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某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最新某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最新某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ⅩⅩ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以及《ⅩⅩ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ⅩⅩ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办理各项信贷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各类信贷业务制度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贷款人系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分支机构批准的ⅩⅩ省内有权经营信贷业务的各级农村信用社。本办法所称借款人系指在上述贷款人处获得贷款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第四条全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经营必须坚持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审慎合规经营的原则和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

第五条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为农民、农业、农村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服务宗旨,在同等条件下,要体现本社社员(股东)贷款优先、“三农”贷款优先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七条信贷管理组织体系

(一)ⅩⅩ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市州办事处(联社)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险管会),负责监督管理信贷业务。监督管理以风险提示为主。风险提示不改变法人机构的信贷决策权利和责任。

(二)县级联社建立信贷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负责独立经营决策和管理信贷业务。县级联社理事长对贷审会决策通过的信贷业务,可行使“一票否决”权利。

(三)县级联社分支机构建立信贷审批小组(以下简称贷审小组),负责在授权范围内经营管理信贷业务。

(四)信贷岗位。农村信用社应设立受理岗、调查岗、审查岗、审批岗、放款岗、贷后检查岗、风险管理岗、资产保全岗、尽职调查岗、档案管理岗等信贷岗位。

第八条实行审贷分离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进行分解,由不同部门(岗位)承担,实现相互制约和相互支持。

(一)客户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受理(营销)、调查评价、项目评估、信用等级初评、授信额度测算、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工作。有条件的县级联社可分设公司类客户部门和个人客户部门。

(二)信贷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审查、信用评级审查、授信额度审查、风险管理、资产保全、法律事务、信贷检查等工作。

第九条实行信贷审查专员制度。信贷审查专员负责对拟提交贷审会决策的各项信贷业务进行独立审查,有效识别和充分揭示风险,提出是否同意支持的意见和防范控制风险的措施。信贷审查专员由省联社统一管理。

第十条实行尽职管理制度。在信贷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各岗位信贷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制度。

第三章信贷对象与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信贷对象包括:

(一)在农村信用社服务辖区内有固定住所或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然人;

(二)在农村信用社服务辖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

(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第十二条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申请信贷业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有正当的职业和合法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从事经营活动合规合法,自愿接受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监督与检查;

(四)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应提供符合规定的担保;

(五)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申请信贷业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通知 (2002年2月7日农银发[200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信贷管理部)。自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原《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基本制度〉(第一批)的通知》(农银发〔1997〕152号)中的《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体系由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办法、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组成。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办法由总行统一制定,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由总行、分行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是农业银行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农业银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各级行信贷经营和管理人员,包括信贷管理部门和客户部门从事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经营行是直接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行。 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 第八条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第九条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按规定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 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

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制实施办法[2020年最新]

ⅩⅩ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ⅩⅩ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的需要,实现业务持续、 快速发展,建立高素质的客户经理队伍,规范客户经理的行为,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经理是为客户提供综合服务的专职营销人员,是农 村信用社与客户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信用社开拓和占领农村金融市 场的先锋,同时也是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客户经理指岗位职务,区别于行政职务和技术职称,只 限于县级联社客户经理部及信用社的工作人员担任。 第二章客户经理的基本条件和产生方法 第四条客户经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良好品德。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爱 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业务能力。具备比较丰富的经济、金融、管理、法律知识,具备较高的文字表达和文字分析能力,能独立地撰写各种工作报告; 熟悉信用社的业务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市场营销能力和金融 创新能力较强;工作成绩比较突出。 (三)公关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 题的能力,掌握相应的公关技巧和营销艺术,讲求服务质量,融洽社

