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掘作业规程管理办法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范文1. 总则1.1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煤矿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并规范各项作业行为。
1.2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作业的人员,包括矿工、监工、设备操作人员等。
1.3 坚决执行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严禁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处罚。
2. 煤矿作业规程2.1 煤矿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掌握矿井作业规程。
2.2 在进入矿井之前,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并接受安全检查。
2.3 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禁止违规行为。
2.4 发现作业区存在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3. 安全技术措施3.1 煤矿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业的安全设备,如瓦斯检测器、通风设备等。
3.2 煤矿作业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通风,确保空气流通,防止瓦斯积聚。
3.3 作业场所必须定期对防护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3.4 严禁在矿井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以防止瓦斯爆炸的发生。
4. 安全教育与培训4.1 煤矿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2 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瓦斯防治、火灾防范、逃生自救等。
4.3 矿工必须了解矿井地质情况和灾害预防措施,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4.4 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必须进行评估,并及时进行改进。
5. 事故应急救援5.1 煤矿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
5.2 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被困人员的安全。
5.3 事故报告必须及时上报,并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5.4 遇到重大事故时,必须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协助。
6. 监督管理6.1 煤矿作业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作业监督机制,加强对矿井作业的监督。
6.2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煤矿采掘作业规程管理手册及编制指南规范

第一篇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同煤矿集团公司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和实施,加强采掘工程的技术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采掘作业规程治理方法及编制指南》。
第二条本治理方法适用于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及参与塔山建设活动从事煤炭生产和建设的单位。
第三条编制采掘作业规程的原则是:(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治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施工。
第四条必须建立健全掘进作业规程编制和实施的责任制度。
公司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作业规程从编制执行到工程完工全过程的治理工作,即“地质讲明书”、“论证”、“编制”、“审批”、“贯彻”、“考试”、“监督、实施”、“复审”、“补充修改”、“总结、归档”等,做到作业规程的治理制度化。
第五条采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写。
编写要做到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应满足施工需要,采纳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编列顺序号;做到作业规程的编写内容规范化。
第六条推行使用计算机编制、绘图、打印。
作业规程的封面采纳“宋体、小初(作业规程)、四号(其余文字)”,正文采纳“宋体、三号(章)、小四号(节、正文)”字体,纸张采纳A4白纸打印纸,并用塑光纸包装装订成册。
使作业规程文本达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晰、装订整齐,做到作业规程的装帧标准化。
第七条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一)已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综采工作面、基建工程等)文件、资料。
(二)地质测量部门提供通过地质科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地质讲明书。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3篇)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煤矿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规范煤矿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程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的内容概述:1. 煤矿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明确煤矿安全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煤矿方面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包括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作业人员等。
3. 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制定煤矿作业的规程和操作规范,明确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程序、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
4. 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煤矿作业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煤矿通风、瓦斯抽采、防尘、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5. 安全培训和教育:规定煤矿作业人员应接受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方式和周期,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事故预防和处理:明确煤矿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和预防措施,规定事故发生时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7. 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定煤矿安全检查和监督的工作程序,明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8. 安全设备和设施:规定煤矿作业现场应配备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包括瓦斯检测仪、救生设备、消防设施等。
以上只是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的一些主要内容,实际的管理办法可能还会根据具体煤矿的情况进行补充和细化。
对于煤矿企业和作业人员来说,遵守和执行这些规程和措施是保障自身安全的重要保证。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作业的管理,保障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煤矿作业过程中所必须遵守和采取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第三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应经过煤矿安全生产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所有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确保安全作业。
第五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适应当前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煤矿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 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程序

煤矿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程序第十九条作业规程的编制程序(一)作业规程的编制由区队技术人员负责编写,编写完毕后打印装订成册。
