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目录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 1~22. 一般要求 33. 城市设计 44. 总平面 5~115. 建筑 12~206. 结构 21~337. 电气 34~388. 电讯 39~409. 给水排水 41~471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48~5311. 热能动力 54~5812. 人防 59~66二、附录(一)条文说明67~72(二)附件 731.工程项目技术指标总表填写说明732.图纸封面格式74-753.图纸格式76-77(三)电子数据标准格式78-87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二、附录1 总则1.1 为加强对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全面、直观反映城市规划内容,遵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结合深圳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的各类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房屋部分)的施工图设计。
1.3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工程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纸均应表达清晰、准确,整个文件必须经严格校审,减少各种差错。
1.4在设计中应因地制宜地积极推广和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地区和本市的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中注明图集名称。
重复利用其它工程的图纸或采用其他地区的标准图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要求。
1.5各专业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按照本规定的深度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则应参照本规定深度要求,将其编入设计文件中。
1.6 施工图设计1.6.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方案(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可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项目)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当合同有要求时)等。
施工图深度规定

施工图深度规定深圳市xxxxx项目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目录0 总则................................................................................................3 1 总平面.............................................................................................4 2 建筑 (7)3 结构................................................................................................15 4 给水排水..........................................................................................21 5 电气................................................................................................23 6 弱电................................................................................................25 7 暖通与空调.......................................................................................26 8 动力管道..........................................................................................29 附录A:封面格式 (32)1深圳市xxxxx项目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0 总则0。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施工图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施工图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施工图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本文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图编制深度,以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经济。
所有建筑工程单位和设计单位都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规定。
二、工程施工图编制深度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图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最终成果,也是实现设计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案。
施工图设计应当详细、准确、完整、合理,不应含糊、模糊、疏漏和矛盾。
(一)施工图编制原则1、施工图应符合设计方案的要求,施工图中表述的、未在设计方案中体现的要求,须经有关设计人员的审批才能实现。
2、施工图应包括建筑工程的所有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3、施工图应重视施工图的细节,并且应确保施工图的正确性和连续性。
(二)施工图的主要内容1、施工图的构成:施工图应包括建筑结构图、建筑设备图、布置图、剖面图、明细图、构造图、雨水处理图、排水图等。
2、施工图的细节:施工图应准确反映施工过程中的人力、物力设备使用,并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性。
应在施工图中注明具体施工方法、材料等细节问题。
3、施工图的详细标注和表述:施工图中应详细标注建筑物中的所有材料,包括不同种类的材料、品牌、型号等信息。
4、施工图的图示:施工图中应包括建筑物的所有截面图,以及建筑物的平面图,从而能够更好地展示建筑物的整体结构。
(三)施工图编制深度1、一般建筑工程:施工图应包括建筑结构、机电安装、建筑装饰等所有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同时在施工图中详细标注建筑物的材料、工艺等。
2、特殊建筑工程:如桥梁、隧道等建筑,施工图应包括桥梁纵断面、横断面、剖面、梁模和模板等,同时应标明各个主要结构材料的来源、品种、数量等。
3、大型建筑工程:如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建筑,施工图应详细标注建筑物内部各种设施的布置、通道位置、灯光设计等信息,并有图示说明。
4、复杂的建筑工程:如城市综合体、购物中心、大型酒店等建筑,施工图中应包括详细的空气调节、消防系统、声学处理等工程。
(整理)建筑专业施工图深度要求

(整理)建筑专业施⼯图深度要求建筑专业施⼯图深度要求1、编制依据1.0.1《房屋建筑制图统⼀标准》GB/T50001-20011.0.2《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1.0.3《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1.0.4《建筑⼯程设计⽂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2、制图要求2.1⼀般要求2.1.1建筑专业施⼯图应包括图纸封⾯、图册⽬录、图纸⽬录、设计图纸。