企关系。 (四)创新能力。具备创新意识,注重调研,根据市场及客户需 求能够开发金融新产品或提出建设性意见供领导参考。 有下列行为的人员,不得担任客户经理: (一)思想品德不好,有过以贷谋私行为的人; (二)个人经商、办企业,在企业投资入股的人员; (三)涉足黄、赌、毒行为的人员; (四)重大不良贷款责任清收人员。 第五条客户经理由县级联社进行统一聘任和资格认定,客户经理部客户经理由客户经理部进行考核,信用社客户经理由信用社进行考核。 第六条客户经理的配置 县级联社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客户经理的配置数量。要涵盖所有信贷业务的全过程、存款营销、中间业务等工作。 第七条客户经理的产生办法。客户经理任职坚持自愿、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择优任用、动态管理的方法,凡符合本办法条件 的现有农村信用社员工均可报名。 客户经理通过竞聘产生。县级联社根据本办法,制定竞聘实施 方案,组织业务基础知识考试、答辩,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客户 经理。合格者由县级联社考核小组对其进行思想品德、工作表现考核,考核合格由县级联社聘用后进行岗位分配。 第八条县级联社可根据客户经理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对客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概述 识记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定义 指能够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本质,体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精神,贯穿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始终,并能指导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法律规范。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的定义 指按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立法的目的和基本原则确立的,具体表现并普遍适用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各个领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内容和地位作用 总则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六章(国际环境条约在中国的适用和该法的生效时间) 环境保护法视为我国的环境基本法并非国家基本法 《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完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与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率先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纳入法治轨道,明确了国家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和基本政策。 其次为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尊定了基础 再次确立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和其他相关部分分工负责管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体系,促进了环境保护行政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最后促进了全名法律意识和环境意识的提高,推动了其他部门法在修订时纳入与保护环境与资源相关的条款。 领会 1确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依据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应当具有法律规范的特性,以便执法者,司法者解决环境与资源保护实践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纠纷与矛盾。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不能等同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则必须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有原则,与其他部门共有的原则不应该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应该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之中,并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规范体系具有指导与纲要作用。 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应该内容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战略性宣示性的口号不宜直接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原则。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制度的原理 一具体体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二具体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共通性和本质性的法律特征 三依据基本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通过对法的立改废逐步完善。 3综合环境保护法的产生背景 一与经济利益相抗衡的环境利益不能及时在国家政治,尤其是宪法上得到反映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2020年最新]

ⅩⅩ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省农信社办理各项信贷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各类信贷业务制度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指农信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信贷承诺、承兑、贴现、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 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客户经理是指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 称县级联社)及其分支机构中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客户管理人员。 第二章信贷管理基本原则 第六条实行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农信社客户授信管理 的基础工作。评定内容主要包括信用履约、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客 户领导者素质和发展前景等因素。 第七条实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是农信社对客户实施集 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度。县级联社对应授信客户必须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做到授信主体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对象统一。 第八条实行审贷分离、贷放分控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 审查、审议审批、发放支付、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和 不同部门(岗位)承担,各负其责,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一)客户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受理(营销)、调查评价、项目评估、 信用等级初评、授信额度测算、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工作;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省农信社办理各项信贷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各类信贷业务制度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指农信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信贷承诺、承兑、贴现、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客户经理是指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级联社)及其分支机构中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客户管理人员。 第二章信贷管理基本原则 第六条实行客户信用等级管理。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农信社客户授信管理的基础工作。评定内容主要包括信用履约、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客户领导者素质和发展前景等因素。 第七条实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是农信社对客户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度。县级联社对应授信客户必须遵循“先授信,后用信”的原则,做到授信主体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对象统一。 第八条实行审贷分离、贷放分控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支付、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和不同部门(岗位)承担,各负其责,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一)客户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受理(营销)、调查评价、项目评估、信用等级初评、授信额度测算、放款和贷后管理等工作;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经营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基本制度。 第二条本基本制度是辖内各级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级联社及其所辖支行、信用社、分社、分理处,省联社及其办事处、市联社,以下简称信用社)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用社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坚持自主经营原则;坚持有效控制风险原则。 第四条本基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信用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表内信贷业务、表外信贷业务。 第五条本基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信用社从事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结构及原则 第六条信贷经营管理组织结构设臵。 (一)省联社及办事处(市联社) 主要负责指导全省信用社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制定各类管理制度和办法;通过现场、非现场方式加强对信贷业务的检查监督;为法人行社提供系统平台等服务;协调各方关系,提高信用社业务发展质量和速度;对法人行社超过规定权限的信贷业务开展咨询。 (二)法人行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县级联社,下同)信贷经营管理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层和信贷业务前中后台部门: 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法人行社董(理)事会是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的最高风险管理和信贷决策机构,承担信贷经营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批准信贷工作制度、风险管理战略政策、目标计划,决定授权、奖惩等重大事项。董(理)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三农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制定相应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对本行的关联交易进行管理。三农委员会执行协调、推进全行三农金融业务的管理与发展。 2.监事会 监事会是法人行社的监督部门,对股东(社员代表)大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全面了解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状况;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制定、执行信贷管理制度;监督高管层尽职开展信贷经营管理;对违规经营行为、经营管理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3.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是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对法人行社的发展质量和速度负有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执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信贷管理的程序和操作规程;掌握信贷管理经营状况及风险管控水平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发展质量、速度;完成董(理)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 法人行社贷款审批委员会(简称“贷审会”,下同)是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的智力支持者,在经董 (理)事会通过的信贷制度办法和批准授权范围内,评估审批信贷业务的风险及可行性。贷审会实行法人行社行长(主任)负责制,对董 (理)事会负责。行长(主任)或分管行长(主任)为贷审会主任或副主任。分管行长(主任)组织执

