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三方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总包单位):丙方(银行):根据《关于实行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和实名制用工管理实施意见》,为保证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人,为项目专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专户设立及管理第一条专户的设立乙方须在丙方处设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用于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不得擅自动用专户资金。
第二条专户的管理工程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专户进行管理。
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
二、托管职责、期限第三条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设立专户,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二)及时向甲方、乙方披露受托资金的相关信息,每月12日前向甲、乙双方提供受托资金流向信息,同时将专户对账单报区规划建设局农民工工资清欠中心备查。
第四条协议期限丙方对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资金划入受托监管账户之日起至收到甲方、乙方开具的“关于撤销 x 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为止。
三、资金托管应提供的资料第五条乙方须向丙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定加盖公章的每月农民工工资清单审核表。
四、托管资金收付第六条受托资金存入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甲方须每月25日前按时足额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丙方确认资金到帐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
第七条受托资金拨付乙方委托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由乙方提供,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每月月底前,乙方负责将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丙方,由丙方从专户(在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拨付累计额度内)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上。
工资清单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农民工工资监管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专户资金仅限于通过银行卡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用于解决其他经济纠纷。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完整版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甲方(发包人):乙方(总承包人):丙方(银行):工程项目,根据全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的要求,为保证项目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人,为项目专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农民工工资专户开立及管理第一条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开立乙方在丙方处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用于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专户的管理项目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农民工工资专户进行管理,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不得擅自动用专户资金。
第二章托管职责、期限第三条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二)及时向甲方、乙方披露受托资金的相关信息。
第四条协议期限丙方对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资金划入受托监管账户之日起至收到乙方开具的“关于撤销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为止。
第三章资金托管应提供的资料第五条乙方须向丙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章托管资金收付第六条受托资金存入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甲方(或乙方)每月将工资性工程款划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丙方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
第七条受托资金拨付乙方委托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被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由乙方提供,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每月10日前,乙方负责将项目部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丙方,由丙方从专户直接划拨至农民工的个人银行卡上。
工资清单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农民工工资监管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一旦发生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工程所在地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机构核实后,出具相关证明,丙方直接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中划拨款项,用于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同时乙方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补足该部分工资款。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甲方(总承包人):乙方(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人):丙方(银行):工程项目。
根据全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的要求,为保证项目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使用监管人,丙方为项目专户资金实际管理人,由乙方和丙方共同提供项目专户资金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农民工工资专户开立及管理第一条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开立甲方须在丙方处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用于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专户的管理项目建设期间,乙方负责对农民工工资专户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丙方根据乙方的备案通知书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
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不得擅自动用专户资金。
第二章托管职责、期限第三条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甲方申请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帐户性质为不能支取现金),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二)根据乙方的备案通知书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办理资金支付。
第四条协议期限乙方、丙方对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资金划入受托监管账户之日起至收到项目总承包人开具的“关于撤销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止。
第三章资金托管应提供的资料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审核确定的每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支付清单。
第四章托管资金收付第六条受托资金存入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发包人按规定时间将工资性工程款划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丙方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根据乙方的管理要求履行丙方管理职责。
第七条受托资金拨付甲方委托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被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由甲方提供,其真实性由甲方负责。
