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管理制度
深圳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管理办法考核细则

深圳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管理办法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深圳市作为中国经济特区的先行者和示范区域,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质量管理办法对于保障城市环境卫生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深圳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确保污水处理过程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二、考核目的本考核细则旨在评估深圳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促进深圳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考核内容1. 运营管理制度:评估污水处理厂是否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应急预案等方面。
2. 运维设备管理:评估污水处理厂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和更新换代等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3. 运营数据监测:评估污水处理厂是否建立健全的数据监测系统,监测运营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并进行数据分析和报告。
4. 污水处理效果:评估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包括COD、氨氮、总磷等指标的达标情况。
5. 环境保护措施:评估污水处理厂是否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噪声、臭气、污泥处理等方面。
6. 安全生产管理:评估污水处理厂是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培训、应急预案、事故处理等方面。
四、考核方法1. 文件审查: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制度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其完善性和可操作性。
2. 现场检查: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设备、数据监测系统、处理效果、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其执行情况。
3. 数据分析: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其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质量进行评审,提出改进建议。
五、考核结果及改进措施1.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内容和方法,综合评估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质量,得出考核结果,包括优秀、良好、普通和不合格等级别。
2. 改进措施:根据考核结果,针对不同等级别的污水处理厂,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包括运营管理制度的完善、设备的维护保养、数据监测系统的优化、环境保护措施的加强等方面。
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保障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本单位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监督和检查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三)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四)及时处理污水处理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五)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报告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
第四条污水处理厂的操作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将污水输送到处理设备并进行处理操作;(二)在规定的操作范围内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三)及时上报污水处理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四)遵守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日常运行管理第五条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人员应每天开展一次对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检查,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六条污水处理厂的操作人员应每班开展一次对污水处理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予以处理。
第七条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人员应每周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一次大的检查和维护,包括设备的清洁和更换易损件等。
第八条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设备操作和安全培训,保证员工的技能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第九条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人员应每年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人员应每季度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污水处理设备的安全管理,采取各种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第十二条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技能培训,保证员工有足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污水处理厂的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安全环境。
第十四条污水处理厂的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应及时处理。
污水站运营管理规章制度

污水站运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污水站的运营管理工作,确保污水站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提高水质达标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污水站的运营管理,包括污水处理、污泥处理、设备运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污水站运营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规范操作、节能减排、环保优先的原则,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污水处理效果,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污水站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污水站运营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2. 制定污水站的运营管理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 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4. 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环保和质量达标排放;5. 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节能降耗和成本控制;6. 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运营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7. 建立健全运营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污水站运营管理人员的职责: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2.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3. 监测水质、水量、设备运行参数等数据,确保达到排放标准;4. 参与节能减排和成本控制工作,提高运营效益;5. 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6.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七条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施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第八条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和检修。
