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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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促进中学生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意义1.中学阶段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党、团、队组织意识衔接的重要时期。

中学共青团是广大中学生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在学校育人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能。

切实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面向学生的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工作,可以帮助他们形成理想信念,养成良好品德,提升综合素质。

这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中学生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

2.中学共青团在整个共青团事业中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目前中学生团员占全国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每年新发展的团员绝大多数来自于中学。

团员对共青团的认识、了解和感情,绝大多数都在中学阶段培育养成。

切实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是从源头上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增强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对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3.当代中学生是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成长的一代,是在独生子女或少子女家庭中成长的一代,是在互联网普及的信息社会中成长的一代。

国际国内新形势和中学生新特点对中学共青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与之相比,中学团的建设和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和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

有的地方和学校对团的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团的组织不健全、团干部配备不到位;有的学校团员发展程序尚需规范、团员意识教育有待加强;有的学校团的工作不够活跃,在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上亟需创新。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31•【文号】•【施行日期】2021.01.3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2021年1月31日)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中华民族的希望,也是党的未来。

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少年儿童、亲切关心少年儿童,始终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关系红色江山永不变色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

中国少年先锋队是党创立和领导的中国少年儿童的群团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长期以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少年先锋队团结、教育、引领一代又一代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健康成长,为党的少年儿童事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强化政治引领,全面优化成长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少先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推动党的少年儿童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强化对少年儿童的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引导少年儿童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于确保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对于红色基因代代相传,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现就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党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团、队一体化建设,聚焦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聚焦传承红色基因,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把握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工作主线,坚持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相统一,不断推进少先队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团结、教育、引领广大少年儿童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化龙镇中心小学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小学德育纲要》为指针,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少先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落实好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切实有效地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教育,以此促进少先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根据市、县少工委的工作要点,结合学校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坚持以爱国主义为主线,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文明礼仪常规和校内外活动常规为重点,以“五自”和“道德体验”为基本途径,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自身建设,增强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本期主要工作(一)抓好学生的常规管理:1、发挥大队部的作用,协助辅导员做好少先队各项常规工作。

2、完善新学期各项常规工作的组织和活动制度:做好每学期“优秀中队”、“文明中队”的评比、“黑板报”每月评比、加强红领巾监督岗的检查力度,指导和督促各中队开展好每周一次的中队主题班队会等。

3、加强学校升旗仪式和鼓号队队的管理,培养和训练新一轮国旗手和鼓号队成员。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精神:1、组织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充分认识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并能够在班会课或是晨会课上贯彻落实到学生中去,努力引导和教育学生从小养成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好品质。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若干意见》,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2、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增强爱国情感,要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为核心,开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抗日战争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1周年纪念”主题教育活动,逐步培养学生的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比如班级里开展“寻找身边的名人”、“中国真了不起”、“了不起的中国人”等活动),树立学生的民族自信心、自尊心、自豪感。

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共青团象山县委象山县教育局文件象山县少工委象团联〔2012〕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各镇乡团委、街道团工委、中学团委、少先队大队委、中小学校:为进一步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构建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相适应的少先队工作机制,切实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服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团浙联发〔2010〕7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甬团联〔2011〕22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县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1.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委托共青团领导的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现实要求。

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全面发展、承担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重任的现实要求。

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现实要求。

只有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少年儿童的重要作用,才能把广大少年儿童团结好、教育好、带领好,才能更好地引导少年儿童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作好全面准备。

2.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力量,是少年儿童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是少年儿童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环境的营造者。

加强少先队自主化管理的工作意见

加强少先队自主化管理的工作意见

加强少先队自主化管理的工作意见《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在设置大、中队委员会和小队长岗位基础上,积极创设更多的少先队服务岗位,让更多队员参与队的工作,人人都有服务的岗位、实践的机会、成功的体验,锻炼提高自主实践能力。

少先队各级队委会建设和自主化管理机制是少先队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

为了加强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培养少先队员自主管理的能力和意识,提高少先队员综合素质,特制订如下工作意见。

一、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一)学校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队长、副队长兼旗手,组织、宣传、学习、劳动、文体等委员。

(二)学校少先队中队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设队长、队委,经中队全体队员选举产生,领导中队工作。

