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报告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5年6月2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
报道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1.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广泛协商、凝聚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被庄严载入宪法,党中央对加强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强调,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加强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研究报告

关于加强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研究报告XX首次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明确了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这对新时期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XX精神,落实《XX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政协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市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确定“加强我市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为XXXX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由XXX任副组长,组成由市有关部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负责人参加的课题组.课题组专程考察了广东、福建两省,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尤其是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与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开平市及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等地的政协进行座谈交流, 详细了解各地政协在协商民主实践中取得的成效及面临的新问题,形成《关于赴广东、福建等地学习考察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情况报告》, 并已报告市委.为深入分析我市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现状,进而提出可行的、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课题组通过查阅资料、网络咨询、电话访谈等形式,汲取各省市在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有关部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走访了一些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及政协参加单位,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强我市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研究报告》.课题组认为:近年来,我市政治协商在实践中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健全我市政治协商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当前,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就要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各地有效经验,从制度文化、实体规范、运行机构和运作机制四方面入手,以加强全社会对政治协商制度的认同、完善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发挥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渠道作用、确保民主协商规范及有序运行,从而完善政治协商制度和工作机制,整体推进我市政治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课题组建议:市委出台《XX市委关于贯彻<xx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促进我市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市委在XXXX年第二季度召开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我市人民政协工作,检查《XX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落实情况,部署下阶段政协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人民政协事业深入发展.一、近年来我市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情况及成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政治协商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政治协商,协商氛围日渐浓厚,协商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政治协商制度得到了加强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我市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上届市委五年内先后出台了《XX市委关于贯彻〈XX省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和《XX 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了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政协党组工作汇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政协会议、主要领导列席市委常委会、重大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协商和议政座谈会协商等制度.此外,还建立了市委副书记联系政协工作制度、四套班子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部门同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政协提案落实情况通报制度、政协社情民意信息“直通车”制度、政协视察调研报告办理落实反馈制度等.这些制度为我市政治协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加强制度建设,使政治协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近年来,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先后研究制定了《政协XX市委员会委员外出学习考察规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实施细则》、《XX机关目标化管理暂行办法》、《政协XX市委员会优秀政协委员评选暂行办法》、《委员界别小组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邀请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既是民主协商的结果,又反过来推动了我市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二)政治协商的运行机构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积极履职,成效显著.