痛方法无效时,才考虑采用阿片类药物治疗: 1.药物滥用史、严重性格障碍和家庭环境不良是阿片类药物使用的相对禁忌证; 2.如考虑采用阿片类药物治疗,首诊医生应对疼痛病人用药处方负责; 3.在治疗前应取得病人同意,病人应该了解:使用后成瘾发生率较低;阿片类药物本身或合 并使用的其他镇静/催眠药可能会对认知功能有所影响;可能出现躯体依赖性(停药后可逐渐消 失):母亲使用阿片类药物可能导致婴儿出生时的躯体依赖性; 4.按照三阶梯中按时给药的原则,镇痛药物应连续给予,强调功能改善并达到部分缓解疼痛 的目的; 5.如果较小剂量阿片类药物未能达到部分缓解疼痛,同时病人不能耐受,则应考虑停止使用 阿片类药物; 6.疼痛治疗旨在缓解病人躯体和精神上的痛苦,为此,阿片类药物治疗应与其他镇痛药和康

重视慢性非癌痛的合理用药

重视慢性非癌痛的合理用药
35 辅 助 型 镇 痛 药 的 应 用 : 性 疼 痛 是 一 种 疾 病 , 要 及 . 慢 需
些疼痛 患者 不知道应该到哪个科室就诊 。医师不对
患 者 疼 痛 程度 进 行 评 估 就 随 意 选 用 镇 痛 药 , 为 非 阿 片 类 认
镇痛药 比阿片类镇 痛药更安 全。调查 中我 们发现 , 在我 院 门诊长期使用阿片类镇痛药 的患者 中, 无一 例是慢性非 癌 痛患者 。慢性 非癌痛 患者进行 药物治疗 时 , 绝大 多数 只使 用非 甾体镇痛药 , 很少联 合使用抗 抑郁药或 预防消 化道 溃
炎药的不 良反应 , 以选 择性 的联合使 用抗 酸剂 、 2 可 H 受体 拮抗剂 、 奥美拉唑等药 物。这些 药物也 可在 一定程 度上减 少长期使用非甾体抗炎药所导致 的胃肠不 良反应 。在使用 非甾体抗 炎药物之 前 , 进行 抗幽 门螺杆 菌根治性 治疗 可使 消化性溃疡的发生率明显降低 。
3 9 建 立疼 痛科 , 养 专 门 的人 才 : . 培 尽快 建立 疼 痛 科 , 慢性
3 积极采取措 施使慢性疼痛患者的治疗规范化 3 1 重视慢性疼痛患者的治疗 : . 医师要关 注疼痛患 者的治
3 7 重 视 药 品 的 不 良反 应 , 止 药 物 滥 用 : 们 对 阿 片 类 . 防 人
整体治疗 水平 比较低下 , 人们 对慢性非癌痛 的治疗 不够重 视, 使得许多慢性非癌痛患者虽然频繁就医 , 但疼痛仍然存 在 , 引起疼痛的疾病本身未进行有效 的治疗。 对 23 认为非阿片类镇痛药 比阿片类镇痛药更安全 : . 由于非
阿 片类 镇 痛 药 很 容 易 获 得 , 类 药 物 的 不 良反 应 更 容 易被 此
镇痛药的滥用和管理问题有 相当高 的警觉 , 而对长期使 然 用非 甾体抗炎药的不 良反应却容易忽 视。事实上 , 由于非 甾体抗炎药应用十分广 泛 , 而且 又 比较容易 获得 , 因此 , 出 现滥用的机会可能相对较高 我们要严格掌握适 应证及剂

癌痛规范化治疗与麻醉药品管理

癌痛规范化治疗与麻醉药品管理

对哌替啶用于癌痛的正确认识
哌替啶(度冷丁)不适用于慢性癌痛
▪ 其镇痛作用≌吗啡1/8-1/10 ● 作用时间短(2.5-3.5h),吗啡4-6h ● 注射吗啡10mgq4h≌注射哌替啶100-150mgq3h ● 反复肌注可致肌肉组织重度纤维化 ● 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镇痛效果≌哌替啶的1/2 ● 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CNS毒性≌哌替啶的2倍 ● 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半衰期≌哌替啶的4倍 ● 去甲哌替啶在体内蓄积引起CNS症状:烦燥、焦虑、癫
癌痛规范化治疗 与麻醉药品管理
癌性镇痛治疗指南和原则
三阶梯镇痛方案及原则
重度 中度 轻度
疼痛消失
强阿片类药物 ±非阿片类镇痛药 ±辅助药物
弱阿片类药物 ±非阿片类镇痛药 ±辅助药物
疼痛
非阿片类药物±辅助药物
基本原则: 1、口服给药;2、按阶梯给药;3、按时给药;4、个体化;5、注意具体细节
中国市场上常见的镇痛药分级
第二阶梯(弱化) 中度镇痛药:弱阿片类为主
奇曼丁 ( 盐酸曲马多缓释片 ) 路盖克 ( 可待因+对乙酰氨基酚 ) 泰诺因 ( 可待因+对乙酰氨基酚 ) 氨酚待因 (可待因+对乙酰氨基酚 )
现在的理念:癌痛治疗弱化二阶梯
第三阶梯 重度镇痛药:强阿片类药物
美施康定 ( 硫酸吗啡控释片 ) 奥施康定 (盐酸羟考酮控释片) 盐酸吗啡针 盐酸吗啡片 芬太尼透皮贴剂
不得超过3日用量 不得超过7日用量
不得超过7日用量 特殊情况应注明
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1.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 中、重度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2. 药师只要不超规定,按处方调剂,不能随意限制处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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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非癌痛患者的药物治疗管理
1、以下描述错误的是(单项选择)D
A: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加巴喷丁和普瑞巴林,无需剂量调整。

