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岗位津贴管理规定
员工技术津贴规章制度

员工技术津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学习、提升技能,公司特制定员工技术津贴规章制度,规范和管理技术津贴发放。
第二条技术津贴是公司对具有独立完成一定技术任务或拥有特定技能的员工在工作中的技术表现给予的奖励,技术津贴发放范围、标准、程序等规定遵循本制度。
第三条凡在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均可享受技术津贴,具体执行标准由公司根据员工不同技术水平和能力进行确定。
第二章技术津贴标准第四条技术津贴标准分为基本技术津贴和额外技术津贴两种。
基本技术津贴指的是员工在工作中顺利完成公司交办的技术任务,并达到公司规定的工作质量和效果时,依据员工的技术水平,享受相应的技术津贴。
额外技术津贴指的是员工在工作中主动学习、提升技能,完成其他非工作任务或者针对公司有价值的技术提案被公司采纳时,享受的额外技术津贴。
第五条技术津贴标准根据员工不同的技术能力、技能水平、贡献度等因素确定,由公司制定并不定期调整。
第六条技术津贴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核定、审批,并及时向员工通报。
第三章技术津贴计算第七条员工完成工作任务、提出优化建议、参与专业培训等,可以获得相应的技术积分。
根据技术积分的累积情况,公司综合评定员工技术贡献,确定员工技术津贴的发放标准。
第八条公司将员工的技术津贴发放及时、公平、公正,并建立技术津贴档案,做到有据可查。
第九条员工提出技术津贴申请后,公司应及时审核、核发技术津贴,不得拖延或者拒绝发放。
第十条员工技术津贴的计算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核对,并在员工工资中发放。
第四章技术津贴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健全技术津贴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二条技术津贴的发放应当公开透明,公司应向全体员工及时通报技术津贴标准、计算方式、发放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员工技术津贴计算及发放过程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私自调整、篡改或者滥发技术津贴。
第五章技术津贴考核第十四条技术津贴发放是对员工在工作中技术表现的奖励,应与员工工作任务、目标、评价指标等紧密结合,做到人尽其才、公平竞争。
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制度(2023最新版)

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制度一、制度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和奖励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员工,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员工。
三、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的设立和发放标准⒈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的设立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企业行政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⒉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员工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工作岗位、责任等级、能力水平、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
⒊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的发放周期为每月,具体发放时间由企业行政人事部门统一安排。
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的发放金额不得超过员工基本工资的20%。
四、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的评定和发放程序⒈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的评定程序:(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评定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
(2)评定结果经企业行政人事部门审核确认。
(3)评定结果报企业领导审批并确认。
⒉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的发放程序:(1)评定结束后,企业行政人事部门按照评定结果计算并核定津贴金额。
(2)企业行政人事部门将核定结果通知财务部门,并提供相关工资条信息。
(3)财务部门按照通知发放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
五、其他待遇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作为员工的一项绩效待遇,不计入员工工资总额,不影响其他福利待遇的享受。
深圳市x责任有限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并保障员工在享受津贴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附件:⒈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评定标准⒉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发放申请表⒊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发放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福利、环境保护等方面事项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⒉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即从事对安全生产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的岗位,包括安全生产部门、安全管理员等。
《岗位津贴制度》

《岗位津贴制度》津贴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31号公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为执行国家关于岗位津贴的有关规定,根据鲁劳社[xx]70的调整,切实落实员工的相关待遇,提高工人的工资收入,稳定职工队伍,促进矿山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建立岗位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岗位津贴的执行范围具体发放范围为。
井下采掘工人、辅助工人、安检人员及编制在井下采掘、辅助队的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岗位津贴的种类及标准岗位津贴包括。
