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代理词定稿版

合集下载

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原告代理词范文

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原告代理词范文

离婚案件代理词,离婚原告代理词范文离婚案件代理词当事人:甲方(原告) VS 乙方(被告)代理人:律师XXX一、案情概述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一子/一女/一男一女。

然而,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等原因,于XXXX年XX月XX日分居。

多次私下协商未果,甲方决定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

二、案件请求1、判决离婚,注销双方婚姻关系,并发还双方证件。

2、判决由甲方抚养子/女(以下简称“子/女”),乙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每月XXX元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3、判决双方共同财产分割如下:(1)房屋:XXX平方米,位于XXX小区XXX楼XXX号,产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无要求。

(2)车辆:XXX品牌XXX型号,车牌号XXX,价值XXX元,产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无要求。

(3)存款:双方共同储蓄账户上有XXX元,双方各一半,乙方须支付给甲方其一半共XXX元。

(4)其他财产:甲方无要求。

4、请求乙方承担本案诉讼中的全部费用。

三、事实依据1、甲方与乙方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双方已经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2、甲方与乙方自XXXX年XX月XX日分居至今,期间多次尝试协调,但均未能达成一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并书面约定,甲乙双方未达成协议,依法需要另行申请一审法院裁决予以解决。

4、双方共同财产所见皆为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并非单方所有。

正当地、合法地明确各自的财产权与财产份额,是本案公正、合法、合理的处理办法。

四、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五、证据目录1、结婚证2、分居协议书3、其他相关协议书4、银行流水账单等相关证据六、诉讼请求及代理意见针对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案代理人建议法院判决如下:1、判决离婚,注销双方婚姻关系,并发还双方证件。

2、判决由甲方抚养子/女,乙方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XXX元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离婚纠纷代理词范本

离婚纠纷代理词范本

离婚纠纷代理词范本【离婚纠纷代理词范本】委托代理人:(姓名)被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项:离婚纠纷案件代理案号:(案号)法院:(法院名称)尊敬的法官:我代表本案被代理人(姓名),在本案中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诉讼主张1. 被代理人要求离婚,并就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问题提出具体诉讼请求。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被代理人的诉讼主张是合法、合理的,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和保护。

二、关于财产分割1. 被代理人与原告的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要求原告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产清单,并就财产归属问题提出具体诉讼请求。

2. 被代理人对原告在财产分割方面的主张有异议,在庭审中将提供相应证据。

三、关于抚养子女1. 被代理人要求抚养子女,并就抚养期限、抚养费等问题提出具体诉讼请求。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等规定,被代理人的诉讼主张是合法、合理的,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和保护。

四、关于探望子女1. 被代理人要求有权探望子女,并就探望方式、探望时间等问题提出具体诉讼请求。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等规定,被代理人的诉讼主张是合法、合理的,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和保护。

以上是被代理人的全部诉讼主张,请法院依法判决。

特此声明代理人:(签名)日期:(日期)文档注释:1. 诉讼主张: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意见。

2. 财产分割:指将婚姻中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公正合理的分割。

3. 抚养子女:指婚姻中生育的子女按照法定程序分别抚养的一方给予必要的抚养和教育。

4. 探望子女:指非生活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与子女进行探望活动。

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律之一,规定了婚姻和家庭的法律规则。

2. 诉讼主张: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包括请求、答辩和反诉等。

3. 财产分割:指婚姻中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在离婚后进行公正合理的分割。

原告代理离婚案件代理词(专业完整模板)

原告代理离婚案件代理词(专业完整模板)

原告代理离婚案件代理词(代理意见)代理意见尊敬的审判长: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李某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代理人,现在相关事实依法发表代理意见如下: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准许离婚。

1、原被告的感情基础本来就比较薄弱:1)二人是经别人介绍恋爱,结婚前恋爱的时间不长,了解不多。

2)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不长:双方2013年年底举办婚礼后才共同生活,自2014年4月被告因有犯罪行为离家,5月被刑事拘留,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只有不到半年时间,其间被告还常常晚归,双方沟通有限,未能建立真正的感情。