一是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履行职能的首要原则,围绕我市各阶段工作主线,组织开展多层次协商议政活动,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和参考.二是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视察调研、民生提案督办、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意见建议,促进了我市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机关建设得到加强.市委重视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把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纳入党政干部的总体规划中O注重加强自身建设.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等活动,使机关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不断增强,求真务实、勤奋工作、创先争优的风气日益浓厚.民主党派和界别的作用更加突出.当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委员、常务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一定比例的规定得到落实.我市各民主党派都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组织体系,工作机构设置趋于合理.近年来,随着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发展壮大,我市参加人民政协的现设界别共XX个.XXXX年制定了《委员界别小组管理办法(试行)》,以进一步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在履行职能中更好地体现界别优势,发挥界别作用.政协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走访政协委员,举办委员联谊活动、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实施动态管理等方式,增强政协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委员的履职积极性,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与各党派团体的联系及合作,通过主席会议成员定期走访各党派团体,定期召开各党派团体秘书长联席会议,组织各党派团体参加政协专题视察、调研等活动,引导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认真履职,服务社会,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献计出力.(三)政治协商的运作机制建立并逐渐完善一是探索政治协商的有效路径和形式.首先是通过会议进行协商. 市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政协工作,解决政协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在每年的政协全体会议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集体出席,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就XX发展大计进行广泛协商;在政协常委会议上,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年工作计划、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以及即将出台的重要文件,深入开展协商讨论,就重大决策进行重点协商;在专委会会议上,各专门委员会与各承办单位就如何办理落实委员提案、建立健全有关政策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等问题进行专题协商;另外,还有主席会议、议政座谈会、各界别委员座谈会等会议形式,从而形成了多层次会议协商的工作机制.其次是通过意见建议和调研视察报告进行协商.组织各参加单位就政府工作报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他重要问题, 开展专题议政活动,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一批意见建议,内容涵盖了经济、政治、社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诸多方面,许多意见建议直接转化为我市的重大决策.还精心选题,就关系我市发展全局的重点课题,深入调研论证;突出重点,就引领我市发展的重点项目, 专题视察督办,先后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视察报告, 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明确了先协商后决策的政治协商基本程序.XXXX年《XX市委关于贯彻〈XX省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意见》、XXXX年《XX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要“继续把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主动提交政协协商的要求纳入党委议事程序、政府工作规则,不得以通报情况代替政治协商,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代替应当以组织形式进行的政治协商.”市委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许多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过程中在政协进行充分的民主协商,切实保证了重大决策协商在党委决定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受到社会各方的充分肯定.二、我市政治协商制度建设中现存的问题及其原因虽然我市在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市在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课题组对需要改进的薄弱环节进行了如下梳理.(一)对政治协商制度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对政治协商的地位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虽然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政协工作,但是仍有少数同志对人民政协工作认识不足:在执政党内,有的同志没能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上升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 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这一高度来认识,往往把政治协商看成是征询意见、接受监督、减少矛盾的机会和手段;或认为政治协商没有太大作用,是走走过场,形式上表示一下;有的甚至心存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是插手争权、增加麻烦、降低效率、有碍发展的误解;在参政党内,有的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党派,更多是为了广交朋友或获取荣誉, 他们的协商意识和责任感不强;有的认为政治协商的关键在于执政党领导的意志和决心,因而他们对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态度不热情;还有些民主党派成员怕因积极参与协商议政而被说成“争权”、“越位”.这些片面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作用.二是对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重要原则存在认识不足的情况.在《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但目前,在党委、人大、政府进行决策的议事规则中,并没有把“政协政治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先协商后决策、先协商后决定、先协商后通过”的有关内容纳入进来,进行统一部署和协调,致使在政治协商中陷入“一头热”的尴尬境地,从而制约了政治协商作用的发挥.(二)政治协商制度的规范缺乏操作性一是实体规范建设方面,政策性规范偏多.