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和夜班津贴。
(一)井下津贴1、井下采掘工:30元/工;2、井下辅助工。
30元/工。
3、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标准按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
(二)中餐补贴。
8元/工。
每班中餐补贴由公司每月支付给职工个人。
(三)夜班津贴1、前夜班:10元/工;2、后夜班。
12元/工。
(四)高温津贴1、工作场所33度以上的劳动者。
20元/工。
三、通讯信息费、交通费津贴(一)、通讯信息费:1、发放范围。
主管以上人员和部分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的特殊岗位人员。
2、定额标准。
总经理500元/月,副总经理300元/月部门经理150元/月、主任工程师120元/月、主管100元/月、综合管理部小车司机及其他50元/月。
(二)、交通费:1、发放范围。
居住在莱州、招远、栖霞市区、市区、烟台市区的中层管理人员、主任工程师和主管。
2、发放标准。
居住在莱州市区域的每人每月300元;居住在招远区域的每人每月200元;居住在栖霞市市区的每人每月200元;居住在市市区的每人每月150元;居住在烟台市市区的每人每月150元。
(三)、有关规定:1、交通费发放,必须由个人提供有效、合规的票据,在定额范围内由财务部负责据实报销(每季度末报销一次)。
2、通讯信息费发放,由办公室根据发放标准于季度末统一采购充值卡,发放到相关人员。
职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职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和管理企业的薪酬福利发放,激励职工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以及实习生等。
第三条定义1.薪酬:指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向其支付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
2.福利: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除薪酬以外的各种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第二章薪酬管理第四条薪酬结构1.本企业将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制定不同的薪酬职级和工资等级,以确保薪酬公平、合理。
薪酬结构将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发展需要。
2.职工薪酬将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日期为每月的25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进行发放。
第五条绩效考核1.本企业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2.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将确定员工的绩效等级,并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的发放将在下个月的薪酬中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六条加班与调休1.在经过事先协商和批准后,如果员工需要加班,企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和补偿。
2.员工也可以选择将加班时间按比例转换为调休时间,调休时间需在当月或者协商一致的时间内使用。
第七条薪酬保密1.薪酬属于个人隐私,本企业将严格保护员工的薪酬信息,禁止任何人员将其泄露给其他员工或外部人员。
2.企业内部相关人员在必要的情况下,仅限于用于薪酬管理和考核目的,不得擅自使用或传播。
第三章福利管理第八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本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事务。
员工需要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2.员工在离职时,将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结算手续。
岗位工种津贴管理制度

岗位工种津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制定本岗位工种津贴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劳务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各类岗位。
二、岗位工种分类根据员工从事的工作内容和工种特点,公司将员工划分为不同的工种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岗、管理岗、生产岗、服务岗等。
每种工种都有相应的标准工资和岗位津贴,旨在根据不同的工作难度和工作环境,为员工提供相应的报酬。
三、岗位工种津贴的确定1. 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公司将岗位工种津贴划分为基础津贴、绩效津贴、专项津贴等几个部分。
基础津贴是员工在工作中的固定报酬,绩效津贴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奖惩,专项津贴是根据员工工作中的特殊情况进行额外补助。
2. 公司将根据员工所属的具体工种分类和相应的岗位要求,确定员工的岗位工种津贴标准。
员工在入职时,将按照所属工种分类,获得相应的基础津贴和其他津贴。
3.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津贴。
绩效津贴将根据员工的表现情况,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定,并在每月底按照具体绩效标准计算,并于次月发放。
4.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专项津贴。
比如员工需要加班、出差、或者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额外补助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专项津贴。
四、岗位工种津贴调整1.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岗位工种津贴进行调整,以确保员工的报酬水平与市场相适应。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员工的绩效表现,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岗位工种津贴进行评估和调整。
2. 在员工岗位工种津贴调整时,公司将结合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经验、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调整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 员工对于岗位工种津贴调整有异议时,可向公司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的申诉进行审查和处理,并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五、违规处理1. 员工在工作中如有违规行为或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公司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相应的岗位工种津贴。