2、因为被告的涉嫌犯罪的行为,双方感情破裂,且无合好可能。

被告无固定工作,结婚后从未承担家庭经济责任,婚前婚后还以各种理由找原告借钱要钱。

被告晚归时原告问其原因说,隐瞒其工作情况,为获取经济利益而铤而走险,触犯法律。

而原告一向都尊崇诚信守法,做踏实勤奋的好公民。

通过被告涉嫌犯罪一事,也可以看到双方在人生观、世界观上有本质不同,双方间互相信任度低,而且经历此事后,双方间的信任度势必再次降低,再上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即便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因被告被羁押,女方再次起诉前,被告也无机会改善双方的感情;另外本案因被告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属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应准许离婚的情况,应当准许离婚。

3、判决离婚对双方都有利。

一是双方都年轻,还没有生育共同的小孩,趁年轻离婚后无牵挂给双方一个机会重新找对的人开始新的生活。

二是给被告一个深刻的认识,违法犯罪的代价不仅是失去自由还会伤害身边亲近的人,失去亲近人的心,被告本次涉嫌的犯罪情况不算太严重,刑期也不算太长,有利于被告悔罪认罪,改过自新。

四、因女方坚决要求离婚,即便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女方势必第二次起诉,给双方及法院都造成不必要的讼累。

综上,请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准许离婚,谢谢。

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20XX年XX月XX日。

离婚案件原告代理词模板

离婚案件原告代理词模板

离婚案件原告代理词尊敬的各位法官:受原告____先生(女士)的委托,我作为原告代理人参加了今天的庭审。

根据法庭调查结果,在充分尊重本案事实及我国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原告提出以下代理意见,恳请审理法官予以采纳。

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解除夫妻关系。

(一)原告和被告仓促结婚,婚前缺乏结婚基础,婚后也未培养出夫妻感情。

原被告由于家庭背景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双方在性格、经济、文化和自身性格、爱好、兴趣、习惯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双方始终存在矛盾。

随着夫妻双方生活时间的推移,婚姻冲突越来越激烈,最终导致原告在结婚后立即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的规定,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也未确立夫妻感情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解除夫妻关系。

(二)原告、被告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

原告为了摆脱她不幸婚姻的沉重负担,于____年年底离开被告,带着孩子在原告自己开的专卖店工作,晚上与孩子睡在地板上。

今天,由于感情上的不和,双方已经分居两年多了。

(三)被告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

原被告不能建立夫妻关系的原因之一是被告多次实施家庭暴力。

结婚之后,被告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多次殴打原告,但由于时间较长,警方记录已无法被调取。

由于被告性格暴戾,经常因为家里的一些小事而弄坏家里的东西和窗户。

每一次被告打碎东西后,原告都需要找到与被告打碎东西一样的物品和装饰品,因为原告担心自己年迈的父母会发现家里的东西总是在变,担心他的女儿可能受到了被告的家庭暴力。

原告每次见到亲朋好友,总是把受伤的心包裹得严严实实,假装家庭和睦的假象,同时也承受着巨大的抑郁和精神上的打击。

原告的软弱使被告愈发毫无顾忌,越发地促使被告施暴,造成了恶性循环,被告不止一次威胁要杀害原告的父母、兄弟姐妹。

原告非常恐惧,但为了能够彻底摆脱被告的威胁,最终决定鼓起勇气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

离婚纠纷案代理词

离婚纠纷案代理词

离婚纠纷案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各位在场的听众:
今天,我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站在这里,就本案的离婚纠纷案发表
代理词。

以下是我的代理意见:
一、婚姻关系的破裂
原告与被告结婚多年,但近年来,双方因性格不合、价值观差异以及
生活琐事的累积,导致夫妻感情逐渐破裂。

原告曾多次尝试与被告沟通,寻求婚姻咨询,但被告拒绝配合,双方关系未见改善。

原告认为,继续维持这段婚姻关系已无实际意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二、子女抚养权问题
原告与被告育有一子一女,原告请求法院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判决
子女的抚养权。

原告提供了证据,证明其有能力并愿意为子女提供稳
定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教育条件。

同时,原告也愿意与被告共同承担
抚养费用,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

三、财产分割问题
在婚姻期间,原告与被告共同购置了房产、车辆等财产。

原告请求法
院依法对这些财产进行公平分割。

原告已提交相关财产证明,包括但
不限于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以支持其分割请求。

