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1.16

【实施日期】2007.03.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7月11日实施日期2009年7月11日)修订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

(第201号)

《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业经2007年1月5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张文岳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国务院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取水审批和监督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依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除《国务院条例》第四条规定情形外,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均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缴纳水资源费。

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年取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下的,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第五条具有《国务院条例》第四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应急取水情形的取(排)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取(排)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下列事项向具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取(排)水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地址;

(二)取(排)水起始时间、地点;

(三)取(排)水目的、取(排)水量;

(四)排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污水处理措施和可能造成的影响。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事项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对不属于应急取(排)水的,应当

告知备案人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安全而进行的经常性疏干排水,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缴纳水资源费。

第六条具有《国务院条例》第四条第(五)项规定情形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具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其取水的决定;逾期未决定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申请取水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具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利用多种水源,且各种水源的审批机关不同的,应当向其最高一级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利用多个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取水的,应当按照工程总体设计方案一次性提出申请。

第八条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

下列取水除属于国家审批权限外,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省管水库和其他省管供水工程取水;

(二)装机容量50兆瓦以上的水电站取水;

(三)日平均取老哈河、鸭绿江、浑江、艾河、青龙河、辽河、东辽河、西辽河、柳河、绕阳河、清河、柴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洋河、大凌河和小凌河的干流地表水(不含水电站取水,下同)10000立方米以上;

(四)日平均取地下水10000立方米以上;

(五)跨市取水。

下列取水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市管水库以及其他市管供水工程取水;

(二)日平均取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河流地表水3000立方米以上、10000立方米

以下和在其他河流取地表水3000立方米以上;

(三)日平均取地下水3000立方米以上、10000立方米以下;

(四)跨县取水和省辖市城市建成区取水未超过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的。

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取水,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011年《辽宁省水资源公报》

2011年《辽宁省水资源公报》 2011年全省平均降水量、河川径流量、地下水资源量和水资源总量均低于多年平均值。与上年相比水库蓄水量有所减少,地下水位略有下降,水资源质量没有明显变化。 一、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11年全省总降水量为868.69亿m3,平均降水深597.0mm,比多年平均值少12.0%,比上年少39.3%,时空分布差异较大。 年内分配 2011年,全省降水量主要集中在7-8月,7-8月降水量为339.5mm,占全年降水量的56.9%,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少3.2%;1-6月降水量为185.2mm,占全年降水量的31.0%,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少8.8%;9-12月降水量为72.3mm,占全年降水量的12.1%,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少41.8%。 地区分布从流域分布看,全省各流域三级区降水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其中,东辽河比多年平均值少28.4%;比多年平均值少20%以上的流域还有第二松花江丰满以上和浑河;比多年平均值少15%-20%的流域有辽河柳河口以上、西辽河和滦河山区;比多年平均值少10%-15%的流域是沿渤海西部诸河;比多年平均值少10%以下的流域有太子河及大辽河干流、辽河柳河口以下和沿黄渤海东部诸河。 从行政区分布看,除大连市的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略多外,其它各市的降水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大连市降水量为732.7mm,比多年平均值多 4.6%。盘锦市和营口市的降水量为599.9mm和663.7mm,分别比多年平均值少2.2%和4.3%。辽阳市、鞍山市、沈阳市和朝阳市降水量分别为673.2mm、711.8mm、540.7mm和435.7mm,依次比多年平均值少7.2%、8.0%、9.7%和9.8%。本溪市、丹东市和锦州市降水量分别为769.4mm、898.3mm和485.9mm,比多年平均值少10.1%、12.8%和13.8%。阜新市和葫芦岛市降水量分别为396.2mm和494.4mm,分别比多年平均值少17.7%和17.8%。抚顺市和铁岭市降水量为607.5mm和500.5 mm ,比多年平均值分别少22.2%和24.5%。 (二)地表水资源 地表水资源量地表水资源量是指地表水体的动态水量,用天然河川径流量表示。2011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60.52亿m3,折合径流深179.0mm,比多年平均值少13.9%,比上年少53.0%。全省流域三级分区,除辽河柳河口以下和太子河及大辽河干流比多年平均值多以外,其它各流域地表水资源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与多年平均值相比偏少最多的流域是东辽河和滦河山区,分别比多年平均值少57.4%和57.0%;其次是辽河柳河口以上,比多年平均值少40.0%;第二松花江丰满以上和沿渤海西部诸河分别比多年平均值少37.0%和33.4%;西辽河比多年平均值少26.3%;浑河和沿黄渤海东部诸河比多年平均值少12.4%和5.6%。 按行政分区分析,全省有4个行政市的地表水资源量比多年平均值多,有10个行政市的地表水资源量比多年平均值少。地表水资源量比多年平均值多的城市有盘锦市、辽阳市、大连市和营口市,分别比多年平均值多35.0%、24.9% 、11.7%和5.5%。与多年平均值相比地表水资源量偏少最多的是铁岭市,比多年平均值少42.7%;比多年平均值少30%-40%的城市有朝阳市、阜新市和葫芦岛市;比多年平均值少20%-30%的是抚顺市;比多年平均值少10%-20%的有3个城市:锦州市、丹东市和本溪市;比多年平均值少10%以下的是沈阳市和鞍山市。 出入境水量流入我省境内的河流主要有内蒙古、吉林的西辽河、东辽河、柳河、浑江、大凌河支流。2011年全省入境水量27.43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27.17亿m3。其中,浑江口以上入境水量20.98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13.85亿m3;辽河干流柳河口以上入境水量6.14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11.80亿m3;沿渤海西部诸河入境水量0.31亿m3,比多年平