发放工资前,甲方负责将农民工工资清单报乙方,由乙方备案确认后出具备案通知书和经乙方备案确认后的甲方农民工工资清单给丙方,丙方依乙方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和经乙方备案确认后的甲方农民工工资清单从专户直接划拨至农民工的个人银行卡上。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本协议由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托管银行)和丙方(施工队伍)三方签订,旨在规范建设工程中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工作的管理和使用。
一、托管范围甲方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中的资金,委托乙方进行托管。
乙方应建立健全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加强账户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托管资金安全可靠。
二、权利义务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照建设项目的合同、协议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为农民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务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甲方应按照有关工资、税金、保险等规定,扣缴并上缴相关款项,并保证将足额农民工工资劳务费转入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账户信息及操作权限。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托管的资金安全可靠。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账户信息,对账户及资金情况进行披露,并保密相关信息。
3.发现甲方未按规定转入农民工工资劳务费的,及时采取措施要求其转入并做好记录。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授权,可向丙方发放农民工工资。
2.3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丙方应按建设项目工程合同、劳务合同等约定,认真履行施工义务,为施工队伍内的农民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务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丙方不得私自挪用或调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中的资金。
3.丙方应按照甲方授权的操作权限,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信息,并保证资金安全。
三、资金使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建设项目中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及其相关费用,且不得挪作他用。
四、合同期限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期限及施工期限,届满时协议自动失效。
五、争议解决如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诉讼。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甲方(发包人):乙方(总承包人):丙方(银行):为保证工程项目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劳务费)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全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管理的要求,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的开立乙方须在丙方处开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用于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的管理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人,为项目专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
项目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进行管理。
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不得擅自动用专户资金。
第三条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办理开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手续,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二)及时向甲方、乙方披露受托资金的相关信息,每月XX日前向甲、乙双方提供受托资金流向信息。
第四条协议期限丙方对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资金划入受托监管账户之日起至收到项目部开具的“关于撤销项目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的函”为止。
第五条乙方须向丙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审核确定的每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支付清单。
第六条受托资金存入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甲方每月将工资性工程款划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丙方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
第七条受托资金拨付乙方委托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被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由乙方提供,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每月日前,乙方负责将项目部确认后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丙方,由丙方从专户直接划拨至农民工的个人银行卡上。
工资清单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的监管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一旦发生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实后,丙方直接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中划拨款项,用于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三方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三方协议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三方协议本协议由下列三方订立: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或者个人名称)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监管部门名称)鉴于甲方在建设工程中需支付农民工工资,为保障农民工权益,防止拖欠工资现象,经甲、乙、丙三方商议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一、账户开户1.1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为农民工开设专用账户,账户名称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开户行为乙方。
1.2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申请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户手续。
1.3 农民工名单需提供号码、工资卡号及工资发放周期等详细信息,乙方应在开户时核实信息后录入系统。
二、资金存管2.1 甲方应将农民工工资提交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自动将资金划入农民工专用账户。
2.2 农民工专用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
2.3 农民工专用账户的资金不得与甲方自有资金混合使用,主体账户只作汇款用途不得收取利息。
2.4 农民工工资应在规定时间内发放至其工资卡,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工资发放。
三、账户管理3.1 乙方应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符合银行要求的账户管理制度,完善账户安全措施,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
3.2 甲方应妥善保管相关账户信息、密码等,如遗失、泄露等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出处理。
3.3 乙方应定期向监管方报送账户信息及资金流向情况等必要数据。
四、协议期限及约定4.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建设周期。