往往只是从宏观上指导,缺乏操作性.比如,对政治协商虽然有“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和规定,但在实践中,对党委、人大、政府的规定,尤其是对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政协政治协商缺少内容、方式和程序上的具体规定.这样的规范容易造成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造成人民政协履职活动出现内容与形式的不统一,从而影响履职质量.政协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于政治协商制度建设虽有引导作用,但也只能是较低层次的规范,对权力机构和党政部门而言并不具有刚性约束力.二是程序机制的规范有待加强.程序规范主要应该包括步骤和时间两个方面.从步骤看,我市政治协商的程序链还不完整.政治协商往往取决于党政领导及职能部门尤其是主要领导的主观认识程度,领导的意志和决心是政治协商的关键因素.在具体协商中,许多环节还存在开展协商的主动性不足、开展协商的诚意不够,政治协商可有可无、可重可轻的形式化和随意性问题.如,文件中强调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但由于缺乏具体的制度规定及明确的环节和流程设计,哪些问题需要协商、协商到什么程度,哪些属于“重要、重大问题”,哪些属于“部门事情、其他问题”等还不明确,造成政治协商还只是一种咨询性政治参与,没有形成程序性的政治参与.从时间规定看,现有时间限定大多还较为笼统.如,许多文件中虽然明确“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但“决策之前”这是大原则,操作起来,难免会出现随意性,出现协商主体准备时间不充裕的情况.此外,现在的时间规定大多还只是对协商前的准备而设定的, 对于协商过程中的其他环节则很少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都使得很多协商过程没有充分展开.三是协商成果评价机制尚不健全.首先是缺少对协商成果健全的评价和监督机制.如在落实协商意见和建议时,主要还是靠部门领导的自觉性,而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由于缺乏完善的政治协商责任追究制,对不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组织和个人而言,造成决策失误如何处理、该负什么责任都没有规定,这都影响了民主协商的实效性.其次,缺少对协商成果能否及时转化为决策的评价监督机制,在民主协商中还存在着协商成果不能转化为决策依据的现象.尽管对某些重大问题也形成了很好的意见,但由于政协不是一个决策性的权力机构,常常是协商之后,有关方面可听也可不听,可采纳也可不采纳;还有些协商成果己经转化成政策,但由于缺少必要的评价监督机制, 而得不到很好执行,不但浪费了制定决策的资源和成本,也会使决策丧失其应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人民政协的组织机构亟待完善我基层工作机构空缺.在全国各省会城市中,我市是唯一没有区级政协委员会的省会城市.XX报告中强调要“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搭建基层协商载体和平台,必将有利于深化基层民主协商.调查研究的对象、地点及协商监督的内容往往涉及基层各个方面,需要密切配合,给予协助,以加强相互的联系.由于我基层工作机构的空缺,和基层之间,许多信息不畅通,许多资源不能实现共享,制约了工作的开展.三、进一步加强我市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我市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党委领导、政协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稳步推进.在这一总体思路指导下, 要遵循政治协商的基本原则,整体部署、协调实施,构筑与XX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治协商制度建设.为此,综合调研情况,课题组提出如下建议.(一)培育制度文化,加强对政治协商制度的思想认识注重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领导干部有关人民政协理论知识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把人民政协理论学习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列入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计划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提高把握人民政协工作方针、政策的能力;加大对政协委员的教育培训,依托省内各级各类院校,组织引导委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人民政协理论,切实提高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和报道民主协商活动及协商成果,加深人们对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关心程度,培育民主协商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公民教育,增强公众的民主意识, 逐步扩大我市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广泛、深入地开展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要深入学习领会XX 报告精神,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使理论研究紧扣人民政协工作实践,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建设和各党派、人民团体的理论体系建设,统筹发挥运用好省内高校、党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的骨干作用,研究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动我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进展.(二)制定制度规范,加强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保障建议出台《XX市委关于贯彻<xx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XX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精神、《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XX省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市委关于推进政协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部署,为我市政治协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建议研究制定《意见》.通过出台《意见》这一指导性文件,明确规范我市政治协商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协商原则、协商内容、协商形式、运作程序、反馈机制、保障与考核等,使党委的主导地位更加明确、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支持参与更加主动、政协的政治协商更加切实有效,保证党委领导下政协与人大、政府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促进政治协商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三)健全运行机构,发挥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加强基层政协组织建设.贯彻落实XX提出的“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的要求,建立健全我基层工作机构,扩大政治协商基础,推动我事业向前发展.积极探索在全市镇(街道)设立政协工作委员会,或在镇(街道)、社区、企业设立政协委员联络室、委员工作室,将政协工作向基层拓展, 把民主协商向更贴近群众的地方延伸,通过在基层搭建政协履职平台, 丰富履职内容,创新履职方式,发挥政协在群众工作和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协商队伍建设,增强民主协商的质量和水平.