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常见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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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方案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方案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方案一、引言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是对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的重要环节。

正确的取样方法和过程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方案旨在规范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的行为,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工程质量。

二、取样对象建筑工程中需要见证取样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原材料:如水泥、砂、石、钢筋等;2. 施工现场:如混凝土、砼、钢结构等;3. 成品:如石材、玻璃、涂料等。

三、取样原则1. 取样时必须遵守工程监理和相关规范的要求;2. 取样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范;3. 取样过程必须保持取样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四、取样方法与流程1. 原材料取样:(1)水泥:按规定从流通的水泥中挑取不少于5kg取样,每200t原材料挑取1份取样;(2)砂、石、混凝土:按规定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取样,每100m³取样1份;(3)钢筋:按规定在生产厂家出厂前取样,每个批次取样1份。

2. 施工现场取样:(1)混凝土:在拌合站、浇筑现场等进行取样,每100m³取样1份;(2)砼:按规定从运输车辆中挑取,每100m³取样1份;(3)钢结构:在加工现场、安装现场进行取样,每500t取样1份。

3. 成品取样:(1)石材:在加工现场进行取样,每100t取样1份;(2)玻璃:在运输、装卸过程中进行取样,每200t取样1份;(3)涂料:在施工现场进行取样,每1000L取样1份。

五、取样过程1. 取样前必须查看相关资料,确认取样地点、数量和方式;2. 取样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等;3. 取样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混合不同的取样物质;4. 取样过程中必须保持现场整洁,防止污染和混杂;5. 取样完成后,必须及时标记、封存,并填写相关记录。

六、取样记录1. 取样记录必须详细、准确;2. 记录中必须包含取样地点、时间、数量、方式、目的以及取样人员等信息;3. 取样记录必须由取样人员和监督人员共同签署确认;4. 取样记录必须存档备查,至少保存5年以上。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范文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范文

材料见证取样制度范文一、目的为确保材料取样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取样流程,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材料的取样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品、样品等。

三、程序1. 取样准备(1)根据取样计划,确定取样点、频次和数量,制定取样方案。

(2)指定专人负责取样工作,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3)准备取样工具和标识,确保其清洁、无污染。

2. 取样过程(1)在取样过程中,必须配备材料生产或货物提供方的代表,以及材料接收方的代表作为见证人。

(2)取样前,见证人应核对取样方案和要求,确保取样的合法性。

(3)见证人应以正式书面方式记录取样过程,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方法、取样工具、样品标识等。

(4)取样时,见证人应全程监督并确保取样过程的严格按照取样方案进行。

(5)取样结束后,见证人应及时将取样记录交予相关部门,并确保取样样品的安全保管。

3. 取样认证(1)见证人应根据取样记录和样品标识,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对。

(2)对于认可的取样结果,见证人应出具取样认证证书,并标明取样过程的日期、时间、地点、见证人的姓名和职务。

四、责任和权利1. 负责制定、修订和执行本制度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核实取样过程的合规性。

2. 材料生产或货物提供方有权提出取样过程中的异议,并有权要求重新取样。

3. 见证人有权对取样过程中的任何疑点提出疑问,并有权要求停止或重新进行取样。

4. 见证人有义务保持取样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并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

五、制度监督1. 取样过程的执行应受到监督,并建立相关监督机构。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取样过程进行抽样检查,并向相关部门提供监督报告。

六、附则1. 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执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见证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

见证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

4、承担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每一个项目 部应配置不少于1~2名见证员,承担工程项目 施工业务的施工单位每一个项目经理部应配置 不少于1~2名取样员,以上人员并不得同时在 两个工程项目兼任同一职务,但可以是同一项 目的其他技术岗位并持有见证/取样员岗位证书 的人员兼任。
5、外省市进入本市承揽工程的单位,其见证/取样 员须具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并由其单位所属行政区域的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 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到承揽工程项目所在地的 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方可从事见证取样和送检 工作。其见证人员需在本地(宿迁)取得见证取 样人员上岗证。
2、袋装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 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200t为一批, 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 12kg作为检验试样。 试样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封存样应加封条,密 封保管三个月。
五、复检规则 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取调封存样请省级或省级以 上检验机构仲裁检测。
建筑用砂
第一部分 见证员、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对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取样员做出如下要求:
一、见证取样的范围 1、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在建设 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 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 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的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3、见证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 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或采取有效的封样 措施送样。送样单位应填写一式两份的检测项 目见证送检委托单,委托单位由见证员和取样 员签字并盖章。(见证人员盖章)
4、见证取样员岗位证和见证章应使用一致,见证 取样员送检时应加盖见证章,并出示本人岗位 证。

