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旅游景区特殊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旅游景区内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和活动,以及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和旅游者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证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护旅游景区内的文物古迹和环境资源。

第四条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责任明确、防火措施到位、救火设备齐全、消防教育有力。

第二章景区消防安全责任第五条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是旅游景区内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旅游景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旅游景区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景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文化设施、特种设备等使用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规定做好日常消防工作。

第八条旅游景区内举办的大型活动,应当由旅游景区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安全防范,明确责任分工,保障消防安全。

第九条旅游者有责任遵守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擅自在景区内使用明火,不得破坏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

第十条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消防设施与装备第十一条旅游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法规和相关标准,合理布置消防设施和装备。

第十二条旅游景区应配备消防水源,保证消防用水供应充足,并设立标志明显的水源标识,方便消防人员使用。

第十三条旅游景区应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并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十四条旅游景区应建立消防设备定期巡检、维护和保养制度,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旅游景区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应当委托专业单位进行,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消防安全巡查第十六条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旅游景区消防安全巡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明示等。

风景区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风景区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风景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风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机构及职责1.风景区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风景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各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等经营单位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各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等经营单位设立消防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三、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1.消防设施及器材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并定期进行检验、维修和保养。

2.消防设施及器材的安装、维修、更换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负责。

3.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标识应清晰、醒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消防设施及器材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拆卸、改动。

四、消防安全巡查及检查1.消防安全巡查及检查应定期进行,每月至少一次,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应加强巡查。

2.消防安全巡查及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消防设施及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3)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4)用电安全情况;(5)用火、用气安全情况;(6)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3.巡查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景区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游客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应包括:(1)消防安全法律法规;(2)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3)火场逃生自救知识;(4)消防设施及器材的使用方法。

3.景区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六、火灾事故处理1.发生火灾事故时,景区应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火灾事故发生后,景区应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1. 为了加强景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旅游景区、景点、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与职责4.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景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5. 景区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景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6. 景区内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三、消防安全措施7. 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消防规划、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制度。

8. 景区内应当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明确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9. 景区内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和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10. 景区内应当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乱拉乱接电缆线、私拉乱接燃气管道等行为。

11. 景区内应当加强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携带、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四、消防安全检查与监督12. 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景区内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 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消防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景区内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14. 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维护景区消防安全。

五、应急救援与演练15. 景区内应当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组织、人员、物资、设备等应急保障措施。

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景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景区游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景区范围内的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售票处、游览区、餐饮区、住宿区、办公区、仓库、停车场等。

三、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1. 景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景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景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其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制定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督促检查景区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组织消防演练,提高景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协调相关部门,确保景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景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景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景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景区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景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负责景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查。

(4)制定景区消防安全预案,并组织演练。

(5)对景区内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3. 景区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景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开展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3)确保本部门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4)定期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景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景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包括景区员工、游客、临时用工人员等。

2.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责任制。

(2)火灾事故的危害、预防措施。

(3)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4)火场逃生自救知识。

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方式(1)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旅游景区作为人们休闲娱乐和领略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的重要场所,人员密集,建筑多样,火灾风险不容忽视。

为了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景区的正常运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景区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消防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定期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对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1、建立日常防火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2、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用火用电等情况。

3、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期限和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4、在重大节日、活动前,应组织专项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节日、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

三、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景区内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如消火栓、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2、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维护保养工作应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并做好记录。

3、消防设施设备的标识应清晰、准确,操作说明应张贴在明显位置,方便使用。

4、严禁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对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四、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景区内的用火用电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规使用明火。

2、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提高旅游景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障能力,保护广大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旅游景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景点、旅游度假村等。

第四条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综合防火的管理体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旅游景区安全防范能力。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五条景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到位。

第六条景区的老板、负责人是景区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景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景区消防安全。

第七条景区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景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景区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景区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演练,确保景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正常使用。

第九条景区要配备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日常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景区内的消防隐患。

第十条景区要建立消防安全备案制度,定期更新景区消防安全信息,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景区要定期组织景区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景区负责人应当做好消防安全记录,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第十三条景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四条景区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水系统,确保景区内的消防水源充足,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景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电源系统,确保景区内的消防电源供应稳定可靠。

第十六条景区应当配置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保证景区内的消防器材有效和易于使用。

第十七条景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报警系统,确保报警装置的可靠性和及时性。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一、综述目前,旅游景区的发展势头迅猛,游客数量剧增,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景区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景区正常运营。

二、景区消防管理组织1.成立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景区负责人担任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和消防专业人员等组成。

委员会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

2.设立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设施的维护、消防员的培训等。

三、消防设施和设备1.景区应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应根据景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配置。

2.景区应设立明显的疏散标识,设置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定期检查,确保其畅通有效。

