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DB51T 205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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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3]4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3]4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3]4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四川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8月21日四川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场所:(一)建筑面积超过 1500平方米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二)生产、储存油品或者其他易燃液体总储量超过30000立方米,生产、储存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或者其他易燃气体总储量超过2500立方米,生产、储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总储量超过5000吨的单位,或者占地面积超过30000平方米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建(构)筑物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单位;(三)建筑高度超过 100米或者建筑总面积超过 10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四)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地下公共建筑;(五)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工程;(六)采用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七)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前言火灾是一种决定性的灾害,其可以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尤其是在那些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必要的。

本文档将从火灾高危单位分类、评估指标和评估过程三个方面,为大家介绍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分类消防安全评估是对建筑物、景区、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场所等公共场所进行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这些公共场所通常会被划分为火灾高危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种:1.大型商业综合体,如购物中心、超市等;2.大型仓储库,如物流中心、大型仓库等;3.大型居民区,如大型小区、高层住宅等;4.大型交通枢纽,如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5.大型医院,如大型综合医院等;6.大型娱乐场所,如酒吧、KTV等;7.大型体育场馆,如体育馆、游泳馆等。

以上几个行业的场所属于消防安全评估重点对象,需要及时评估其消防安全状况。

评估指标消防安全评估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需要给出具体的评估指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估指标:1.防火门、防火涂料、防火墙等防火设备的配置情况;2.灭火器、灭火器具、喷淋系统等灭火设备的配备情况;3.消防疏散通道及标志、疏散指示灯、疏散指示牌等疏散设备的完善程度;4.火灾报警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等火灾报警设备的配置情况;5.应急灯具、应急通讯设备、应急用电设备等应急设备的配备情况;6.建筑火灾隐患情况,如电器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7.建筑结构、建筑布局、逃生通道等安全条件;8.消防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评估过程消防安全评估的过程需要专业的评估人员,通过对建筑物和设施的勘察、检查、测试、访谈等方式,来评估消防安全状况。

以下是一些评估的步骤:1.计划编制:明确评估的目的、评估形式、评估时间等;2.材料搜集:收集相关建筑物和设施的资料,如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等;3.实地勘察:对建筑物和设施进行详细勘察、检查、测试;4.评估记录:在实地勘察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5.评估分析:将实地勘察记录进行整理,并通过分析形成综合评价报告;6.反馈回馈:向被评估方反馈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改进措施的落实。

DB50∕T 632-2015《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DB50∕T 632-2015《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1
DB 50/T 632—2015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1、GB/T 8170、GA 653、GA 654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火灾高危单位 high fire risk unit 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 所、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3.5 符合 confirmity 满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能达到预期消防安全目标。
注 1:本标准中的“符合”即为通常意义的“合格”。 注 2:每一被评估对象有其适用的具体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评估时需参考相应条款的“注”和附录 D。 注 3:在本标准中术语“符合”、 “不符合”和“有缺陷”均针对“要素”而言。
3.6 不符合 nonconfirmity 根本性或系统性地不满足法律法规、规章或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完全不能达到预期消防安全
目标。
注 1:“不符合”即为通常意义的程度“严重”的“不合格”。 注 2:“不符合”的界定一般按以下原则: —— 对于重要项,当实际结果/状态偏离标准要求超过 20%时,一般应视为“不符合”;例如“疏散总宽度”、“防 火分区面积”等项目,当实际值偏离标准值超过 20%时,应视为“严重”的“不合格”,即本标准中的“不符合”。 —— 对于一般项,当实际结果/状态偏离标准要求超过 40%时,一般应视为“不符合”;例如“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的完好性”、“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投保额度”等项目,当实际值偏离标准值超过 40%时,应视为“严重”的“不合格”, 即本标准中的“不符合”。 注 3:消防及相关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条款、DB 50 201 中规定的“主控项目”、DB 50/T 24 中规定的 A 类 项目及其他对消防安全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均属于“重要项”;其他项目属于“一般项”。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

DB62甘 肃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2/XXXX-2014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2014-XX-XX 2014-XX-XX 实施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ICS 13.220.01 C 80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评估内容...........................................................................5 评估方法...........................................................................6 评估结果运用.......................................................................7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表1 单位检查评定标准.................................................................. 附录A.1(规范性附录)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基本情况记录............................ 附录A.2(规范性附录)单位、场所合法性,消防安全不良行为检查记录...................... 附录A.3(规范性附录)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检查记录.................................... 附录A.4(规范性附录)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检查记录.......................... 附录A.5(规范性附录)单位防火巡查、检查,火灾事故检查记录............................ 附录A.6(规范性附录)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检查记录.......................... 附录A.7(规范性附录)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检查记录.................................. 附录A.8(规范性附录)单位建筑防火基础检查记录........................................ 附录A.9(规范性附录)单位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检查记录.................................. 附录B.1(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 附录B.2(规范性附录)防火分隔设施检查记录............................................ 附录B.3(规范性附录)消防供水、供电设施检查记录...................................... 附录B.4(资料性附录) 消防水灭火设施检查记录.......................................... 附录B.5(规范性附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记录........................................ 附录B.6(规范性附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记录........................................ 附录B.7(规范性附录) 防烟排烟系统检查记录............................................ 附录B.8(规范性附录)灭火器检查记录.................................................. 附录B.9(规范性附录)泡沫灭火系统检查记录............................................ 附录B.10(规范性附录)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记录............................................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四川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DB51T 2049—2015