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1.16 【实施日期】2007.03.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7月11日实施日期2009年7月11日)修订 辽宁省人民政府令 (第201号) 《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业经2007年1月5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张文岳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辽宁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国务院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取水审批和监督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依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除《国务院条例》第四条规定情形外,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均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缴纳水资源费。 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年取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下的,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第五条具有《国务院条例》第四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应急取水情形的取(排)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取(排)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下列事项向具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取(排)水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地址; (二)取(排)水起始时间、地点; (三)取(排)水目的、取(排)水量; (四)排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污水处理措施和可能造成的影响。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事项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对不属于应急取(排)水的,应当

中国水资源公报2009

2009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2012-0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09年,我国气候异常,一些地区降雨之多、台风之强、旱情之重为历史 罕见。旱情来得早、去得晚、范围广、影响大,特别是冬麦主产区年初的冬春连旱,东北西部、华北北部和西北东部的夏伏旱,江南大部、华南大部和西南局部的秋冬连旱,对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全年有9个台风在我国沿海登陆,发生强风、暴雨、高潮同时出现的最不利形势。受多次大范围、高强度降雨过程影响,全国有210多条河流相继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水利部门坚持以人为本,超前部署,科学决策,精心调度,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全力以赴,广大军民奋力抗灾救灾,最大程度地减轻了洪涝干旱台风灾害损失。 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国家把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 设作为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国内需求的重要领域。各级水利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保持了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劲势头。扩大内需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强力推进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三大任务,涉及民生的水利问题加快解决;为应对我国水资源短缺、用水效率不高、水污染严重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一大批重点水利工程开工建设,创近年来新开工大型水利工程数量历史新高;水利法制建设稳步