设队长、副队长兼旗手,组织(纪律、检查红领巾)、宣传(板报)、学习(晨诵午读)、劳动(卫生)、文体(大课间、唱歌)等委员。

(三)学校少先队小队一般由5至13人组成,设正、副队长各1人,经小队全体队员选举产生,领导小队工作。

二、少先队自主化管理小干部的组成(一)、少先队大队委、中队委、小队干部。

(二)、校级文明检查员。

(三)、年级检查员。

(四)、值周班级(礼仪示范员、校园小警察、演讲员、广播员、升旗手)。

(五)、各班班务长。

三、少先队自主管理机制(一)、大队委员会,一周检查两次,一次例会。

(卫生大扫除、重点项目随机督查)。

佩戴大队委标志。

聘请大队长为校长小助理。

卫生大扫除每周安排的要有重点(墙壁浮灰、门窗玻璃、班级设施等等),随机督查,比如检查各班大课间是否教室内留人,红领巾佩戴情况,根据教育情况需要进行督查)(二)、校级文明检查员,每天6个,佩戴胸牌,共计30人职责: 1、卫生。

2、大课间活动。

3、放学路队。

(三)、年级检查员,各班循环互查(1查2,2查3……)佩戴胸牌“年级检查员”检查内容:1、晨诵午读。

2、午省暮省。

3、每日两歌。

4、写字。

5、眼保健操。

(四)、值周班级:1、门口礼仪示范员。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带队建 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教综〔2020〕112号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带队建 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教综〔2020〕112号

2020年第7-8期政策导航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带队建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教综〔2020〕112号各市州教育局、团委、少工委,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学、青海省特殊教育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带队建”的重要要求,根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19〕13号),现就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带队建,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70周年贺信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共青团十八大精神和全省教育大会、共青团青海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带队建,着力加强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为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坚持各级教育部门和团委党建带团建带队建1.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党建工作规划。

要进一步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14〕18号)等各级党委下发的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政策文件,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教育部门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纳入中小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考核学校党组织年读高中目标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把少先队工作作为单列督导、考核内容,重点督导学校少代会的召开、少工委的建设、每周一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的落实、少先队辅导员配备、培训、参评职称等,具体内容要占教育部门督导、评估内容的10%。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篇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少年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是新时期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现实需求,是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提出的“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少先队组织要更好地为少年儿童服务”要求,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的作用,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激发少年儿童的科学梦、创造梦、报国梦,提高我省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科学化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源潮同志对少先队工作的具体要求,大力加强中国梦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牢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落实组织定位和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少先队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增强少先队组织活力,加强少先队专业化建设,更好地为少年儿童服务,推进少先队工作取得新发展。

(二)总体目标。

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少年儿童心灵,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学校少先队组织全面覆盖、有活力,少年儿童思想意识教育方法、路径和载体不断创新;党、团、队组织意识和教育内容衔接紧密,少先队分层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少年儿童工作者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更加完善,职业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少工委体系健全,统筹协调和服务能力加强。

二、在深入实践中加强少先队建设(三)加强少先队思想道德建设。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加强少先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谋划,统筹部署。

推进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以做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的理想志向教育,加强以集体主义为基础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积极向上、勇于创造的心理素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好全面准备。

少先队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少先队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少先队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进少先队工作,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提高少先队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先队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少先队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领导体制,明确各级团组织和学校的少先队工作职责,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2.加强对少先队干部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少先队工作的稳定发展。

二、深化教育教学。

1.优化少先队活动内容,注重培养少先队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2.加强少先队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品德和习惯。

三、拓展社会服务。

1.组织少先队员参与各类志愿者活动,培养他们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开展环保、文明礼仪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少先队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培养他们的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四、加强家校合作。

1.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沟通机制,加强家长对少先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积极引导家长参与少先队活动,促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共同关注少先队员的成长和发展。

五、加强队务管理。

1.建立少先队组织档案,健全队务管理制度,规范队务活动,确保队务工作的有序开展。

2.加强对少先队活动场所和设施的管理,保障少先队员的安全和健康。

六、加强宣传引导。

1.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对少先队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2.利用多种媒体手段,宣传先进少先队组织和优秀少先队员的事迹,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七、加强监督检查。

1.建立少先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评估和考核,激励和引导各级团组织和学校加强少先队工作,推动少先队建设改革不断深化。

