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doc 79页)
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4〕53号),加快推进塑料制品行业节能降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塑料制品行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试行)》。
一、适用范围本限额适用于采用单螺杆、单工位、单个电热料筒的热塑性塑料注射成型机(简称“注塑机”)把塑料原材料转变成塑料制品的生产企业或生产过程对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和能效对标,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节能评估与准入。
二、引用文件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T 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13462 工矿企业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导则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22530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安全要求G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T 30200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能耗检测方法三、术语和定义(一)综合能耗。
综合能耗是企业在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标准煤后的总和。
(二)注射成型机电耗。
注塑机电耗含以下动作或元件产生的电能消耗:主要的驱动动作(开模/合模、抱闸/开闸、锁模/破模、预塑、注射);无负载顶针运动;控制器;由制造商提供的内部维护装置,如电气元件冷却系统、润滑系统、液压油冷却系统;机筒加热(包括喷嘴和机筒法兰);开启喷嘴闭锁装置所需的电气或液压的驱动。
不包括以下动作或元件产生的电能消耗:嘴接触力的保持;注射部件的整移;与注射成型机辅机插座相连接的辅助设备的能源消耗,如传送装置、热流道、加料机等;与机器相连的取料和放料设备;其他辅助设备。
制浆造纸产品能耗限额(广东省地方标准)

制浆造纸产品能耗限额一、能耗限额1、制浆产品能耗限额指标按表1。
表1产品单位限额新建项目能耗准入指标漂白硫酸盐木浆kgce/Adt ≤550≤490漂白硫酸盐竹浆≤650≤590漂白亚硫酸镁盐蔗渣混合浆≤1100≤950木色硫酸盐木浆≤450≤420化学机械针叶木浆(自用)≤1150≤1100化学机械阔叶木浆(自用)≤1050≤1000漂白硫酸盐竹浆(自用)≤600≤560漂白硫酸盐木浆(自用)≤500 ≤460漂白亚硫酸镁盐蔗渣混合浆(自用)≤950≤900脱墨废纸浆(自用)≤400≤350本色废纸浆(自用)≤250≤2102、造纸产品能耗限额指标按表2。
表2产品单位限额新建项目能耗准入指标新闻纸kgce/Adt ≤600≤550印刷书写纸(包括双胶纸、复印原纸)≤680≤630生活用纸≤900≤870白板纸≤650≤600箱板纸≤600≤550瓦楞原纸≤500≤460白卡纸≤680≤640灰板纸≤600≤550铜版纸(涂布纸)≤730≤700注:无碳纸原纸归类于印刷书写纸,无碳纸归类于涂布纸。
二、说明1、适用范围本限额方案适用于制浆造纸企业对部份纸张、纸浆(包括商品浆、自用浆)综合能耗的计算及考核。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限额引用而成为本限额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限额。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限额。
GB/T 2586 热量单位、符号与换算GB 2587 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GB 2588 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GB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 3486 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 5623 产品电耗定额制定和管理导则GB 6421 企业能流图绘制方法GB 6422 企业能耗计算与测试导则GB 6423 热电并供系统技术条件GB 8222 企业设备电能平衡通则GB/T 18916.5 取水定额第五部分:造纸产品QB/T 1928 制浆造纸企业自备热电站发电和热煤耗计算细则QB 1002 制浆造纸企业综合能耗计算通则3、定义3.1 制浆造纸综合能耗是指制浆造纸企业在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标准煤后的总和。
制浆造纸产品能耗限额(广东省地方标准)

制浆造纸产品能耗限额一、能耗限额1、制浆产品能耗限额指标按表1。
表1产品单位限额新建项目能耗准入指标漂白硫酸盐木浆kgce/Adt ≤550≤490漂白硫酸盐竹浆≤650≤590漂白亚硫酸镁盐蔗渣混合浆≤1100≤950木色硫酸盐木浆≤450≤420化学机械针叶木浆(自用)≤1150≤1100化学机械阔叶木浆(自用)≤1050≤1000漂白硫酸盐竹浆(自用)≤600≤560漂白硫酸盐木浆(自用)≤500 ≤460漂白亚硫酸镁盐蔗渣混合浆(自用)≤950≤900脱墨废纸浆(自用)≤400≤350本色废纸浆(自用)≤250≤2102、造纸产品能耗限额指标按表2。
表2产品单位限额新建项目能耗准入指标新闻纸kgce/Adt ≤600≤550印刷书写纸(包括双胶纸、复印原纸)≤680≤630生活用纸≤900≤870白板纸≤650≤600箱板纸≤600≤550瓦楞原纸≤500≤460白卡纸≤680≤640灰板纸≤600≤550铜版纸(涂布纸)≤730≤700注:无碳纸原纸归类于印刷书写纸,无碳纸归类于涂布纸。
二、说明1、适用范围本限额方案适用于制浆造纸企业对部份纸张、纸浆(包括商品浆、自用浆)综合能耗的计算及考核。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限额引用而成为本限额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限额。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限额。