B:肝损害或有其既往史慎用洛索洛芬和二氟尼柳,应使用较低剂量,严密观察,以避免肝损害恶化或复发。

C:总体而言,COX-2抑制剂的肝损作用远小于非选择性NSAIDs。

D:双氯芬酸在所有NSAIDs 中的肝损不良反应发生率最低。

2、以下描述错误的是(单项选择)B
A:如果患者对某NSAID反应不佳,那么可尝试其他NSAIDs,但没有必要再选择相同药物代谢特点的品种。

B:曲马多、可待因和双氢可待因的镇痛效果与CYP2D6基因型无关。

C:度洛西汀+塞来昔布联合用药治疗膝骨关节炎的疗效优于单药治疗。

D:系统评价显示,在OA和RA治疗中,塞来昔布与非选择性NSAIDs相比成本效益更佳。

3、以下描述错误的是(单项选择)A
A:慢性非癌痛(CNCP)指的是非肿瘤性疾病或损伤引起的持续时间超过3个月的疼痛。

B:骨关节炎属于慢性非癌痛。

C:研究显示,70%~80%的慢性非癌痛患者未得到重视和充分治疗。

D:约四分之一的糖尿病患者、三分之一的肿瘤患者、慢性腰痛和OA患者经受神经病理性疼痛。

4、以下描述错误的是(单项选择)A
A:弱阿片类的副作用比强阿片类小得多。

B:对乙酰氨基酚和NSAIDs有剂量封顶作用,当复方制剂的相关药物达到封顶剂量时,应转换为单方阿片类药物。

C:阿片类不良反应通常是一过性的,撤药后不良反应消失或缓解,不引起脏器器质性病变,而NSAIDs可能所致的胃肠道、心血管以及肝肾毒性是器质性的,停止药物后损伤可能持续存在。

D:通常选择同类药品中更安全的品种,以避免医疗纠纷风险。

在有可替代药品的情况下,不宜选择“慎用”的药品。

5、以下描述错误的是(单项选择)C
A:在首次使用卡马西平前,可考虑进行HLA-B*1502基因的筛查。

如经检测结果呈阳性,则不应使用。

B:一般来说,对乙酰氨基酚在孕期和哺乳期可安全使用。

C:长期饮酒的人给予对乙酰氨基酚/羟考酮治疗剂量是安全的。

D:膝/髋骨关节炎患者接受塞来昔布6个月治疗,塞来昔布持续用药(200mg qd)比间断用药(疼痛时服用塞来昔布200mg qd,症状不明显时不服药)的临床结局更好。

6、以下描述错误的是(单项选择)D
A: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丁丙诺啡透皮贴剂,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B:与普瑞巴林相比,度洛西汀用于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变和纤维肌痛治疗时潜在的药物-药物相互作用的发生率更高,并为此导致额外医疗费用和更多门诊就诊次数。

C:总体而言,急性肾功能损害(AKI)风险:选择性COX-2抑制剂<非选择性NSAIDs。

D:使用多种NSAIDs的AKI风险并不增加。

7、以下描述错误的是(单项选择)A
A:老年患者使用羟考酮缓释片、丁丙诺啡透皮贴剂,需要仔细的剂量调整。

B:老年患者使用塞来昔布,一般无需剂量调整。

C:洛索洛芬钠、二氟尼柳在高龄者中易出现不良反应,应从低剂量开始慎重用药。

D:治疗中重度OA和RA疼痛或需服用NSAIDs的老年患者,应使用选择性COX-2抑制剂。

8、以下描述错误的是(单项选择)C
A:曲马多属于治疗神经病理性疼痛的弱推荐药物。

B:普瑞巴林1.5天快速起效缓解疼痛,平均1.6天显著改善疼痛相关睡眠障碍。

C:加巴喷丁呈线性药动学特点,生物利用度随剂量升高而增加。

D:中国骨关节炎诊治指南将阿片类药物列在对乙酰氨基酚、NSAID
之后的其他药物选择中。

对NSAID治疗无效或不耐受者,可选择阿片类或对乙酰氨基酚/阿片类复方制剂
9、以下描述错误的是(单项选择)B
A:在日益重视慢病管理的形势下,药师有必要及时关注慢性非癌痛的药物治疗,通过控制疼痛达到患者身体的功能恢复和生命质量的提高。

B:结合指南和治疗学进展,药师向可能患多种疾病、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复杂患者推荐个体化治疗方案,管理药物相互作用,做好科学用药指导,关注依从性监测,防范药品不良反应,在慢性非癌痛药物治疗管理中可以发挥专业能力。

C:丁丙诺啡透皮贴剂属于强阿片类的第二类精神药品。

D:氨酚曲马多片、氨酚羟考酮均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

10、以下描述错误的是(单项选择)A
A:对乙酰氨基酚属于NSAIDs,不能与其他NSAIDs合用。

B: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包括文拉法辛、度洛西汀。

C:带状庖疹期间重度急性疼痛是发生PHN 的危险因素,联合钙离子通道调节剂(加巴喷丁、普瑞巴林)不仅能有效缓解疼痛,而且能减少PHN 发生。

D:多模式镇痛策略指的是联合应用不同镇痛技术或作用机制不同的镇痛药物,作用于疼痛传导通路的不同靶点,发挥镇痛的相加或协同作用,减少每种药物的剂量和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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