(二)编制作业规程之前,必须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以书面形式提出回采建议意见,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主要依据。
(三)作业规程编制要在新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的20日编写完毕。
第二十条作业规程的审批程序(一)作业规程审批实行会审制,禁止以传阅方式审批作业规程。
(二)生产技术部组织对作业规程进行会审。
(三)参与会审的人员要在定稿后的作业规程审批意见单上签字。
作业规程批准生效后组织实施。
(四)作业规程审批手续要求在新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10天结束,并分发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第二十一条作业规程贯彻执行程序(一)作业规程必须按照学习、考试、补考、实施、复查、补充完善、再贯彻实施的程序贯彻执行,不得简化或漏项。
(二)作业规程批准后,在施工前5天进行贯彻学习、考试,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下井作业。
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并记录学习的地点、时间、内容和人员。
(三)凡因轮休请假等原因没有参加学习的工作人员,返回后必须先补课,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再进行作业,新参加和中途参加工作人员都要按规定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
(四)凡进入作业场所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都要严格执行规程中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作业规程贯彻学习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
每三个月要组织对作业规程重新贯彻学习一次,并要重新进行考试签字,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入井作业。
(六)作业规程每2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复审,并及时贯彻学习,作业规程使用超过一年必须重新编制,重新贯彻学习,并要重新进行考试签字,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入井作业。
第二十二条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完善。
作业规程一经审批执行后任何人未经以下程序不得改变规程。
(一)对作业规程的具体内容,在执行中发现有不适合现场具体情况的地方,可提出临时执行意见,报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实施。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作业的管理,保障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煤矿作业过程中所必须遵守和采取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第三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应经过煤矿安全生产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所有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确保安全作业。
第五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适应当前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第六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作业规程第七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或忽略操作步骤。
第九条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必要的通风、排水、支护等工作,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一条煤矿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规定。
第十二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与运输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确保行车道畅通。
第十三条煤矿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危险情况或问题,必须及时上报,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四条煤矿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和设备检修,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五条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瓦斯、煤尘等有害气体的监测和防范工作。
第十六条煤矿作业必须配备合适的防爆设备和防护装置,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十七条煤矿作业现场必须做好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设置,确保火灾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煤矿作业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疏散方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九条煤矿作业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煤矿作业由煤矿安全生产部门进行监督,对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进行严格处罚。
第二十一条煤矿作业的安全检查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进行定期抽查。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行政审查。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一、制定煤矿作业规程1.安全生产指引:煤矿作业规程必须遵循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作业流程规定:制定煤矿作业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操作要求,确保作业过程中安全生产的连续性和顺利性。
3.安全操作规程:针对不同的作业项目和设备,制定相应的作业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要求,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1.组织生产前检查:每天开展生产前检查,对设备、工具和作业场所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防护设施:在煤矿作业过程中,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等,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3.应急救援措施: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4.安全培训和评估: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评估,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熟知和掌握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三、加强安全监督与管理1.安全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对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2.安全检查和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对煤矿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
3.事故调查处理: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进行处理。
及时总结教训,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的实施,能够规范煤矿作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最大程度地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身体安全。
同时,也能够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煤矿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3篇)

煤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文件,旨在确保煤矿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为该管理办法的内容:一、煤矿作业规程制定1. 煤矿应当根据矿情特点、作业工艺等因素制定相关作业规程,包括开、掘、采、运输、通风、排水等各个环节的作业规程。
2. 矿长及相关技术人员应对作业规程进行专门培训,确保其掌握并遵守作业规程。
3. 作业规程应当经矿长审核并向矿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二、安全技术措施1. 煤矿应当依据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包括矿井通风、灭火、防尘、排水等措施。
2. 煤矿应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应急疏散通道、安全防护装置等,确保矿工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3. 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
