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公司章程
投资咨询公司章程

投资咨询公司章程投资咨询公司章程范本投资咨询公司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据各方股东签署的合作协议,并结合本公司实际而制定。
本章程是攀枝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最高行为准则。
第二条公司是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经济活动及合法权益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公司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三条公司类型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攀枝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条公司经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享有使用权和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公司住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桃源街27号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开发、投资、经营管理医院。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臵许可的除外)。
第八条公司经营期限:50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及其出资额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由以下股东出资组成: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一)股东增加投资;(二)公司盈利;(三)其它原因需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对新增注册资本有优先权,经全体股东同意,也可在本公司股东外吸收新股东。
第十二条公司必须减少注册资本时,在股东会作出决议后的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十三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均应对章程第九条、第十条作出修正案,并向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申办变更登记。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公司的股权持有人为公司的股东。
投资管理公司章程

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公司、、八章年月为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共同出资成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投资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并于4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货币货币(以下简合计第五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股利及公司利润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及其它财务资料;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若未按期缴纳,应及时缴纳,并按日按未交纳总额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若超过30日仍未缴纳的,其余股东可缴纳其认缴的不足出资并享有其相应的出资权利。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为确立本公司的法律地位,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公司法定名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定地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依法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在国家政策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增值保值为目的。
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公司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股东以其所持股分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公司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持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宗旨:积极发挥股分制企业的优势,立足成都,面向国内、国际,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商品渠道、品牌输出等产业,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走科、工、贸一体化发展道路,用一流发展思路,用一流的管理,致力于公司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的最佳追求。
国有投资公司章程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国有投资公司章程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41418国有投资公司章程范例Sampl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a State-owned Investment Company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国有投资公司章程[1]国有控股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登记地址:××××,邮政编码:×××。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是xxx有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对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境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八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组织。
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国有投资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府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和的法律法规,并受本章程规定约束。
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下称党章)的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下称党)的相关组织机构(下称党组织),设置党组织的相关成员,党组织根据法律、党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其在公司法人管理机制中的监管职能。
本公司的股东(含受让股权的继任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层高管均受本章程约束。
具有党员身份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章程规定的党组织及其成员,除受本章程约束外,还需遵守党章的规定。
本公司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设置的一切机构、组织(包括党组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职工代表大会等机构),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央国资委)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实行公司法人结构管理。
公司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市有限公司住所:市区。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普通经营项目:,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计算。
党组织范围;党组织包括:党组(党委)、党纪检组;党组织成员配置;党组织配置如下成员: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专职副书记、党纪检组组长;党组织的监管职能党组织履行如下监管职能:1、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由公司党组织对应的上级党组织委派,并按照公司监事会的任期/由上级党组织自行决定的任期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2、具有党员身份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层每年要定期向党组(党委)报告个人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
3、党组(党委)书记由出资人机构以股东身份委派担任公司董事长,党组(党委)专职副书记由出资人机构以股东身份委派担任公司非外部董事。
×××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维护县国有资产在资源整合中的权益,着力提高投融资能力,最大限度保障国有资产经营效益与保值增值,同时有利于我县对外合作发展以及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对县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二章经营宗旨、主要职责和经营范围第五条:经营宗旨公司经营宗旨:围绕我县经济发展、产业政策,调整战略及发展规划,维护县国有资产在资源整合中的权益,整合国有资产存量,盘活闲置资产,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资本经营和项目投资,充分发挥投融资功能,对政府确定的公益性、政策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重点项目进行企业化经营与管理,以国有资产增值为最大目标,同时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第六条:主要职责××××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职责是:一是代表县政府履行厂坝矿区资源整合新公司设立后的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参与新公司的经营管理;二是负责对甘肃小厂坝铅锌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阳山金矿持有的16%的股权管理;三是负责县政府投资到红川酒业有限公司36%的股权管理;四是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逐步将县政府管辖的其他国有资产纳入统一管理;五是按照县政府的安排,负责国有资本的对外投资管理活动;六是负责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情况,国有资产总量及投资和结构变动、收益等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引言概述: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权益分配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从公司名称、组织结构、经营范围、权益分配和公司治理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
一、公司名称:1.1 公司名称应准确反映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和性质。
1.2 公司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1.3 公司名称应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方可使用。
二、组织结构:2.1 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形成三权分立的组织结构。
2.2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2.3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经营范围:3.1 公司的经营范围应明确规定,包括主营业务和辅助业务。
3.2 主营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应与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相匹配。
3.3 辅助业务是为了支持主营业务的开展而设立的,应与主营业务有关联性。
四、权益分配:4.1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2 公司应设立资本公积金,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或弥补亏损。
4.3 公司应设立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发展。
五、公司治理:5.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规范。
5.2 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向股东和监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5.3 公司应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腐败和内部失控的风险。
总结: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规,对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权益分配和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公司应根据章程的要求,合法经营、规范运作,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一、引言
本文章程是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规范,用于指导公司的运作和管理。
作为一家专业的投资公司,我们将以专业、规范、高效的管理方式,为股东和投资者创造价值。
二、正文