材料见证取样内容及流程

材料见证取样内容及流程

材料见证取样内容及流程(共36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检验 inspection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进场检验 site inspection对进人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作出确认的活动。

见证检验 evidentia1 testing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复验 repeat test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

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挠度、抗裂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进场验收 site acceptanc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过程。

主要包括外观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核查、抽样复验等。

复验 repeat test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见证检验 evidential inspection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规定

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规定

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规定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确保建筑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下面是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规定:1.取样人员资质要求: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证书。

取样人员应接受培训,了解取样方法、取样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取样现场的注意事项。

2.取样方法:取样方法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不同类型的建筑材料取样方法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取样方法。

取样过程中要避免杂质和污染物的混入,保持取样容器的清洁。

3.取样位置:取样位置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位置,能够充分反映建筑材料的质量情况。

一般情况下,建筑材料的取样位置应遵循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例如,混凝土材料的取样位置应远离结构缺陷、裂缝和渗漏等问题区域。

4.可见证取样:对于一些特定的建筑材料,如预应力钢筋、钢材等,应进行可见证取样。

可见证取样是指取样过程中有第三方机构或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和确认。

可见证取样可以提高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5.取样记录:在进行取样过程中,应完整准确地记录取样样品的相关信息。

包括取样时间、地点、取样人员、取样方法、取样数量等。

对于可见证取样,还应记录见证人员和见证结果。

这些记录对于后续送检和质量追溯具有重要意义。

6.送检要求:取样后,建筑材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过合格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和分析。

建筑材料的送检样品应符合一定的规格和数量要求。

送检样品应完整、干燥,并正确标识相关信息,以保证送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送检结果评定:实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筑材料的检测和分析,并出具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包括样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检测结果及评定等内容。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应及时进行评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在建筑工程中,保证建筑材料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

通过规范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流程,可以提高建筑材料质量的可控性和可追溯性,减少质量安全风险,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篇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1. 概述建筑行业是一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而合格的建筑材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可靠,建筑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见证取样规定,以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介绍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的细化内容。

2. 水泥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2.1 混凝土见证取样规定2.1.1 取样方法:根据工地实际情况,采用现场取样或从搅拌车提取样品。

2.1.2 取样点位:应在搅拌车排料口或混凝土泵的接口处设置取样点。

2.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2 砂浆见证取样规定2.2.1 取样方法: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砂浆取样。

2.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

2.2.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钢筋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3.1 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1.1 取样方法:从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1.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3.2 预应力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2.1 取样方法:从预应力钢筋的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2.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4. 高分子材料见证取样规定4.1 弹性体见证取样规定4.1.1 取样方法:从弹性体制备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4.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制备设备的出料口。