四川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DB51T 2049—2015

(年号-报告号)(川公消技字第号)XX 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工程名称:地址:委托单位:注意事项1.本报告无现场检测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章无效;2.本报告涂改、复印无效;3.对本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检测单位: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网址:电子信箱:四川方易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年号-报告号)检测记录细项表表消防供配电设施检测记录细项表检测日期:年月日现场检测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人: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现场检测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人: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现场检测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人:表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检测记录细项表表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检测日期:年月日现场检测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人:表水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表水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表水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表水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表水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表水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现场检测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人:表泡沫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现场检测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人:表气体灭火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现场检测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人:表防排烟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表防排烟系统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现场检测人:项目负责人:批准人:表防火卷帘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表防火门检测记录细项表表防火门检测记录细项表(续表)表灭火器检测记录细项表。

DB5111

DB5111

DB5111 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DB5111—2015四氯化硅贮存、运输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XXX提出。

本标准由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XXX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

四氯化硅贮存、运输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告知了四氯化硅的物化性质和危害性,规定了四氯化硅贮存、运输的要求,发生泄漏时的处理程序、泄露现场的处理处置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四氯化硅在贮存、运输等过程处理管理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0 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 12268-2012 危险货物品名表GB/T 18664-2002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24536-2009 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3 术语3.1初始隔离区是指发生事故时公众生命可能受到威胁的区域,是以泄漏源为中心的一个周围区域。

圆周的半径即为初始隔离距离。

该区只允许消防特勤官兵和抢险队伍进入。

3.2防护区是指下风向有害气体、蒸汽、烟雾或粉尘可能影响的区域,是泄漏源下风方向的正方形区域。

4 理化性质四氯化硅的理化性质参见附录A。

5 危害性5.1 危险性类别按GB 12268-2012第6章的规定,四氯化硅属于第4类4.3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次要危险性为第8类腐蚀性物质。

5.2 健康危害5.2.1 皮肤接触四氯化硅可引起组织坏死,溃疡长期不愈。

5.2.2 眼睛接触四氯化硅可引起强烈刺激作用。

高浓度可引起角膜混浊。

5.2.3 吸入四氯化硅对呼吸道黏膜有强烈刺激作用。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一、概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可能发生严重火灾的单位,如化工厂、加油站、地铁车站、大型商场、医院等。

为了确保这些单位的消防安全,需要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消防安全评估的目的是发现和解决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评估内容1.单位概述对被评估单位的性质、规模、建筑结构、使用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概述,以便于后续评估工作的开展。

2.消防设施设备查看单位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如消防水源、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逃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是否正常使用,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分析被评估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责任制是否完善,是否有有效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定了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计划。

4.火灾隐患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如电线老化、违章用火、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应急照明不足等,以及火灾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

5.防火物资储存评估单位的防火物资储存情况,包括储存位置是否合适、储存方式是否正确、防火物资品种是否齐全等,以及储存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评估标准1.消防设施和设备要求被评估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并维护完好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

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数量、类型、布局等要满足被评估单位的消防安全需求。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被评估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到人,制定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并进行不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3.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要求被评估单位进行全面排查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防火物资储存要求被评估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储存完备必要的防火物资,并制定储存管理制度和清点登记,确保防火物资安全有效。

四、评估报告1.评估结论根据评估项内容,形成评估结论:符合要求、部分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一、前言消防安全是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全面了解和评估评估对象名称的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发现潜在的火灾风险,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特进行本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

二、评估对象概述评估对象名称位于具体地址,总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建筑高度为X米,主要用途为详细用途,如办公、生产、商业等。

该建筑于建成年份建成并投入使用,内部设有列举主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如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三、评估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6、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评估对象名称的消防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等。

四、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了资料审查、现场检查、人员访谈等方法,对评估对象名称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评估。

五、评估内容及结果(一)建筑防火1、防火分区经检查,该建筑的防火分区划分符合规范要求,但部分防火分隔设施存在损坏的情况,如防火门闭门器损坏、防火卷帘无法正常升降等。

2、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和疏散距离基本符合规范要求,但部分疏散通道存在堆放杂物的现象,影响疏散畅通。

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的设置基本符合规范要求,但部分灯具存在损坏或亮度不足的情况。

(二)消防设施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正常,但存在部分探测器被遮挡、误报率较高等问题。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布置和选型符合规范要求,系统供水正常,但部分喷头存在损坏或堵塞的情况。

3、消火栓系统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和数量符合规范要求,水压和水量满足灭火要求,但部分消火栓箱内的器材缺失或损坏。

4、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的运行正常,但部分风道存在漏风现象,影响排烟效果。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背景火灾是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之一,高危单位是火灾发生的最重要场所之一。

