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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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潮州深能凤泉湖高新区2×2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潮州深能凤泉湖高新区2×2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工程..

报告表编号年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潮州深能凤泉湖高新区2×2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工程建设单位(盖章):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明燃机电厂筹建办公室编制日期:2017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2015-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配合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径南产业转移园区,以下简称凤泉湖高新区)产业发展,满足凤泉湖高新区的热冷负荷需求及提高潮安县的电源供应保障能力,根据《潮州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2015-2025)》,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明燃机电厂筹建办公室拟在潮州市凤泉湖高新区规划建设2×2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即本项目。

本项目属于燃气热电联产项目,根据国家环保部2015年4月9日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本项目属于“E电力”中的“30、火力发电(包括热电)”之“燃气发电”类别,根据要求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进园企业贷款贴息

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进园企业贷款贴息

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进园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潮府[2010]20号【发布部门】潮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7.06【实施日期】2010.07.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进园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2010〕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现将《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进园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进园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包括原深圳南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潮州临港产业转移工业园、潮州市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进园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缓解进入产业园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园进园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从产业园竞争性扶持资金中用于进园企业贷款贴息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二)统筹安排,额度控制;(三)注重诚信,防范风险;(四)加快推进,突出重点;(五)财政引导,放大效应;(六)专款专用,加强监管。

第四条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应认真制订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拨付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

产业园各园区管理机构应配合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使。

项目名称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控制性详细

项目名称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控制性详细

项目名称: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委托方(甲方):潮州经济开发区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方(乙方):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事业法人代码:事证第144000000366 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 [建] 城规编第(081100)院长:曾宪川总工程师:马向明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主编单位: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曾宪川高级工程师、院长院主管领导:温春阳教授级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副院长技术审定:王磊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副所长、硕士技术审核:张翔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技术总监、硕士校对:林伟军城乡规划助理工程师、学士项目总负责:黄国强城乡规划工程师、硕士项目组成员:黄国强城乡规划工程师、硕士林伟军城乡规划助理工程师、学士王斯颖城乡规划助理工程师、学士张杰高级工程师(给排水)、学士方百宁工程师(电力电信)、学士林伟强工程师(道路)、学士黄冕眉工程师(燃气)、硕士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目标 (1)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3)第四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3)第五章建筑高度控制和建筑后退距离 (4)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 (5)第七章竖向规划 (6)第八章配套公共设施规划 (6)第九章绿地系统与绿化景观规划 (6)第十章环保环卫规划 (7)第十一章市政工程规划 (8)第十二章管线综合规划 (11)第十三章规划实施措施 (11)附录1:名词解释 (12)附录2:文本用词说明 (13)附表1:用地规划统计表 (14)附表2:土地使用相容性表 (15)附表3: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16)附表4:道路主要技术指标表 (23)附表5:配建公共停车场(库)标准表 (23)附表6:配套设施用地规模表 (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次规划是对原《潮州市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

第二条为顺利实施《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落实规划的控制要求,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关于场内土石方及路基施工受地方高压线影响报告

关于场内土石方及路基施工受地方高压线影响报告

关于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场内高压线杆未拆迁转移影响C工区施工进度的报告
致:金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径南工业园区C工区施工地块内自2011开工以来任存在4处高压线杆(分别在:A-7地块2处、B-1地块1处、A-3地块1处)未能拆迁转移,严重影响我方施工进度。

一、土方工程
A-7地块、B-1地块、A-3地块高压电线杆范围剩余土石方工程,初步拟定高压线杆拆迁完成后,20天内完成管道及道路工程
二、道路工程
H线HK0+120~HK0+900(长度:780米)路基及管道施工,初步拟定高压线杆拆迁完成后,60天内完成管道及道路工程。

综述所述:在场内高压线杆拆移完成后,我方将以80个工作日的时间完成剩下工程。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我施工单位恳求贵方领导尽快解决场内高压线迁移问题。

江苏建工集团有限公
C施工区
二O一三年三月七日。

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

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

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6年)(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突出园区产业特色,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产业集聚,将园区建设成为以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工业为主导,集研发、生产、物流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生态工业园区;成为体制创新、科技进步、结构优化、产业振兴、生态环保、资源节约与可持续发展的引领示范区,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期限为2013-2016年。

