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案例(著作权)
有名的著作权侵权案例

有名的著作权侵权案例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包括文学、艺术、音乐、电影等各种形式的作品。
著作权的保护是现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
然而,著作权的侵权现象也很普遍,许多著名的案例都涉及到了著作权的侵权问题。
1.《哈利·波特》侵权案《哈利·波特》是一部广受欢迎的魔法小说,全球销量超过5亿册,被译成80多种语言。
2000年,美国一家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名为《哈利·波特与羊皮卷》的书,声称是《哈利·波特》的续集。
然而,这本书并不是由J·K·罗琳所写,而是一名作家自己编写的。
罗琳起诉该出版社,指控其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最终,法院判决该出版社必须停止出版并赔偿罗琳的损失。
2.《变形金刚》侵权案《变形金刚》是一部著名的科幻动画片,拥有广泛的粉丝群体。
2007年,一家名为“致命变形金刚”的公司开始生产和销售一款名为“变形战士”的玩具,这些玩具与《变形金刚》中的人物非常相似。
美国孩之宝公司(Hasbro)起诉该公司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赢得了胜诉。
法院认定,这些玩具的外观和特点与《变形金刚》中的人物非常相似,侵犯了孩之宝公司的著作权。
3.《阿凡达》侵权案《阿凡达》是一部著名的科幻电影,由詹姆斯·卡梅隆执导。
2011年,中国某公司推出了一款名为“山寨版阿凡达”的电影,与《阿凡达》几乎一模一样,包括故事情节、场景设计和人物形象等。
20世纪福斯影业公司(20th Century Fox)起诉该公司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赢得了胜诉。
法院认定,该公司制作的电影与《阿凡达》有很多相似之处,侵犯了20世纪福斯影业公司的著作权。
4.《狮子王》侵权案《狮子王》是一部著名的动画电影,由迪士尼公司出品。
2003年,一家名为“金狮王动画公司”的中国公司推出了一款名为“狮子王2”的动画电影,与《狮子王》非常相似。
迪士尼公司起诉该公司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赢得了胜诉。
知识产权范文4篇

知识产权范文4篇知识产权范文1:软件著作权保护软件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也变得愈发重要。
软件著作权是指对软件的原创作品享有的法律权益,保护软件著作权可以保障软件开发者的创新动力和合法利益。
下面就介绍几个与软件著作权保护相关的案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
案例一:案涉及A公司的软件著作权侵权。
B公司未经许可,复制并销售了A公司开发的一款知名软件。
A公司依法提起诉讼,要求B 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B公司赔偿A公司数百万元人民币,同时责令B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案例二:C公司开发了一款创新的计算机游戏软件,获得了软件著作权,并投入市场销售。
不久后,D公司发布了一款与C公司的软件几乎一模一样的游戏,并以较低的价格进行销售,导致C公司的销售量大幅下滑。
C公司向法院起诉D公司,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D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C公司经济损失,同时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三:由于软件著作权保护不力,E公司的一款创新软件被F公司复制并销售。
E公司发现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的软件著作权,同时要求F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判决F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E公司的经济损失。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软件著作权保护对于软件开发者来说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软件著作权,才能有效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维护自己的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范文2:商标权保护商标是企业对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具有辨识度和区分度,对企业品牌形象的建立和维护至关重要。
以下是几个商标权保护的案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和实践。
案例一:G公司是一家知名汽车制造商,其产品在市场上深受消费者的喜爱。
H公司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恶意注册了与G公司商标相似的商标,并生产销售滥用G公司的商誉。
G公司发现后,迅速采取法律行动,要求H公司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H 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G公司巨额经济损失,维护了G公司的品牌形象。
知识产权著作权侵权案例分析

知识产权著作权侵权案例分析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在当今社会中,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受到了广泛关注。
然而,由于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著作权侵权问题也日益严重。
本文将从案例的角度,分析几个知识产权著作权侵权案例,为读者加深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案例一:某公司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在这个案例中,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擅自使用了一款软件的核心代码,并将其修改为自己的产品进行销售。
该公司的行为明显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复制、发行、出租、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侵权行为一旦成立,将面临民事责任的追究。
在这个案例中,著作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案例二:网站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某摄影师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了多张精美的摄影作品,并明确声明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然而,另一家网站未经授权,将这些作品下载并用于商业目的,严重侵犯了摄影师的著作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摄影作品作为一种表达方式,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著作权人可以要求侵权网站停止侵权行为,并追究其侵权行为所带来的经济责任。
案例三:电商平台侵犯漫画著作权某漫画作者在一个知名电商平台上发布了自己创作的漫画作品。
然而,另一家电商平台却未经授权,将其漫画作品全部上传并销售。
这种行为导致了漫画作者的权益受损,也损害了整个漫画行业。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漫画作品也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