湖南我国农村信用社便民卡制度培训材料

福祥便民卡制度培训 ——关于对《农村信用社便民卡 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第一章总则 一、业务制度依据 1、贷款业务制度:《贷款通则》、《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湘信联发【2005】64号)、《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湘信联发【2010】57号) 2、借记卡业务制度:《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福祥借记卡章程》、《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福祥借记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湘信联发【2006】35号)、《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福祥借记卡卡片管理办法》(湘信联发【2012】30号) 二、福祥便民卡的概念 1、业务模式:先放款,后用款,不改变福祥借记卡和信贷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2、发行对象:农户、城镇居民、小微企业主等自然人 3、主要特点:借记卡+小额循环贷款(具有“一次授信、循环使用、余额控制、随贷随还”的特点) 4、卡种:福祥借记卡 三、福祥便民卡的功能 除具有小额个人循环贷款功能外,同时具有福祥借记卡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代收代付等各项金融功能。 四、福祥便民卡的发卡张数要求 1、一户家庭在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只能办理一张福祥便民卡,也不得配发副卡。 2、可选择有折卡或无折卡。 五、福祥便民卡密码管理 1、福祥便民卡的密码包括:卡密码和放款密码 (1)卡密码是指持卡人为福祥便民卡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代收代付等各项金融功能而设置的密码。 (2)放款密码是指持卡人为福祥便民卡个人循环贷款功能而设置的密码,放款密码仅限办理放款业务时使用。 2、福祥便民卡仅限借款人本人使用。凡使用密码(含卡密码和放款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 六、福祥便民卡的发卡行与受理行 1、发卡行是指应客户申请发行福祥便民卡的信用社(含农合行、农商行,下同),福祥便民卡产生的所有贷款债权均归属于发卡行。 2、受理行是指受理福祥便民卡放款、还款或还息、相关银行卡业务的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2)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服务,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x区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制度是辖内农村信用社、营业部,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业务综合管理办法和单项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必须坚持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制度。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农村信用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各级农村信用社信贷经营和管理人员,包括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从事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经营社是指全辖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各信用社、营业部。 第二章组织体系 第六条实行审贷分离制度(不含信贷员受权额度内的农户贷款)。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核准)、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第七条区联社要设立信贷管理部,信用社相应设立信贷部门或

