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编码规则
工程资料分类方案编码规则

工程资料分类方案编码规则一、引言工程资料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并需要管理的各种文档、图纸、数据和信息的集合体。
对工程资料进行合理的分类和编码,有利于实现资料的高效管理和利用。
本文旨在制定工程资料分类方案编码规则,以便统一、规范地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和编码,并提高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编码规则的基本原则1. 适用性原则:编码规则必须适用于各类工程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资料等各类文档和数据。
2. 规范性原则:编码规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资料的合规性和统一性。
3. 灵活性原则:编码规则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应对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需求。
4. 简洁性原则:编码规则需要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应用。
5. 一致性原则:编码规则需要保证在同一领域、同一项目范围内的一致性,以便于不同资料之间的关联和查找。
6. 可扩展性原则:编码规则需要具有可扩展性,以适应未来工程资料管理的发展需求。
三、工程资料分类编码规则1. 资料主题分类: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和内容,将工程资料分为设计阶段资料、施工阶段资料、验收阶段资料等,采用字母、数字或组合的方式进行编码。
2. 资料管理分类:根据资料的不同管理属性,将工程资料分为公开资料、内部资料、机密资料等,采用字母、数字或组合的方式进行编码。
3. 资料格式分类:根据资料的不同形式和格式,将工程资料分为图纸、文档、数据等,采用字母、数字或组合的方式进行编码。
4. 资料项目分类: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部位和系统,将工程资料分为土建工程资料、结构工程资料、给排水工程资料、电气工程资料等,采用字母、数字或组合的方式进行编码。
5. 资料时间分类:根据工程资料的产生时间和更新周期,将工程资料分为常规资料、临时资料、历史资料等,采用字母、数字或组合的方式进行编码。
6. 资料归档分类:根据工程资料的归档要求和条件,将工程资料分为永久归档资料、临时归档资料、材料档案等,采用字母、数字或组合的方式进行编码。
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编码规则

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编码规则
编码示意图
(一)1至4位为规划批准年份代码,指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文件批准年份。
(二)5至8位为行政区划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具体代码见附表1。
(三)9至10位为工程专业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所属专业,具体代码见附表2。
(四)11至12位为工程类别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所属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代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统一制定。
其他专业工程类别代码由各行业自行制定,交叉行业统一协调制定。
(五)13至14位为工程特征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结构、装置等特征。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征代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统一制定。
其他专业工程特征代码由各行业自行制定,交叉行业统一协调制定。
(六)15至17位为项目顺序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收集顺序。
(七)18位为价格类型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不同阶段造价数据价格类型。
估算为1,概算为2,招标控制价为3,合同价(预算)为4,竣工结算为5。
(八)19至20位为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批准或签订年份的后两位数字。
(九)其中11至14位未分类的代码以0表示。
省(直辖)市(区)。
造价员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的相关说明