著作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平台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结语知识产权著作权的侵权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侵权案件中,著作权人应当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作品,使侵权行为得到制止,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知识产权著作权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对著作权保护的认知,共同构建一个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一、专利权保护案例:1.1 苹果与三星专利侵权纠纷案简介:苹果公司指控三星侵犯其多项方式专利权,包括设计和技术专利。
该案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并对智能方式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细节:详细介绍双方的专利权纠纷、法院裁决的结果以及对双方公司的影响。
1.2 谷歌与Oracle版权侵权案简介:Oracle公司指控谷歌在其Android操作系统中,使用了Java编程语言的部分版权代码而未经授权支付版权费。
这是一起重要的软件版权侵权案件。
细节:详细介绍双方的法律争议、陪审团裁决和上诉结果,以及对软件开发领域的影响。
二、商标权保护案例:2.1 路易威登商标保护案简介:法国奢侈品牌路易威登多次与不同厂商对抗,保护其“LV”商标免受侵权。
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商标侵权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路易威登与多家制售假冒商品的公司之间的法律较量,以及对奢侈品领域商标保护的启示。
2.2 Nike与Adidas商标侵权案简介:运动鞋巨头Nike和Adidas之间的商标侵权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双方就商标设计和商标词的相似之处展开了争议。
细节:详细介绍这起案件的诉讼过程、裁决结果以及对运动鞋行业商标保护的影响。
三、著作权保护案例:3.1 迪士尼与制假售盗版影片案简介:迪士尼公司多次与制造假冒销售盗版迪士尼影片的组织进行侵权诉讼。
这是一个典型的著作权侵权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迪士尼与不法组织之间的法律纠纷、判决结果以及对娱乐产业著作权保护的启示。
3.2 爱迪生与爱迪生电影制片公司版权纠纷案简介:著名发明家托马斯·爱迪生与他的电影制片公司之间发生了一起版权纠纷。
这是一个有关著作权与公司所有权的典型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爱迪生与电影公司之间的纠纷、法院判决以及对创作者和公司合作关系的影响。
附件:本文档无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权:指发明人或其继续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2:商标权:指商标所有者对其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独占权。
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例一、专利权纠纷案例案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某项发明专利权归属产生纠纷,法院认定该专利为共同发明,双方均享有专利权。
案例2:丙公司侵犯丁公司的专利权,法院判决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丁公司经济损失。
二、商标权纠纷案例案例1:戊公司与己公司就某商标权归属产生纠纷,法院认定该商标为共同所有,双方均享有商标权。
案例2:庚公司侵犯辛公司的商标权,法院判决庚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辛公司经济损失。
三、著作权纠纷案例案例1:壬公司与癸公司就某作品著作权归属产生纠纷,法院认定该作品为共同创作,双方均享有著作权。
案例2:甲公司未经授权在其网站上转载乙公司的文章,法院判决甲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
四、不正当竞争案例案例1:丁公司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与戊公司相似的包装装潢,法院认定丁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例2:己公司在其广告中擅自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对富于竞争性的商业活动进行营销推广,法院认定己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商业秘密保护案例案例1:庚公司在与辛公司的商业竞争中,非法获取了辛公司的商业秘密,法院判决庚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辛公司经济损失。
案例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后,乙公司的员工跳槽至甲公司并泄露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法院判决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六、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案例案例1:丙公司侵犯丁公司的专利权,法院判决丙公司赔偿丁公司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案例2:戊公司侵犯己公司的商标权,法院判决戊公司赔偿己公司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七、知识产权诉讼程序案例案例1:关于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管辖问题,法院根据知识产权的类型和特点,确定管辖法院。
案例2:关于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和举证责任问题,法院根据证据规则和法律规定,确定举证责任和证据效力。
八、知识产权综合案例案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某项发明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问题产生纠纷,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全面判决。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doc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被告:**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被告:黄善旺【案情】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
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朱志强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被告:**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
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
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