信贷岗位负责辖内信贷管理工作。 第八条区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分别设立信贷业务调查岗、信贷业务审查岗。信贷业务调查岗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业务审查岗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基层信用社管户信贷员即为信贷业务调查岗,主管信贷业务副主任为审查岗,主任为审批岗。 第九条实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小组)制度。联社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简称贷审会,下同),基层信用社设信贷审查小组(简称贷审小组,下同)。贷审会(小组)是信贷业务决策的议事机构,审议需经贷审会(小组)审议的事项,对有权审批(核准)人(指各级行政主任或被授权人,下同)进行制约及专业支持。。 第二十条农户以外的其他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二十一条农户以外的其他借款人申请贷款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经济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在基层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信用社信贷监督和

信贷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

信贷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 信贷管理制度是商业银行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它对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具有现实意义。 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信贷业务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一、信贷管理组织体系 (一)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制度。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 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二)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按规定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贷款审查委员会承担信贷业务的审议。 (三)实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制度。贷审会由本行信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评审能力的人 员组成,行长为贷审会主任委员,分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为副主任委员。贷审 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四)实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制度。实行逐级有限授权,各级行行长在授权范围 内,对发 生的信贷业务负全部责任。 (五)实行主责任人、经办责任人制度。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调查、审查、审

批、经 营管理各环节的有权决定人为主责任人,具体承办的信贷人员为经办责任人,相应承担各自责任。 (六)实行信贷业务报备制度。本级行授权范围内的信贷业务,在有权审批后实施前,要 按规定的范围向上一级行进行报备。 二、客户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资格 客户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基本条件 1、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按期偿还本息; 原应付利息和到期信用已清偿或落实了经营行认可的还款计划。 3、在商业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比例。5 、除自然人外的客户,须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以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结构代码;

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篇一: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共有六项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二、“三同时”制度 三、排污收费制度 四、许可证制度 五、限期治理制度 六、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进行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的法律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实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的主要法律手段。建设项目不但要进行经济评价,而且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科学地分析开发建设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并提出防治措施。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为建设项目合理选址提供依据,防止由于布局不合理给环境带来难以消除的损害;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

以调查清楚周围环境的现状,预测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和趋势,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还可以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应用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一般是限于对环境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计划、建设工程等。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对人类环境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每一项建议或立法建议或联邦的重大行动,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法国,除城市规划必须作环境影响评价外,其他项目根据规模和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类:必须作正式影响评价的大型项目,如以建设城市、工业、开发资源为目的的造地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超过600万法郎的有关项目等;须作简单影响说明的中型项目,如已批准的矿山调查项目,500千瓦以下的水利发电设备等;可以免除影响评价的项目,即对环境无影响或影响极小的建设项目。法国政府在1977年公布的1141号政令附则中,详细列举了三类不同项目的名单。在立法上这比使用“对环境有重大影响”这样笼统的概念明确得多。 有些国家或地方政府对适用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规定得较为广泛。瑞典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凡是产生污染的任何项目都须事先得到批准,对其中使用较大不动产(土地、建筑物和设备)的项目,则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美国加利福尼亚州1970年《环境质量法》规定,对所有建设项目都要作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美国有关法律规定,应该进行影响评价的项目,在两种特殊情况