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经济稳定发展,必须对高危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迅速进行整改。

目的本文主要目的是规范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流程和方法,对消防安全评估的指导和标准进行明确,旨在提高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防控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定义高危单位高危单位是指由于生产、经营、使用等特殊条件或特殊性质,存在火灾危险,而又必须持续生产、经营或使用的单位。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1.建筑物高层、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地下商场、展览馆、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2.大型超市、商场、物流园区、仓库等商贸场所;3.医院、学校、养老院等特殊服务场所;4.石油、化工、轻工、纺织、电子、电力、通讯等重要行业单位;5.其他依法应属高危单位的场所。

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评估是对高危单位内部消防设施、人员消防意识、消防应急预案、火灾隐患等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供改善建议的过程。

流程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流程分为四个环节:前期准备、评估、整改、验收。

前期准备1.着重强调火灾预防和安全教育的重要性;2.制定消防安全评估工作计划、确定评估人员;3.组织评估前的调研,对高危单位进行初步了解。

评估1.督促高危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2.检查建筑物内部消防设备是否完好,通风、灭火系统是否正常;3.检查应急疏散通道和灭火器材的使用状态;4.检查消防资料和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并与实际情况相符;5.调查和了解消防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情况;6.对高危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评估。

整改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后,高危单位应当积极抓紧时间进行整改。

对于大的隐患和缺陷,要立即停产、停业、停办,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验收由消防评估专家验收整改情况,并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如果存在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再进行验收,并开展后续督查。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标准版)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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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 51054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建标152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8号 《四川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
4.2 消防档案、消防安全制度、规程、应急疏散预案
4.2.1 消防档案(B)
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b) 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 资料; c) 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d) 消防安全制度; e)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f) 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g) 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h)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i) 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b)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c)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d)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e) 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f)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g)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h) 火灾情况记录; i)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第b)、c)、d)、e)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 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f)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g)项记录,应当 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4.2.2 消防安全制度(B)
单位应健全以下消防安全制度,包括:
3
DB51/T 2050—2015
a)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b)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c)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d)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e)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f)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g)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h)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i)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j)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k)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l)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包括防雷、防静电); m)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n) 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制度; o) 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3.11
有缺陷 defect 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偏离评估标准具体条款的要求,影响单位的消防安全。
4 评估内容
2
DB51/T 2050—2015
4.1 消防合法性
4.1.1 火灾高危单位及其所在的建筑、场所应遵守消防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应当依法申报消防 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 4.1.2 消防设计发生变更的,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将变更后的消防设计文件报原受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重新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等证 明文件。(A*) 4.1.3 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投入使用、营业前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并取得相关法 律文书。(A*) 4.1.4 建筑物或场所的实际使用情况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与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营 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A*) 4.1.5 火灾高危单位所在的建筑、场所的消防安全评估、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A)
3.5
评估 assessment 依据本标准,对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的综合性检查、评定。
3.6
判定项 judgement item 本标准第4章中作出规定的每项条款,是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过程中的基本检查内容。
3.7
直接判定项(A*) direct-judgement item 本标准第4章中作出规定、可以直接判定单位消防安全等次的条款,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起决定 作用的要素。
4.3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作部门
4.3.1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4.3.1.1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 负责。(A) 4.3.1.2 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消 防安全管理工作。(A) 4.3.1.3 单位应确定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其数量应与单位的经营规模和消防工作强度相适应,在 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A)
ICS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2050—2015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2015 - 11 - 20 发布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 01 - 01 实施 发布
DB51/T 2050—2015
目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评估内容 .......................................................................... 2 5 评估方法 .......................................................................... 9 6 综合判定计分 ..................................................................... 13 7 评估报告 ......................................................................... 13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消防安全评估检查记录表 .......................................... 1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综合判定计分表 .................................................. 1 参考文献 ............................................................................. 8
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3.2 消防工作部门
4.3.2.1 单位应设立消防工作部门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 作,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B) 4.3.2.2 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的,应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对物业服务企 业开展消防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B)
4.4 防火巡查、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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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防火巡查(B)
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等内容。防火巡查应填写防 火巡查记录,由巡查人员和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并存入消防档案。
其中,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d)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f)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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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祁晓霞、龚成、杨泽安、全兴平、杜娟、程文挺、董冠婴、江梦梦、
刘沙、何涛、郑效桥、蔡昌洪、左诗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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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程序及判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四川省范围内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体系及运行情况的评 估。对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者其他易燃气体总储量超过5000m3,生产、储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总储量超过10000t的单位, 或者占地面积超过60000m2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建(构)筑物面积超过2000m2的 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单位; c) 建筑高度超过100m或者建筑总面积超过200000m2的公共建筑; d) 建筑面积超过20000m2的地下公共建筑; e) 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工程; f) 采用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2 人员密集场所 assembly occupancies 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 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火灾高危单位 fire risk unit 本标准所称火灾高危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是指下列发生火灾容易造成重大人身伤亡、重大财 产损失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 a) 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建筑面积超过30000m2的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b) 生产、储存油品或者其他易燃液体总储量超过60000m3,生产、储存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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