优化政协委员结构,在创新委员产生办法、建立委员退出机制等环节加大工作力度, 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政协界别的特有优势,尊重和保障各界别以本届别的名义发表见解和主张,及时有效地反映本界别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同时,建立健全重点课题共同调研、重大活动共同参与、重要资源共享等制度,组织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加强自身组织建设, 强化政治协商意识,积极履行政协职能,发挥好各参加单位的组织优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协事业的进步作出积极贡献.加强政协机关自身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班子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中去.各级党委要关心和重视政协干部队伍建设, 不断优化政协领导班子和政协机关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加大政协干部的选拔交流力度,特别是要重视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提高政协机关的活力.加强政协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努力把政协机关打造成办事高效、服务热情、团结和谐的委员之家,调动委员参与政治协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政治协商的服务保障水平.要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经费保障,营造政协履职的良好环境.(四)完善运作机制,确保政治协商规范、有序运行一是规范政治协商的操作程序.首先,要保证政治协商的基本程序在协商中不能缺略,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政治协商过程.这些基本程序就是协商过程中按照时间依次安排的步骤环节,包括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立、协商活动的安排和准备、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形成协商意见、协商成果的整理和报送、协商成果的运用和反馈等各环节.其次, 要进一步明确和坚持“三在前”、“三在先”的原则,即重大的决策要主动协商或征求意见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要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和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要先协商后决定,对平时出台的地方重大政策和法规条例,要先协商后定案;再次,对政治协商流程中的每个环节要有明确的时限规定.如,对决策、通过、实施“之前” 进行较为具体的规定,以便认真调研、精心准备,避免协商流于形式.二是完善政治协商的成果评价、监督机制.首先,建立协商成果的办理、评议和反馈机制.明确规定凡是经过协商的重要议题,在提交市委、市政府讨论时,应当附上协商意见.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要亲自阅批协商成果的办理情况.被党委、政府采纳的政治协商成果,牵头落实部门要在办理完毕后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将报告抄送政协.要赋予政协必要的监督权,以加强视察、督查,对不落实协商成果的部门和领导进行问询.要确保政协的建议权.如,对所协商的事项有半数以上参与协商者反对,则该协商事项应建议修改方案后重新协商或暂缓施行.要及时将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反馈给政策制定部门,以便修正决策,提升协商的成效. 其次,建立和完善政治协商领导机制.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把支持政协开展政治协商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政协政治协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健全市人大常委会与立法协商机制,充分发挥我委员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要把重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发挥好政协的作用作为检验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内容,将主持和参与政协政治协商及落实反馈协商意见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内容,及时进行评估,促进协商工作的落实.再次,建立健全政治协商信息公开和过程开放机制.除了涉及到党和政府机密、商业性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外,其他协商活动信息,如,协商的议题、时间、意见和建议、成果办理等信息,要通过适当形式向决策部门通报或向社会公示,使协商主体及时投入到协商过程中,也为公众从外部评价监督协商开展情况提供前提条件. 探索建立政协委员“协商成果办理评议机制”,通过对协商成果的公开评议,强化监督作用,促进协商成果的落实.三是丰富政治协商形式.要进一步健全现有协商形式.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具体形式主要包括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等.XX 报告中又提出。
2019民主协商工作总结

2019民主协商工作总结
2019年,民主协商工作在我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民主协商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
在过去的一年里,各级政府和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民主协商,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了力量。
首先,2019年民主协商工作在政策制定和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级政府通过协商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形成了更加科学和民主的政策。
这些政策涉及经济发展、社会事务、文化建设等各个领域,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其次,民主协商工作在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协商,政府和各界人士共同商讨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办法,为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提供了更多的思路和方案。
特别是在扶贫攻坚、教育医疗改革等方面,民主协商为民生改善贡献了力量。
再次,民主协商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凝聚人心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
协商,各界人士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更加密切,形成了更加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
这种团结和谐的氛围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总的来说,2019年民主协商工作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民主协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协商参与主体不够广泛、协商决策不够及时等。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民主协商制度,加强协商参与主体的建设,提高协商决策的效率,使民主协商工作更加科学、民主、规范。
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民主协商工作一定会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我国的发展和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实践与思考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人民政协是我国唯一的具有系统性、普遍性、代表性的协商机关,其组成人员包括不同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代表了广泛的社会利益和多元化的诉求。