推进,依法治水、科学管水能力不断提升。水利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09年,全国平均年降水量591.1mm,折合降水总量为55965.5亿m3,比常年值偏少8.0%。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西北诸河6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北方6区)面平均降水量为315.7mm,比常年值偏少3.8%;长江(含太湖)、东南诸河、珠江、西南诸河4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南方4区)面平均降水量为1079.7mm,比常年值偏少10.0%。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海南和青海偏多程度约30%;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少的有22个省(自治区),其中北京和云南偏少约25%。 地表水资源量 2009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3125.2亿m3,折合年径流深244.2mm,比常年值偏少13.4%。从水资源分区看,北方6区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值偏少13.1%;南方4区比常年值偏少13.5%。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比常年值偏少的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黑龙江、上海、青海、海南偏多程度在23%~56%之间,江西、吉林、云南、河南、福建、内蒙古、宁夏偏少程度在25%~37%之间,山西、辽宁、河北、北京偏少程度在45%~62%之间。 2009年,从国境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量为154.9亿m3,从我国流出国境的水量为5193.3亿m3,从我国流入国际边界河流的水量为1090.7亿m3,全国入海水量为13960.9亿m3。

2016年陕西省水资源公报

前 言 《陕西省水资源公报》是陕西省水利厅定期向各级政府、社会 各界通报上年度全省水资源数量、质量和开发利用情况的专业性 年报。旨在为政府有关部门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向社会公布 我们赖以生存的水资源状况,呼唤全社会关注水资源、珍惜水、 保护水,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批 准:王拴虎 审 定:张玉忠?王建杰 审 核:程子勇?吴?萍 审 查:龙正未?赵?洁?王清发 编 制:田宏伟?葛芬莉?刘小学?陈芳丽?薛亚莉 张春玲?古明兴?王?杰?张宏斌?杨建宏 靳姗姗?王灵灵?李润武?鱼晓利?赵丽云 张瑞萍?刘?莎?柴?娟?王?芳?艾?超? 陈?博?云亚静 主办单位:陕西省水利厅 编制单位: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陕西省地下水管理监测局 陕西省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一?综述 陕西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总面积20.56万平方公里。其中黄河流域13.3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64.8%;长江流域7.2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35.2%。 2016年陕西省平均年降水量为626.2毫米,折合降水总量1287.49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减少4.6%,属平水年。 水资源总量为271.48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减少了35.9%,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49.17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07.3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重复计算量85.08亿立方米。 各类供水工程总供水量90.8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供水量55.53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61.13%,地下水供水量33.28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36.64%,其他水源供水量为2.02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2.23%。 各部门总用水量90.83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33亿立方米,减少了0.4%,其中地表水用水量55.53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47亿立方米,减少了0.8%。农灌用水量48.06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52.91%;林牧渔畜用水量为9.56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0.53%;工业用水量13.69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5.07%;居民生活用水量13.27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4.61%;城镇公共及生态环境用水量为6.2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6.88%。 全省总耗水量为54.63亿立方米,平均耗水率为60.1%。其中地表水耗水量为34.84亿立方米。 2016年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11.210亿吨,其中:第二产业废水排放量5.172亿吨,第三产业废污水排放量1.299亿吨,城镇居民生活废污水排放量4.739亿吨。全省排入江河的废污水总量为9.771亿吨。 全省河流水质评价结果:在7524.1公里评价河长中,全年平均Ⅰ~Ⅲ类水质河长占71.1%,比2015年增加1.6%;Ⅳ~Ⅴ类水质河长占18.7%,比2015年增加3.4%;劣Ⅴ类水质河长占10.2%,比2015年减少5.0%。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 财综[2008]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水利(水务)厅(局),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资源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三条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征收 第四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包括中央直属水电厂和火电厂)和个人,除按《条例》第四条规定不需要申请领取水许可证的情形外,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对从事农业生产取水征收水资源费,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水资源费由县级以上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审批权限负责征收。其中,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的,水资源费由取水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 第六条按照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量分配方案调度的水资源,由调入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审批权限负责征收水资源费。 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的调水,水资源费的征收机关和资金分配,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审核同意后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流域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审批确定。 第七条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资源费。委托征收应当以书面形式授权。 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水资源费的,不得再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 第八条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水利部备案。其中,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的中央直属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制定。 第九条水资源费缴纳数额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确定。

