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新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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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新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

(2013-2017年)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节 规划背景 (1)

第二节 规划依据 (2)

第三节 规划期限 (3)

第四节 规划范围 (3)

第五节 规划原则 (3)

第六节 指导思想 (4)

第二章城镇低效用地现状分析 (5)

第三章规划目标和改造方向 (6)

第一节 规划目标 (6)

第二节 改造方向 (7)

第四章再开发规模和布局 (8)

第一节 总体规模和布局 (8)

第二节 分类用地布局 (9)

第五章改造规划引导 (10)

第一节 改造强度引导 (10)

第二节 改造功能引导 (11)

第六章改造模式与改造策略 (12)

第一节 改造的模式引导 (12)

第二节 改造策略的选择 (14)

第七章改造时序安排 (16)

第一节 时序安排原则 (16)

第二节 时序改造计划 (16)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7)

第九章实施影响分析 (19)

第一节 经济影响分析 (19)

第二节 社会影响分析 (21)

第三节 环境影响分析 (22)

附表

1. 实施计划表

附图

1. 于洪新城区域位置图

2. 于洪新城低效用地现状分布图

3. 于洪新城城镇低效用地现状照片

4. 于洪新城低效用地影像图

5. 于洪新城用地规划图

6. 于洪新城土地利用规划图

7. 于洪新城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利用规划图

8. 于洪新城低效用地再开发城市规划图

9. 于洪新城低效用地再开发分期实施示意图

沈阳市于洪新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专项规划(2013-2017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规划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和《辽宁省“一区一带”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沈阳市委市政府提出实施低效用地(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再开发的重要决策。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是在新的发展阶段践行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城市和产业转型的重大举措和积极探索,是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境资源的重新整合和优化。

于洪新城位于于洪区南部,东临城市二环快速路、西临三环高速路、北接沈辽路、南临浑河大堤路,规划面积19.85平方公里,是于洪区三环内重要的城市空间发展腹地。近年来,于洪新城加快发展步伐,区域内商业设施齐全,人流、物流、资金流活跃,阳光100国际新城、华锐、碧桂园、恒大绿洲等13家房地产开发项目相继入驻,现南阳湖街以东地区已经发展成为较成熟的城市居住区,南阳湖街以西地区大部分仍为村屯及旧工厂,开发潜力较大。伴随着经济持续

发展,该地区土地资源有限、用地布局有待优化等问题逐渐凸显,特别是“旧村庄”、“旧厂房”等城镇低效用地,严重阻碍了城市结构的完善和土地利用效益的提升,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挖潜,统筹优化布局和集中利用好存量土地,将于洪新城打造成为休闲、宜居、和谐的生态之城,于洪区开展了于洪新城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第二节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五、《国务院关于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

六、《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3号)

七、《辽宁省“一区一带”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八、《关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3〕241号)

九、《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报审稿)

十一、《沈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二、《于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三、《于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十四、于洪新城规划范围已编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十五、国家、省及地方的其他有关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

第三节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3-2017年,其中近期为2013-2015年。

第四节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于洪新城内全部土地,总面积19.85平方公里,规划重点针对于洪新城地区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出规划方案,待开发地块总面积4.62平方公里,其中低效用地总面积2.75平方公里。

第五节规划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低效用地再开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同时要充分考虑于洪新城发展的历史事实,科学合理地制定改造方案和配套政策。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依据国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科学制定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强化规

划的统筹管控作用。明确实施重点和主要任务,分阶段启动再开发,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坚持政府主导,规范运作。建立地方政府一把手挂帅的组织领导体系,逐步完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严格界定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严格把握土地供应政策,做好确权登记工作,确保封闭运行、规范操作、全程监管、结果可控。

——坚持区别对待、因地制宜。深入认识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三种类型的不同特点和问题,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改造目标和改造策略,分别采取全面改造、综合整治或局部改善等不同的改造方式,以解决特定的实际问题。

——坚持历史传承,保护文化遗产。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保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坚持改善民生,造福百姓。充分尊重百姓意愿,保障居民和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保护群众利益,坚持和谐再开发,让改革成果惠及改善民生、造福百姓的各个环节,确保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六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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