2.1.2当⼀个单体⼯程图纸数量较多时,可划分图册。
2.1.3图纸幅⾯应严格按《房屋建筑制图统⼀标准》GB/T50001-2001的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套图纸使⽤的图纸幅⾯应尽量统⼀,除封⾯和⽬录,⼀般不宜多于两种幅⾯。
2.1.4图线宽度、常⽤⽐例、图纸上书写的⽂字、数字或符号、线性、图层等除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标准》GB/T50001-2001和《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标准》GB/T50001-2001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公司的统⼀的规定2.2图纸⽬录编号顺序2.2.1封⾯2.2.2⽬录2.2.3设计说明(含各专篇设计说明)2.2.4总平⾯图2.2.5平⾯图2.2.6⽴⾯图2.2.7剖⾯图2.2.8详图2.2.9门窗明明细表及门窗详图3、设计及深度要求3.1总平⾯设计3.1.1设计要点1.概述:总平⾯设计是分析所处环境、组织建(构)筑物、道路、景观⼩品、地下设备管线、电⽓管线等,并按照规范要求以达到满⾜场地各种使⽤功能、交通组织。
确定场地和建(构)筑物标⾼,组织场地地⾯排⽔,协调各种室外管线的敷设,创造优美宜⼈的室外环境设计。
2.功能设计:各类功能⽤房合理布局,满⾜功能相对应的规范和规划设计要求3.交通设计:建筑物出⼊⼝,横向和竖向的交通流线,各级道路宽度、转弯半径、标⾼,区域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的关系,停车场位置、尺⼨、标⾼。
4.防⽕设计:防⽕间距、消防登⾼⾯、消防登⾼场地、消防车道设置、⼈员消防通道等。
施工图设计深度标准

施工图设计深度标准
施工图设计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施工质量
和工程的安全性。
因此,制定施工图设计深度标准对于规范施工图设计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施工图设计深度标准应明确规定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
施工图设计
内容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各专业的图纸和技术要求。
要求施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其次,施工图设计深度标准应规定设计图纸的标注要求。
设计图纸的标注应清晰、准确、规范,包括尺寸标注、材料标注、工艺要求等内容,以便施工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设计要求。
此外,施工图设计深度标准还应规定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设计文件应包括设
计说明、图纸目录、图纸内容、技术交底等内容,要求编制规范、完整、清晰,便于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操作和管理。
另外,施工图设计深度标准还应规定设计文件的审查和审批程序。
设计文件应
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查和审批,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减少施工中的纠纷和事故发生。
最后,施工图设计深度标准还应规定设计变更的管理程序。
在施工过程中,设
计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需要规定设计变更的申请、审批和实施程序,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施工图设计深度标准对于规范施工图设计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制定应明确规定设计内容、标注要求、文件编制、审查审批和设计变更管理等内容,从而提高施工图设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总平面设计一、在施工图设计中,总平面专业设计,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二、设计说明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注明设计依据、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
三、总平面图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场地四界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红线的位置。
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
5、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墙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总平面图应画图例。
四、竖向布置图1、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
5、道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
6、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地面坡度用箭头表示。
五、详图: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广场、运动场地、停车场等。
(以上项目如另外委托作环境设计,本设计可不画。
)六、总图制图规定1、计量单位:(1)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
(2)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的方位角,宜注写到“秒”。
(3)道路的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2、坐标注法:(1)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可向左或右偏移,但不宜超过45°,x为南北方向轴向,x的增量在x轴线上;y为东西方向轴向,y的增量在y轴线上;(2)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3)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
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一、总则1、1为了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保证施工图设计质量,满足工程建设及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2、2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仿古建筑及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3、3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应贯彻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标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4、4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以及项目批准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2、1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设计规模、工程结构形式与特点、材料及设备选用等;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详图等;结构施工图纸,包括基础平面图、基础详图、结构平面图、屋面结构平面图等;设备施工图纸,包括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施工图纸;以及节能专篇(或节能专篇说明书)。