【管理】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关键字】管理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公司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业务的办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存款规定。坚持审慎经营,择优扶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公司依法办理信贷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干预。 第二章信贷业务种类管理 第四条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科技中小企业存款,即公司为满足科技中小企业生产资金需求,根据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生产经营状况、还款意愿及还款来源、可提供的担保等相关因素,结合公司信用可供能力向科技中小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存款。 第五条根据《存款通则》规定,公司信贷业务分类如下: (一)自营存款 自营存款,是指存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存款,其风险由存款人承担,并由存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二)按期限分类。存款按期限分为短期存款、中期存款和长期存款。 短期存款,是指存款期限在3个月以下(含3个月)的存款。 中期存款,是指存款期限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含6个月)的存款。 长期存款,是指存款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存款。长期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三)按方式分类。存款分为信用存款、担保存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存款,是指以借款人符合公司信用存款发放标准而发放的存款。 担保存款,是指保证存款、抵押存款和质押存款。 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票据转让给公司的票据行为,是公司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票据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共有六项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二、“三同时”制度 三、排污收费制度 四、许可证制度 五、限期治理制度 六、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 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进行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的法律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实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的主要法律手段。建设项目不但要进行经济评价,而且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科学地分析开发建设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并提出防治措施。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为建设项目合理选址提供依据,防止由于布局不合理给环境带来难以消除的损害;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调查清楚周围环境的现状,预测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和趋势,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还可以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 应用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一般是限于对环境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计划、建设工程等。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对人类环境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每一项建议或立法建议或联邦的重大行动,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法国,除城市规划必须作环境影响评价外,其他项目根据规模和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类:必须作正式影响评价的大型项目,如以建设城市、工业、开发资源为目的的造地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超过600万法郎的有关项目等;须作简单影响说明的中型项目,如已批准的矿山调查项目,500千瓦以下的水利发电设备等;可以免除影响评价的项目,即对环境无影响或影响极小的建设项目。法国政府在1977年公布的1141号政令附则中,详细列举了三类不同项目的名单。在立法上这比使用“对环境有重大影响”这样笼统的概念明确得多。 有些国家或地方政府对适用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规定得较为广泛。瑞典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凡是产生污染的任何项目都须事先得到批准,对其中使用较大不动产(土地、建筑物和设备)的项目,则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美国加利福尼亚州1970年《环境质量法》规定,对所有建设项目都要作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美国有关法律规定,应该进行影响评价的项目,在两种特殊情况下可不进行,一种是法律另有专门规定的;另一种是为处理某种紧急事态而采取的措施或依法进行的特殊行为,如环境保护局为保护环境采取的行动,国防和外交方面某些秘密事项等。 3. 评价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各国规定虽不一致,但一般都包括下述基本内容:①建设方案的具体内容;②建设地点的环境本底状况;③方案实施后对自然环境(包括自然资源)和社会环境将产生哪些不可避免的影响;④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措施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意见。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对评价内容还规定了各种选择方案,以便进行比较和筛选。在实行计划管理的国家,如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要求环境影响评

关于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情况调研报告.doc

关于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农村信用社推进以县级联社为统一法人的经营管理体制,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和讨论的焦点问题。 当今,农村信用社改革不论是推行股份商业化经营体制,或是推行了以县联社为一级法人的经营体制,信贷管理依然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如何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金的周转速度、使用质量和使用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信贷资产的风险度。 为此, 本文拟就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的现状、问题、成因分析与解决对策,略作探讨。 (一)目前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的现状 1、信贷管理运行体制。 目前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管理运行推行的是集体管理决策、分级授信授权体制,从省级联社到基层信用社都相应成立了信贷管理审查(咨询)、审批委员会(信用社设立审贷小组),各委员会下面还专业设置有信贷管理和风险管理部门,并辅助监事会的监督和理事长的否决作用。 从程式上看,信用社为贷前调查岗,县联社信贷管理与风险管理部门为贷中审查、评估岗,委员会(包括省、市两级咨询委员会)则为贷款的最终审批岗。 这种采取民主化集约管理、程式化审查审批的模式,对于超过授