第九条污水站应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系统,对进水、处理过程和出水进行监测,确保达到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及其安全措施

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及其安全措施一、运营管理:1.设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污水处理厂应设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管理层、技术层和操作层的协调机制,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2.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制定并落实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要求,包括进水检测、污泥处理、河道排放、设备维护等环节,确保每个环节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保养和维护设备: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修复故障。
对于老化和损坏的设备及时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
4.建立监测系统:安装监测仪器,实时监测进出水水质和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理,保证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
5.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措施和人员疏散方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6.加强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操作设备,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二、安全措施:1.管控进出水质:严格控制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水质,避免有害物质进入系统。
对排放水质进行监测,确保达到排放标准,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建设防渗漏设施:处理厂周边应建设防渗漏设施,如污水泄漏的收集池,防止污水渗漏到地下水和土壤中。
3.严格防火措施:采用阻燃材料,建立完善的防火制度和疏散通道,配备适量的防火设备,如灭火器、防火门等,确保污水处理厂避免火灾发生。
4.加强安全巡查:定期进行设备和场地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加强对设备和系统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5.确保职工安全:加强职工的劳动保护,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口罩、手套等,提供必要的防护培训,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6.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情况应对能力,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总之,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和安全措施非常重要,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才能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有效地处理废水,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
污水处理厂运营及管理方案

污水处理厂运营及管理方案一、引言污水处理是城市环境保护和水资源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降低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及管理至关重要,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方案,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效率。
本文旨在探讨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及管理方案,包括日常运行管理、设备维护、处理工艺、人员培训等方面,希望能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二、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方案1. 设立专门管理机构为了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管理机构应该包括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运营人员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 制定详细的运营管理制度需要在污水处理厂内制定详细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巡检要求、设备操作规程、紧急情况处理流程等,确保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同时,还需要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技术更新。
3. 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采用定量化指标评估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状况,并据此制定奖惩措施,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
4.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设备的正常运行是污水处理厂运营的关键,因此需要制定严格的设备维护和检修计划,确保设备随时处于最佳状态。
同时,还需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性能检测和评估,提前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故障。
5. 加强设备管理和更新及时更新设备是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的必要条件,需要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技术改造和更新,并确保设备与最新技术和工艺相适应。
三、污水处理工艺方案1. 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在污水处理工艺方面,需要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确保对污水进行有效、高效的处理。
比如采用生物膜技术、超滤技术、反渗透技术,提高处理效率和水质标准。
2. 确保污水处理工艺稳定污水处理工艺稳定是污水处理厂运营的关键,需要根据污水水质特点和水量变化合理调整处理工艺,确保工艺稳定运行。
3. 加强废水资源化利用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可以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如利用生产污水中的有机物质、氮和磷肥等。
废水处理工厂维护和运营制度

废水处理工厂维护和运营制度1. 总则为确保废水处理工厂的正常运行,提高处理效率,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废水处理工厂的维护和运营管理。
2. 维护管理2.1 设备维护- 定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 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设备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2.2 设施维护- 定期检查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 定期对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设施清洁卫生。
- 对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3 监测与控制- 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监测,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 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处理工艺,确保废水处理效果。
3. 运营管理3.1 生产运营- 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操作,确保废水处理效果。
- 做好生产记录,便于后期查询和管理。
- 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生产操作技能。
3.2 安全环保-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确保生产安全。
- 做好环保工作,确保废水处理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3 质量管理- 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运营管理,确保废水处理质量。
- 对废水处理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 定期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4. 人员管理- 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 关心员工的生活,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5.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废水处理工厂所有。
