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模版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五篇)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认真搞好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工作,规范各单位的财务核算,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管理(一)、财务预算与管理乡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收入与支出根据各单位收费、经营等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收支方案,再由乡镇政府与乡财政所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方案。
(二)、现金、存款管理1、乡财政所设立资金结算统管账户,统一管理各单位财务,货币资金(现金、存款)由核算会计管理。
各单位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须及时存入资金结算账户,其他人不得管理现金。
2、任何单位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侵占、____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留用各项收入。
3、乡属各单位不准在乡信用社私设账户,统一由财政所在信用社设立资金结算账户。
4、各单位大额支出费用实行银行转账,日常公用支出由报账员在备用金中支付后再报账列支。
5、严格控制资金出借,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的不得向外借款。
办理预支资金超过____元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6、各单位由报账员可以申请留有____元的备用金,用于各单位报账。
7、核算会计必须每月与开户银行及总出纳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三)、收入、支出管理1、各单位的收入、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坐支”现金。
2、各单位的收入必须按规定存入财政结算户,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
3、各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通过财政结算户,支出经审批后,由财政结算户拨付到支出专户,才能列支各项费用。
4、严格执行单位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
各单位的支出票据,由核算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后,由报账员填经费支出报账单,财政所稽核后方可列支。
5、支出票据报销办法。
支出票据由经办人、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后,由报账员在备用金中预支,四费采用一单五签的审批办法。
6、各单位的差旅费报支,由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后____天内必须报清票据,不得拖延,造成账务处理不及时。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模板5篇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模板5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模板(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__有限公司是县政府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
第二条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合法、科学、有序的财务核算体系,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组织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第四条公司设置财资部。
财资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机构,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营运机构财务与主管部门财务分离、营运机构财务与下属公司财务分离、营运机构投资财务与运行费用财务分离的“三分离”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核算与管理。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按规定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核,__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服从政府委派本公司监事会成员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监事会成员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九条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条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财务印签应实行分开保管。
会计与出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十一条本公司不办理现金业务。
第十二条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应该设置相应的银行存款第十三条建立银行对帐制度。
每月末,出纳人员应将银行第十四条严格执行《贵州省统一发票管理实施办法》。
发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列册登记,顺号发放使用,保证完整无缺。
发票中的各联单据是公司财务收支活动中据以进行核算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程序传递,不得散失,因故作废的应该整份按照原联数粘贴,加盖作废印章后随存根保留备查。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内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财务规划、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等。
第三条本财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控制,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四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严禁挪用、侵占或滥用公款,不得虚报、隐瞒或篡改财务信息。
第五条本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本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和财务数据的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第六条本财务管理制度应当与相关制度相互配合,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协调和一致。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七条本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第八条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制定年度预算编制计划,明确各项预算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2. 收集和整理预算编制所需的各项资料和数据;3. 参照上年度预算情况和财务报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编制预算方案;4. 开展预算方案的审议和修改工作,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5. 经审议和修改后,将预算方案上报财务部门核准;6. 预算方案获得核准后,编制年度预算。
第九条年度预算执行工作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制定年度预算执行计划,明确各项预算执行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2. 根据年度预算,制定预算执行细则和操作规程;3. 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预算的合理执行;4. 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预算执行方案;5. 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报告,报送财务部门。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条本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科学、规范和准确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工作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设立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2. 设计并运用科学、规范和便捷的会计核算制度和流程;3. 对本事业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登记、记录和汇总;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和报送各类财务报表;5. 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和查验,确保报表的真实和准确;6. 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报送财务部门。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2篇)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局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办公室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各项支出均应严格执行行政单位经费规定。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3.局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
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要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
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支票管理,不得“坐支”,出纳、会计分设,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5.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既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6.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7.机关各项支出报销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周周一、周三。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局机关各项开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1.局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发票回来后,均由财务人员初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开支数额较大的,还应由局党组会研究后报销。
____所有经费开支,必须凭税务局统一监制的正式发票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不予报销。
____千元以上的经费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领用支票必须填写支票申请单,注明用途及限额,办理完毕后,必须在十日内凭正式发票履行正常报批手续。
三、对原始凭证(发票)的基本要求____只有国家财政部门监印的收据和税务部门监印的发票等合法单据,才能作为报销单据。
2.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篇一:某某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某某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财务行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资金安全,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方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管理刚性;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实现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证相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机关经费收支活动进行账务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机关财务由财务处、办公室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财务处负责机关经费年度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