信授权的贷款的确取到了规避信贷风险、防止“一长独大”、控制操作风险的效用。 2、信贷管理运行规则。 农村信用社一直推行的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是靠资金组织——资金运用——资金管理——资金利润的经营规则来生存和发展。 准确的说,负债经营决定信贷资产扩张的规模和扩张的数量,资金运用决定信贷资产的周转速度和周转质量,信贷管理决定信贷资金的安全和质量,资金利润则是信贷管理运行的唯一目的——效益性和赢利性。 LocA明显可以看出,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在整个信贷资金管理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管理好了信用社信贷资金,也就管好了一盘棋和走活了一盘棋。 3、信贷管理评级授信流程。 信用社对借款人发放贷款,首先得予以评级,其次再给授信,并套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测算与认定→授信额度测算与认定”设定的格式,这是对原来只凭一份申请书、一页调查表、一张借据合同就决定贷款的是否发放,无疑是很大的进步。 因为评级坚持了客观、公正的原则,是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来综合评价客户的信用等级的。 而授信则是以评级为依据和基础,来确定借款人在某一期限内申请贷款、信用卡透支等用信的最高额度。

2021年农村信用社基本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信用合伙社会计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金融公司会计制度》等关于法规,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信用合伙社及联合社(如下简称信用社)及所属机构,在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中办理睬计事务,必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信用社会计工作重要任务是真实、精确、及时、完整地对信用社业务及财务活动进行核算、反映、管理和监督,并向本社社员、监管部门提供会计信息。 第四条信用社会计工作实行“统一制度,分级管理”原则。信用社会计工作基本制度、办法由人民银行总行制定,人民银行一级分行可制定实行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总行备案。 信用社会计工作,应在信用社主任领导下,由会计主管统一负责。 第五条信用社是独立公司法人,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六条信用社结算、信贷、储蓄等业务可依照本制度规定制定有关会计操作规程。 信用社代理业务按照委托单位关于规定办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和规定 第七条会计核算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以持续、正常经营活动为前提,以所发生各项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信用社经济业务状况。在各会计期间内所采用会计政策应当一致,不得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因素、状况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在财务报告中阐明。 (二)会计核算遵循真实性原则。以实际发生经济业务为根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的使用会计科目,保证会计资料对的可靠。不准在法定会计账册外另立会计账册。不得伪造、篡改会计凭证、账簿,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三)会计核算遵循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及时并序时进行,会计凭证传递、款项划拨不得积压延误,账务必要当天结平。 (四)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凡属本期收入和支出,无论款项与否在本期收付,都作为本期收入和支出入账;凡不属于本期收入和支出,虽然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作为本期收入和支出解决。 (五)会计核算遵循谨慎性原则。合理确认和核算也许发生费用和损失。 (六)各项财产按获得时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调节其账面价值。 第八条信用社、县联社为独立会计核算单位,联社营业部、信用分社、储蓄所为附属会计核算单位。附属会计核算单位业务和财务收支,由管辖社采用并表或并账方式汇总反映。 第九条会计记账办法按复式记账原理,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会计科目为主体,以“借”、“贷”为记账符号,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表

信贷管理制度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 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公司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公司对客户提供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公司参与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部门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部门。 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贷款规定。坚持“三农”为本,农业、农村、农民优先;审慎经营,择优扶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公司依法办理信贷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 人强制干预。 第二章基本制度 第七条实行信贷准入管理制度。信贷准入管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的管理。 (一)严格准入对象。公司信贷准入对象主要包括: 1、“三农”客户。指一般农户、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涉农企业。 2、一般客户。指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和机构客户。 3、重点客户。指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 4、个人消费客户。包括住房、商用房、汽车、助学等消费需求客户。 5、重点项目。指对公司具有较大贡献度,列入政府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 6、优势区域。指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农信社发展的区域。

7、优势行业。指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具有后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三农”客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 (二)严格准入条件。公司办理信贷业务坚持“有条件、保安全、创效益”原则。 1、基本条件: (1)《贷款通则》规定的条件。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看好。 (3)具备评信条件的客户,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用途合规合法。 (5)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担保合法、有效、足值,还款计划切实具体。 (6)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2、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对不同类型客户,还须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 (1)公司类客户: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负债比率一般不得超过70%,净资产收益率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或有资产业务存入规定比例保证金。 (2)机构类客户: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财务管理规范,经费自给率50%以上,收支有盈余,还款来源落实可靠。以上两类客户申请项目贷款的,项目资本金比率不得低于30%,建设资金来源落实可靠。 (3)自然人客户:有合法身份、固定住所、正当职业、稳定收入和良好信用。 (三)严格准入过程:公司办理信贷业务的准入过程要按照客户申请与受理、调查与分析、审查与评估、评级与授信、贷审与审批五个环节进行,不得逆程序、少程序操作。 (四)严格准入权限。公司办理信贷业务要坚持“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权限办理。