四、债务问题
原告与被告在婚姻期间共同承担了一些债务。

原告请求法院在判决离
婚的同时,对债务进行合理分担。

原告已提供债务清单及相关证据,
以证明债务的存在及金额。

五、请求法院的判决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和债务分担等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在此,我代表原告,恳请法院充分考虑原告的请求和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致
敬礼
[代理律师签名]
[代理律师执业证号]
[日期]。

离婚案代理词

离婚案代理词

离婚案代理词离婚案代理词离婚案代理词(一)审判长、审判员:北京市金栋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了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代理人,现依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一、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建议法庭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

首先,从刚才的庭审调查可知,原告于**年5月曾经起诉过一次离婚,可能是法庭考虑到再给一次机会也许能够让原告与被告之间能和好,珍惜彼此的夫妻感情,但是六个月过去了,双方现仍然未能和解,依然是形同陌生人。

当原告在家里时,被告起身就走,根本就不与原告说一句话,不与原告待在一起,双方没有任何共同语言,可见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二人的婚姻缺乏坚实的感情基础。

其次,从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来看,从一开始结婚到现在二十多年来双方均未建立起了互敬互爱的夫妻感情,被告也从来没有产生对家庭的责任感,对家庭生活及经济状况从来都是不闻不问,漠不关心。

原告一个人艰难的维持着家庭生活,抚养着小孩,而被告对家庭的这种漠不关心的态度已经使原告对其完全丧失了信心,我们认为婚姻是建立在深厚的感情基础上,双方基于信任和责任共同维护着夫妻关系,现在原告对被告已无任何感情和信任,在双方没有和好的可能性下,再勉强维持着这段名不幅实的婚姻,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痛苦,对原告来说更是一种伤害。

因此,综合以上方面建议法庭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

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由于这么多年来,被告对家庭所尽义务较少,对家庭总是漠不关心,家庭里的所有花费开销包括小孩抚养费、所居住房屋的承租费用等几乎全部原告一个人来负担的。

现在双方也没有大量的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些日常生活用品,考虑到这些财产均系原告一人出资购买,被告没有对庭庭做出过任何贡献,因此建议法庭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采取照顾女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对女方予以多分。

原告与被告现在所居住的房屋系他人所有,由原告承租而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之规定,应当采取照顾抚养子女和女方的原则来处理,因此现在双方所居住的房屋应由原告继续居住,被告由于没有对家庭尽到义务,不应当要求原告对其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应当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法律离婚案件代理词(3篇)

法律离婚案件代理词(3篇)
2. 关于子女抚养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应从子女利益出发,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被告[被告姓名]愿意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请求法院判决子女由其抚养。
3. 关于财产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被告[被告姓名]愿意与原告[原告姓名]协商财产分割事宜,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后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三、代理意见
1. 关于离婚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告[被告姓名]认为原告[原告姓名]的行为已构成夫妻感情破裂,故请求法院准予离婚。
原告XX(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于XX年XX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XX,现年XX岁。婚后,双方感情一直较好,但近年来,由于家庭琐事及双方性格差异,夫妻关系逐渐恶化。原告以被告性格孤僻、家庭暴力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二、被告的辩称及理由
1. 被告辩称:原告所述家庭暴力一事,纯属捏造。被告从未对原告实施过家庭暴力,双方感情并未破裂。
3. 关于婚姻基础及感情问题
被告与原告婚姻基础较好,婚后感情一直较好,家庭和睦。原告提出离婚的原因,主要是因家庭琐事及性格差异,并非不可调和。在此,被告恳请法院充分考虑双方婚姻基础,以及子女利益,给予被告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4. 关于子女利益问题
本案涉及未成年子女XX,其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被告在此期间,一直尽自己所能关爱子女,为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原告提出离婚,将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在此,被告恳请法院充分考虑子女利益,依法判决。

法律_离婚案件代理词(3篇)

法律_离婚案件代理词(3篇)

第1篇您好!我是原告(或被告)的代理人,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依法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在此,我代表原告(或被告)就本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关于本案的基本事实本案原、被告于(结婚日期)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

但在(离婚原因)等问题的处理上,双方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原告(或被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关于证据1. 原告(或被告)提交了以下证据:(1)结婚证,证明原、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2)夫妻共同财产清单,证明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3)证人证言,证明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感情破裂的事实;(4)其他证据,证明原、被告离婚原因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2. 被告提交了以下证据:(1)结婚证,证明原、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2)财产清单,证明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3)证人证言,证明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感情尚可的事实;(4)其他证据,证明被告不同意离婚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三、关于法律适用1. 关于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本案中,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离婚原因)等问题产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