通过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我们可以实现更加广泛的民主参与、更加公平的协商决策和更加稳定的社会秩序。
首先,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可以促进民主参与。
人民政协作为联结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为不同利益集团提供了参与政治决策的平台。
各方通过人民政协这个平台,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诉求,参与协商和决策的过程,推动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利益得到合理的反映和实现。
这样一来,民主参与就不再局限于少数人或特定人士,而是广泛涵盖了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民群众,使政府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和公正。
其次,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可以实现公平的协商决策。
人民政协的成员代表了各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利益,其议案、建议和意见被视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声音。
通过充分协商、摆事实、讲道理,人民政协可以促使各方利益进行公正、平衡的权衡和协调,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可以充分考虑人民政协提出的各方意见,避免偏颇和失误,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最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作为一个包容性较强的机构,人民政协可以成为不同阶层、不同利益集团之间沟通的桥梁和媒介。
在重大社会矛盾和争议出现时,人民政协可以组织各方展开对话和协商,化解矛盾、调解纷争,避免矛盾的激化和社会动荡的产生。
通过积极发挥作用,人民政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凝聚社会共识,减少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总之,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对于推进民主参与、实现公平协商决策和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政协工作情况汇报

协商议政谋发展献计出力为民生——XX区政协工作情况汇报近几年来,XX区政协在中共XX区委的领导下,努力把握新形势对人民政协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思路,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实践,推动政协工作取得了新业绩,在促进XX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围绕发展大局,提高协商议政实效围绕事关全区发展大局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务,协商议政,建言献策,积极有效。
着力营造协商民主环境。
近几年来,我区政协工作得到了区委的高度重视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
区委首次召开了全区政协工作会议,专门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政协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区政协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协优势做好群众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在全区形成了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政协主动履职、各方积极配合的新局面,为政协履行职能营造了良好环境,打开了新局面。
积极开展专题议政。
XX届区政协以来共召开X次全体会议,在全会期间,委员们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和其它重要报告,进行广泛协商讨论,坦诚发表意见和建议;与参加全体会议和分组讨论的区委、区政府领导面对面协商议政。
就“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专题组织委员大会议政发言,形成专题议政材料XX篇;先后召开XX次政协常委会议、XX次主席会议和XX个专题协商议政会,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积极议政建言,就区第XX次党代会报告(初稿)等进行专题协商。
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精心组织课题调研。
着眼于事关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服务发展大局。
先后就我区房地产业发展、物流园区建设、新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等问题组织专题调研活动共XX次;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了《关于推动我区新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建议案》《关于促进我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建议案》《关于全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等书面材料XX余篇,均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重视,许多意见和建议已被吸纳到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或部门工作中。
近期政协协商工作总结

近期政协协商工作总结
近期,政协协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和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政协作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独特作用。
在近期的协商工作中,政协积极响应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协商,提出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意见建议。
在经济领域,政协提出了加强创新驱动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建议,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民生改善方面,政协关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问题,提出了促进公平公正、保障基本民生的建议,为改善人民生活条件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社会管理方面,政协提出了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政协还积极组织开展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工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贯
彻落实。
通过听取社情民意、调研基层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政协为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总的来看,近期政协协商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