农村信用社出纳基本制度模板

第八条出纳员不得代填或代改交款凭证, 收付现金要当面点清, 一笔一清。票币封签对外无效。 第九条每日营业终了, 应将现金收入、付出登记簿的发生额与现金科目发生额核对一致, 并登记现金库存簿结出余额, 实际库存现金和总账现金科目余额核对相符后, 由 会计在现金库存簿上签章, 再填制现金入库票, 将现金全部入库保管。 中午停止营业时, 应对上午发生的收付现金进行核对, 款项必须全部入库保管, 不得 随意放置。 第十条开办夜间收款或节假日收款, 所收存的现金必须逐笔登记收款登记簿(用现金登记簿代替)并全部入库, 此项业务纳入次日的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信用社要按核定的业务库存限额合理保留库存现金, 超过限额要及时缴存。 第十二条各信用社均应办理人民币大小票币、残缺票币兑换业务。 第十三条出纳员应有计划地做好主、辅币的调剂工作。办理大小票币兑换工作时, 应换人复核后一次交付。 第十四条残缺票币的兑换标准, 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及《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内部掌握说明》办理, 兑换时应按现金收付的操作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凡发现图案不全、墨色不正、裁切偏斜以及漏印花纹等印坏的票币, 应予以收回。收回的印坏票币连同原封签经过县联社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处理。 第十六条收付、整点票币时, 应随时挑出损伤票币, 挑剔损伤票币按照以下标准: (一)票面缺少一块, 损及行名、花边、字头、号码、国徽之一者; (二)纸质较旧, 四周或中间有裂缝, 或票面断开又粘补者; (三)裂口超过纸幅1/3或票面裂口、损及花边图案者; (四)票面由于油浸、墨渍造成脏污的面积较大或涂写字迹过多, 妨碍票面整洁者; (五)票面变色严重、影响图案清晰者; (六)硬币破缺、穿孔、变形或磨损、氧化腐蚀损坏部分花纹者。 第十七条票币整点必须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捆紧、盖章清楚。50元券、 100元券纸币经点钞机初点后必须由手工进行复点。纸币应按券别平铺整理, 100张为1把, 10把为1捆, 以双十字捆扎; 硬币100枚(或50枚)为1卷, 10卷为1捆。每把(卷)须盖带社(行)号的经手人名章, 每捆应?谏方峥鄞μ馇⒚魃?行)号、券别、金额、封捆日期, 加盖封捆员和复核员名章。 损伤票币除按上述方法整理外, 还应对主币分版捆扎, 并及时缴存中国人民银行当地 分支行。 第四章库房管理与现金运送 第十八条信用社应设置出纳专用库房, 库房的结构、设施要符合规定标准。 第十九条现金、金银、外币、有价证券等, 必须入库保管。装零头数的尾数箱应由经手人加锁后入库保管。库内现金、实物应按种类、券别摆列整齐、保持清洁。库内不准存放私人财物和其它物品。 第二十条凡入库保管的现金、金银、外币及有价证券等, 都必须有账记载, 出入库时应填制出入库票, 做到账款、账实相符, 责任分明, 严禁以白条子抵作库存。 第二十一条配备两名工作责任心强、诚实可靠的正式职工负责管库工作。管库员要明确分工, 出入库时必须同进同出, 出入库的款项、实物实行双人办理, 相互复核, 共同负责。除管库员外, 其它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入库房。管库员离职, 必须办妥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库房、保险柜必须装备两把锁, 且至少有一把为组合锁, 机械锁要有正副