因此,原告(或被告)的离婚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2. 关于子女抚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本案中,原、被告的子女(年龄)尚在哺乳期内,应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考虑到原告(或被告)的工作、生活条件等因素,应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子女。

3. 关于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本案中,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

考虑到双方的经济状况,建议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割:(1)房产:原告(或被告)享有(比例)的份额;(2)存款:原告(或被告)享有(比例)的份额;(3)其他财产:原告(或被告)享有(比例)的份额。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离婚诉讼代理词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法律服务所接受本案原告xx的委托,并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现依据本案的具体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一、关于离婚:本代理人认为:本案原、被告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破裂且分居5年;原告不尽一个做丈夫及父亲的义务;原告离婚态度坚决。

维持夫妻关系已无实际意义。

根据《婚姻法》第32条关于准予离婚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我们知道,婚姻关系只有依靠夫妻感情才能得以维持,而不是用法律手段能够得以维护,法律不能担保幸福的婚姻关系,但可以中止感情破裂的婚姻,当一方提出要求离婚甚至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足以说明当初形成婚姻关系的夫妻感情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稳定的婚姻是需要感情基础支撑,正常稳定的婚姻它联系的是责任、义务、财产、子女、道德、舆论,谁破坏了这些根本就是破坏了婚姻。

本案原被告双方虽领取有结婚证,但这并不能掩盖和解决双方在性格、品德、爱好、婚姻责任认识等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双方的矛盾始终存在。

这些深层次矛盾自结婚以来积聚多年,今天终于显现且不可回避。

为向法庭充分展示本案当事人符合离婚的条件,原告列举了大量的证据事实,并有我国法律具体规定作为支撑!望法庭支持!
第一、本案原、被告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

我们从双方的实际年龄和结婚时间推断,既然男22女20即结婚,但是再现了他们系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包办婚姻悲剧,埋下了婚前无感情基础的不幸种子。

婚姻观念认识的不成熟,草率盲目结合,进入婚姻殿堂的第一步主观上就是错误的,以致后来越走越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的规定,针对原被告这类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第二、原、被告婚后感情破裂且分居5年。

原告与被告因夫妻感情不和,现已分居4年有余。

客观地说原告在外地打工,虽不可能与被告朝夕相处,但是原告坦言因为夫妻感
情纠葛,尽管过年回家或者被告到原告打工地,短暂相聚,夫妻也总是不欢而散,会面时吵,电话中吵,彼此没有同居的愿望和激情,不如分开清静,这才是不可抹杀的自2004年分居至今的重要原因。

时至今日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时间已远超过了法定情形满两年。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感情不和而两地分居满两年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第三、被告对妻子、子女、对家庭缺乏责任感,且屡教不改影响了夫妻感情的破裂。

夫妻间难以共同生活原被告之间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原因之一就是被告不尽做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婚姻应当以爱情作为存在地基础,彼此之间忠贞不渝,白头偕老。

而本案被告的行为违背了做丈夫、父亲最基本的义务,给原告带来的伤害和深深的孤独只有原告自己能体会,但是,这种伤害和孤独一直持续了多年,原告付出了青春,却失去了幸福:原告种下爱情和希望,却收获了无穷无尽的伤害和孤独,可以想象原告是多么痛苦!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然而被告游手好闲,原告打工可是万般辛苦。

更有被告不尽义务,对子女漠不关心,被告对原告毫无夫妻感情、视婚姻如儿戏的事实在生活当中、在儿女面前、在父母之间、在夫妻关系上暴露得淋漓尽致。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3、4款“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被告具有严重过错,经多次、长期的规劝、教导,被告无任何改正,造成夫妻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原告因不堪忍受而提出的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关于孩子跟随权的问题。

代理人认为:儿子xx已有17岁,在外打工,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可以维持自己生活,他跟随谁生活由其自主选择。

三、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分割。

原告不需要任何财产,全部归被告所有。

综上所述,本案原、被告双方已分居五年多,婚姻关系形同虚设,且被告过错明显,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求贵院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判如所请。

以上代理意见请予采纳!
xx法律服务所代理人 xx
xx年xx月xx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