总之,少先队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少先队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作用,促进少先队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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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
实施意见
各乡镇(办事处)教育协管员、中心中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共青团、少先队(以下简称学校团队)工作的深入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的新型团队工作理念,努力构建与我市教育改革相适应的团队工作机制,着力提高青少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切实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团章》、《队章》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学校团队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团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团队工作的重要作用
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以其丰富多彩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面对全党全社会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形势要求,面对基础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学校团队工作,充分发挥团队组织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学校团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加强团队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执行党的教
育方针,以服务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青少年学生的主体作用,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不断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争取各方面支持,为青少年学生的成长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环境。

加强团队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党建带团建,以团带队的原则,借鉴党建的经验,把少先队建设纳入团的建设总体规划,把党的要求落实到团队建设工作之中。

坚持实践育人的原则,发挥团队组织在实践中育人的优势,围绕素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探索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方式。

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从团队工作的实际出发,以改革的精神不断研究团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解决新问题。

三、全面加强学校团队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对学校团队工作的领导
各学校要把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总体布局。

学校党政领导要加强对团队活动的指导和支持,要经常听取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工作汇报,每学期至少召开一至二次专题会议,研究学校团队工作;要重视学校团队干部队伍的长期建设,既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又要对他们加强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并严格管理。

(二)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素质优良、热爱本职工作的学校团队干部队伍
1. 严格学校团队干部的选配标准。

各学校要把思想好、能力强、素质高、作风正,具有一定实践经验,适合做团队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选拔到学校团队工作岗位上来。

学校团委(团总支)书记、大队辅导员在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岁,新任学校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一般不超过30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各中学(含职业学校)团委(总支)书记配备率达100%;各初中、小学大队辅导员配备率达100%。

2.完善学校团队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

学校在选拔团队干部时,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要把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上岗,同团队内部的民主选举制度结合起来,切实履行任前考察、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程序。

学校团委(团总支)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一般由所在学校酝酿推荐,报市教育局和团市委、市少工委核准后,再交所在学校团代表大会和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任,或按管理权限由有关组织直接任命。

3.加强学校团队干部的管理。

学校团队干部的日常管理以学校党组织为主。

学校党组织在任免、调动团队干部时,应先征求上级团组织的意见。

上级团组织对学校团队干部有教育、培养、考察的责任,对他们的任免、调动可向其所在学校的党组织提出建议。

学校团队干部要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撤换,履行免聘手续,做到随缺随补。

4.建立健全学校团队干部的考核、晋职晋级和表彰激励机制。

学校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考评机制,推动学校团队工作的深入开展。

将学校团队干部从事团队工作的实绩,作为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和绩效工资调整的重要依据。

建立团队干部
工作档案,加强对他们的日常管理,从事团队活动工作量应列入本人在岗工作总量。

5.落实学校团队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

将学校团队干部纳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管理。

学校团委(团总支)和少先队大队部作为学校内设部门单独设置,学校团委(团总支)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应按学校中层副职以上干部配备,并享受相应待遇。

6.重视学校团队干部的培训工作。

各校要把学校团队干部纳入师资培训体系,建立团干部、辅导员培养和培训制度,注重对他们的岗前培养和在岗培训。

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上岗培训。

(三)为学校团队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1.各校要为学校团队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费保障。

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和完善团队活动阵地,把团队基础建设作为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的一部分,建设好团队活动室、鼓号队、广播站、中队角、共青团园地等实践基地。

要保证团队活动经费(生均每学期不少于1元),并努力创造条件为团队活动筹措资金,为团队的基本建设购置必要的物品。

团队教育经费应随着教育经费的增长不断增加。

2. 各校要把学校团队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保证每周有相当于两个课时的团队活动时间,团队活动要与学校的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予以统筹安排。

(四)不断增强学校团队组织的活力,努力实现学校团队工作的新发展
各学校团队组织要按照“组织全面覆盖、阵地多样稳固、
活动影响深入”的要求,建设、发展、激活团队工作,加强学习和交流,重视团队工作的理论研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主流价值,引导文明风尚。

加强宣传报道工作,要充分利用校刊、网站、广播站、固定的团队橱窗等阵地,向外展示团队工作;及时向教育部门、上级团组织上报工作信息,积极向市内外新闻媒体报道学校的团队工作。

同时,要健全学校团队工作台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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