项⽬编码的相关说明1、编制分部分项⼯程量清单时应按附录中的相应项⽬编码设置,不得随意变动、调整;2、编制⼈设置的项⽬编码,应做到⼀个项⽬编码对应⼀个项⽬名称、⼀个计量单位、⼯程数量、⼀个综合单价、⼀个合价;3、项⽬编码不设付码(如010*********-1),也不在第四级编码后和第五级编码前加横杠(如:010405001-001)。
每条项⽬编码的第五级编码⼗⾄⼗⼆位阿拉伯数字,可容纳999个清单项⽬,由编制⼈⾃⾏按顺序填写;4、⾃⾏补充的项⽬编码也必须考虑项⽬编码的连续性;5、第五级项⽬编码,划分⼏种情况:第⼀,由⼯程量清单编制⼈⾃⾏设置,同⼀⼯程不充许出现重码(如10401001001带形基础混凝⼟C30,010*********带形基础混凝⼟C25);不同⼯程可以出现重码(如某⼀⼯程010*********带形基础混凝⼟C30,另⼀⼯程010*********带形基础混凝⼟C25);第⼆,清单编制⼈依据设计施⼯图及项⽬特征的描述信息,对同⼀类项⽬,结合施⼯图反映不同部位且与计价关联的项⽬特征描述有所区别的,直接影响到组成的综合单价不能够清晰的反映出该项⽬单价信息的,应当按第五级编码列项。
如10402001矩形柱,设计图中标明有框架柱、构造柱等,混凝⼟存在C25/ C30两种强度等级的情况时,如综合只列⼀个项⽬,则对应的⼯程量就不可能清晰的反映出框架柱、构造柱以及混凝⼟C25、混凝⼟C30各占多少⽐例,造成组合的综合单价⽆对⽐性,结算时当某项发⽣变化时容易引起争议。
第三,《计价规则》建筑及建筑装饰装修⼯程⼯程量清单项⽬及计算规则说明中规定的可按项⽬分项以第五级编码列项的项⽬(如构筑物、满堂基础、天棚等),应根据具体⼯程项⽬特征,预计变更情况⾃⾏设置。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必须慎重考虑按综合项⽬或分别按第五级编码列项的项⽬如何设项、描述、并项,否则会影响投标⼈的报价质量,或给⼯程发⽣变更后带来不必要的计算⿇烦。
建设工程定额命名和编码规则

建设工程定额命名和编码规则
1.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统一定额的命名和编码,制定本规则。
2.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各类定额命名和编码应遵循本规则。
3. 定额的命名形式如下:
范围+专业+用途及阶段+形式+(分册名称)
定额的编码形式如下:
范围专业-用途及阶段形式(分册序号)-年份
4.范围编码以两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国家定额(即通用定额)以“TY”表示;行业定额(即专用定额)以“ZY”表示;地区定额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规定的地区名称和编码表示,见表-1。
表-1 定额地区的命名及编码表
5.专业名称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如表-2所示。
表-2 定额专业的命名及编码表
“建筑安装工程”用于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共用的定额的命名与编码,如《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0-80-****)。
各专业工程可进一步细分工程种类,按分册进行命名和编码。
6.用途及阶段用一位数字进行编码,见表-3。
7.“形式”的命名及编码见表-4:
8.定额分册的命名以括号内加分册工程名称表示,编码以括号内加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序号;无分册时省略此项。
定额出版时如果分成上下册或上中下册等情况,仍视为同一册进行命名和编码。
9.定额发行年份以四位数字表示。
10.本规则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1.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示例:
北京市市政工程预算消耗量定额BJA1-31-2014
铁路工程概算消耗量定额(隧道工程)ZYC1-21(03)-2014。
定额编码和清单编码

定额编码和清单编码
定额编码和清单编码是工程造价中两种不同的编码方式,它们在编码原则、用途和组成上存在差异。
定额编码:
定额编码是按定额的顺序对每一分项工程进行编号的方法。
这种编码方式通常由分项工程名称、定额编号和序号组成,例如“挖基础土方(编号010101001)”。
清单编码:
清单编码是按照清单规范进行编制的,它由12位数字组成,前9位为统一编码,后3位为顺序码。
其中,前3位为专业工程代码(01-99),第4、5位为附录分类顺序码(00-99),第6、7、8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000-999),第9位为分项工程顺序码(000-999),第10、11、12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000-999)。
例如,以“挖基础土方”为例,其清单编码为“010101001”,其中“01”代表建筑工程,“01”代表第一章土石方工程,“01”代表第一节挖土方工程,“001”代表挖基础土方项目。
总之,定额编码和清单编码都是工程造价中用于标识和区分不同分项工程的编码方式,但它们在编码原则、用途和组成上存在差异。
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编码规则