至本规划期末,园区工业总产值力争达300亿元以上。

一、发展现状及环境分析(一)发展现状1、产业转移园区已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极。

随着径南分园首期4500亩开发建设项目(总投13.2亿元,已投超6亿元)、临港分园一期1337亩土地储备项目(总投4.8亿元),潮州港进港大道(总投4.79亿元,已投超2亿元)等基础设施项目动工建设,产业转移园的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

至2011年底,园区基础设施投入超24亿元,已办理入园手续企业99家,计划投资总额726亿元(不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

其中,已建成投产项目52个,投资总额176亿元。

2011年,园区实现工业增加值48.3亿,比增29.2%,比重占全市规模经上工业增加值22.1%,已真正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2、产业转移园区已成为全省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强园。

2009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的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为“一园三区”,即在深圳南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基础上,整合潮州临港产业转移工业园、潮州市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而设立的。

园区总面积为2457.1公顷,已开发面积792.3公顷,未开发面积多达1931.5公顷,土地储备充足,发展回旋余地大,成为目前粤东最大、全省第二大且具发展潜力的产业园之一(其中南山分园规划面积757.1公顷,已开发390公顷;径南分园规划面积800公顷,目前正在加快开发首期282.3公顷;临港分园规划面积1000公顷,已开发120公顷)。

3、大项目助推产业转移园跨越式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11•【字号】粤府函[2011]198号•【施行日期】2011.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1〕19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以下简称双转移)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合作共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进一步加快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步伐,强化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双方的共建责任,优化产业分工、促进产业对接、创新合作方式,把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成为珠三角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和粤东西北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

二、合作共建工作的基本原则--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加强政府推动和引导,建立科学、高效的组织架构和合作机制,推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经营运作、利益分配的社会化和市场化。

--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充分发挥粤东西北地区土地、劳动力、自然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和珠三角地区发展理念、资金、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合作各方(包括市县镇各级政府、企业、中介组织等)良性互动、合作共赢。

--平等协商,权责一致。

合作各方按照深化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研究商定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利益分配等事项,充分调动合作各方积极性,实现权利、责任对等。

--先行先试,改革创新。

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有利于加快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促进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的有效途径和运行机制,提高园区承接产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创新合作共建方式(一)合作共建模式。

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径南片区)的土地开发控制和城市规划管理.doc

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径南片区)的土地开发控制和城市规划管理.doc

公示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 功能定位及发展规 (4)第三章. 块划分及地块编码 (4)第四章. 五线控制 (5)第五章.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6)第六章.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8)第七章. 道路交通规划 (9)第八章. 绿地系统规划 (12)第九章. 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3)第十章. 市政工程规划 (14)条码:第一章. 总则第1条. 规划目的为规范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径南片区)的土地开发控制和城市规划管理,提升径南片区的土地利用、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的建设水平,促进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径南片区)重大项目的开发建设,特制定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第2条. 规划依据(1)《中国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8)《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5)(9)《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稿)(2005)(10)《潮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稿)(2017)(11)《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016 年)(12)《潮州市城市规划区工业用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13)《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 14-87)(1987)(14)《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范》(GB50337‐2003)(2003)(15)《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2006]42 号)(2006)(16)《防洪标准》(GB 50201-94)(1994)(17)《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18)《潮州市全域规划》第3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项目位于潮州市中心城区东部,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北部,沈海高速以南,铁汫线以区域,总用地面积6.46平方公里。

潮州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潮州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3•【字号】潮府[2007]25号•【施行日期】2007.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潮州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潮府〔2007〕25号)各有关单位:为积极推进“深圳南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开发,确保园区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和省经贸委对产业转移工作的要求,经两地政府研究,决定以潮州市政府与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建立的联席会议为基础,建立深圳市人民政府与潮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产业转移工业园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负责指导、协调和解决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促进园区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产业转移的政务环境。

