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污水排放口要求

合集下载

污水规范化排口规范

污水规范化排口规范

污水规范化排口规范篇一:污(废)水排放口规范化附件2污(废)水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1 、范围适用于本省现有排污单位污(废)水排放口的规范化整治和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污(废)水排放口的规范化建设。

2、引用标准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在本要求中被引用即构成本要求的条文,与本要求同效。

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HJ/T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JJG711-90明渠堰槽流量计CJ/T3008.1~5—93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 HJ/T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BC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3、定义污(废)水排放口规范化指对污(废)水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及排放方式进行规范化管理,使其达到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自动监控、便于日常监督检查的目的。

4、污(废)水排放口规范化的原则4.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排污单位,优先对排放口进行规范化整治或规范化建设,并安装流量计测量流量,同时做好在线监测的基础工作:4.1.1 国家环保总局确定的重点污染源4.1.2 省环保总局确定的重点污染源4.1.3 城市(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包括工业集中地)的污水处理厂4.2 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的排放口,应当首先进行规范化整治或规范化建设4.3 污水排放中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应在车间或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设臵规范的采样点位。

5 、污(废)水排放口规范化的步骤和内容5.1 污染源排放口的现状调查排污单位对其每一个污(废)水排放口(点)进行污染源调查,了解排放口的地理位臵(包括经纬度),排放主要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对周围的环境影响等。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一、背景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量也不断增加。

其中,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量较大,对水环境的质量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

为了有效地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环境,我国不断推进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工作,制订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二、排污口的设置2.1 排污口的定义接受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雨水等各类污水的渠道,被称为排污口。

2.2 排污口的设置原则(1)工业污水统一排放:工业企业应当采用统一排污方式,将污染物统一排放到集中处理系统中。

(2)生活污水分隔排放:生活污水应当采用分隔排放的方式,将黑水和灰水分别排放。

(3)雨水分流排放:雨水应当采用分流排放的方式,将雨水和污水分别排放。

2.3 排污口的分类(1)工业排污口:主要是指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口。

(2)生活污水排放口:主要是指居民区的污水排放口。

(3)雨水排放口:主要是指城市中雨水的排放口。

2.4 排污口的设置标准排污口的设置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同时还要考虑到工艺要求、施工条件、运行管理等因素。

具体可参照《城市污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污水处理厂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

三、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3.1 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的必要性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能够有效地防止污染物在排放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危害。

同时还能够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的效率,保护水环境,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3.2 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措施(1)排污口的登记和标识:排污口应当进行登记管理,并在相关位置设置标识。

(2)排污口的统一管理:通过建立统一的污水管理机制,对排污口进行统一管理。

统一管理可以有效地监督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3)排污口的监测和评估:通过对排污口的监测和评估,及时了解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物的化学成分等信息。

以便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达到污水的规范治理。

3.3 排污口的整改要求排污口整改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污水的分流处理:将生活污水黑水和灰水分开收集,并采用二次处理。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的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增加,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我国政府对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整治。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的理论研究1.1 排污口的分类与设置排污口是指企业或个人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口。

根据污染物性质、排放量和控制方式的不同,排污口可以分为废水排污口、废气排污口和固体废物排污口。

废水排污口主要用于排放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废气排污口主要用于排放工业废气和生活废气;固体废物排污口主要用于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排污口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布局:排污口应尽量集中设置在便于管理和监测的地方,避免分散设置。

要考虑到周边环境和居民区的影响,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2)便于监测:排污口应设置在便于监测的地方,便于采集样品、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

要保证监测设备的质量和稳定性,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3)便于治理:排污口应设置在便于治理的地方,便于进行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控制。

要考虑污水处理厂、废气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的配套情况,确保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1.2 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是衡量排污口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的重要依据。

我国现行的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包括水质、大气和固体废物三个方面的内容。

(1)水质标准:主要规定了废水中的重金属、有机物、悬浮物、氮磷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对于不同行业的废水排放,有不同的水质标准要求。

(2)大气标准:主要规定了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对于不同行业的废气排放,有不同的大气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标准:主要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排放限值。

企业污水排厕所管理制度

企业污水排厕所管理制度

企业污水排厕所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企业内部污水排厕所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健康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污水排厕所管理工作,包括厕所环境卫生、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保养等。

第三条责任部门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污水排厕所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管理要求1. 厕所环境卫生(1)厕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2)安装空气清新剂,定期更换,保持厕所空气清新。

(3)保障卫生纸、洗手液等卫生用品的充足供应。

2. 污水排放管理(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污水排放。

(2)保障污水排放口通畅,避免堵塞。

3. 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保养(1)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2)定期清理、检查排水管道和水阀。