GB/T 2586 热量单位、符号与换算GB 2587 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GB 2588 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GB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 3486 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 5623 产品电耗定额制定和管理导则GB 6421 企业能流图绘制方法GB 6422 企业能耗计算与测试导则GB 6423 热电并供系统技术条件GB 8222 企业设备电能平衡通则GB/T 18916.5 取水定额第五部分:造纸产品QB/T 1928 制浆造纸企业自备热电站发电和热煤耗计算细则QB 1002 制浆造纸企业综合能耗计算通则3、定义3.1 制浆造纸综合能耗是指制浆造纸企业在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标准煤后的总和。
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4 000t/d 以上 (含 4 000t/d)
≤107
≤60
≤85
≤114
≤93
2 000t/d~4 000t/d (含 2 000t/d)
≤112
≤62
≤90
≤120
≤97
水泥粉磨企业
-
-
≤34
-
-
a 对只生产水泥熟料的水泥企业。
b 对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包括水泥粉磨企业)。
257
二、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1256-2007)
标准成分 单位产品冶炼电 耗限额先进值
(kW•h/t) 单位产品综合能 耗限额先进值[以
电当量值 0.1229kgce/(kW• h)计](kgce/t) 单位产品综合能 耗限额先进值[以
电等价值 0.404kgce/(kW• h)计](kgce/t) 备 入炉矿品位 注 入炉矿品位
每升高耗降 低 1%,电耗
Mn65 焦炭 1350kg/t
≤1 250
Mn 37% 焦炭 30 kg/t
高炉锰铁 FeMn68C7.0 GB/T 3795
Mn65
260
单位产品冶炼电 耗限额准入值
(kW•h/t) 单位产品综合能 耗限额准入值[以
电当量值 0.1229kgce/(kW• h)计](kgce/t) 单位产品综合能 耗限额准入值[以
电等价值 0.404kgce/(kW• h)计](kgce/t) 备 入炉矿品位 注 入炉矿品位
每升高耗降 低 1%,电耗
限额值
硅铁 FeSi75-A
GB/T 2272 Si75 ≤8 800
≤1 980
≤4 600
-
电炉锰铁 FeMn68C7.0 GB/T 3795
广东省“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分解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分解方案的通知粤府〔2011〕11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我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指标必须从2010年的0.664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15年的0.544吨标准煤/万元,降幅为18%。
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省政府对全省节能指标计划进行了分解,制定了《广东省“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分解方案》(以下简称《分解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完成《分解方案》确定的本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
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将《分解方案》确定的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及有关重点企业。
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层层抓好落实。
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各地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密切跟踪《分解方案》执行情况。
三、“十二五”期间,省政府每年将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执行《分解方案》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对未按计划完成节能指标的市,严格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省政府将对《分解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于2015年进行期末考核。
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附件1201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等指标分解表附件2各市、区2010年9-12月单位GDP电耗增长率上限值分解表附件3全市节能预警调控三级应急响应工作任务分解表-19 -附件4列入国家工信部淘汰名单的22家立窑水泥企业附件5列入《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17家立窑水泥企业附件6执行差别电价的限制类水泥企业(40家)。
广东省宾馆和商场能耗限额(试行)

广东省宾馆和商场能耗限额(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和《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4号),深入推动商贸酒店领域节能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商贸酒店领域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广东省宾馆和商场能耗限额(试行)》。
一、主要内容(一)建筑能耗1、能耗限额(2)新建宾馆和商场类企业能耗准入值2、说明(1)适用范围适用于宾馆和商场类企业用能系统能源消耗量的计算与评价。