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产业转移园区的建设情况,共同协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一般问题由潮州市政府与南山区政府建立的联席会议协商解决,重大问题由深圳市政府与潮州市政府建立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和深圳市贸易工业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召集人:汤锡坤(潮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思平(深圳市副市长)雷健民(潮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组成单位:潮州市方面:市委办、市府办、潮州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市消防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潮州海关、潮州检验检疫局、潮州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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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电源由东面的220kV饶平站提供,110kV电网容载比取1.8,则本区域所需容量为25.8万kVA,至2020年规划110kV变电站3座,分别为3×4万kVA,首期建设为一座1×4万kVA的110kV变电站,随着地块的开发建设,中期根据用电需要再建另外两座110kV变电站,各变电站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最终建设规模可达到36万kVA。因此,未来供电可满足园区供电需要。
3.4
(1)陆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环评所调查的主要植被类型有:马尾松林、经济林、农田和开发区或农田弃耕形成的荒草地。植物种类多数为灌木和草本,属个体小、易传播、抗干扰强的种类。由于长期以来人类活动的干扰,评价区植物群落结构较为简单,大多数群落没有乔木层,有的群落没有灌木层或灌木层极为稀疏。
群落的物种数量稀少,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受到威胁,在园区开发过程中应尽可能保护好残存的马尾松林,同时增加绿化面积,种植乔木树种,进一步保护好生态系统。
21.07
23.26
CO(t/a)
292.1
2297.8
2666.8
292.1
2297.8
2666.8
THC(t/a)
94.1
740.4
859.3
94.1
740.4
859.3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万t/a)
3.83
7.306
7.55
固体废物处置率要求达到100%,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危险固废
(t/a)
(2)水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范围内浮游植物以蓝藻、绿藻、硅藻为优势物种,其他藻类的种类及数量很少,表明了岗山水库和北溪水域的藻类群落结构均匀性较差,水体受到污染。
评价范围内现状浮游动物种类均较少,以耐污性的种类为主,这主要跟岗山水库和北溪水体受到一定污染有关。
评价范围内底栖动物种类不多,主要以水生昆虫为主。这说明岗山水库和北溪水体受到轻度污染影响。
1761.02
1948.86
97.14
137.10
122.44
BOD5(t/a)
481.25
791.86
870.36
48.57
68.55
61.22
SS(t/a)
494.78
780.01
836.71
48.57
68.55
61.22
NH3-N(t/a)
110.19
180.83
198.46
24.29
34.28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上岗证
签名
桑燕鸿
1、2、5、7、8、9、11、16
博士/高级工程师
A28010120
蓝方勇
1、3、7、16、17、18
研究员
A28010024
李照勇
5.5、6、12
高级工程师
A28010023
黄报远
3、4、5、7、11
硕士/工程师
A28010091
陈桐生
3、4、5、6、8、10、11、13、14、15、16
本工业园利用潮州市规划在饶平的天然气调压站,主要输送潮州港至潮州市区的天然气,因此本项目不建设新的天然气调压站。本工业园从饶平天然气调压站沿饶平至潮州国道引入天然气中压管线作为本工业园的气源。
本项目供水近期由桥东水厂供水,桥东水厂位于潮州市区桥东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占地5400m2,水厂首期设计规模为1万m3/d,取水水源为韩江,主要向桥东区以及潮安县磷溪、官塘、铁铺三镇供水,现最高日供水量已达到1.3万m3/d,出厂水压为0.35MPa(标高16.70m,黄海高程),沿铁汫线敷设有一根DN600给水管道经过本项目园区,可为园区的开发建设提供用水。桥东水厂目前供水能力已由1万m3/d扩建到8万m3/d,远期扩建到15万m3/d。
2
根据转移园污染源分析的结果,园区开发后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见表2-1-1。
表2-1-1径南产业转移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因子
处理前产生量
处理后排放量
近期
中期
远期
近期
中期
远期
废水
废水量
(万m3/a)
404.78
685.51
765.25
242.85
342.75
306.10
CODCr(t/a)
1056.94
广东潮州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连接潮州市区与潮州港的铁汫线上,其中70%左右的用地位于饶平县的钱东镇的行政区范围内,其余的用地则属于潮安县的铁铺镇。潮州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发展目标主要是承接珠江三角洲以及潮州市区的产业转移项目,主要转移新材料(陶瓷、玻璃)、电子信息等产业,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独具特色的生态化工业新城。本项目总用地规模为791公顷,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780.07公顷,占总用地规模的98.62%。产业用地规模为422.7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54.19%。项目累计总投资23.49亿元,预计远期(2020年)最终规模承载人口12万人,其中居住人口8万人,生产总值76.10亿元。
3.2
(1)SO2
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浓度较低,超标率0%,评价区域内SO2浓度范围为:0.006~0.017 mg/m3,一小时平均浓度0.010mg/m3,为评价标准的2%。日平均浓度为0.009mg/m3,为评价标准的1.8%。SO2浓度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类标准要求。
(2)NO2