国家对员工岗位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员工岗位工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单位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正式员工,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等。
第三条岗位工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合理原则:岗位工资水平应与员工的工作性质、职责、技能、绩效等因素相匹配,体现岗位价值。
(二)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单位经营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岗位工资水平。
(三)激励约束原则:通过岗位工资管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同时约束员工行为,确保岗位工资的合理分配。
第二章岗位工资构成第四条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一)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基本收入,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二)基本工资应包括岗位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等。
第六条岗位津贴:(一)岗位津贴是针对特定岗位或特定工作性质设立的,用于弥补基本工资不足的补贴。
(二)岗位津贴根据岗位性质、工作强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一)绩效工资是依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单位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的。
(二)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行浮动制,与员工工作绩效挂钩。
第八条补贴:(一)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二)补贴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岗位工资管理第九条岗位工资管理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岗位工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工资构成、标准、发放程序等。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岗位工资进行审核、调整,确保岗位工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岗位工资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违规发放、克扣、拖欠等行为。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和素质,为岗位工资的合理分配提供保障。
员工福利津贴管理制度

河南XXXX科技有限企业企业员工福利、津贴管理制度第一条目旳为完善企业旳薪酬福利制度,规范企业旳津贴及补助管理工作,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并增强企业旳凝聚力,以增进企业旳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福利、津贴管理旳原则1、赔偿性原则:福利、津贴是对员工为企业提供劳动旳一种物质赔偿,也是员工薪资收入旳一种补充形式。
2、差异性原则:员工所享有旳福利、津贴根据个人绩效不一样、服务年限不一样而有所区别。
3、透明性原则:企业所有有关福利、津贴旳制度、形式及执行都是公开旳。
第三条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企业旳全体员工(临时用工除外)。
第四条员工福利1、社会保险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有关保险费用。
员工入司通过7天试工期后企业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工作满一年后企业为其缴纳医疗保险及为其代办大病救济保险(个人自费)。
2、多种年节福利员工年节福利包括春节:150-300元/人、中秋节100-200元/人。
以购物卡或现金方式发放。
3、多种补助⑴结婚贺礼:企业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企业予以结婚贺礼600元;正式员工工作未满1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企业工作旳贺礼加倍。
⑵丧事慰问金:企业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员工旳直系亲属死亡后企业予以慰问金500元。
4、教育培训为不停提高员工旳工作技能,为员工提供更大旳发展空间,企业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有关旳培训,培训方式重要有在职培训,公费进修等。
5、员工年度体检凡在企业工作年满二年以上旳员工,均可参与由企业组织旳每两年一次旳体检,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员工体检事宜。
6、劳动保护⑴因工作需要劳动保护旳岗位,企业必须向在岗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⑵员工在岗时,必须穿戴劳动用品,并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7、多种休假⑴国家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⑵带薪年假:员工入司工作满3-5年旳,年休假5天;5-23年旳,年休假8天;23年以上旳满一年增长1天,以此类推,年休假最多15天。
普工薪资管理制度

普工薪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普工薪资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绩效,特制定本薪资管理制度。
二、薪资构成1.基本工资:根据普工岗位定级及层级确定基本工资水平。
2.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评定结果确定绩效工资水平。
3.岗位津贴:根据普工特殊岗位情况发放岗位津贴。
4.奖金:根据员工出色表现或企业业绩情况发放奖金。
5.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假期等福利待遇。
三、薪资管理1.薪资核算:财务部门每月核算员工薪资并进行发放。
2.薪资调整:薪资调整以年度为周期,根据员工绩效、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3.薪资保密:公司对员工薪资信息进行保密处理,不得私自泄露。