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
公司经营范围
(1)股权投资
(2)证券投资
(3)资产管理
(4)投资咨询
(5)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
(1)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2)股本结构:公司股本总额为XXX万元,由XX位股东出资构成,其中,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各占一定比例。
公司管理结构
(1)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2)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
(3)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组成,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4)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执行,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1)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定财务会计制度,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2)公司定期向股东和投资者披露财务报告和经营情况,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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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公司章程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立本公司的法律地位,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法定名称: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法定地址:XXXXXXXXXXXXXX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XXXXXXXXXX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依法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在国家政策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增值保值为目的。
第七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九条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二条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条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第十五条公司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持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第十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七条公司宗旨:积极发挥股份制企业的优势,立足成都,面向国内、国际,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商品渠道、品牌输出等产业,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走科、工、贸一体化发展道路,用一流发展思路,用一流的管理,致力于公司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的最佳追求。
第十八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
具体范围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第十九条公司经营方式:研发、生产、批发、零售、服务、进出口贸易。
第二十条经营原则:合法经营、公平竞争。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程序可在国内外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机构。
在遵循公司宗旨的原则下,适度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
第三章股东结构与投资资金第二十二条公司是由XX、XXX、XXX、XX、XXXX等自然人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XXXXX。
第二十三四本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XX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的 XX%;XXX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的XX%;XXX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的XX%;XXX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的XX%;XXX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的XX%。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按其持有公司股份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十六条股东权利: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转让股份;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质询;4、按其所持有股份获取红利并优先购买新股;5、公司终止后取得剩余财产。
第二十七条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依其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依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4、在公司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后,不得退股;5、不得从事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九条股东大会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决定聘请的会计事务所;3、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4、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5、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7、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8、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9、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10、对公司债券发行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条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长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主席提议召开时。
第三十一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讨论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不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三十二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三条修该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四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五条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保存期五年。
第三十六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
否则,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五章董事会第三十七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十八条公司董事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应该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暂由五人组成,董事任期每届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可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条董事会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主持制定公司长期的发展和战略与公司的发展和战略目标;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审查或审批财务报告;7、监督公司重大财务的执行情况,保证财务活动的执行情况,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和完成公司的年度财务目标;8、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9、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投资、出售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10、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等事项方案;11、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2、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3、建立公司系统和制订战略规划;14、持续修改系统及战略规划方案;15、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并负责公司重大对外关系和维护政府、重要客户的关系,参加重大的公关活动;16、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7、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及并检查其工作18、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出的换届董事候选人,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19、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或减少董事会成员,应依据章程提请股东大会决定20、对协助、纵容其他股东及附属公司侵占公司资金和资产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启动罢免程序。
21、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1、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各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半数以上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长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长应予以采纳。
3、董事连续二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股东大会应予以采纳。
4、董事会会议分为常会和临时会议。
5、董事会常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6、召开董事会常会应于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召开董事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签收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五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3)、监事会提议时;4)、总裁提议时;5)、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8、董事会召开常会或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并授权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亦末指定具体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9、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向董事长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提案表决:1、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与董事签名;2、董事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传真表决。
3、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通过。
4、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记录: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秘书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2、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姓名;3)、会议议程;4)、董事发言要点;5)、每一次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决议备案、实施:1、董事会会议应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和会议记要报送股东大会备案;2、公司董事会的议案一经形成决议,即由公司总裁组织公司管理层全体成员贯彻落实,总裁应及时执行情况向董事长报告;3、公司董事长就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公司董事会对具体落实中违背董事会决议要追究执行者的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