四、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1.景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预防知识、灭火器使用方法、疏散逃生等。

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疏散演练,确保员工熟悉疏散路线和应急处理措施。

演练应有具体的预案和演练计划,演练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改进。

五、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1.景区应建立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对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火源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2.针对消防安全隐患,景区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对于未能按时整改的景区,应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落实。

六、游客教育和宣传1.景区应加强游客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通过展板、宣传册、宣传片等形式,向游客普及火灾防范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2.景区应设立消防安全提示牌,提醒游客密切注意消防安全。

景区应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防止火灾发生。

七、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1.景区应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是指为了保障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其中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旅游景区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包括消防水源、消防设备、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的设置和维护,以及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2.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明确景区各级管理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

3.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包括通过宣传栏、宣传册、宣传视频等方式向游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游客的自防自救能力。

4.火灾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的制定,包括定期对景区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火灾防范措施,如设置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等。

5.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包括景区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日常巡查制度的建立,及时发现和处理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景区的消防安全。

6.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包括制定景区应急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建立应急疏散通道和疏散点,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消防安全监督和检查,包括相关监管部门对景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保障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非常重要,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景区管理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应按照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茶溪谷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茶溪谷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景区内从事经营、管理、建设、保护及其他活动的单位与个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景区森林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景区内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五条:景区内工作的任何单位与个人,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深入贯彻执行各类消防法律法规,坚决服从景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安排,保证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按照规定配置相关防火预警设施和消防器材。

2、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工作,同时组织防火自检自查,落实防火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同时鼓励和引导景区内经营性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财产火灾保险。

3、积极参加景区内部组织的各项消防安全演练,提高防火灭火意识。

第六条:在景区内从事经营、管理的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在其营业之前必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隐患整改,确定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经营业主负责。

2、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使用或者管理的,共用各
方对自己使用或者管理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共用各方应共同制定管理办法。

3、当事人任何经营活动都不得妨碍建筑消防设施和通道的使用,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不得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擅自对建筑物改建和改造,不得在室内使用明火(食品加工业除外),不得随意改变电线电路,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或没有合格证的电器。

消防队对电力设施、用电线路等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建立档案,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大功率电器使用前须向消防队申报备案,对不符合用电安全规定的,不予同意。

第七条:景区内经营场所梁、柱、楼板等主要承重构件必须进行防火处理,与周边建筑相邻部分必须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区最大面积必须≤300㎡(增设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场所,其防火分区最大面积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倍)
1、大型经营场所安全出口不得少于两个,位于两个安全出口间的最不利点距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2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最不利点距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9m,疏散通道最小宽度≥1.5m。

2、房间数超过二十个的宾馆、饭店必须安装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简易装置)。

房间数超过五十个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宾馆、饭店必须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竣工后必须经过消防验收合格后方能营业。

第八条:对于在景区内部的施工单位要与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

严格用料,不得在施工现场堆积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及其他疏散通道。

需要明火、做旧、喷漆时,需报消防队批准后方可作业,且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消防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九条:景区及其消防队应当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事故应急预案、消防培训制度,实施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定期检查维护消防、防雷、电气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督促落实隐患整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所有员工的防火灭火意识。

第十条:景区内部的所有员工要熟知和掌握相关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具备使用消防设备和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对新
聘的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三章火灾处置
第十一条:建立完善的灭火救援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火灾发生后,景区、消防、公安、电力等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场配合处置,设立消防指挥中心,火灾现场总指挥由到场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最高行政领导担任,其作出的相关部署和决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执行。

第十二条:景区内经营场所的业主及其经营人员要确保本场所的消防安全,一旦发生火灾,该场所立即作为公共避难场所,不再作为经营场所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景区内经营业主、从业人员有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的义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阻扰他人报告火警,不得阻扰、影响消防部门灭火救援行动。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举报他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义务。

消防机构作为火灾隐患投诉举报承办主体,对于群众投诉举报有保护举报人隐私和及时查清处理的职责。

对于属实的投诉举报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五条:对于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大力支持景区消防工作,且全年无消防隐患、消防事故的业态。

景区于年底酌情考虑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消防部门和林业派出所等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本办法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视其情节轻重,做出相应行政处罚,如通报批评、停业整顿、没收保证金、罚款、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对管理人员威胁、恐吓、辱骂、殴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而造成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景区消防安全工作者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因失职渎职造成消防安全隐患或事故发生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1、消防设施,是指消防预警、消防灭火、消防供水、消防通信通道等设施。

2、火灾隐患,是指由于引火源、可燃物和用于灭火、逃生的设施、器材、通道、出口、间距等其他事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可能引发火灾、导致火灾蔓延、妨碍火灾扑救、造成疏散困难的危险状态。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茶溪谷景区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