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编码规则
编码示意图
(一)1至4位为规划批准年份代码,指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文件批准年份。
(二)5至8位为行政区划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具体代码见附表1。
(三)9至10位为工程专业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所属专业,具体代码见附表2。
(四)11至12位为工程类别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所属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代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统一制定。
其他专业工程类别代码由各行业自行制定,交叉行业统一协调制定。
(五)13至14位为工程特征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结构、装置等特征。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征代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统一制定。
其他专业工程特征代码由各行业自行制定,交叉行业统一协调制定。
(六)15至17位为项目顺序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收集顺序。
(七)18位为价格类型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不同阶段造价数据价格类型。
估算为1,概算为2,招标控制价为3,合同价(预算)为4,竣工结算为5。
(八)19至20位为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批准或签订年份的后两位数字。
(九)其中11至14位未分类的代码以0表示。
省(直辖)市(区)。
工程量清单编码规则

工程量清单科目编码规则
一、业主工程量清单科目编码规则
业主工程量清单科目编码与业主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科目编码保持一致。
二、责任预算和劳务工程量清单科目编码规则
一级编码:为工程类别编码,由字母和两位数字组成,各专业编码如下:
铁路工程代码为“T11”公路工程代码为“G12”
城市轨道工程代码为“C08”市政工程代码为“S04”
房建工程代码为“F01”港口与航道工程代码为“H14”
矿业工程代码为“K06”机场工程代码为“M16”
二级编码:按各工程类别清单规范“章”顺序进行编码,如铁路工程第二章路基工程则为02,第三章桥梁工程为03,依此类推。
三级编码: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编码,采用两位数字编码,按大小顺序排序,即01-99。
四级编码:按工程具体分项进行编码,采用三位数字编码,按大小顺序排序,即001-999。
五级编码:根据项目实际特点需要由项目自行编制,采用三位数字编码,按大小顺序排序即001-999。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数据标准(JTGT 3812—2020)-条文说明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数据标准(JTG/T 3812—2020)《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数据标准》(JTG/T 3812—2020)条文说明条文说明1总则1.0.1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文件管理导则》(JTG 3810-2017)相关规定,造价依据指用于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基价标准。
如《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等。
造价文件指项目建议、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施工、交通、竣工等各阶段造价类文件的统称,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合同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费用、造价管理台账、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等文件。
1.0.5为适应电子招标投标,相关管理部门宜在本数据标准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3基本规定3.0.2定额资源、费率标准库、要素费用项目(清单)表库、车船税费库、人工单价、规费费率、利润率、税率八类造价依据可整体一次性导出形成完整的电子数据文件,也可导出其中的一类形成单独的电子数据文件,价格信息只能单独导出形成电子数据文件。
造价成果只能按造价类型单独导出形成电子数据文件。
3.0.3四舍五入示例:数值1.5342和1.5346保留2位小数的结果均为1.53,数值1.5352和1.5353保留2位小数的结果均为1.54。
3.0.4编制造价过程中的不同类型数据的计算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1费率计算过程中,费率值保留3位小数;在加权计算及内插计算过程中不作精度舍入,最后保留3位小数。
2工料机消耗数量=定额工程数量×定额消耗量,结果保留3位小数;3工料机单价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1)运杂费按“(吨·公里运价×运距)×毛重系数+装卸费用+其它费用”公式计算,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数据标准(JTG/T 3812—2020)结果保留2位小数;如有多方案运输时,运杂费合计=∑运杂费×加权系数,结果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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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编码规则
编码示意图
(一)1至4位为规划批准年份代码,指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文件批准年份。
(二)5至8位为行政区划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具体代码见附表1。
(三)9至10位为工程专业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所属专业,具体代码见附表2。
(四)11至12位为工程类别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所属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代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统一制定。
其他专业工程类别代码由各行业自行制定,交叉行业统一协调制定。
(五)13至14位为工程特征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结构、装置等特征。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征代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统一制定。
其他专业工程特征代码由各行业自行制定,交叉行业统一协调制定。
(六)15至17位为项目顺序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收集顺序。
(七)18位为价格类型代码,代表建设工程项目不同阶段造价数据价格类型。
估算为1,概算为2,招标控制价为3,合同价(预算)为4,竣工结算为5。
(八)19至20位为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批准或签订年份的后两位数字。
(九)其中11至14位未分类的代码以0表示。
附表1:行政区划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