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政协将继续发扬团结协作、民主协商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协商质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协商民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提高协商民主的质量和效果,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实施意见:一、加强制度建设。
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体系。
我们应该完善人民政协各级组织的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明确协商议题的确定和讨论程序,确保各级政协组织的协商民主能够在制度上得到保障。
同时,还应该建立健全人民政协与政府、党委、人大等机构之间的有效协作机制,为人民政协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提高人民政协成员的协商能力。
人民政协成员作为协商民主的主体,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协商民主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我们应该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人民政协成员的协商能力和协商水平。
同时,可以组织专门的培训班和研讨会,交流和分享协商经验,提高协商民主的实践水平。
三、引导和鼓励各方面积极参与协商。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最大特点就是多方参与,集中各方智慧,形成共识。
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该积极响应政协的号召,参与到协商民主中来。
政协组织可以通过广泛开展调研、座谈会、专题论坛等形式,邀请各方面代表参加,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具有共识性的决策。
四、加强宣传和互动交流。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人民对于协商民主的认识和理解。
可以通过媒体、互联网、社交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政协的协商民主工作情况和成果,增加人民对于政协工作的了解。
此外,政协组织还可以通过举办庙会、文艺演出等形式,加强政协组织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拉近政协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五、加强监督和评估。
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协商民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政协组织可以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协商民主 调研报告
协商民主调研报告协商民主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协商民主作为实现政治参与和民主决策的一种方式,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实践。
为了了解协商民主的现状和运行情况,我们对相关议题进行了调研。
二、调研目的1. 了解协商民主的应用范围和形式,掌握其基本原则和机构设置。
2. 分析协商民主在实践中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调研方法1. 文献资料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和政策文件,了解协商民主的基本概念和体制安排。
2. 实地调研法:选择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和单位进行实地走访,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和交流。
四、调研结果1. 协商民主的应用范围广泛,涵盖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企事业单位层面等各个领域。
不同层级的协商民主机构各自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 协商民主的形式多样,既有会议形式的座谈会和讨论会,也有网络平台上的信息交流和群众意见收集等。
形式灵活多样,适应了不同需求和情境。
3. 协商民主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协商、自愿参与、充分沟通、协商决策和民主监督等。
这些原则保障了协商民主的公正和效果。
4. 在实践中,协商民主的优势体现在充分发扬人民主体地位、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共识和提高政策的科学性等方面。
但同时也存在协商程序不规范、代表性不足、决策结果难以落实等问题。
五、调研分析协商民主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主决策方式,确实能够有效地发挥人民的主体地位,广泛参与政治事务。
但在实践中,需要进一步提高协商的民主性和决策的科学性。
为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 加强协商程序的规范性,确保各个环节的公开透明和参与的公平性。
2. 提高协商机构和代表的代表性和专业性,结合实际情况,多方面吸引和选拔优秀的代表。
3. 加强协商的科学性和程序性,确保决策是基于充分的信息和讨论,尽量避免偏见。
4. 加强决策的执行力,确保决策结果的有效实施,不仅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也要有充分的监督机制。
六、调研结论协商民主作为一种高效的政治参与和决策方式,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协商工作调研报告政协
协商工作调研报告政协协商工作调研报告尊敬的政协领导、委员:近期,我们团队进行了一项协商工作的调研,现将调研报告的主要内容汇报如下。
一、调研背景协商工作作为一种民主决策机制,对于推动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必要对协商工作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以寻找解决方案。
因此,我们选择了协商工作作为调研的主题。
二、调研目的通过调研,我们的目的是深入了解协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协商工作的因素,以及提出优化协商工作的建议和措施,提高协商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三、调研方法我们采取了多种调研方法,包括文献研究、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等。
通过收集分析相关资料,参观调研单位,以及与相关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我们获得了丰富的调研数据和信息。
四、调研结果经过调研,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协商工作在推动社会发展和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2.影响协商工作的因素主要包括政府部门的配合程度、行业协会的作用以及社会参与的积极性等。
其中,政府部门的配合程度是决定协商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
3.协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如信息共享不畅、利益相关方之间存在矛盾等。
五、建议和措施基于以上结论,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和措施,以优化协商工作:1.加强政府部门的配合,提高协商工作的效果。
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协商工作,为协商的实施提供支持和资源。
2.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协商工作的开展。
行业协会作为协商的重要代表,应当充分发挥行业专业性,提供专业支持和建议,推动协商工作的顺利进行。
3.提高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各界人士参与协商工作,完善相关政策和机制,为社会各方提供表达诉求和参与决策的渠道和机会。
4.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渠道的畅通。