4.2 未尽事宜,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如产生争议,涉及仲裁或者诉讼的,由协议下方主体行政区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管辖。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1、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申请书2、农民工名单3、资金流向情况汇总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建设工程:指在城市和乡村建设用地上,按照规划和设计图纸,采用建造、土木、安装、装饰等工程技术和方法,经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供社会能够利用的房屋、道路、桥梁、隧道、堤坝、水库、水利枢纽和其他建造物以及其它土木工程。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三方协议

XX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三方协议(样本)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总包单位)丙方:(开户银行)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XX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就乙方承建项目与乙方签订建筑工程合同,项目名称:,坐落位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合同造价万元,合同工期:。
二、乙方在丙方营业网点开立监管项目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名称:;账号:(待开户后手工填写)。
专用账户开立后向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电话:)备案。
专用账户资金不得转入除本项目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以外的账户,不得为专用账户提供现金支取和其他转账结算服务。
专用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得挪作他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甲方按照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根据乙方提报的已完成施工产值中的人工费清单,每月__日前向乙方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或根据施工计划测算,每月__日前向乙方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__万元),专用账户内保持足够支付该项目所有农民工至少1个月工资的资金。
四、乙方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等情况,每月__日前将工资发放明细及时报丙方。
乙方保证农民工工资实行实名制发放,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五、乙方允许甲方对其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在核对甲方代表人有效个人证件、单位介绍信及本监管协议后予以配合。
六、丙方应在业务系统中对专用账户进行特殊标识,并将专用账户开立和撤销情况、人工费拨付、工资支付信息等上传XX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
七、丙方接到有权机关对专用账户资金查封、冻结或者划拨指令时,应向有权机关提示账户性质并报告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薪资专用账户资本托管协议(参照文本)甲方(发包人):乙方(总承包人):丙方(银行):甲、乙、丙三方对工程项目,依据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薪资专用账户制度实行要求,甲、乙两方拜托丙方为本项目专用账户资本看管人。
甲、乙、丙三方经友善磋商,完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农民工薪资专用账户的建立。
乙方须在丙方处建立农民工薪资专用账户,用于项目农民工薪资的支付。
第二条农民工薪资专用账户的管理。
项目建设时期,丙方负责对农民工薪资专户进行管理,依据本协议商定的资金支付农民工薪资,不得私自动用专用账户资本。
第三条丙方作为受拜托银行,应执行以下职责:(一)辅助乙方建立农民工薪资专用账户,保存托管资金,保证资本安全;(二)每个月日前向甲、乙两方供给受托资本流向信息。
第四条托管限期。
丙方对专户资本执行督查职责的限期,自专用账户开户之日至撤除之日为止。
第五条乙方须向丙方供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每月人工费支付清单。
第六条受托资本存入。
依据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薪资专用账户制度实行要求,甲方每个月将薪资性工程款划入商定的托管账户。
第七条受托资本拨付。
乙方拜托丙方代发农民工薪资,被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和确认后的农民工薪资清单由乙方供给,其真切性及正确性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农民工薪资看管。
乙方拖欠农民工薪资时,由劳动保障督查部门予以检查,并出拥有关证明,丙方直接从农民工薪资专用账户划拨资本支付农民工薪资。
同时,责令乙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补足该部分工程款。
丙方应为农民工办薪资卡。
在薪资支付后,应将薪资支付信息传递至农民工自己。
第九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拜托人署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奏效。
丙方全额解付该托管资本后,则该协议停止。
第十条甲方未按规定向专用账户足额存入薪资专款资本,给农民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肩负补偿责任;乙方供给虚假薪资清单,给甲方和农民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肩负责任;丙方未按合同商定支付资本,而给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丙方肩负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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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三方协议
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三方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三方订立: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名称)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
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监管部门名称)鉴于甲方在建设工程中需支付农民工工资,为保障农民工权益,防止拖欠工资现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账户开户
1.1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为农民工开设专用账户,账户名称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开户行为乙方。
1.2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申
请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户手续。
1.3 农民工名单需提供号码、工资卡号及工资发放周期等详细
信息,乙方应在开户时核实信息后录入系统。
二、资金存管
2.1 甲方应将农民工工资提交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自动将资
金划入农民工专用账户。
2.2 农民工专用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挪
作他用。
2.3 农民工专用账户的资金不得与甲方自有资金混合使用,主
体账户只作汇款用途不得收取利息。
2.4 农民工工资应在规定时间内发放至其工资卡,乙方应配合
甲方完成工资发放。
三、账户管理
3.1 乙方应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符合银行要求的账户管理制度,完善账户安全措施,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
3.2 甲方应妥善保管相关账户信息、密码等,如遗失、泄露等
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出处理。
3.3 乙方应定期向监管方报送账户信息及资金流向情况等必要
数据。
四、协议期限及约定
4.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建设周期。
4.2 未尽事宜,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如产生争议,涉及仲裁或
诉讼的,由协议下方主体行政区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管辖。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申请书
2、农民工名单
3、资金流向情况汇总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1、建设工程:指在城市和乡村建设用地上,按照规划和设计图纸,采用建筑、土木、安装、装饰等工程技术和方法,经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供社会能够利用的房屋、道路、桥梁、隧道、堤坝、水库、水利枢纽和其他建筑物以及其它土木工程。
2、农民工:指农村劳动力自愿在城市或者城市和乡村结合部从事建筑工地、厂矿、服务业等方面工作的人员。
解决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1、农民工工资核算和发放的时效性问题,可以通过加强对取证材料的审核,以及协调乙方及政府监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来缩短工资发放的时间。
2、农民工对于账户处置和资金流向等的不理解以及对于工资发放不满的问题,可以通过召开协商会议,加强与农民工之间的沟通和信任,及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