(2)引用的文件或规范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2455 宾馆饭店合理用电3、术语及其定义3.1 建筑能耗限额是指统计报告期内,建筑实现使用功能所允许消耗的能源数量的上限值。
3.2 建筑电耗在统计报告期内,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电量。
3。
3 建筑综合能耗是指统计期报告内,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如各种燃料、动力(电、蒸汽)和耗能工质等,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能源消耗量总和。
单位为千克标准煤/年。
3.4 建筑单位面积综合能耗是指统计期报告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平均所消耗的综合能耗。
3。
5 统计期为了对企业能耗水平进行科学评价所选取的能耗统计的具体时间段.一般采用一个自然年度。
3。
6 商场在一个建筑范围或区域内,从事商品零售或批发贩卖之经营场所,是集购物、休闲、文化、娱乐、饮食、展示及资讯等设施于一体的商业设施。
3.7 宾馆以提供客房出租住宿服务为主,并提供商务、会议、休闲、度假等相应服务的住宿设施,按不同习惯也可能被称为宾馆、酒店、旅馆、旅社等。
4、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4.1 统计范围宾馆和商场类企业各类建筑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包括在统计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其中一次能源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主要包括电力、煤气、蒸汽等。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

关于印发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8〕274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发展改革局、质监局,省节能监察中心,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为配合我省节能监督检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以及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更好地促进全省节能工作,根据《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省经贸委会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编制了《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限额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经贸委(环资处)反映。
附件:1.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2.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二○○八年四月九日附件1: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粤府〔2007〕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粤府〔2006〕120号)精神,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我省节能约束性目标,依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要求,结合我省重点耗能行业实际情况,特制订《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一、有关规定(一)能耗限额公布实施以后,凡在我省生产的相关产品,其能耗指标必须低于本限额,否则要限期整改。
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惩罚性措施,并作为落后产能予以淘汰。
具体实施方案,我委另行制定细则;新建项目的能耗指标不得高于本限额中的准入指标,否则不予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二)凡在我省生产本能耗限额所列主要产品的企业,必须在每年4月底前向省节能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4〕53号),加快推进塑料制品行业节能降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塑料制品行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试行)》。
一、适用范围本限额适用于采用单螺杆、单工位、单个电热料筒的热塑性塑料注射成型机(简称“注塑机”)把塑料原材料转变成塑料制品的生产企业或生产过程对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和能效对标,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节能评估与准入。
二、引用文件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T 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13462 工矿企业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导则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22530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安全要求G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T 30200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能耗检测方法三、术语和定义(一)综合能耗。
综合能耗是企业在统计期内,对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标准煤后的总和。
(二)注射成型机电耗。