21、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规模与标准等;施工图纸,包括路线平面图、纵断面图和横断面图;结构施工图纸,包括桥梁、隧道等结构施工图纸;设备施工图纸,包括给排水、燃气、供热等施工图纸;以及节能专篇(或节能专篇说明书)。
211、3仿古建筑及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规模与标准等;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结构施工图纸,包括基础平面图、基础详图等;设备施工图纸,包括给排水、电气等施工图纸;以及节能专篇(或节能专篇说明书)。
三、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3、1施工图设计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满足工程施工各阶段的需要,如采购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及安装等;(2)满足工程质量要求;(3)满足工程安全要求;(4)满足环境保护要求;(5)满足经济合理要求。
景观施工图图纸深度要求一、概述景观施工图图纸是景观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工程的实施效果,也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施工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目录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22. 一般要求 33. 城市设计 44. 总平面5~115. 建筑12~206. 结构21~337. 电气34~388. 电讯39~409. 给水排水41~471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48~5311. 热能动力54~5812. 人防59~66二、附录(一)条文说明67~72 (二)附件731.工程项目技术指标总表填写说明732.图纸封面格式74-753.图纸格式76-77 (三)电子数据标准格式78-871 总则1.1 为加强对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全面、直观反映城市规划内容,遵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结合深圳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的各类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房屋部分)的施工图设计。
1.3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工程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纸均应表达清晰、准确,整个文件必须经严格校审,减少各种差错。
1.4在设计中应因地制宜地积极推广和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地区和本市的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中注明图集名称。
重复利用其它工程的图纸或采用其他地区的标准图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要求。
1.5各专业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按照本规定的深度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则应参照本规定深度要求,将其编入设计文件中。
1.6 施工图设计1.6.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方案(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可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项目)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当合同有要求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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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总平面设计一、在施工图设计中,总平面专业设计,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二、设计说明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注明设计依据、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
三、总平面图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场地四界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红线的位置。
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
5、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墙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总平面图应画图例。
四、竖向布置图1、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
5、道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
6、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地面坡度用箭头表示。
五、详图: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广场、运动场地、停车场等。
(以上项目如另外委托作环境设计,本设计可不画。
)六、总图制图规定1、计量单位:(1)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
(2)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的方位角,宜注写到“秒”。
(3)道路的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2、坐标注法:(1)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可向左或右偏移,但不宜超过45°,x为南北方向轴向,x的增量在x轴线上;y为东西方向轴向,y的增量在y轴线上;(2)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3)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
3、标高注法:(1)应以含有±0.00标高的平面和屋面标高平面分别作二张总平面图。
(2)总图中标注的标高应为绝对标高,如标注相对标高,则应注明相对标高与绝对标高的换标关系。
(3)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沟等应按以下规定标注有关部位的标高:a、建筑物室内地坪、标注建筑图中±0.00处的标高,对不同高度的地坪,分别标注其标高。
b、建筑物室外散水,标注建筑物四周转角或两对角的散水坡脚处的标高;c、道路标注路面中心交点及变坡点的标高;d、构筑物的标高、标注有代表性的标高;e、挡土墙标注墙顶和墙趾标高、路堤、边坡标注坡顶和坡脚标高,排水沟标注沟顶和沟底标高;f、场地平整场地的控制标高。
建筑施工图一、施工图设计说明二、平面图1、平面图的方向宜与总图方向一致。
平面图的长边宜与横式幅面图纸的长边一致。
2、在同一张图上绘制多于一层的平面图时,各层平面图宜按层数由低向高、从左至右或从下至上顺序布置。
3、承重墙、柱及其定位轴线和轴线编号,编号应注写在轴线端部的圆内,圆应用细实线绘制,直径8-10㎜。
定位轴线的编号宜标注在下方与左侧,横向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顺序编号,竖向编号应用大写拉丁字母从下至上顺序编号。
拉丁字母的I、O、Z不得用做轴线编号,如字母数量不够使用,可增用双字母或单字母加数字注脚,如A A、B A……Y A或A1B1……Y1等。