-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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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厂运营管理细则

污水厂运营管理细则污水厂是处理城市污水的重要设施,其运营管理的规范与高效将直接影响污水处理效果和环境保护效果。
下面是污水厂运营管理的一些细则,以保证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运营人员的素质培养2.污水处理工艺的优化污水厂应根据当地的水质情况和处理需求,优化处理工艺流程。
同时,定期检查和修复设备,确保其正常运作。
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以确保处理水质达标,并对出水进行定期抽样检测。
3.运营计划和预案的制定污水厂应制定详细的运营计划和应急预案。
运营计划包括设备的启停时间、维护时间以及处理能力等细节,以保证污水处理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应急预案则包括应对突发事件、设备故障等情况的处理方案,以减少损失并保障市民生活供水。
4.能源消耗管理污水厂运营中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因此需要对能源消耗进行管理。
可以采用能源节约的措施,例如合理使用设备、节约电力和燃料的使用量,以及设立能源监测系统等。
通过有效的能源管理,既可降低运营成本,又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污泥处理和资源回收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需要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
可以采用污泥浓缩、脱水、干化等技术手段,将污泥处理成干燥的固体物质,再进行资源化利用。
例如,可以将污泥用作农业肥料或发酵产沼气。
6.安全生产管理污水厂是一个涉及复杂化学、物理过程的场所,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制定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维护和设备保护措施,提供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7.资料档案管理污水厂应建立健全的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运营手册、设备台账、维修保养记录、污水处理数据及检测报告等。
这些资料档案应妥善存放并定期整理,以便查阅和追溯运营过程中的问题和变化。
总之,污水厂运营管理的细则是衡量污水处理效果和环境保护效果的重要标准。
只有严格按照这些细则进行管理,才能确保污水厂的安全高效运营,达到水质净化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污水处理厂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厂管理制度本文介绍一个污水处理厂应具备的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包含了各种规章和程序,以确保厂内运作的顺畅和安全。
污水处理厂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原则和目标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原则是,以保护自然环境、维护人类安全和开展环保科学研究为出发点,合法合规运营。
污水处理厂的目标是,规范污水处理过程,保障出水达到国家环境标准,实现可持续发展。
制度1. 污水处理质量管理1.1 质量目标:每天处理污水量达到厂区规定最大处理能力的80%,污水处理出水达到国家环境标准要求。
1.2 质量控制:制定进水和出水质量标准,制定化验实验规程和记录规范,建立质量监督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1.3 质量检验:每日对进出水样进行取样、检验,根据处理结果进行调整优化,确保出水达标。
2. 安全管理2.1 安全责任人: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专职人员职责,制定安全规章制度,保障生产安全。
2.2 安全教育:针对不同工种,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员工全面掌握生产安全的知识和技能。
2.3 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3. 能耗管理3.1 能耗评估:定期对厂区能源的消耗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合理的节能标准,降低能耗。
3.2 能效监测:建立能耗监测体系,监测生产过程中的能耗情况,并及时报告、分析和处理节能问题。
3.3 能源回收:加强废水中的能源回收利用,开展废水中资源的回收利用研究,减少能源的浪费。
4. 环境管理4.1 环境监测: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有害气体、噪声等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环保问题。
4.2 废水处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废水处理工艺和处理标准,保证废水处理效果,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4.3 环境整治:在日常生产中进行环境整治,积极推广环保新技术、新设备,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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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规范本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促进污水处理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本方法。
第1.2条本市区域内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和考核,适用本方法。
第1.3条鼓励污水处理厂实行市场化运营,通过招标等方式公平、公正地选择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并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签订运营服务合同。
第1.4条运营企业应切实做好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确保污水处理的无害化,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第1.5条鼓励污水处理过程中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技术的研究、推广和使用。
第1.6条鼓励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中,以“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为目的,但应尽可能利用污水处理过程中的能力和物质,以实现经济效益和节约能源的效果,实现其“资源化”。
第1.7条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本本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和考核;宝安、龙岗两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在市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实施对本区域内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和考核。
第1.8条市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每月考核全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工作,具体考核办法祥见《深圳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章运营资质管理(略)第三章运营工艺管理第3.1条污水处理厂依据质量管理体系和合同的要求,认真做好工艺运行的管理工作,保障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出水、废气的排放、噪声的处理均应符合相关标准。
第3.2条污水处理厂应设置专门工艺运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艺运行管理人员,负责生产调度、巡查管理和工艺参数调整等工作。
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完善的工艺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编织工艺运营管理作业指导书。
工艺运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各岗位技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处理工艺,熟习本岗位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技能,并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巡查并做好记录。
发现异常情况,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3.3条污水处理厂应确保进场的污水100%经过处理,并达到与其技术要求,不得擅自减产、停产,不得对周边居民生活及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如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向专管部门和环境部门上报:(一)进厂污泥泥质异常,可能影响污泥处理效果的污泥泥质异常指:(1)泥质超过设计标准;(2)有机质含量过少,影响焚烧和堆肥工艺运行;(3)污泥含水率超标;(4)污泥中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设计标准,可能导致烟气及废水排放无法达标。
