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增加情况表新
新单位开户及人员增减补收操作指南

新单位开户及人员增减补收操作指南尊敬的企业家:新成立单位在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时,会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
单位在用工后需要按以下流程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及社保费代扣代缴手续:1.开户(1)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社保业务】进入具体菜单。
(2)点击【请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单位用户,进行具体业务操作。
(3)点击【账户管理】找到【单位新开户】进入此页面,依次输入信息。
(4)选择“接受”后,点击“确认”。
(5)依次键入如下信息:统一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号→校验码→点击“查询”(如能获取到法人信息直接默认填写,如获取不到会有提示报错)→填写注册单位信息→联系人→参保单位→缴费方式(“经办机构自收”和“银行托收”,选择“经办机构自收”可不填写银行信息,选择“银行托收”必须填写银行信息)→经办人联系手机→点击发送验证码→填写验证码→填写登录密码(1.密码长度需大于等于6位小于18位。
2.新密码,必须且只能包含英文[a-zA-Z]和数字[0-9]字符)→确认登录密码→“提交”。
(特别提醒:新单位开户后,账号为单位的统一信用代码,密码是开户时单位经办人员设置的密码。
开户成功后请记录好社保编号,如需办理银行代扣请用社保编号办理。
开户为三口合一(即社保、就业、劳动关系)统一开户)。
2.社会保险代扣代缴信息维护若单位新开户时未及时办理社保费代扣代缴,按以下流程维护代扣代缴相关信息。
(1)点击【社保征缴】【联系方式与代扣账户维护】。
(2)进入事项,依次输入“银行代扣账户信息”中的相关内容信息:征缴方式(选择“银行托收”)→开户所在省→开户所在市→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单位名称)→缴费银行账号(开户行为农业银行的去掉开头的38)→开户支行名称→点击“提交”。
特别说明:①修改联系方式与代扣账户之前不要忘记去开户行办理银行代扣的授权;②录入代扣账户第一个月建议到社保大厅打凭单缴费并落实账户维护情况,以免造成漏缴。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一、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到市社保征缴稽核中心办理社保参保开户手续。
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2、《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批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7、市人力资源市场(人社局二楼)或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登记盖章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企业类)或《进编单》(机关、事业单位类);8、《工资发放表》(当月或上月)。
注意事项:1、《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应与《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人员排序一致;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应按《参保单位人员增加表》序号排列装订;3、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通过审核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未通过审核的应当告知原由;4、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后,还应到缴税的地税分局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参加那些险种?说明:√应参加险种;☆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暂不缴纳;*由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局经办。
三、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如何确定?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社会保险各险种采用统一缴费基数,首次参保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核定。
1、职工:以上一自然年度(1至12月)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的月平均数,作为本社保结算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下同)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新成立用人单位职工或用人单位当年新增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第1个月工资确定。
本人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
2、单位:以上一自然年度(1至12月)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含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等)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社保结算年度的单位月缴费基数;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以参保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为本社保结算年度单位月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

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1.表格概述本表格用于记录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的增减情况,包括新增人员、减少人员以及相关信息。
以下是表格中的各个字段的详细细化说明。
2.新增人员信息字段1、姓名 - 新增人员的姓名字段2、联系号码 - 新增人员的联系号码字段3、性别 - 新增人员的性别字段4、出生日期 - 新增人员的出生日期字段5、户口所在地 - 新增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字段6、联系方式 - 新增人员的联系方式字段7、缴费基数 - 新增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字段8、缴费比例 - 新增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3.减少人员信息字段1、姓名 - 减少人员的姓名字段2、联系号码 - 减少人员的联系号码字段3、性别 - 减少人员的性别字段4、出生日期 - 减少人员的出生日期字段5、户口所在地 - 减少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字段6、联系方式 - 减少人员的联系方式字段7、缴费基数 - 减少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字段8、缴费比例 - 减少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字段9、减少原因 - 减少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终止原因4.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新增人员联系复印件- 缴费基数调整申请表- 减少人员社会保险注销申请表5.法律名词及注释- 社会保险:由国家设立,以保障参保人员在出现特定情况下享受一定待遇的社会福利制度。
- 缴费基数:用于计算社会保险缴费金额的基数,通常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确定。
- 缴费比例:参保人员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占其缴费基数的比例。
- 户口所在地:指个人的户籍所在地,通常是指联系上所注明的地质。
- 性别:指个人的性别特征,通常分为男性和女性两种。
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须知(登记表)