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以促进各方的交流和合作。
六、总结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对协商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协商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调研报告: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调查与建议
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调查与建议一、XX省各地开展基层民主协商的总体情况在群众自发基础上,党政有关部门积极进行组织引导,XX各地基层民主协商的实践十分丰富、鲜活、生动,并形成了各具特点的形式,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基层民主决策中的协商民主。
包括:各类议事协商会、民主协商会、民间智囊团、恳谈会、听证会、“民情气象站”等。
二是基层民主管理中的协商民主。
包括:“民情合议庭”、和事佬、调解队、动迁圆桌会议、新居民联谊会等。
三是基层民主监督中的协商民主。
包括:市民观察室、村务监督委员会、宗教场所财务代理制度。
四是基层民主自治中的协商民主。
包括:杭州市上城区的邻里值班室、慈溪村务协商民主、温州市鹿城区的社区协商议事会、杭州市西湖区德加社区的“网络协商民主”,等等。
事实表明,开展基层协商有效地促进了执政方式的转变和执政能力的提高。
基层干部说,基层协商民主解决了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如果基层协商民主推行三到五年,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治理会发生巨变。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我省基层协商民主虽取得重大进步,但总体上尚处于起始阶段,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发展不平衡。
目前我省各地对基层协商民主的领导重视程度和执行严谨程度存在很大不同,效果也相差甚远。
二是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脱节。
中央文件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想法做法相距较远:中央3号文件规定,当村民协商不一致时应付诸村民大会表决;但实际上,在基层除少数火烧眉毛的重大紧急问题外,其他绝大数事务如果协商不一致时,应先搁置一段时间,待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再进行表决和决策,这样做才能稳妥解决问题且不留后遗症。
中央3号文件将基层协商与社会组织协商截然分开,但从我省各地基层探索来看,基层协商与社会组织协商有时是很难区分的。
三是缺乏明确的主管部门。
中央3号文件没有明确谁来主管,这实际上是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常抓不懈的。
而在我省各地的实践中,主管部门也是五花八门,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协、党委办公室都有,大多为自发行为,党委统一领导、部门牵头负责、各方面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发挥政协优势推进协商民主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新形势下,在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中,认真总结基层政协工作经验,深入探讨如何切实提高协商民主实效,更好地发挥基层政协在协商民主主渠道中的作用,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
一、目前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各地基层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健全协商制度和工作机制、发挥协商平台作用等方面取得了不少可喜的成效。
以xx县政协为例,近年来,县政协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下,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党委、政府对协商民主的重视度在提升。
随着党的建设的不断加强,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协商民主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步提升。
近年来,县委经常听取县政协党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政协工作中的困难和难题,并把协商民主建设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先后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为政协工作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
县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履行职能,政府常务会邀请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列席,经常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先后邀请委员和各界人士开展咨询问计活动,虚心听取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的意见建议,为政协服务发展、发挥作用提供广阔舞台。
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为政协工作交课题、签批政协重要调研报告、参加专题会议研究政协提案办理等,都体现了党委、政府领导对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不断重视。
2.政协协商民主的平台不断拓宽。
政协通过调研视察、提案督办、各类协商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委员界别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协商民主工作,协商民主的渠道更加宽泛。
县政协坚持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选择4个重点课题,通过调研视察等形式开展专题协商。
先后组织125名(次)委员就招商引资,老龄保障、特色产业、生态旅游、医疗健康、停车管理等8个方面工作进行深入调研视察,并形成报告,召开专题常委会深入协商。
各专门委员会加强县委、政府工作部门联系,广泛开辟对口协商渠道,累计开展对口协商8次,提出意见建议30条,为有关部门提供了有益的决策参考。
两年来,委员累计提交提案252件,经审查立案238件,作为意见建议转办14件。
利用政协会议、座谈讨论、界别活动、社区学习小组活动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共收集社情民意信息28条,经过认真梳理后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报送。
县政协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
服务全县发展作为履职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尽力,主动作为,一些便民、利民、惠民项目得以实施推进。
3.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不断完善。
制度建设是协商民主持续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县委、政府不断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相继出台了《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办法》《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协也相继建立和完善了《委员履职管理办法》《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规定》《界别小组活动制度》等各项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为推进协商民主工作有序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4.政协协商民主的成效不断显现。