三、管理办法1. 煤矿应当制定详细的作业管理流程,包括作业的准备、组织、实施和监督等环节。
2. 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作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并配备相应的人员。
3. 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记录。
4. 煤矿应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5. 煤矿应建立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
7. 煤矿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控和指导,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8. 煤矿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9. 煤矿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矿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10. 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在煤矿作业过程中,安全是第一位的原则,必须要严格遵守煤矿作业规程和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应加强作业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采掘作业规程管理规定(三篇)

采掘作业规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掘作业行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提高生产效率,根据《煤矿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采掘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采掘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发展”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作业。
第四条采掘作业应遵守行业标准和规范,保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采掘作业应建立健全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与权限,并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二章采掘作业的组织第六条采掘作业的组织应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采掘作业的组织应确保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采掘作业的组织应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轮班制度,确保其身心健康。
第九条采掘作业的组织应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及时掌握作业情况,进行有效的协调和决策。
第三章采掘作业的设备与设施第十条采掘作业的设备与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经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十一条采掘作业的设备与设施应经过专业人员的操作和维护,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
第十二条采掘作业的设备与设施应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采掘作业的设备与设施应进行定期的检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四章采掘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四条采掘作业应按照爆破策划书的要求,进行爆破作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采掘作业应设置必要的通风系统,保持矿井内空气的清新,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积聚。
第十六条采掘作业应设置必要的支护系统,确保矿井的稳定和工作面的安全。
第十七条采掘作业应进行岩石力学和地质勘察,合理确定支护方案和工作面的尺寸。
第十八条采掘作业应设置必要的灭火设备和应急通道,保障矿井内的火灾安全和疏散逃生。
第十九条采掘作业应制定灾害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灾害事件,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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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管理办法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生产、正确指导作业、实行科学治理的基础,是进行采掘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采掘工作面的基本法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回采、掘进工作面在开工之前,都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巷道设计编制作业规程;在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初采、扫尾、贯通、过断层、过旧巷、工作面调采等,临时性工程如巷道起底、扩帮、展轨、各类小型硐室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均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求1、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回采工作面、巷道设计要求,根据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编制,在区队长、技术员和工人共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施工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
采掘作业规程必须进行初审及集体会审,最后经总工程师签发,方能生效。
施工作业前还必须由区队技术员向本区队干部和参与作业地点施工作业的员工贯彻考试后,工作面才能开工或生产。
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部颁“煤炭生产技术治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煤矿工人技术操纵规程”、上级所发安全指令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3、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原则,尽不答应重复使用或借用规程、措施。
采煤规程以采区一翼阶段,即一个工作面为单位编制;掘进规程以同一煤层进风巷、回风巷和采区上、下山,或者是有独立用途、性质的巷道分别编制。
4、作业规程应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现代化治理技术,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保证安全,进步效益,内容语言正确,文字简明,通俗易懂,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图表正确,数据要正确,字迹规整、清楚,格式、字体规范,打印纸张同一。
5、作业规程编制依据:⑴、经过审批的采区设计或工作面设计;⑵、经过审批的地质说明书;⑶、工种操纵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⑷、有关的安全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量验收制度、工作面敲帮问顶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瓦斯、煤尘治理制度、爆破和火工产品治理制度、文明生产制度等。
⑸、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6、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内容应包括:⑴、采场范围内外及邻近的采掘情况及其影响。
⑵、采场范围内地质、煤层赋存情况:煤层的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生产能力、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顶板岩石的性质、结构、层理、强度及顶板分类、煤层瓦斯、二氧化碳含量及突出危险倾向性,煤尘爆炸指数,冲击地压危险性等。
⑶、采煤方法及采煤工艺流程:采高的确定、落煤方式、装煤及运煤方式、支护型式的选择、进回风巷的布置方式等。
⑷、顶板治理方法:工作面顶板治理图、表(包括采面支(柱)架、特殊支(柱)架结构、规格和支护间距,放顶步距,最小控顶和量大控顶距,上下缺口,上下出口支护结构、规格),初次放顶措施,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特殊支护措施;分层开采时人工假顶或再生顶板的工艺图,回柱方法、工艺及支护材料复用的规定,上下顺槽支(柱)架的回撤以及距工作面滞后间隔的规定等。
⑸、采煤工作面的风量核算、透风设施选择、监测仪器仪表甲烷断电仪的布置等,透风系统图。
(6)、运煤、运材料的设备选型及其系统图(包括阶段煤仓和采区煤仓的容量)。
⑺、供电设施、电缆设备负荷计算、电气开关整定值核算及供电系统图。
⑻、洒水、注水、灌(胶)浆、充填、压风等管路系统及图。
⑼、透风、照明设施及其布置图。
⑽、劳动组织及正规循环图表。
⑾、采煤工作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⑿、安全技术措施。
⒀、安全治理制度。
⒁、避灾路线(文字及图)。
7、掘进作业规程(或掘进工作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⑴、巷道布置方式及巷道用途、长度、服务年限。