第五条责任人管理1. 各部门负责人要安排专人进行厕所环境卫生的定期清扫和维护,保持厕所的整洁和卫生。

2. 设立专门的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并落实相关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考核奖惩1. 对于在污水排厕所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可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于在污水排厕所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据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条宣传教育1. 企业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告栏、宣传栏等途径,加强员工对污水排厕所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2. 对新员工进行专门的污水排厕所管理制度培训,使其熟悉相关规定和要求。

第八条监督检查1. 企业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污水排厕所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污水排厕所管理工作的规范执行。

第九条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污水排厕所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环境卫生和员工健康的重要保障,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措施,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同时,企业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每个企业最多只设一个污水和清水排口,企业污水排口必须

每个企业最多只设一个污水和清水排口,企业污水排口必须

每个企业最多只设一个污水和清水排口,企业污水排口必须接入污水处理厂,清水排放口也应该合并进入雨水管网,不得单独排放,以防止事故排放时污染物由清水口外排。

根据规划,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水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5.1.2区内企业废水内部管理为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和安全运行,应严格控制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各企业的工业废水水质,建立和健全工业废水的接管标准;加强监督管理,生态园区内的企业必须按照“三废”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认真执行。

各行业废水预处理可根据自身污水特点,选择合适的治理方案,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各企业的排放废水必须要严格执行监管标准,确保入驻企业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水质满足设计水质的要求。

各企业处理达标排放的废水,应进入延津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不得自行排入地表水体。

5.1.3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1)节约用水要提倡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行各种节水措施,强制推行节水型用具,各企业内要严格控制用水定额和按水质不同分质用水,生产排水实行清、污分流,以提高新鲜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

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园区应鼓励企业内部中水回用、污水综合利用,使工艺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限制引进高耗水的生产工艺。

通过此途径使工业废水排放量得到削减。

(2)废水重复利用方案评价提出以下园区废水回用措施:①各企业的清下水应尽量重复使用,确保清下水重复利用率可达85%以上。

②循环冷却水可以将常用的1~2倍浓缩倍数提高到3~4倍,可以减少30%~50%的冷却补充水量。

③一些对水质要求不高的用水,如市政绿化、道路降尘洒水、车辆清洗用水、部分基建用水以及设备冷却水等,可采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

④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艺用水,亦可尽量考虑采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

排污口规范化标准

排污口规范化标准

排污口规范化标准
排污口是指用于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工业废物的出口,是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然而,由于一些企业的不规范操作,排污口管理混乱、标准不统一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有必要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标准管理。

首先,排污口的位置应当合理。

排污口的位置应当考虑到周边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同时,排污口的位置也应方便管理和监测,以便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其次,排污口的设计应当科学合理。

排污口的设计应当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环保要求,确保排放的废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理,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排污口的设计也应当考虑到日常维护和清洁的便利性,以确保排污口的畅通和正常使用。

再次,排污口的管理应当严格规范。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排污口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对排污口的监测和检查,确保排污口的正常运行和合规排放。

同时,对于排污口的使用和维护也应当进行规范化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技能水平。

最后,排污口的监测应当及时有效。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排污口监测系统,对排污口的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应当建立相关的数据报送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外部监督和公众参与,确保排污口的排放情况公开透明。

总之,排污口是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其管理和标准化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有必要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标准管理,确保排污口的合规排放和环境保护。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加强排污口管理,共同建设美丽的环境。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制度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排污口的管理,有效保护环境,保护水资源,减少水环境污染,提高水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排污口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等,要求全面执行本制度。

三、基本要求1、排污口应当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规划设置,合理布局,保证排放的污水不会对周边的水环境造成污染。

2、排污口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采用科学合理的设计原则,保证排放的污水能够进行有效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3、排污口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排放。

4、排污口应当配备相应的监测和报警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5、排污口应当按照管理程序要求进行日常管理,记录排放情况,做好相应的报告和归档工作。

四、管理要求1、排污口的规划设置(1)排污口应当与产生污水的设施配套,合理布局,保证排放的污水不会对周边的水环境造成污染。

(2)排污口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采用科学合理的设计原则,保证排放的污水能够进行有效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3)排污口的设置位置和数量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不能滥设,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审批和设置。

2、排污口的运行管理(1)排污口的运行管理应当由专人负责,定期对排污口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排放。

(2)排污口应当按照管理程序要求进行日常管理,记录排放情况,做好相应的报告和归档工作。

(3)排污口应当配备相应的监测和报警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监测与报告(1)对排污口的排放情况应当定期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2)排污口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告和归档工作,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五、责任分工1、排污口管理负责人负责排污口的规划设置、运行管理、监测与报告等工作,确保排污口的合法运行和有效排放。