四、绩效评定1.绩效考核标准:根据员工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标准。
2.绩效评定周期:公司对员工进行半年度或年度绩效评定。
3.绩效奖金:绩效优秀者将获得相应的绩效奖金。
五、薪资福利1.社会保险: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2.住房公积金: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住房贷款政策支持。
3.带薪假期: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产假、婚假等假期。
4.其他福利:公司还提供员工生日福利、节日福利、购房补贴等其他福利。
六、薪资调查1.市场调研:公司定期进行市场薪酬调查,了解同行业同岗位的薪资水平。
2.薪资对比:通过薪资对比分析,更加客观地评估公司薪资水平的合理性。
七、奖惩管理1.奖励机制:公司建立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提高工作绩效。
2.惩罚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处理,建立严格的违规处罚机制。
八、薪资沟通1.薪资透明:公司对员工薪资构成及发放方式进行透明化,确保员工了解自身薪资情况。
2.薪资谈判:公司鼓励员工与主管进行薪资谈判,协商达成共识。
九、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或修改,应经公司管理层讨论通过。
2.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负责任地执行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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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岗位津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体现薪酬的公平公正性,针对部分岗位在特殊环境或条件下的额外付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津贴的种类】公司目前实行的岗位津贴包括两大类: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包括夜班津贴、值班津贴、节日津贴、驻外津贴;2、年功性津贴:工龄津贴。
第二章夜班津贴
第三条【适用对象】适用于长期性从事夜班作业的工作人员,包括质检员、生产大班长岗位。
第四条【夜班津贴的种类、标准】
前夜班:10元/班(20:00-24:00);
后夜班:20元/班(00:00-8:00);
全夜班:30元/班(20:00-8:00)
第五条【执行时间】5月1日-9月30日,执行后夜班、全夜班津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执行前夜班、后夜班、全夜班津贴。
第三章值班津贴
第六条【适用对象】适用于因工作需要,经常性延长工作时间或应急处理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任务超过1小时的情形,具体发放对象包括:仓储组仓管员、机修/电工、内勤、行政司机。
第七条【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电话或手机畅通;
2、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进行妥善处理;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值班工作岗位,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及相关领导责任。
第八条【值班津贴标准】
第四章节日津贴
第九条【适用对象】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当天正常上班的员工,公司原则上鼓励在当月其他工作日进行换休,此外,公司同时给付节日津贴,作为因不能在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给付的额外津贴。
节日津贴适用对象包括:职能人员与生产车间工人。
第十条【节日津贴标准】职能人员100元/日,生产车间工人50元/日;采取倒班制的员工,法定节假日当天时段包括:00:00-24:00。
第十一条【节日值班安排】公司鼓励员工保证合理休息时间,法定节
假日当天,在确保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各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二条【节日值班审核】各部门在月初做好排班表后,发送至行政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作为当月员工节日出勤统计的有效依据。
第五章驻外津贴
第十三条【适用对象】适用于公司从总部调配人员至除西安办、咸阳办以外的办事处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十四条【外派人员界定】指家庭不在常驻工作地所在城市且在驻外时与公司商定为按外派人员对待的员工。
第十五条【驻外津贴标准】榆林、成都、泰州8400元/年;郑州、太原、临汾、南阳、菏泽、洛阳6000元/年;宝鸡2400元/年。
第十六条【发放要求】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少于月度应出勤天数2天以上者,取消当月驻外津贴享受资格;但第一季度不受此限制,只要员工当季度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10,该季度员工仍可享受驻外津贴。
第十七条【中途离职时不享受驻外津贴】驻外津贴享受对象为当期劳动合同履行期满的员工,中途离职员工不在发放之列。
第六章工龄津贴
第十八条【适用对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职工,享受工龄津贴。
第十九条【工龄津贴标准】根据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限,每满一年,增加工龄津贴10元/月,100元为上限。
第二十条【统计周期】考虑到工龄津贴管理的便利性,员工工龄津贴
发放金额,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当年元月一日。
第七章岗位津贴核算与发放
第二十一条【考勤统计】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当月员工值班/夜班天数,于次月1日中午12:00前报送行政部,行政部考勤员负责核实、统计、汇总,与当月考勤天数一同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二条【津贴核算】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负责夜班津贴、值班津贴、节日津贴、工龄津贴、驻外津贴的最终核算;
第二十三条【津贴发放时间】夜班津贴、值班津贴、节日津贴、工龄津贴与当月工资一同发放;驻外津贴每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次年元月二十日前。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执行时间】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之相悖的相关规定、通知等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最终解释权】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