4.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2 密封胶见证取样规定4.2.1 取样方法:从密封胶生产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开始目录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的试验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和要求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及要求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置及要求1、根据GB50204-2002第7.3.2条规定: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产生浇捣混凝土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不同标号的混凝土配合比在首次使用时必须分别留设用作垫层的砼可不留设.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砼必须进行放射性元素检验.目前要求按每3000㎡进行一次检验,不足3000㎡也进行一次检验,每次送检一块试压块.3、根据GB50204-2002的规定,按不同的用途,应留置的三种试块:第一种: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即我们通常说的用于梁、板拆模试压块:A、不同施工段至少留设一组.B、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应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办法.C、试块标注清楚构件或部位名称,一般14天左右送检.第二种:标准养护试块:在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应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置一昼夜或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A、取样与试块留设按规范规定.B、拆模后及时置于标养室养护或送试验室.第三种: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A、试块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相同养护方法.B、等效养护龄期乘平均温度约等于600℃时送检.C、等效养护龄期应大于14天小于60天.D、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4、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试件即抗渗混凝土:A、试件尺寸为150mm 的圆柱体,每组6块.B、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立方米留置一组,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5、混凝土留置组数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GB50204-2002中7.4.1、7.4.2留置.6、其他要求:A、采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项目部在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按自拌混凝土的规定留设试件.B、垂直构件构造柱、框架柱、剪力墙与水平构件梁、板混凝土试件应分开留置.C、混凝土构件必须在浇筑地点制作.D、送样单中要求写清工程名称、试件种类、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制作日期、龄期、平均温度结构实体砼.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方法及要求1、取样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一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2、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立方米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不抽检一次.3、砌筑砂浆试件的制作:A、砌筑砂浆强度试件标准尺寸:70.7mm70.7mm70.7mm;B、制作砌筑砂浆试件时,应采用无底试模,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性较好的纸的烧结多孔砖上砖的吸水率10%,含水率2%,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C、砖上的湿纸,应为潮湿的新闻纸,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平整.D、向试模内一次注满沙浆,用捣棒直径为10mm,长为350mm的钢棒,端部应磨圆均匀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式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在沿模壁插数次,使砂浆高出试模6-8mm.E、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是时约15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顶面削去抹平.F、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中停一昼夜242h.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1、检查批量每一生产厂家的水泥到施工现场后按同一等级、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编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小于一次.2、取样规则A、水泥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B、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如同时申请混凝土配合比,则需要取水泥量不小于35kg.3、公司要求:A、水泥必须在公司选定的合格生产厂家中采购.B、水泥进场应按规定验收、堆放.C、按规定及时进行取样送检.D、水泥使用时必须有送检试验合格报告.E、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F、未送检或送检不合格的水泥不得使用.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1、取样规则A、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B、冷拉钢筋应分批进行验收,每批由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级别、同直径的冷拉钢筋组成.2、取样数量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盘条钢筋: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冷拉钢筋:每批冷拉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取样方法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切取,盘条钢筋的弯曲试验的试样应从两盘中切取.4、取样部位直条钢筋在距端部500mm处切取试样,盘条钢筋在距端部1500mm 处切取试样.5、钢筋日常习惯样式长度供参考6、公司要求:A、各种规格的钢材必须在公司选定的合格生产厂家中采购.B、钢材进场应按规定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C、钢材经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加工制作;使用时必须有检验合格报告.D、在加工制作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钢筋脆断现象,应按规定重新取样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F、未送检或不合格的钢材不得使用.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1、闪光对焊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做力学性能实验时,应从每批接头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实验,3个做弯曲试验.2、钢筋电弧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3、电渣压力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4、气压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在柱、墙的竖向钢筋连接中,应从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在梁、板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切取3个接头做弯曲试验.5、公司要求:A、钢筋焊接前应进行试焊,试焊经试验合格后方能正式施焊.B、钢筋焊接后应按规定取样送检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隐蔽验收.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1、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号、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2、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3、公司要求:钢筋连接接头按规定取样送检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隐蔽验收.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1、烧结普通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1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备用.2、烧结多孔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备用3、灰砂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10万块为一验收批.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5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进行抗折强度试验5块备用. 4、粉煤灰砖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不超过10万块为一验收批,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15块5快进行抗压强度试验5块进行抗折强度试验10块备用5、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一万块按一批计,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一组块5进行抗压强度试验.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小于二组10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6、公司要求:A、各种砌块材料必须在公司选定的合格生产厂家中采购.B、材料进场应按规定进行外观检验,检验合格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C、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上.D、未送检或送检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1、石油沥青青纸胎油毡、油纸①、产品检验批:以同一品种、标号、等级的产品每1500卷为一批,不足1500卷者也按一批验收.②、抽样:在重量检查合格的10卷取重量最轻的,外观、面积合格的无接头的一卷作为物理性能试样,若最轻的一卷不符合抽样条件时,可取次轻的一卷,但要详细记录.③、取样方法及部位:将取样的一卷卷材切取距外卷头2500mm 后,顺纵向截取长度为500mm的全幅卷材两块,一块作物理性能试验试件用,另一块备用.2、聚氯乙烯防水卷材和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①、产品检验批:以500m㎡同类型、同规格的卷材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验收.②、抽样方法及部位:在批中随机抽取一组三卷用外观质量、尺寸、面积检验,检验合格后任取一卷,在距端部300mm处截取约3米 ,用于厚度试验物理性能试验所需的试样.3、弹性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和塑性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APP1、产品验收批: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10000 m㎡为一批,不足10000 m㎡也可作为一批.2、抽烟方法及部位: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五卷进行卷重、面积、厚度与外观检验,从卷重、面积、厚度与外观合格的卷材中随机抽取一卷进行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将取样卷材切除距外层卷头2500mm后,顺纵向切取长度为800mm的全幅卷材试样2块.一块作物理性能试验试件用,另一块备用.4、防水涂料1、同一规格、品种、牌号的防水涂料,每10T为一批,不足10T 者按一批进行抽检.取2KG样品,密封编号后送检.2、双组分聚氨酯中甲组份5T为一批,不足5T也按一批计;乙组份按产品重量配比相应增加批量.甲、乙组份样品总量为2KG,密封编号后送检.5、公司要求:A、材料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或建设单位要求采购.B、材料进场时,必须进行验收,不符合设计图纸或建设单位规定材料的,予以退货.C、材料进场验收合格,按规定取样送检;检验合格方能用于工程上.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1、混凝土外加剂下列九大类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和引气剂的取样方法.①、试样分点样的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中所得的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②、每一编号掺量1%时,批量100T,残量1%时,批量50T至少抽检一次.③、没一编号取样量不小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④、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GB8076-1997边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实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2、混凝土水泵送剂①、试样分点样和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中所得的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②、每一编号批量50T至少抽检一次.③、每一编号取样量不小于0.2T水泥所需要的外加剂量.④、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GC473-2001标准进行检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至有效期结束,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4混凝土膨胀剂A、膨胀剂出厂前按同品种编号和取样.袋装和散装膨胀剂应分别进行编号、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膨胀剂尺寸前编号按生产能力规定:批量以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不足200T时,亦为一编号.B、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方法按GB/T12573进行.取样应贯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0Kg.C、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标准第六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供作仲裁时使用.4、砂浆混凝土防水剂A、试样分点样和混合料.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中所得的试样,混合料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检均匀混合而取得试样.B、生产厂应根据产品的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年产不少于500T,每批号为50T;年产500T以下,每批号为30T,每批不足50T或30T的也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C、每一批号取样量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D、每批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均匀混合,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标准规定的方法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试或仲裁.E、其他要求:A、各种外加剂必须按规定取样送检,经检验合格方能应用.B、对于采用商品混凝土的,项目部应及时向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索取混凝土外加剂合格证及复检报告.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1、取样: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试件.同一窗型、规格尺寸应至少检测三樘试件.2、试件要求:A:试件应为按所提供的图样生产的合格产品或研制的试件.不得有任何多余配件或采用特殊的组装工艺或改善措施.B:试件镶嵌应符合设计要求.C:试件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组合、装配完好,并保持清洁、干燥.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1、砂、石的验收: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砂石进入施工现场,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立方米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2、取样规定: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A、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堆料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B、每一验收批砂取样不少于30kg,石取样不少于80kg,如同时申请混凝土配合比,则需要取砂不少于60kg,另取石不y少于90kg.。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规范要求1.引言2.取样设备和容器2.1取样设备应具备可靠的性能和准确度,确保取样过程中不能对原材料产生任何污染或变质。