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超标率0%,评价区域内NO2浓度范围为:0.001~0.017 mg/m3,一小时平均浓度0.012mg/m3,为评价标准的5%。日平均浓度为0.010mg/m3,为评价标准的4.2%。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詹厝村各项地下水环境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08)中的Ⅲ类标准,罗厝村井水的砷和锰指标超标,其余项目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08)中的Ⅲ类标准,根据调查,这是由于罗厝村位于莲花山钨矿尾库排水口的下游,受到莲花山尾矿库工业污水的污染而造成。
(3)PM10
根据监测结果,超标率0%,评价区域内5日平均浓度0.026mg/m3。
(4)TSP
各监测点超标率0%,评价区域内5日平均浓度0.037mg/m3。
(5)氟化物
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超标率0%,评价区域内氟化物浓度范围为:7~16 ug/m3,一小时平均浓度10.97ug/m3,为评价标准的55%。日平均浓度为3.8 ug/m3,为评价标准的54%。
309
588
609
生活垃圾
(万t/a)
1.643
3.103
3.650
污泥
(万t/a)
0.054
0.094
0.108
3
3.1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潮州市环境监测站提供2007年水质监测资料表明,北溪石坵头断面和溪美断面所有项目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这表明北溪下游河段水质相对较好。
根据潮州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水质现场补充监测数据显示,下河村内河铁汫线公路桥断面和詹厝断面的总镉、总砷超出标准,主要原因是这两个断面位于莲花山钨矿尾矿库排水口的下游,受到莲花山钨矿尾矿库废水外排的影响。其余项目均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岗山水库断面,北溪的元房断面、石坵头断面和溪美断面所有项目均没有超标,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北溪与汕头市澄海交界的溪头断面没有项目超标,其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建立和逐步完善三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即固废收集系统、运输系统和处理系统。(1)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转运至潮州锡岗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2)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内工业垃圾尽量进行综合处理与利用,加强有用成分的回收利用,减少废物产生量,对不能处理的部分可运至潮州市锡岗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3)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内不适宜建设以填埋或焚烧方式处理危险废物,近期规划工业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交给持有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处置,远期可以考虑建设危险废物运输中转交换站交换运输到广东省按照区域联合规划建设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基地处置。(4)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产生的污水处理厂污泥由管理部门统一收集,运至潮州锡岗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3.5
(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项目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表明评价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没有受到重金属的污染,不会对农作物和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2)河流底泥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项目均达到《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岗山水库和北溪河底泥的重金属含量都在标准范围内。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岗山水库和北溪河段底泥环境质量尚未受到重金属的污染。
硕士/工程师
A28010098
刘谞承
1、3、7、16
硕士/工程师
A28010132
丘仁杰
5.5、6、12
工程师
待登记
曾伟誉
制图
技术员
待登记
报告书审核:钟昌琴(高级工程师,环评工程师证A28010190600)
报告书审定:董林(处长/研究员,环评工程师证A280101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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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是由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潮州市政府(潮府办[2007]69号),落实枫江流域50家陶瓷企业环保搬迁及异地改造而投资开发的大型工业发展用地项目,广东潮州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园区内,目前首期4000亩用地调整已经征得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同意(粤国土资规划修改函[2008]80号)。根据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与潮州市人民政府签定的《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协议书》,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总规模为2457.1公顷,建设期12年,远期至2020年总规模为9926.8公顷。产业转移工业园以深圳南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基础,整合位于潮州大道北的深圳南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潮州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潮州港经济开发区,以“一园三区”的形式整合成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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