⑵、巷道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已有的巷道情况,掘进范围内猜测水文地质,地质构造及其平面图、剖面图。
⑶、巷道断面外形和尺寸(应明确规定各类管、线、运输设施、人行道的布置与尺寸,巷道断面应预留可缩尺寸)、支护形式及材料规格、支护参数、临时支护与永久支护的平面图和剖面图。
⑷、掘进方式。
机械化掘进:工艺流程与设备图;钻眼爆破法:爆破图表与工艺流程图。
⑸、煤层瓦斯涌出量、发火期、煤尘爆炸性,透风量及局部透风系统图,透风监测仪表布置图,综合防尘措施等。
(6)、煤、矸、材料、设备的运输方式和设备型号,在倾斜巷道、煤仓、溜煤眼内运输的安全技术措施。
⑺、过老巷、老空区、石门见煤、过断层、破碎带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技术措施。
巷道贯通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⑻、劳动组织和正确循环作业及主要经济指标。
⑼、各工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⑽、安全治理制度。
⑾、避灾路线(文字及图)。
8、作业规程的安全措施与安全规程、操纵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关系:⑴、安全规程、操纵规程中明文规定的,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
⑵、凡安全规程、操纵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无规定,而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⑶、凡安全规程、操纵规程工种岗责任制已明文规定且又属作业规程中必须贯彻的内容,须同时贯彻相关条文的内容。
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1、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应分别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的半个月前,由地质组提出,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回采、掘进作业规程须在开采(工)前一周内编制完成,进进审核、审批阶段;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可猜测的采掘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变化,须在一周前编制完成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于不可猜测、临时性变化,必须立即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实施前完成审批贯彻。
3、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时间按上述规定每滞后一天,对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技术职员处以50元罚款,并在调度协调会上通报批评;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滞后造成的采掘工期影响,由相关采掘单位负全部责任,同时对该单位技术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对责任技术职员处以200元罚款,并在调度协调会上做检查,情节严重的按矿有关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审批1、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⑴、提交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首先生产技术部分组织有关部分进行初审,在工程开工五日前组织集体会审,集体会审由矿生产技术部组织,必须是矿总工程师主持(矿总工程师外出时可由指派的矿临时技术负责人主持),集体会审时除各专业副总负责本专业部分内容审查外,采掘部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查,机电部分由机电科负责审查,运输部分由运输队负责审查,透风部分由透风队负责审查。
参加集体会审的部分分别为:各副总、安全治理处、生产技术部、生产指挥中心、机电科(队)、运输队、透风队及相关采掘区队。
⑵、参加集体会审的单位要派本单位主管或技术主管参加,审核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严格把关,各主管部分应建立“规程措施集体会审记录”(工程名称、会审时间、地点、参加人提出的题目和意见等)。
⑶、参加集体会审的有关部分在接到主管部分通知后无故不派人参加者,对该部分处以100元罚款,由此带来的规程与现场不符,对该部分主管处以200元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矿有关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⑷、一切新编制的规程、措施或经修改、补充的规程、措施都必须经过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⑸、执行“谁会审、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各职能部分由参加会审的职员对规程、措施进行审核签字,并且由签字者对规程、措施中相关专业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安全技术有效性负责。
(6)、各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严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规范,造成重大失误的;各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的事项而未明确,存在严重缺陷的,按照《羊场湾二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⑺、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批准(生效)和贯彻,主管部分不得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工通知书应提前三天由主管部分投递参加会审的部分和主管领导、施工单位。
2、批准程序和权限⑴、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参加会审各相关部分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矿相关领导签字批准,由矿总工程师签发执行。
批准程序依次为安监处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其他职员无权代替批准(领导外出时可委托副总以上职员代替批准,受委托人同委托人负同等责任)。
⑵、矿总工程师要对主管部分提交的经集体会审后的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写出批示意见并签名后方可生效。
3、坚持规程、措施复审制度,每月15日前由各相关单位将各自采掘工作面在用的规程、措施报生产技术部,经初审后报总工程师审查,由总工程师签署复审意见,一次不报或迟报对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1、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在开工或生产前一周由采、掘区队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向本队所有参与该工作面作业的员工贯彻,并同时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工人技术操纵规程》有关条文,所有参加贯彻学习规程的职员必须签字;在开工或生产前两天完成考试、阅卷、整理工作,员工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轮休或请假的职员必须经过补课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作业。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要有记录备查。
2、为了进步工人的技术素质,要求采掘区队每月要有不少于一次的有关安全规程、操纵规程、作业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安全制度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全员学习,同时在平时班前会、学习会上开展经常性的规程、措施学习。
3、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必须严格认真,一丝不苟。
采、掘区队干部、工人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生产治理和操纵。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因地质条件或生产条件与规程、措施不符时,应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部分审签和领导签发后贯彻执行。
4、各业务职能部分在安全检查或质量标准化检查时,同时检查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和执行情况,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必须立即纠正,同时按“三违”进行追查并追究相关单位主管及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5、当工作面出现地质变化或其它异常情况,要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无措施作业属重大违章,按《宁煤集体公司“三违”处罚办法》追究相关单位主管及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6、技术职员要经常深进现场,熟悉把握情况,发现规程,措施与实际情况不符之处,要及时修改、补充、完善,否则属违章指挥行为,按《宁煤集体公司“三违”处罚办法》追究相关单位主管及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7、矿每半年进行一次作业规程评选,并向指挥部推荐优秀作业规程参加年度评选,各单位必须按照要求积极预备、推荐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