2.2取样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必要时,还应进行特殊处理,以确保不会影响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3.取样点的选择3.1取样点的选择应根据原材料的特性和分布情况进行,并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3.2在选择取样点时,应注意取样点的代表性和可重复性,以保证取得的样品能够准确代表整个批次的原材料。

4.取样方法4.1取样时应采用合适的取样方法,如均匀分割、等体积等,以确保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

4.2取样时应避免外界杂质的侵入,尽量减少取样过程中的人为误差。

4.3取样时应根据原材料的特性和状态,选择适当的取样方法,如均匀取样、非均匀取样、分层取样等。

5.取样过程的记录和监控5.1取样过程应有专人进行记录和监控,记录取样点、取样时间、取样人员等相关信息。

5.2取样过程中应有相关部门的专人进行监控,确保取样过程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5.3取样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以便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6.取样样品的保存和标识6.1取样样品应保存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条件下,以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6.2取样样品应进行适当的标识,包括批次号、取样点、取样时间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检测和分析。

7.取样样品的交接和传递7.1取样样品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交接和传递,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2取样样品的交接和传递应有专人负责,并进行书面记录,以便后续的追溯和证明。

8.取样结果的分析和报告8.1取样结果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分析和验证,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2取样结果应及时进行报告,包括分析结果和评价结论,以便后续的决策和处理。

9.取样过程的监督和审查9.1取样过程应定期进行监督和审查,以确保取样规范的执行和持续改进。

9.2取样过程的监督和审查应由专业团队或第三方机构进行,以提高取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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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见证取样送检相关要求
一、见证取样送检的围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水泥墙体材料、骨料及防水材料等项目,实行见证取样送样。

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须见证取样的试验项目。

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1、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

三、见证人员的职责
1、单位工程施工前,见证人员应会同施工项目负责人共同制定送检计划。

2、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3、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4、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5、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7、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四、检验取样的规定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续上表
续上表
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
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
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
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
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
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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