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xx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绿色信贷指引》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xx银行信贷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信贷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种信贷产品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贷款业务包括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等。 第四条本制度按照贷款对象不同,将企(事)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贷款业务统称为公司类贷款;将农户、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小微企业主等自然人贷款业务统称为个人类贷款。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法规制度,执行国家经济、产业、土地和环保政策,坚持“面向三农、面向社区、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贷款投放优先支持农户、个体工商户和涉农企业,优先支持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 第六条办理贷款业务应坚持“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放分控、实贷实付”的原则。 统一授信是指对借款人在信用评级基础上,对借款人的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部分)等表内外业务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审贷分离是指贷款业务的调查与审查、审批相分离。 分级审批是指有权审批人在各自权限内审批贷款业务。

贷放分控是指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环节,分别管理和控制。 实贷实付是借款人按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需求提出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xx银行对贷款资金以受托支付或申请人自主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第七条公司类贷款实施集中管理,评级、授信、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环节均由信贷业务部门操作。 第八条对用于周转经营的贷款可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总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循环贷模式。 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 第九条信贷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充分体现制衡原则,信贷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贷款资金监督管理专(兼)柜应独立设立。 第十条信贷业务部门负责辖内贷款业务的全面管理,对客户评级、授信的组织管理,具体贷款业务的营销、调查和贷后管理等。可设立特色业务岗,负责特定客户或业务的营销、调查、管理等。 第十一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贷款的审查、风险监控和整体信贷风险的管理。 第十二条贷款资金监督管理专(兼)柜负责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十三条xx银行应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委),负责对贷款业务的审议。 贷审委设主任,主任由中台副行长担任,贷审委成员由从事风险管理、信贷业务、财务会计等岗位人员组成。 风险管理中心负责提报会议资料、承担会议记录、督办审议事项、保管会议档案资料等。 第十四条贷审委主任主持会议,贷审会参加成员及人数可不固定,但投票人不得少于3人。

环境法学试题.

《环境法学》复习资料 一、判断题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 2、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既包括人与环境的关系有包括人与人的关系。() 4、预防为主原则最充分地体现了环境保护所必须遵循的市场经济规律。() 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首创于美国。() 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称为污染控制法的“支柱”性制度。() 7、综合性环境基本法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基础。() 8、各国法律对环境影响评价适用的对象和范围规定不同,我国现行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环评制度适用的对象是建设项目。() 9、排污者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均可申请减半缴纳或者免缴排污费。() 10、危害后果不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11、在我国对于因环境侵权所导致的精神损害可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解决赔偿。() 12、我国《水法》确立了水资源的单一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 13、只要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无论其是否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都要实行限期治理,并处罚款。() 14、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或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15、《野生动物保护法》所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自然界所有的野生动物。()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项原则最充分地体现了环境保护必须遵循的市场经济法则()。 A.环境民主原则 B.环境责任原则 C.预防为主原则 D.协调发展原则 2、“三同时”制度是指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A.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B.同时规划、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C.同时设计、同时验收、同时使用 D.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作为现代环境保护的灵魂,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环境法基本原则是()。 A.协调发展原则 B.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C.污染者付费原则 D.公众参与原则 4、对人类而言,很多自然资源如土壤、阳光、水、森林等具有两重性:它们()。 A.既是自然资源,又是自然环境要素 B.既是有限资源,又是无限资源 C.既是已被利用资源,又是潜在资源 D.既是可更新资源,又是不可更新资源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包括()。 A.污染防治法 B.自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C.污染防治法和自然环境法 D.污染防治法和自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6、环境法中的总量控制的规定主要符合的生态规律是()。 A.“协调稳定”律 B.“能流物复”律 C.“负载定额”律 D.“时空有宜”律 7、首次确立环境决策的公众参与原则,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是()。 A.《环境保护法》 B.《环境影响评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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