2020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0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聘试题及答案解析 (网络整理,题目顺序与原题可能不一致) 1. —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总需求是指_____。 A: 国内需求 B: 国内需求与国外需求之和 C: 企业需求与个人需求之和 D: 全社会消费品需求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社会总需求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 (通常1年)由社会可用于投资和消费的支出所实际形成的对产品和劳务的购买力总量。它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国内需求,包括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投资需求由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和流动资产投资需求组成。消费需求由居民个人消费需求和社会集团消费需求组成;二是国外需求,即产品和劳务的输出。故本题答案选B。 2. —次性餐具属于固体废物的一种,按照来源的分类它属于_____。 A: 工业固体废物 B: 农业固体废物 C: 生活垃圾 D: 危险废物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入环境的各种废渣、粉尘及其他废物。农业固体废物指农林牧副渔各项生活中丢弃的固体废物,主要成分是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木屑、动物尸体、大量家禽家畜粪便以及农业用资材废弃物。危险废物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废物。生活垃圾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本题中一次性餐具属于生活中产生的废物,C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C。 3. 下列选项中,_____是做好一切领导工作必备的条件,也是行政领导最基本的素 质。 A: 思想理论修养 B: 求真务实作风 C: 宏观战略思维 D: 开拓创新能力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做好一切领导工作的条件和行政领导的基本素质包括:思想理论修养、求真务实作风、宏观战略思维、开拓创新能力。其

2007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2007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2008-10-13 200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着力解决水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水利事业保持了投资加大、建设加快,基础增强、管理加强,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 2007年,我国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水旱灾害呈现先旱后涝、旱涝急转和旱涝并发的局面。淮河发生新中国成立以来仅次于1954年的流域性大洪水,台风前少后多强度大,山洪灾害频发,城市暴雨内涝严重。北方大部及南方一些地区发生冬春连旱,江南、华南等地发生严重夏伏旱,旱情主要发生在粮食主产区和作物生长关键期,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影响程度深。面对严重的水旱灾情,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务院有关部门周密部署,受灾地区干部齐心合力,军民团结一致,夺取了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07年全国平均降水量610.0mm,折合降水总量为57763亿m3,比常年值(多年平均值,下同)偏少5.1%。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西北诸河六个水资源一级区(简称北方六区,下同)面平均降水量317.9mm,比常年值偏少3.1%;长江(含太湖)、东南诸河、珠江、西南诸河四个水资源一级区(简称南方四区,下同)面平均降水量1128.4mm,比常年值偏少6.0%。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山东和甘肃分别偏多13.8%和11.5%;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少的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内蒙古、江西、黑龙江的偏少程度超过20%,北京、广西、河北、湖南、广东、天津偏少15%~10%。

辽宁省2013年水资源公报

辽宁省水资源公报 2013 辽宁省水利厅 2014年3月

辽宁省水资源公报 辽宁省水利厅发布 一、水资源量 2013年,全省降水总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和水资源总量均多于多年平均值。与上年相比水库蓄水量略有增加,地下水位变幅变化不大。 2013年, 全省降水总量1092.88亿m3,折合年降水深751.1 mm,比多年平均值多10.8%。时空分布差异大,汛期降水偏多。 年内分配2013年,全省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8月。6-8月降水量507.3mm,占全年67.5%,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多14.5%;1-5月降水量96.6mm,占全年12.9%,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少13.0%;9-12月降水量147.2mm,占全年19.6%,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多18.5%。(降水量年内各月分配见图1) 地区分布从流域分区看,全省有5个流域三级区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多,有2个流域三级区降水量与多年平均值基本持平,有3个流域三级区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少。比多年平均值多40.0%以上的流域是第二松花江丰满以上,降水量为1049.9 mm;比多年平均值多20%-30%的有浑河流域和沿黄渤海东部