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当前,动漫产业正迅速发展,对动漫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将日益重要。
知识产权法中的著作权侵权案例分析

知识产权法中的著作权侵权案例分析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赋予了作者对其创作作品的独立权利,包括复制、发行、展示和修改等权益。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著作权侵权案件时有发生,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的著作权侵权案例,探讨著作权侵权的原因、解决方法以及应对措施。
案例一:盗版图书售卖事件在网络时代,盗版图书的售卖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以某知名畅销书作品《X小说》为例,该小说作者拥有完全的著作权,但在不法分子的侵犯下,出现了大量的盗版图书在各大网络平台上销售。
这严重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种情况,著作权法规定了作者的权益保护措施。
作者可以通过起诉盗版者、侵权平台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力度打击盗版行为,加强网络监管以及合作机制,减少盗版图书的传播。
案例二:音乐作品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案例也屡见不鲜。
以某著名歌手的歌曲为例,该歌曲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喜爱,但在网络上出现了大量未经授权的传播。
这种行为不仅剥夺了作者的收益,也损害了他的声誉。
在这种情况下,著作权法为作者提供了保护措施。
作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侵权行为带来的经济损失,并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同时,加强版权保护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加违法侵权的成本,也是有效应对这类侵权案件的重要措施。
案例三:软件著作权侵权在软件行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案件也屡有发生。
以某款知名软件为例,该软件的源代码未经许可被他人使用、修改和再开发,给软件开发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对于此类情况,著作权法提供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首先,软件开发者可以要求法院判令违规使用者停止侵权行为,同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其次,加强对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开发者的版权意识,也是解决此类案件的关键之一。
综上所述,著作权侵权案例在知识产权法领域中非常普遍。
针对这些案例,我们需要加强对著作权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对著作权保护的重视程度。
涉及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典型案例

涉及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典型案例引言著作权和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保护创造性和创新性的成果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案例,探讨著作权和专利权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并探讨这些案例对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保护和发展所带来的影响。
一、著作权相关案例1.《哈利·波特》案件1997年,英国作家J.K.罗琳创作出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该系列小说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然而,随着该系列小说的成功,出现了盗版和侵权问题。
其中一个典型案例就是《哈利·波特》电子图书的盗版问题。
罗琳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提起诉讼,要求停止盗版行为,保护她的著作权。
在这个案件中,著作权的保护起到了关键作用。
最终,法院判决各个涉案方停止侵权行为,罚款并支付赔偿金给罗琳。
这个案例为其他作家保护著作权提供了指导和借鉴,也让人们进一步认识到著作权的重要性。
2.翻译作品的著作权案件翻译作品涉及到两种著作权,即原作品的著作权和译作品的著作权。
在一些涉及跨国合作的翻译合同中,当原作品和译作品的著作权分属于不同国家时,涉及到国际公约的适用和处理。
一个典型案例是中国翻译家林达翻译的塞林格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著作权纠纷案。
由于林达翻译该作品的中译本在中国出版,但塞林格原作的著作权在美国。
在这个案件中,涉及到著作权的跨国保护和合作问题,最终法院判决赋予林达中译本的著作权,并进行了相应的赔偿。
二、专利权相关案例1.智能手机专利战争智能手机的发展和普及,引发了一系列专利权的纠纷。
苹果公司和三星公司之间的专利战争是其中最著名的案例之一。
双方在关键技术上相互指控对方侵犯自己的专利权,涉及到诸多专利授权和专利诉讼。
在这个案例中,专利权的保护成为了双方争夺市场份额和技术优势的手段。
法院最终判决苹果公司胜诉,三星公司违反了苹果公司的多项专利权。
这个案例对专利权保护的重要性和专利纠纷的复杂性进行了有力的展示,为其他公司和创新者在技术竞争中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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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300页纸的物权和小说的著作权完 全可能由不同的人所享有。
作者创作完成小说后,就对作为文字作 品的小说享有著作权。
作者授权出版社将小说出版发行之后, 印出的1000册小说为1000名读者所购买 。在这种情况下,读者通过购买小说仅 仅取得了300页纸的所有权,而没有取 得纸张上作品的著作权。
菜谱侵权案
甲厨师从业20余年,将自己的经验写成 一本畅销书《A菜大全》。乙厨师盗窃 甲厨师家里的书是否侵犯甲厨师的著作 权?乙厨师采用《A菜大全》中的方法 制作菜肴是否侵犯甲厨师的著作权?乙 厨师原文照抄《A菜大全》甚至是复制 其图片出版《B菜大全》是否侵犯甲厨 师的著作权?
案例中,作品的名称为“A菜大全”, 作品的内容为各种菜肴的做法,作品的
8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施工方案招 标文件,15日乙公司投递竞标书。8月 20日乙公司被告知方案落选。9月初, 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以乙公 司的设计方案为基础进行施工,10月底 完工,成型效果与乙公司的设计方案完 全一样。甲公司以正常招投标程序为由 ,拒绝向乙公司支付使用费,乙公司向 法院起诉。法院判定,乙公司的设计方 案不是委托作品;甲公司的行为是侵权 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 著作权客体的非物质性主要是 指获得了物质载体并不等于享有物质载 体所承载的客体的知识产权。
就如买了一本小说的顾客虽然取得了小 说这一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但对小说作 品却不享有著作权。
案例分析题:
自从歌曲《吉祥三宝》在2006年中央电 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表演之后,就迅速 在全国流行。但也有人认为:《吉祥三 宝》与法国电影《蝴蝶》主题歌“Le Papillon”十分相似,有抄袭之嫌。请问 :《吉祥三宝》侵犯了电影《蝴蝶》主 题歌的著作权吗?