政协通过提案、视察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民主评议、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等提出的意见、建议,越来越得到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政协的很多意见建议均得到了采纳落实,在实施中收到了良好成效。
两年来,先后遴选推荐31名委员担任行政执法部门特约监督员和窗口服务单位行风监督员。
组织12名(次)委员参与特岗教师、卫计部门人员、公安消防员等招聘监督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听证会。
组织70名(次)委员参与了对52个执法部门及窗口单位、23个服务行业依法办事、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民主评议活动,在促进行政效能提高、行业作风改善、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人民政协工作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基层政协组织作为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在推进协商民主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但与新形势、新任务和实际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识上存在一定偏差。
近年来,党委和政府对政治协商制度的认识越来越深刻,思想上越来越重视。
但这些认识仍然停留在低浅层面上,尚未实现根本转变。
很少有人将政协的政治协商上升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这一高度上来认识,往往是把政协政治协商看成是征询意见、接受监督、平衡关系、减少矛盾的机会和手段。
政协工作还没有完全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协商程序、协商效能与实际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2.协商成果落实不到位。
政协的视察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意见建议等协商成果报送到党委、政府以后,多数意见建议都得到了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在实施中都收到了明显成效。
但还有相当一部分意见建议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而且没有后续落实情况信息反馈,影响了政协进一步提高协商成果的质量和激发政协委员参与民主协商工作的积极性。
3.制度执行难以到位。
近年来,由于党委、政府对协商民主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形成了很多有利于推动协商民主工作的制度,如中、省、市相继出台的《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
职能发挥作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这些制度、意见,虽然在规范党委、政府与政协开展政治协商方面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运作中往往会发生大的偏差,不同程度出现了“自觉与不自觉、主动与不主动、行与不行、落实与不落实”的问题,制度成了开展协商的“必要形式”。
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造成一些制度执行不到位,随意性大。
4.协商的广泛性还有待进一步拓宽。
一是目前政协协商民主的范围,通常都局限于政协常委及部分政协委员中,公民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范围十分有限;二是由于政协在乡镇和街道没有基层组织和延伸机构,仅有部分基层委员参与政协组织的活动,乡镇、社区和街道协商民主工作薄弱,缺少有效的形式和载体;三是政协协商民主的形式主要是听取情况通报、调研视察、提案撰写、社情民意反映等层面上,协商的内容多数是部门工作,协商的形式有待于进一步扩展,协商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协商的层次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九大强调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
为政协推进协商民主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基层政协组织,在推进协商民主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重点。
1.优化协商格局。
推进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协商格局。
一要争取党政重视和支持。
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的联系沟通,主动提出课题,主动请党委、政府交题,增强各级领导对政治协商作用的认识,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为深入开展协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要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
要创造条件让群众更多地参与政协工作和活动,如在乡镇、社区和街道设立政协工作组,发动市民参加献计献策活动,邀请市民代表旁听政协会议,探索市民提案线索征集和监督的互动机制等。
三要营造团结和谐的协商氛围。
要注重关注人本、集聚人气、厚修人品、广结人缘,切实加强与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各界别的团结合作,努力使政协成为一个亲和凝心、团结和谐的组织。
四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
要善于借助新闻媒体的影响力,促进政协的建议、意见发挥作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了解政协、关心政协、支持政协的良好氛围。
2.选准协商议题。
一要围绕促发展开展协商。
要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围绕解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开展专题协商,努力提出富有科学性和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
二要围绕促和谐开展协商。
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反映各界群众的意愿和呼声,热情服务民生、尽力建言民生。
三要围绕发扬民主促团结开展协商。
要围绕巩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深入调研、专题协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增进共识、凝聚人心方面的作用,进一步促
进各方面的团结合作。
3.提高协商能力。
一要优化委员结构,把好委员的推荐关,根据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情况,吸收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参加政协组织,增强政协组织的包容性、代表性,提高委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要加强委员自身建设,组织引导委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掌握研究问题、分析问题的基本功,强化责任意识、大局观念,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发挥好政协委员的主观能动性。
4.完善协商机制。
当前,应重点健全民主协商的具体操作机制。
要出台与时俱进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协商的重点内容、主要形式和关键程序,明确各协商主体的权利和责任。
特别是对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协商活动的安排进行、协商成果的报送、协商建议的处理及反馈这四个主要程序,都要逐一明确,让协商工作有制可依、有规可循,切实促进协商民主工作规范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