4、建筑平面较大较复杂的平面图中定位轴线可采用分区编号,编号的注写形式应为“分区号——该分区的编号”分区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拉丁字母。
分区绘制时,须在各分区平面图适当位置上绘制出分区示意图,并明显表示本分区部位编号。
5、附加定位轴线的编号,应以分数形式表示:a、两根轴线间的附加轴线,应以分母表示前一轴线的编号,分子表示附加轴线的编号,编号宜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b、1号和A号轴线之前的附加轴线的分母应以01和0A表示,分子表示附加轴线的编号。
6、轴线总尺寸(或外包总尺寸)、轴线间尺寸(柱距、跨度)、门窗洞口尺寸等与各轴线分段标注。
7、平面图应表示内外门窗的位置、编号及定位尺寸,门的开启方向,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
8、墙身厚度、柱及壁柱等与轴线关系尺寸。
9、变形缝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
10、电梯、自动扶梯、楼梯(爬梯)位置和楼梯上下方向示意和编号索引。
11、主要结构和建筑物部件的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如中庭、地沟、地坑、重要设备的位置尺寸、夹层、人孔、阳台、雨篷、台阶、坡道(包括无障碍坡道)散水等。
12、楼地面预留孔洞和通气管道、管线竖井、烟囱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墙体预留洞的位置、尺寸与标高或高度等。
13、室外地面标高、底层地面、各楼层标高、地下室各层标高。
14、剖面图位置及编号,一般只注在一层平面,选择能反应全貌、构造特征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剖切。
15、有关平面节点详图,墙身详图和索引号,一般宜注在一层平面。
16、指北针应绘制在建筑物±0.00标高的平面图上,并放在明显位置所指的方向应与总图一致。
17、每层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区面积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示意图。
18、屋面平面应有女儿墙、檐口、天沟、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线、变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屋面上人孔、检修梯及其他构筑物,必要的详图索引号、标高等。
三、立面图1、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但应准确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
2、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如女儿墙顶、檐口、柱、变形缝、室外楼梯和垂直爬梯、室外空调搁板、阳台、坡道、花台、雨篷、烟囱、勒脚、门窗、幕墙、洞口、雨水管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和粉刷分格线等,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标注,如屋面和女儿墙标高等。
3、平剖面未能表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等的标高或高度。
4、各部分装饰用料名称色彩或代号,构造节点详图索引号。
5、图纸名称比例。
四、剖面图1、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均表达不清的部位,可绘制局部剖面。
2、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
3、各种剖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剖切到和可见的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室外地面、底层地(楼)面、地坑、地沟、各层楼板、夹层、吊顶、屋顶烟囱、檐口、女儿墙、爬梯、门、窗、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台、雨篷、洞口及其他装饰等可见的内容。
5、高度尺寸外部尺寸:门、窗、洞口高度、层高、室内外高差、女儿墙高度、总高度;内部尺寸:地坑(沟)深度、隔断、内窗、洞口、平台、吊顶等。
6、标高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标高,如地面、楼面、地下室、吊顶、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屋面特殊构件等的标高、室外地面标高。
7、剖切线及符号应标注在首层平面图上,剖切符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按顺序由左至右、由下至上连续编排并应注写在剖视方向的端部。
剖切线均应以粗实线绘制,剖切位置线长宜为6~10㎜;投影方向线应垂直于剖切位置,长度宜为4~6㎜;需要转折的剖切位置线,应在转角的外侧加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
8、图纸名称、比例。
五、详图1、内外墙节点、楼梯、电梯、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局部平面放大和构造详图。
2、室内外装饰方向的构造、线脚、图案等。
3、门、窗、幕墙等设计只出立面分格图、开启面积大小和开启方向预埋件,用料材质、颜色等均应交待清楚。
4、断面的剖切符号应用剖切位置线表示,并应以粗实线6~10㎜绘制。
断面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连续编写,并应注写在剖切位置线的一侧,编号所在一侧应为断面的剖视方向。
断面图如与被剖切图不在同一张图内,可在剖切位置线的另一侧注明所在图纸的编号。
5、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1)图中某一局部或构件,如需另见详图,应以索引符号索引,索引符号由直径10㎜的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及水平直径均以细实线绘制。
a、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同在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并在下半圆中间画一段水平细实线。
b、索引出的详图,如与被索引的详图不在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在索引符号的下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所在的图纸的编号,数字较多时,可加文字说明。
c、索引出的详图,如采用标准图,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接的延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册的编号。
(2)索引符号如用于索引剖视详图,应在被剖切的部位绘制剖切位置线,并以引出线引出索引符号,引出线所在的一侧应为投影方向。
(3)件、杆件等的编号,以直径为4~6㎜的细实线圆表示,其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写。
(4)详图的位置和编号,应以详图符号表示,详图符号的圆应以直径为14㎜粗实线绘制。
a、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同在一张图纸内时,应在详图符号内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详图的编号。
b、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应用细实线在详图符号内画一水平直径,在上半圆中注明详图编号,在下半圆中注明被索引的图纸编号。
(5)对称符号由对称线和两端的两对平行线组成,对称线用细点画线绘制;平行线用细实线绘制,其长度值为6~10㎜,每对的间距值为2-3㎜;对称线垂直平分于两对平行线,两端超出平行线值为2-3㎜。
(6)连接符号应以折断线表示需连接的部位,两部位相距过远时,折断线两端靠图样一侧应标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连接编号,两个被连接的图样必须用相同的字母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