表现形式为文字表述和图片搭配,作品
的载体就是书籍。著作权法仅仅保护作
品的表达方式,不保护其内容和载体,
所以,乙盗窃甲家里的书,采用书中方
法制作菜肴均没有侵犯甲的著作权,只 有当乙原文照抄《A菜大全》甚至是复 制其图片出版《B菜大全》的时候,乙 才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案例简析
北京通惠河附近有一个地下车库,出入 口采用了与归家体育场“鸟巢”类似的 造型,顶部是两端高中间低的马鞍形, 出入口的外观形状及钢梁的按揭纹路与 “鸟巢”也极为相近。“山寨鸟巢”是 否构成侵权,引发了公众的热议。
点评:首先,本案的成型效果与设计方案完 全一样,说明丙公司的施工行为仅仅是乙公 司作品的复制,并不产生新的作品;其次, 委托作品的前提是委托合同的存在,委托合 同的核心含义是委托方和受托方对作品创作 达成合意。而本案中,乙公司设计方案的具 体设计过程是,甲公司口头委托乙公司参加 本公司第一阶段的招投标工作,经过投标, 被告知可以参加第二阶段投标,期间双方并 没有形成委托创作合意。既然没有委托因素 的存在,该作品即为普通作品,其著作权归 乙公司。而甲公司和丙公司为经乙公司的许 可擅自使用该作品,实为侵权行为,应该承 担侵权责任。
例如,假设《潜伏》是共同制片,其原 始权利主体有多个,在准备权属转移材 料的时候就应该收集齐所有权利人的授 权书,否则授权行为是无权处分,是有 瑕疵的,作为原告的北京某公司也就不 能向法院证明自己的权属状况,其诉讼 请求也只能被法院驳回。
案例:乙广告设计公司诉甲房地 产开发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案例
北京某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维权案 北京某公司取得《潜伏》的 信息网络
传播权,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诉讼维权 的时候,首先必须向法院证明自己享有 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公司可以通过哪些 方法和程序完成自己对《潜伏》享有信 息网络传播权?
《潜伏》的制片人是原始主体,北京某公司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信息网络传播权,北京某 公司是继受主体。该公司可以用拍摄《潜伏 》的投资协议书、广电总局颁发的公映许可 证、正版碟片的片头片尾署名等材料证明《 潜伏》的原始权属,然后在用原始主体对自 己的授权书证明自己享有本片的信息网络传 播权。只有上述两个环节均合法有效,才可 以证明继受主体的权属没有瑕疵,否则,权 属不在,谈何维权?
这里就涉及一个问题,即“鸟巢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
“鸟巢”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体育场。由 2001年普利茨克奖获得者赫尔佐格、德梅隆 与中国建筑师合作完成的巨型体育场设计, 形态如同孕育生命的“巢”,它更像一个摇 篮,寄托着人类对未来的希望。“鸟巢”具 有鲜明的特点,一个是其外形,另一个是自 然地把钢结构暴露在外,因而形成了独特的 建筑外观。由此,“鸟巢”融合了奇特的设 计理念和先进的建筑技术,具有非常强的独 创性,成为北京的地标性建筑,在世界范围 内也堪称建筑奇迹。所以,“鸟巢”应该被 认定为建筑作品,收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未 经许可进行模仿建设的行为应该属于侵权行 为。
知识产权
著作权案例分析
谁拥有著作权
2003年甲创作了一本300页的小说, 2004年乙出版社将甲的小说发行并印刷 了1000册,请问甲是否拥有1000册书的 所有权,而该书的购买者是否拥有此书 的著作权?
甲创作的这本300页的小说实际上是由两种客 体构成。
首先,300页纸的整体是有形物质载体,它们 是物权的客体。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对其开发的楼盘的室 内系统标识牌,地下车库标识与图案,消防 栓、设备间、管道井等标识牌设计和装潢。 对于上述装潢工程,甲公司准备分两个阶段 进行招标。
首先是设计方案招标,然后是施工方案招标 。2001年7月,甲口头委托乙广告设计公司进 行设计方案的设计,并邀请投标。8月,甲告 知乙其设计方案中标,并邀请乙公司参加甲 公司的施工方案竞投标。
因此读者不得对小说行使复制权、发行 权、表演权等归属于小说作者享有的著 作权。
而小说作者对1000册已经售出的小说却不享有 任何权利。
因为其通过创作小说仅仅获得了对作品的著作 权,而没有获得对作品物质载体的所有权。
尽管小说难以脱离纸张等物质载体而存在,人 们一般也只能通过获得小说的物质载体来欣赏 作品。但小说作者著作权的客体并不是纸张, 而是纸张上承载的作品。小说在被印成1000册 书之后,小说就有了1000个物质载体,但这 1000个物质载体之上只有一部作品。1000个 物质载体作为1000个物,其所有权可以归属于 1000个人所享有,但其中那一部作品的著作权 仍然归属于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