注塑机电耗含以下动作或元件产生的电能消耗:主要的驱动动作(开模/合模、抱闸/开闸、锁模/破模、预塑、注射);无负载顶针运动;控制器;由制造商提供的内部维护装置,如电气元件冷却系统、润滑系统、液压油冷却系统;机筒加热(包括喷嘴和机筒法兰);开启喷嘴闭锁装置所需的电气或液压的驱动。
不包括以下动作或元件产生的电能消耗:嘴接触力的保持;注射部件的整移;与注射成型机辅机插座相连接的辅助设备的能源消耗,如传送装置、热流道、加料机等;与机器相连的取料和放料设备;其他辅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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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doc 79页)关于印发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8〕274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发展改革局、质监局,省节能监察中心,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为配合我省节能监督检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以及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更好地促进全省节能工作,根据《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规定,省经贸委会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编制了《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限额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经贸委(环资处)反映。
附件:1. 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2.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二○○八年四月九日附件1: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粤府〔2007〕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粤府〔2006〕120号)精神,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我省节能约束性目标,依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要求,结合我省重点耗能行业实际情况,特制订《广东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试行)》。
一、有关规定(一)能耗限额公布实施以后,凡在我省生产的相关产品,其能耗指标必须低于本限额,否则要限期整改。
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惩罚性措施,并作为落后产能予以淘汰。
具体实施方案,我委另行制定细则;新建项目的能耗指标不得高于本限额中的准入指标,否则不予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二)凡在我省生产本能耗限额所列主要产品的企业,必须在每年4月底前向省节能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三)省节能主管部门委托节能监察机构严格实施监督检查。
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和不达标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二、其它说明(一)本产品能耗限额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二)试行期间如果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限额指标严于我省制定的能耗限额指标,则执行国家的相应指标。
附件1. 广东省火力发电厂供电标煤耗限额2. 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3. 广东省水泥产品能耗限额4. 广东省制浆造纸产品能耗限额5. 广东省钢铁生产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额6. 广东省有色金属主要产品能耗限额7. 广东省建筑陶瓷瓷质砖能耗限额8. 广东省平板玻璃能耗限额附录A 标准煤的折算(通用资料性附录)附件1:广东省火力发电厂供电标煤耗限额一、能耗限额供电煤耗指标基准值见表1。
表1 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供电煤耗指标基准值机组2005年及以前建成的机组供电煤耗(克/千瓦时)2008年后建成的机组供电煤耗(克/千瓦时)备注100 MW等级常规燃煤机组(100MW-115MW)2005年后没投入新机组,2008年后不再投入新机组125 MW等级常规机组(120MW-160MW)3902005年后没投入新机组,2008年后不再投入新机组200 MW等级常规机组(200MW-250MW)3702005年后没投入新机组,2008年后不再投入新机组300 MW等级常规机组(300MW-350MW)350 335600 MW等级及以上常规机组327 315(注:表中能耗限额不包括燃用煤矸石和油页岩发电的机组)二、说明1、适用范围本限额规定了火力发电厂供电标准煤耗技术经济指标的限额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已投入商业运行的火力发电厂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的供电标准煤耗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计算和评价。
2、定义供电煤耗指标限额供电煤耗是反映火电厂发电设备效率和经济效益的一项综合性技术经济指标。
本标准所指供电煤耗均为年度(自然年)统计值。
供电煤耗指标限额 = 供电煤耗指标基准值×修正系数即 B = K ×BJ (1)式中:B——机组供电煤耗指标限额;BJ——供电煤耗指标基准值;(见表1)K——修正系数,K = 1 + K1 × (0.85 – X)+K2 +K3其中:K1为负荷修正系数,X为负荷系数。
当X > 0.85 时,K1 =0;当X≦ 0.85 K1 =0.25;K2为脱硫补偿系统,有安装脱硫装置的为0.013,没有的为0。
K3为煤质补偿系统,当可燃质挥发份Vr 12%作调整, K3 =0.065。