结合财政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根据机关各项工作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报告。
第六条会议费及4000元以上的汽车费用、办公用品、电子设备、低值易耗品、印刷费、办公设备维修费、房屋维修费、固定资产购置费实行预算管理,事前编制预算报告,按照审批权限报批。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财务处要按照财政预算安排,及时做好工资津贴、行政经费和专项资金等预算收入的拨入工作。
第八条机关房屋租金等各项“非税收入”统一由财务处收缴、核算和管理,坚持“小金库”零设置。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九条机关财务开支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办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经费支出。
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统一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租赁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等。
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共6篇)

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共6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处的工作实际,拟订本制度。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必须设立专项帐户,做到专款专用,按工程项目单独建帐,专款支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用于工程建设。
第二章财务人员职责第三条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会计,出纳分设制和票据印鉴分管制,加强资金的拨付和审核,报销票据由会计人员先制单,后出纳付款。
同时要加强现金管理,控制现金流量,考虑到施工条件简易,原则上支出费用要办理支票结算,但零星开支可以现金支付,超过1000元以上一律办理票据结算。
第四条会计人员的职责:负责水利建设资金管理的拨付,协助领导处理好各项资金的支出,掌握和解决资金使用过程中问题,使水利建设资金进行有秩序的运行;做好基建核算,及时记帐,正确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根据概算搞好支出,及时办理资金拨付和财务管理有关事项;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对于手续完备的报销票据,及时办理结算或支付,并正确的登记出纳帐,每月与会计搞好结算,保证帐款相符。
第五条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前,财务人员应认真做好工程财务决算,处理好债权债务,做到工完帐清。
第三章资金支出与报销程序第六条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财会部门支付工程建设资金,符合下列程序:1、支付凭证要合法:所有支出都使用合法的正式票据,杂工等支出由各职能部门根据费用项目定期造表,并凭劳务税票结算,严格控制白条子入帐;工程结算支出应使用当地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即税务发票。
2、手续要完备:办公用品和非生产性开支票据必须具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涉及财产物资要有验收、使用或保管人签字清单。
预付工程款和工程价款结算有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现场人员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主要领导审批。
3、金额要真实:有合理的单价、数量,对于数量品种较多的,应汇总,如属于经费包干的,要有原始计算依据。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4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用于管理财务活动的一套制度和规定,包括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财务管理程序和流程、财务监督和审计等内容。
本文将介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一)财务部门设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部门职责:财务部门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机构的实际情况,履行以下职责:1.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指导和监督执行;2. 组织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3. 安排资金和收入的管理和使用;4. 组织编制和审核财务报表;5. 组织开展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二、财务管理程序和流程(一)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
预算编制应当经过科学测算和科学平衡,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和财务收支平衡。
(二)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和监督。
包括资金收入、支付、核销、结算等环节的规定和流程。
(三)财务报表编制和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四)财务监督和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财务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审计机关的财务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规范性。
三、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一)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评估和完善工作,及时修订和更新制度,确保制度与时俱进。
(二)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和人员应当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办理财务事务,不得擅自改变和违反制度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5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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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机关及机关下属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单位财务活动由局计财科统一管理。
第四条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
局机关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对局属经济实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定期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送财务报表。
(三)加强单位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加强财务审计工作,定期对二级事业单位开展财务审查,切实履行局计财科相应职责。
第二章单位预算、决算管理
第六条单位预算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预算、决算。
预决算及预算执行过程中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事项由局计财科审核把关经局领导审批后,统一上报市财政部门。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七条单位取得预算收入,应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分项如实核算。
第八条单位取得的预算外收入,应及时全额上缴国库。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各项支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条单位支出应严格执行支出管理制度。
因公出差、机关车辆维修养护、办公耗材等,局办公室履行审批手续。
计财科对需报销的原始凭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办公室审批手续、经办人签字、计财科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领导一支笔签批。
第十一条大额度资金使用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于单笔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额度资金的使用,针对项目资金的不同性质,按照项目资金的相关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规定实行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等合法方式,报账凭证完整合法,账务处理规范。
第十二条项目资金支出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项目支付申请单应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报财政部门。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规定。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
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单位资产管理范围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其中: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暂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六条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十七条要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资产购置、管理
应该岗位分离;财务人员要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
财务科、办公室要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对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单位资金要统一纳入单位账户管理,严禁设置账外账。
银行存款应逐月取得对账单进行核对;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库存现金管理要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余额严格控制在2000元以下,严禁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条单位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减少时,应当按照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评估,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六章负债管理
第二十一条负债是指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应缴款项、暂存款项、应付款项等。
第二十二条单位取得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应缴款项,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七章财务队伍建设及财务监督
第二十四条单位应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十五条局计财科对局属单位财务执行情况及归口下达的各类专项资金负有监督职责。
按照“以风险为导向、控制为主线”的原则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等问题进行检查并报局党组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