(二)进厂污水量大幅度超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可能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
(三)因供电部门线路故障,错峰供电,紧急限电等造成长时间停电或停产,或主要设备、监控系统遭到雷击等造成停产、可能严重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的。
(四)设备、设施的抢修、检修,以及按计划进行的大修或技术改造,可能影响正常运行的。
第3.4条污水处理厂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
第3.5条应根据泥质与泥量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各工艺单元的投运组数和相关运行参数,并保证各组之间的泥量分配满足工艺要求。
第3.7条应定期对工艺中间控制点进行取样分析、指导工艺运行。
第3.8条用机械设备进行污泥脱水时,应选用合适的化学调节剂第3.9条化学调节剂的投加量应根据污泥的性质、消化程度、固体浓度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
第3.10条应按照化学调节剂的种类、有效期、贮存条件来确定贮备量和贮存方式。
化学调节剂先存的应先用。
第3.11条药剂量的配制应符合后续处理工艺的要求。
第3.12条用于化场进行污泥脱水时,污泥应依次投放在干化场上,并根据污泥干化周期晾晒、起运干污泥。
第3.13条污泥干化场在雨季应减少使用次数。
第3.14条污泥脱水机械带负荷运行前,应空车运转数分钟。
第3.15条污泥脱水机在运行中,随污泥变化应及时调整控制装置。
第3.16条在溶药池边工作时,应注意防滑。
第3.17条在污泥干化场工作时,应采取防滑等安全措施.第3.18条操作人员应做好机房内的通风工作。
第3.19条严禁重载车进入干化场。
第3.20条投泥泵、投药泵和溶药池停用后,必须用清水冲洗。
第3.21条冲洗滤布的喷嘴和集水槽应经常清洗或疏通。
第3.22条皮带运输机应定期检查和维修。
第3.23条干化场的围堤应定期进行加固维修,并清通排水管道,检查、维修运泥管道和闸阀。
第3.24条压缩机和液压系统应定期检查。
第3.25条应强化消毒工艺的运行管理,各项操作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达到消毒效果。
第3.26条应加强各阶段通风除臭工作,从运行管理上降低臭气产生量,并保证除臭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3.27条应根据进场污泥性质和含水率等因素,选用合适的药剂加以调整,满足后续工艺的运行参数。
第3.28条污泥再生利用时应达到相应的标准,不得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第四章设备及设施管理第4.1条污水处理厂应设置专门的设备以及设施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维护保养、检查、维修、故障鉴定和更新等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设备以及设施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设备及设施维护规程以及点检、巡查标准,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
设备及设施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职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本岗位设备操作规程,并按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4.2条污水处理厂应保存完整的各类设备及设施的档案资料。
具体包括构筑物的设计图纸、竣工资料、维修改造资料、舍不得出场资料、开箱记录、安装、运行、维修以及报废、更新的全过程记录资料等。
第4.3条污水处理厂应按照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对各种设备、设施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设备设施维修工作应按照预防性维修原则制度设备、设施维修计划和设备技改、大修、更新的年度计划,并上报主管部门。
污水处理厂应采用计划维修与故障维修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大、中、小修理,严格按照维修作业流程进行。
需要停产或部分停产检修维护的,迎上保准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出现紧急停产维护和抢修时,应及时报准管部门备案。
污水处理厂应建立严格执行设备、设施报废制度。
第4.4条污水处理厂应按设备的重要性科学的分类管理设备,加强重点关键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建立设备档案管理和设备台账管理的制度;并建立润滑管理制度,每台设备的润滑应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
污水处理厂应建立设备三级巡查和二级维护的管理体系,明确设备管理人员和各级巡视人员的职责。
同时,应建立设备事故报告制度和工作管理制度。
热备设备应定期开启,保证能随时投入使用。
第4.5条应加强各类脱水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日常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观察各部件工作状况、易损件的磨损和腐蚀情况和机械运行是否异常噪音,并及时清除堵塞物或缠绕物。
第4.6条应观察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
应定期检查传动装置的润滑和油位情况,及时给予保养;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动机、电缆,发现故障隐患应立即停车检修;应定期测量水下机电设备的绝缘性,每年至少对水下机电设备吊起检查一次;长期不用的机电设备应从水中取出,不宜长期浸泡在污水中。
第4.7条应根据不同的消毒方式,对各种消毒设备和设施采用不同的管理维护措施。
采用液氯消毒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各种加氯设备操作程序的规定进行操作。
采用紫外线消毒的,应定时巡视、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应及时清洗和更换灯管、套管和光传感器等部件,并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采用其他方式消毒的,应根据消毒的具体要求制定合理的管理维护措施。
第4.8条应定期清洗和疏通冲洗喷嘴、集水槽、药泵、各种转子流量计、加药管道和溶(投)药池。
各种污泥脱水设备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将脱水设备、投泥泵和地面清洗干净。
脱水设备的主机和各种附属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和维修,定期校准投药系统和进泥流量系统的计量装置,并定期更换各种设备容易损坏。
第4.9条变、配电装置的工作电压、工作负荷和控制温度应在额定的允许变化范围内运行;总体的功率因素不应小于0.9。
变压器的保养、检修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
变压器吸潮剂失效或防暴罐隔膜有裂纹时,应及时更换;有渗漏油时,应及时处理。
变、配电设备应清楚标识各种开关。
变配电室应防潮、防雨,门窗设置防护装置,周围环境保持整洁、卫生。
第4.10条应按相关规定定时巡视、清扫、检查电气设备,按时记录电气设备的运行参数,记录有关的命令指示、高度安排,严禁漏记、编造和涂改。
应按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期测定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各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等,并应检查安全用具及其它电气做耐压试验。
第4.11条应定期校正各类检测仪标的传感器,确保仪表的、可靠。
需要不设县城仪表的监测点,不能随意移动;检测仪表出现故障,不得随意拆卸变送器和转换器。
设置在户外的在线监测仪器,需设置防御,防晒、防雷击等措施。
第4.12条自动控制系统应按规定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实现高效、智能的控制功能。
与生产运行无关的软件,严禁在中央控制室计算机上运行。
第4.13条应定期检查维护除臭装置的喷淋、加药和自控等系统,保障排放气体达标。
第4.14条特种设备和主要计量装置应定期有技术监督部门或其认可的有资质监测单位进行检测,运营企业不得私自拆封进行调校和检修。
第4.15条应定期检查、维修构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阀门、爬剃、管道和支架等,并进行必要的防腐处理:常开、常闭的阀门和闸门等应定期运转,保证能够随时启用。
各种工艺应按照要求定期图饰不同颜色的油漆和涂料。
第4.16条构筑物之间的管道和明渠待连接设施应至少每年定期清理一次,各管道、关键、闸门应无破损,无明显锈蚀,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第4.17条应定期检查构筑物渗漏、地基下沉、墙体裂缝等情况;应及时年利损坏的墙壁等混凝土抹面,设施表面无鼓起和脱落现象。
第4.18条应定期对污泥堆肥设施内部的透气性、含水率以及堆肥过程中的温度进行检测。
第4.19条应定时对污泥浓缩机、堆肥设施、固化加药设施的负载情况,行走是否平衡、走偏,是否有异常振动和噪声,并记录电流、电压及流量等数据。
并及时对各设备易损部件和其它进行检修。
第4.20条化验定的标准药品及检测样本应摆放整齐,并有明显的标志。
标准药品的保存和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
化验定的各种仪器、设备应妥善保管,有固定的摆放位置,大型检测分析仪器不宜随意搬动;应对仪器、设备维护和定期检验,发现仪器出现故障时,应有专业技术人员检修东或者上报;精密计量仪器的检修和检定由技术都监督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