诸河,降水量分别为921.2mm和926.4mm;比多年平均值多10%-20%的流域是辽河柳河口以上和东辽河,降水量分别为721.4mm和804.8 mm;与多年平均值基本持平的流域是太子河及大辽河干流和辽河柳河口以下,降水量分别为817.5mm和549.7mm;比多年平均值少10%-20%的流域为滦河山区、沿渤海西部诸河和西拉木伦河及老哈河,降水量分别为498.2mm、459.0mm和368.3mm。 从行政分区看,全省14个市级行政区,有7个市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多,有4个市降水量接近多年平均值,有3个市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少。比多年平均值多30%以上的是抚顺市,降水量为1027.5mm;比多年平均值多20%-30%的有大连市、铁岭市和丹东市,降水量分别为870.1mm、819.1mm、1261.2mm;比多年平均值多10%-20%的有本溪市、沈阳市和鞍山市,降水量分别为978.1mm、622.7mm、856.3mm;接近多年平均值的有营口市、辽阳市、阜新市和锦州市,降水量分别为760.7mm、779.9mm、497.6mm和527.2mm;比多年平均值少10%-20%的有盘锦市、朝阳市和葫芦岛市,降水量分别为536.7mm、413.4mm和500.1mm。 (各市降水量情况见图2) (二)地表水资源

水资源收费标准[1]

附件: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是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向委托方收取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费用,属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大纲编制费、资料整理费(不包括资料购买费)、分析计算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组成,不包括专题研究费。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包括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和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两种。报告书编制费用根据本核算方法确定。 三、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1.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1):以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核算基价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投资规模调整系数确定。核算基价和调整系数分别见表1和表2。其中,以污水再生利用和以矿坑排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分别参照以地表水为取水水源的和以地下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执行;以混合取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按混合水源中论证等级最高的取水水源报告书编制费用乘以调整系数1.2计算。 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的建设项目。 2.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2):以投资核算基价为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论证等级调整系数和水源调整系数确定。核算基价和调整系数分别见表3和表4。其中,投资规模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投资规模大小的建设项目。 四、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以方法1为主,如采用以上两种方法计算论证费用相

中国水资源公报2002

水利部二○○二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02年,新时期治水思路进一步得到丰富和完善,水利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举世瞩目的南水北调工程历史性地由规划阶段转入实施阶段,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基本完工,三峡工程导流明渠截流成功,标志着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村饮水解困、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土保持取得新成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价改革等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水的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并取得成效,水资源统一调度、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水功能区划、生态环境补水以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工作,将进一步推进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2002年,我国南方和西北内陆河地区降水量比常年偏多,北方地区降水量比常年偏少。海河、辽河、黄河来水遭遇特枯。南四湖几近干涸,京杭运河济宁段断航50天,辽河干流断流158天。现将2002年的水资源量、蓄水动态、供用水量及江河湖库水质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水资源量 2002年全国平均年降水量660毫米,折合降水总量62610亿立方米,比常年(多年平均)多3.2%。北方五个流域片(松辽河、海河、黄河、淮河、内陆河)降水量比常年少4.8%(其中海河片比常年偏少26.0%),南方四个流域片(长江、珠江、东南诸河、西南诸河)降水量比常年多7.2%。在各省级行政区中,降水量比常年偏少的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偏少20%以上的有山东、天津、北京、河北、辽宁;比常年偏多的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偏多20%以上的有新疆、湖南、上海、江西。 2002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7243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287毫米,比常年多4.2%。北方五个流域片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偏少27.5%(其中海河片比常年偏少72.4%),南方四个流域片则偏多10.8%。在各省级行政区中,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偏少的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偏少50%以上的有天津、山东、河北、北京、辽宁、山西;比常年偏多的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偏多50%以上的是上海和湖南。2002年从国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量为278亿立方米,从国内流出国境及流入国际界河的水量共6705亿立方米,入海水量为17693亿立方米。 2002年全国地下水资源量8697亿立方米,大部分与地表水资源量重复,不重复的只有1012亿立方米。将地表水资源量与地下水资源量中的不重复量相加,全国水资源总量为28255亿立方米,比常年多2.9%,其中北方五个流域片水资源总量4158亿立方米,比常年少22.4%,南方四个流域片24097亿立方米,比常年多9.0%。全国产水总量占降水总量的45%,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29.8万立方米。 二、蓄水动态 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对全国3093座大中型水库统计,2002年水库年末蓄水总量1970亿立方米,比年初蓄水量增加41亿立方米。在九大流域片中,黄河片、海河片和松辽河片分别减少77亿、17亿和16亿立方米,长江片、淮河片和东南诸河片分别增加83亿、46