3、技术经济指标说明3.1耗用标准煤量技术经济指标耗用标准煤量是指统计期内用于生产所耗用的燃料(包括煤、油和天然气等)折算至标准煤的燃料量。
计算公式为:Bb = Bh –Bkc (2)式中:Bb ——统计期内耗用标准煤量, t ;Bh ——统计期内耗用燃料总量 (折至标准煤),包括燃煤、燃油与其他燃料之和,同时需考虑煤仓、粉仓等的变化,t ;Bkc ——统计期内应扣除的非生产用燃料量 (折至标准煤),t 。
应扣除的非生产用燃料量:a)发电机做调相运行时耗用的燃料;b)厂外运输用自备机车、船舶等耗用的燃料; c)修配车间、副业、综合利用及非生产用 (食堂、宿舍、幼儿园、学校、医院、服务公司和办公室等)的燃料。
3.2厂用电技术经济指标发电厂用电率是指统计期内厂用电量与发电量的比值。
计算公式为Wd= Wcy – Wkc(4) 式中:Lfcy ——发电厂用电率,% ;Wd ——发电用的厂用电量,kW·h;Wf ——统计期内发电量,kW·h;100⨯=fd fcy W W LWcy ——统计期内厂用电量,kW·h;Wkc ——统计期内应扣除的非生产用厂用电量,kW·h。
应扣除的非生产用厂用电量包括:a)发电机作调相机运行时耗用的电量;b)厂外运输用自备机车、船舶等耗用的电量;c)输配电用的升、降压变压器 (不包括厂用变压器)、变波机、调相机等消耗的电量;d)修配车间、副业、综合利用及非生产用 (食堂、宿舍、幼儿园、学校、医院、服务公司和办公室)的电量。
3.3发电煤耗技术经济指标发电煤耗是指统计期内每发一千瓦时电量所需耗用的标准煤量。
计算公式为 (5)式中:bf ——发电标准煤耗,g/(kW·h);Bb ——统计期内耗用标准煤量,t ;Wf ——统计期内发电量,kW·h。
3.4负荷系数技术经济指标负荷系数是指机组运行平均负荷与机组额定容量的比值。
计算公式为(6) epjP P X =610⨯=f b f WB b式中:X ——负荷系数,MW/MW ;Ppj ——机组平均负荷,MW ;Pe ——机组额定容量,MW 。
3.5供电煤耗技术经济指标供电煤耗是指统计期内每供一千瓦时电量所需耗用的标准煤量。
计算公式为(7)式中:bg ——供电标准煤耗,g/(kW·h);bf ——发电标准煤耗,g/(kW·h);Lfcy —— 发电厂用电率,% 。
1001fc yf g L b b -=附件2:广东省石油化工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第一部分炼油能耗限额一、能耗限额1、现有装置能耗限额能耗限额项目单位限额备注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千克标油/吨70 全加氢流程为75单位能量因数能耗千克标油/吨•因数11.5能耗限额项目单位限额备注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千克标油/吨68 全加氢流程为73单位能量因数能耗千克标油/吨•因数11二、说明1、适用范围适用于以原油加工的炼油厂、炼油装置对综合能耗的计算、评价和控制。
2、引用的文件或规范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国家统计局《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厂能量消耗计算与评价方法》。
3、术语及其定义3.1炼油厂综合能耗:报告期内炼油装置及辅助系统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如各种燃料、动力(电、蒸汽)和耗能工质等,进行综合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
3.2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报告期内以单位原油加工量表示的实际综合能耗,即炼油厂综合能耗除以原油加工量。
3.3炼油厂能量因数:炼油厂能量因数由炼油装置能量因数和辅助系统因数两部分组成。
各炼油装置的能耗定额与常减压蒸馏装置能耗定额基准的比值为该装置的能量因数。
各炼油装置的加工量与全厂原油加工量的比值与该装置能量因数的乘积之和,为炼油装置能量因数。
辅助系统能量因数以各辅助系统能耗定额与常减压蒸馏装置能耗定额基准的比值,并乘以处理量与原油加工量的比值所计算的因数之和。
3.4炼油厂单位能量因数能耗:以单位能量因数表示的综合能耗,即原油加工单位综合能耗除以全厂能量因数。
3.5全加氢流程:指炼油加工过程为全面加氢精制工艺流程。
4、限额指标的计算方法(1)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综合能耗量计算公式为:E=∑MiRi+Q式中:E—统计对象综合能耗量,kg标油/年(月、季);Mi—某种能源或耗能工质的实物消耗或输出量,kg标油(kWh)/年(月、季);Ri—对应某种能源或耗能工质的能量换算系数,kg/kg(kWh)Q—与外界交换的有效能量折为一次能源的代数和,kg标油/年(月、季)。
向统计对象输入的实物消耗量和有效热量计为正值,输出时为负值。
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公式如下:e=E/G式中:e—炼油单位综合能耗,kg标油/t;E—统计对象综合能耗量,kg标油/年(月、季);G—统计对象的原油加工量(或原料加工量、产品产量),t/年(月、季)。
(2)单位能量因数能耗计算全厂炼油实际单位能量因数能耗计算公式如下:ef=e/Ef式中:ef-为全厂炼油实际单位能量因数能耗,kg标油/吨.因数;e-为全厂炼油实际单位综合能耗,kg 标油/吨原料;Ef-为全厂炼油能量因数。
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算标准油系数见表1。
表 1 标准油能源和耗能工质数量和单位折算为标准油系数(单位kg)电 1 kWh 0.26 新鲜水 1 t 0.17 循环水 1 t 0.10 软化水 1 t 0.25 除盐水 1 t 2.30 除氧水 1 t 9.20 凝汽式蒸汽轮机凝结水1 t 3.65加热设备凝结水1 t 7.65 燃料油 1 t 1000 燃料气 1 t 950 催化烧焦 1 t 950 工业焦炭 1 t 800 10.0MPa级蒸汽1 t 923.5MPa级蒸汽1 t 881.0MPa级蒸汽1 t 760.3MPa级蒸汽1 t 66<0.3MPa级蒸汽1 t 55 第二部分乙烯能耗限额一、能耗限额1、现有装置能耗限额能耗限额项目单位指标单位乙烯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油/吨6702、新建项目(装置)准入值能耗限额项目单位指标单位乙烯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油/吨630二、说明1、适用范围适用于以油(轻油、柴油、重油、石脑油、凝析油、原油)、气(乙烷、丙烷炼厂气)经裂解、分离过程制得的乙烯装置对综合能耗的计算、评价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