2、运维人员负责对排污口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排污口的正常运行和排放标准。

3、监测人员负责对排污口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确保排放达标。

企业污水排放管理规定

企业污水排放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污水排放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能对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产生的污水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其环境影响程度,实现公司环境表现的不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活、生产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的控制。

3、管理者代表根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列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源及其影响程度,有针对性的指导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的责任部门实施本部门污水控制方法。

环保员负责具体措施落实。

4、污水的排放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排放的各项环境指标不超过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5、车间污水有组织排入污水管网,不得乱倒,禁止把污水倒入雨水管道。

6、车间和食堂在清洁过程中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
7、食堂污水管道风中的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要定期清理,排污口安装过滤筛网,一月清理一次,清理出来的废物交环卫部门做无害化处置。

8、办公楼、宿舍、车间的化粪池根据需要进行清理。

8、公司实行雨污分流,所有生活污水和经处理合格后的生产废水按规定标准排入市政管网。

企业废水排污口设置

企业废水排污口设置、规范化管理一、排污口设置1、实行雨污分流,合理确定污水口排放位置。

2、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

如工厂总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

3、应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一般排污口可按照三角堰、矩形堰、测流槽等测流装置或其他计量装置,重点污染源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企业如何正确设置?4. 排污口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算、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5. 建设项目需设置排污口,必须经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保部门审查批准。

环保部门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时,明确允许设置排污口的数量、位置和规范化建设要求,并作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

6. 每家排水单位、企业在排水开口雨水、污水排水口设置辨识度高的标示牌.排水口设置样式标识牌样式“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按日计罚”常见环境违法行为之一: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主要表现为通过雨水口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的排污口排放水污染物,以及私设暗管或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案例杭州萧山某养殖有限公司东侧围墙外堆积有大量含污水的淤泥,由于未做有效的防渗处理,导致部分污水渗漏到厂区围墙外侧。

取样经萧山区环境监测站分析:围墙渗漏处:化学需氧量:56800mg/L,氨氮:2950mg/L;厂区西侧排水沟:化学需氧量:130mg/L,氨氮:49.8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查实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后,萧山区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该企业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企业缴纳了罚款。

根据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若该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依旧我行我素,仍未停止违法排污行为,拒不改正。

化工厂污水排放口管理制度

化工厂污水排放口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化工厂污水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要求,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化工厂内所有污水排放口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1. 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更新污水排放标准及操作规程。

2.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污水处理和排放监控。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污水处理效果进行检测和评估。

四、排放标准1. 污水排放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制定的相关排放标准。

2. 排放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化学需氧量(COD)、悬浮固体(SS)、重金属含量等。

五、排放口管理1. 污水排放口应明确标识,包括排放口编号、排放物质类型等信息。

2. 排放口应安装必要的计量和监控设备,确保排放数据的准确性。

六、污水处理1.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必须经过预处理,达到厂内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要求。

2. 污水处理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七、排放监控1. 生产部门应实时监控污水排放量和水质,确保符合排放标准。

2. 环保部门应定期对排放口进行抽样检测,评估排放情况。

八、应急预案1. 工厂应制定污水排放应急预案,包括排放超标、设备故障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2. 一旦发现排放超标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九、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法规和污水处理知识的培训。

2. 加强对污水处理和排放管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十、记录与报告1. 建立污水排放记录系统,详细记录排放量、水质检测结果等信息。

2. 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十一、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工厂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等措施。

2. 对于违规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制度修订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环保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法规变化和工厂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污水排放口要求
1 各排污单位各独立厂区只允许设一个工业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若单独处理排放的或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只允许设一个独立的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标准分别执行GB 18918、CJ 343的相关要求。

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排污口的,须报经当地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备案。

2 排放含DB 44/26中第一类污染物的企业,应在产生该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废水处理设施出水口专门设置规范的排放口。

3 含第一类污染物废水和含氰废水在车间排放口及车间预处理设施排放口安装在线流量监控装置。

4 应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和采样点。

5 污水排放口采样点应能满足采样要求。

用暗管或暗渠排污的,要修建一段明渠;污水面在地面以下超过1米的,应配建台阶或梯架;压力管道式排放口应安装取样阀门。

6 按照深人环[2016]657号文件的要求在排污口安装流量计、氨氮、COD
Cr 等污染物的自动监控装置,并且装置运行正常,按要求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生活污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测量装置。

7 工业废水排放口内不得有任何与自来水相关的管道接入。

8 各排污单位独立厂区的雨水管网应归并为一个排放口。

9 排污单位所有排放口(含雨水排放口)均应设置观察井。

观察井应设置在厂外。

厂外确不具备条件的,可在厂内排放口处设置。

10 观察井处设立标志牌,标志牌黄底黑字(长40 cm宽30 cm)。

观察井井盖打开方便,便于采样检查。

井底应至少低于出水口下沿30 cm以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