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粤价〔2009〕62号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 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价格调节水资源供需的杠杆作用,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全省执行统一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各市、县同一水 源同一取水类型执行统一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湛江市自来水取用地下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分步实施到位,湛江市要尽快落实地下水改用地表水工程。调整后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详见附件。 二、实行行业差别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产品能耗指标高于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和质监局联合印发的《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粤经贸环资〔2008〕274号)指标要求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其水资源费在所公布的分类标准基础上加收50%;对农业灌溉、牲畜家禽饲养、水产养殖、农药、化肥、农用薄膜生产取水暂缓征收水资源费。

法律规定减免征收水资源费的,按其规定办理。 三、对超额取水部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额取水不足10%的部分,加收1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10%以上,不足20%部分,加收2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20%以上,不足30%部分,加收3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30%以上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应当责令其暂停取水,限期整改。取用水定额按照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和经贸委《关于开展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工作的通知》(粤水规〔2007〕13号)执行。 四、规范水资源费的计量。水力发电工程取水的水资源费按实际发电量计收,其他取水的水资源费按实际取水量计收,水资源费列入成本。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备和使用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检定合 格的取水计量设备,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取水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准确计量取水量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或者取水设备铭牌额定流量全时程运行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 以上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广东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表 2.关于开展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工作的通知(粤水规〔2007〕13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8〕274号)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 起草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共同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必要性 (一)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是落实国家关于水资源费标准相关要求的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我区在2015年末(“十二五”末)以前,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原则上要达到0.5元/m3以上,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原则上达到2元/m3以上。经测算,现状我区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为0.21元/m3,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为0.73元/ m3。按照《通知》要求,我区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需提高1.2倍,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需提高2.74倍。 (二)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2—

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水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也是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随着水资源危机的加剧和水环境质量不断恶化,水资源短缺已演变成世界倍受关注的资源环境问题之一。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出,水生态水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合理调整水资源费有利于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最终实现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三)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利用经济杠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的需要。我区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80%地区为生态脆弱区,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十年九旱,人均水资源量为全国平均值的85%,亩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属于水资源严重紧缺省份。随着自治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各行业用水量大幅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全区水资源可利用量为285亿m3,2012年总用水量已达到184亿m3,黄河、辽河、海河流域开发利用程度已达到60%以上;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预测,到2015年缺水量将达到10亿m3。地下水超采严重,目前有35个地下水超采区,年超采量超过5亿m3。全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率已经达到77%,部分盟市地下水开采量接近可开采量。由于无序开发,局部地区已经出现了持续降落漏斗,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对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和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了较大影响。同时, —3—

辽宁省水资源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辽宁省水资源情况数据分析报 告2019版

前言 辽宁省水资源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辽宁省水资源情况现状及趋势。 辽宁省水资源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 所有,任何机构及个人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辽宁省水资源情况数据分析报告深度解读辽宁省水资源情况核心指标从从 水资源总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量,人均水资源量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辽宁省水资源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辽宁省水资源情况价值信息,帮助机构和个人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辽宁省水资源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辽宁省水资源总量指标分析 (3) 一、辽宁省水资源总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水资源总量现状统计 (3) 三、辽宁省水资源总量占全国水资源总量比重统计 (3) 四、辽宁省水资源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辽宁省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水资源总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辽宁省水资源总量同全国水资源总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辽宁省地表水资源量指标分析 (7) 一、辽宁省地表水资源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地表水资源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辽宁省地表水资源量占全国地表水资源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辽宁省地表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辽宁省地表水资源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2010中国水资源公报