参保须知一、参保范围:凡属九龙坡辖区的单位均应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时到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单位参保登记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1.《工商登记执照》〔副本〕原件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地税顺序号;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开户银行证书复印件;6.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
7.人员增加表〔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盖单位公章并且职工本人在备注栏签字.〕8. 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重庆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参保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非法人单位另提供其所属法人单位对该非法人单位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三、缴费标准:1.单位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核定,高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0%的按600%核定,低于60%的按60%核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个人2%;大额医疗保险单位缴纳%、个人缴纳4元。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农村户口个人不缴费)。
%单位全额缴纳,根据营业执照经营项目核定。
生育保险:单位工资总额的0.5%单位全额缴纳。
四、参保单位和职工基础信息变更申报〔一〕参保单位信息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1.《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2.需要变更信息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二〕参保单位职工基础信息变更需提供资料:1. 参保单位填写《人员基础信息维护表》并报盘报表,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安庆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增加)减少情况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2、附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请按《人员增加情况表》序号排列装订)一份,《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原件或《进编单》(《调令》)复印件一份;
3、原在其他单位(含劳动代理机构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所参加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先办理停保手续并缴清应缴社保费后再办理增加手续;
4、人员增加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5日(节假日不顺延)。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市社保征缴稽核中心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说明: 1、本表填报一式二份,一份市社保征缴稽核中心存档,一份经审核人盖章确认后填报单位留存;表中“个人身份”栏按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工人、农民等划分,“人员状 态”按在职、退休人员划分,“参加险种”、“增加原因”、“单位类型”栏在相应选项内打 “√”,接续参保人员参加险种“缴费起始时间”不一致时可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安庆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增加情况表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章):单位类型:企业/全额事业/非全额事业/机关/社团/
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增加表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增加表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增加表一、单位信息1、单位名称: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3、单位地质:4、单位联系人:5、单位联系人方式:二、职工增加信息1、职工姓名:2、职工联系号码:3、职工性别:4、职工出生日期:5、职工入职日期:6、职工工作岗位:7、职工劳动合同期限:8、职工是否为新员工(是/否):9、若为新员工,请提供参保前的社保缴纳情况:- 养老保险起缴日期:- 医疗保险起缴日期:- 工伤保险起缴日期:- 失业保险起缴日期:- 生育保险起缴日期:三、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详见附件部分。
四、法律名词及注释(部分名词,请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整)1、养老保险:是指为解决退休人员生活及社会保障,通过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累积个人账户的资金,提供给退休后的个人生活保障。
2、医疗保险:是指为解决个人因疾病、特定病种和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通过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参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从而获得医疗费用的支付。
3、工伤保险:是指为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的伤残、死亡等所产生的费用,通过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参与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提供给受害职工的补偿费用。
4、失业保险:是指为解决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生活保障问题,通过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参与失业保险基金,从而获得失业保险金的支付。
5、生育保险:是指为解决女职工因妊娠、分娩、流产等原因所产生的费用,通过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参与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提供给女职工的生育津贴。
以上是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增加表的内容,请注意填写准确无误。
如有疑问,请联系单位负责人进行咨询。
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须知(登记表)

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单位社会保障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组织机构代 码
□企业
□事业单位
□机关
□社会团
单位类型
体 □民间非营利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城镇个体工
商户 □其他
单位地址
行业代码
□中央 □省
□计划单列市 □市、地区
隶属关系 □县
□乡镇 □部队 □其他
社会保险登记证
编号
备注
注:参保登记当月25日前,须到地税管辖地专管员处办 理社会保险信息登记手续,否则无法正常缴费。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栏和“单位地址”栏填写的内容需与工商登记或有 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单位地址一致。
2.“行业代码”栏按照如下分类填写该类相应的代码:农、林、 牧、渔业-01,采掘业-02,制造业-0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业-04,建筑业-05,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06,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电通信业-07,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08,金融、保险业-09,房 地产业-10,社会服务业-11,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12,教育、文 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3,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4,国家机 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15,其他行业-16。
经济类型
法定 代表 人或 负责 人
姓名 身份 证号
电话
单位名称(章):
月日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参保日期 参保地区 单位 姓名 经办人 电话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社会保险 行业类别
社会保险企业参保人员增减申报表(2016)

2016 年 月社会保险企业参保人员增减申报表单位名称(盖章): 社保编码: 单位:元
备注: 1、本表一式四份,参保单位一份﹑地税一份、社保机构二份;非全员参保的企业养老保险减员先报地税审核
2、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人员要同时参加工伤保险;非全员参保的企业,各险种参保人数只能增不能减;
3、首次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要附身份证复印件;
4、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参保时,用人单位应出示参保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参保单位负责人: 参保单位制表人: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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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增加情况表
单位编码:单位类型:企业/全额事业/非全额事业/机关/社团
单位名称(章):填报日期:年月日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
填表人:联系电话:社保局征缴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
说明:1、本表填报一式二份,一份社保局存档,一份经审核人盖章确认后填报单位留存;表中“个人身份”栏按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工、工人、农民等划分,“人员状态”按在职、退休人员划分,“参加险种”、“增加原因”、“单位类型”栏在相应选项内打“√”的,接续参保人员参加险种“缴费起始时间”不一致时可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2、附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请按《人员增加情况表》序号排列装订)一份,《人员增加情况表》需经劳动监察大队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或《进编单》(《调令》)复印件一份;
3、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另需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登记表》,并附《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需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
4、原在其他单位(含劳动代理机构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先办理停保手续并缴清应缴社保费后再办理增加手续;
5、人员增加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5日(节假日不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