2010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2012-0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10年,我国西南五省区发生历史罕见的特大干旱,长江上游、鄱阳湖水系、松花江等流域发生特大洪水,甘肃舟曲发生特大滑坡泥石流灾害,海南、四川两省遭遇历史罕见的强降雨过程,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遭遇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水利部超前部署、科学防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广大军民顽强拼搏、团结奋战,成功抗御了西南地区特大干旱,有效应对了严重的洪涝灾害,最大程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轻了灾害损失。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明确提出要下决心加快推进水利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以及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广大水利干部职工迎难而上,顽强拼搏,为水利科学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解决了大量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如期完成专项规划内的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利发展成果惠及亿万人民群众。着力推进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型社

会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水资源调度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太湖流域水功能区划》获得国务院批复,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公布,水利事业快速发展。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10年,全国平均年降水量695.4mm,折合降水总量为65849.6亿m3,比常年值(多年平均值,下同)偏多8.2%。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西北诸河6个水资源一级区(简称北方6区,下同)面平均降水量为365.8mm,比常年值偏多11.5%;长江(含太湖)、东南诸河、珠江、西南诸河4个水资源一级区(简称南方4区,下同)面平均降水量为1280.2mm,比常年值偏多6.7%。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新疆、辽宁和吉林等3省(自治区)偏多程度大于30%;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少的有11个省(自治区),其中天津、北京和重庆分别偏少18.2%、12.6%和10.6%。 地表水资源量 2010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9797.6亿m3,折合年径流深314.7mm,比常年值偏多11.6%。从水资源分区看,北方6区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值偏多16.1%;南方4区比常年值偏多10.7%。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辽宁和吉林偏多程度大于80%,海南、浙江、江西、福建、河南、安徽和新疆偏多程度在30%~60%之间;比常年值偏少的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北京、河北、天津、山西和内蒙古偏少程度在30%~60%之间。

水资源费征收政策解释

水资源费征收政策解释 1.为什么要开征水资源费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保进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开征水资源费。 2.征收水资源费的依据是什么 征收水资源费的依据是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省政府令第285号《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3.谁应该缴纳水资源费 根据省政府的决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及水工程拦蓄的江河、湖泊水域内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资源费。 4.什么情况能享受免缴水资源费的优惠政策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年取用地表水水量在3000立方米以下、地下水水量在15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免征水资源费。 对农业生产取用水目前暂不征收水资源费。 5.如何计算应缴纳的水资源费 按照省政府第285号令第三条规定的分级征收权限,由各级地税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用水单位和个人的取用水量(或发电量)、应缴水资源费每半年核定一次,由地税部门据实足额征收。

按取水量计征水资源费的,缴费人应当安装合格的计量设施,计量取水量,由地税部门根据取水量或发电量据实征收。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者不按水行政主管部门、地税部门的规定如实提供取水资料的,按取水设施的最大设计流量计算取用水量,征收水资源费。按发电量计征水资源费的,缴费人应按水行政主管部门、地税部门的规定如实提供发电量。不提供的,按设计最大发电量计征水资源费。 6.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地表水(含取用暗河河水) (1)工业生产取用水每立方米0.10元。 (2)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水每立方米0.05元。 (二)发电用水 (1)水力发电和开式(贯流式)火力发电冷却用水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3元; (2)闭式火力发电按取用水量每立方米0.05元。 (三)跨流域调水及其他取用水每立方米0.20元。 (四)地下水 (1)工业生产取用水每立方米0.20元。 (2)生活和自来水厂取用水每立方米0.10元。 (3)其他取用水每立方米0.25元。 其中,在地表水源自来水厂供水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

辽宁省供水用水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辽宁省供水用水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序言 辽宁省供水用水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从供水总量,地表水供水量,地下水供水量,其他供水量,用水总量,农业用水量,工业用水量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辽宁省供水用水现状、趋势变化。 辽宁省供水用水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请注明出处。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一个全面、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辽宁省供水用水基本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辽宁省供水用水基本情况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 辽宁省供水用水基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辽宁省供水用水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机构和个人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辽宁省供水用水基本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辽宁省供水总量指标分析 (3) 一、辽宁省供水总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供水总量现状统计 (3) 三、辽宁省供水总量占全国供水总量比重统计 (3) 四、辽宁省供水总量(2015-2017)统计分析 (4) 五、辽宁省供水总量(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供水总量(2015-2017)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供水总量(2016-2017)变动分析 (5) 八、辽宁省供水总量同全国供水总量(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辽宁省地表水供水量指标分析 (7) 一、辽宁省地表水供水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地表水供水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辽宁省地表水供水量占全国地表水供水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辽宁省地表水供水量(2015-2017)统计分析 (8) 五、辽宁省地表水供水量(2016-2017)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地表水供水量(2015-2017)统计分析 (9)

2016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2016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2016年,全国年平均降水量730.0mm,比多年平均偏多13.6%,比2015年增加10.5%。 地表水资源量2016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31273.9亿m3,折合年径流深330.3mm,比多年平均偏多17.1%,比2015年增加16.3%。2016年,从国境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量179.9亿m3,从我国流出国境的水量6083.6亿m3,流入界河的水量1124.6亿m3;全国入海水量20825.5亿m3。 地下水资源量2016年,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矿化度≤2g/L)8854.8亿m3,比多年平均偏多9.8%。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1928.1亿m3,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7252.4亿m3,平原区与山丘区之间的重复计算量325.7亿m3。全国平原浅层地下水总补给量2008.8亿m3。 水资源总量2016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为32466.4亿m3,比多年平均偏多17.1%,比2015年增加16.1%。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1273.9亿m3,地下水资源量8854.8亿m3,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192.5亿m3。全国水资源总量占降水总量47.3%,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为34.3万m3/km2。 二、蓄水动态 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2016年,对全国639座大型水库和3410座中型水库进行统计,水库年末蓄水总量3953.7亿m3,比年初蓄

水总量减少40.7亿m3。 湖泊蓄水动态2016年,对29个水面面积在100km2及以上的湖泊进行统计,湖泊年末蓄水总量1301.1亿m3,比年初蓄水总量增加11.0亿m3。其中,青海湖、南四湖、洪泽湖分别增加14.5亿m3、8.0亿m3和7.6亿m3;鄱阳湖和太湖分别减少17.3亿m3和3.0亿m3。 地下水动态2016年,北方16个省级行政区对74万km2平原地下水开采区进行了统计分析,年末与年初相比,浅层地下水蓄变量67.0亿m3。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 供水量2016年,全国供水总量6040.2亿m3,占当年水资源总量的18.6%。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4912.4亿m3,占供水总量的81.3%;地下水源供水量1057.0亿m3,占供水总量的17.5%;其他水源供水量70.8亿m3,占供水总量的1.2%。与2015年相比,地表水源供水量减少57.1亿m3,地下水源供水量减少12.2亿m3,其他水源供水量增加6.3亿m3。 全国海水直接利用量887.1亿m3,主要作为火(核)电的冷却用水。海水直接利用量较多的为广东、浙江、福建、辽宁、山东和江苏,分别为317.0亿m3、189.6亿m3、127.1亿m3、71.7亿m3、59.6亿m3和52.2亿m3,其余沿海省份大都也有一定数量的海水直接利用量。 用水量2016年,全国用水总量6040.2亿m3。其中,生活用水821.6亿m3,占用水总量的13.6%;工业用水1308.0亿m3,占用水总量的21.6%;农业用水3768.0亿m3,占用水总量的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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