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接管验收(电梯竣工资料移交清单)
物业管理移交清单

新旧物业交接资料1、资料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下列:(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原竣工验料;(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业主及房屋面积清册;(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物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以上资料移交给新物业管理企业。
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须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
2、设备交接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原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查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制作物业查验记录。
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项目名称、查验时间、查验内容、查验结论、存在问题等,并由查验人签字。
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和原物业管理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3、费用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时,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下,将预收的交接之日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代收的各种能源费、押金,以及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等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4、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备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依法终止,原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办理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强行接管。
业主委员会、原物业管理企业及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交接工作应依法进行。
二、新旧物业交接时的几个问题新旧物业交接时矛盾重重,交接过程复杂,时间长,造成小区管理混乱,业主断水、断电或者小区垃圾满地,甚至会发生暴力流血事件。
《物业管理条例》虽然规定小区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其所占面积也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可以更换物业公司,但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一来能拿到二分之一业主同意票已经并非易事,二来新老交接,老物业平和退出小区更难,而新物业强行进入法律又不允许,甚至面临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的尴尬。
物业移交资料明细

接管验收时须交接的资料一、综合资料1.项目土地使用合同、红线图、立项文件、工程申报批建文件及计划批准文件(永久)。
2.建设许可证、工程建筑报建表(永久)。
3.工程招、投、定标书(永久)。
4.上级机关的决议、决定、批示等工程重要会议纪要和指导性文件(永久)。
5.征地批文、协议书(合同书)、红线图(永久)。
6.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鉴定审批文件(永久)。
7.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执照(复印件)、开工报告、施工量放线图表记录(永久)。
8.单项工程质检监督委托书、成果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永久)。
9.工程勘测资料:地质图勘察报告、地形、地貌、控制点、永久性水准点的坐标位置图、水文、气象、地震等设计基础材料(永久)。
10.竣工验收会议文件及质量评审材料、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证书(永久)。
11.工程决算书、三算表(永久)。
l2.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永久)。
二、土建资料1.主体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永久)。
2.图纸会审和设计修改变更及联系单(永久)。
3.事故处理记录(永久)。
4.建筑物、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位及各种观测记录(长期)。
5.原材料产品及重要构件出厂证明、试验报告、材料换审批单、试件试验报告(长期)。
三、给排水、消防资料1.开、竣工报告及中间交工验收证明书(永久)。
2.图纸会审及设计修改变更通知(永久)。
3.事故处理及探伤记录(永久)。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永久)。
5.材料构件出厂证明及材料代换审批单(永久)。
6.管线标高、位置、坡度、测量记录(永久)。
7.试水、闭水试压试验记录(永久)。
8.设备调试记录(永久)。
9.管线清洗、通水、消毒记录(短期)。
四、电气资料1.开、竣工报告及中间交工验收证明书(永久)。
2.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通知(永久)。
3.事故处理及探伤记录(永久)。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永久)。
5.防雷电阴接地实测记录(永久)。
6.引下线焊接记录(永久)。
7.材料构件出厂证明及材料代替换审批单(长期)。
物业接管验收电梯竣工资料移交清单

物业接管验收电梯竣工资料移交清单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电梯系统竣工资料移交清单附件一
移交人签字:服务中心工程主管:
接收人签字:服务中心主任:
日期:
#楼 #电梯系统功能接管验收记录表
附件二
移交人签字:服务中心工程主管:
接收人签字:服务中心主任:
日期:
电梯 #楼 # 电梯系统设备移交记录表
附件三
移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
日期:服务中心工程主管:
服务中心主任
#楼 #电梯移交工具、备(配)件移交记录表附件四
移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
日期:服务中心工程主管:
服务中心主任
安防系统(楼宇设备)验收遗留情况汇总、整改计划表
附件五
工程部主管:服务中心主任:工程管理部经理:项目分管副总:。
物业管理移交清单

新旧物业交接资料1、资料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下列:(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原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业主及房屋面积清册;(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物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以上资料移交给新物业管理企业。
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须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
2、设备交接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原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查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制作物业查验记录。
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项目名称、查验时间、查验内容、查验结论、存在问题等,并由查验人签字。
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和原物业管理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3、费用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时,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下,将预收的交接之日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代收的各种能源费、押金,以及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等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4、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备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依法终止,原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办理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强行接管。
业主委员会、原物业管理企业及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交接工作应依法进行。
二、新旧物业交接时的几个问题新旧物业交接时矛盾重重,交接过程复杂,时间长,造成小区管理混乱,业主断水、断电或者小区垃圾满地,甚至会发生暴力流血事件。
《物业管理条例》虽然规定小区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其所占面积也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可以更换物业公司,但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一来能拿到二分之一业主同意票已经并非易事,二来新老交接,老物业平和退出小区更难,而新物业强行进入法律又不允许,甚至面临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的尴尬。
物业接管移交清单

4、人防设施供货及安装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5、人防平时使用证
移交人:接收人:
移交单位(盖章):接收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1、弱电系统竣工图
2、楼宇自动控制系统图、平面图
3、消防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图、平面图
4、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图、平面图
5、电讯、宽带、电视综合布线系统图、平面图
6、背景音响系统图、平面图
7、可视对讲系统图、平面图
8、各弱电系统的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包括消防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周界防越系统、防盗监控系统、闭路电视系统、电话和综合布线系统等
4、给水电气控制图
5、室内外污水、雨水排水系统图、平面图
6、单体排水平面图
7
电梯设施
设备图纸
及资料
1、电梯技术规格说明书
2、电梯出厂合格证及产地来源证
3、电梯机械及电气控制图纸
4、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
5、电梯年检报告
6、电梯安装检验报告
8
人防设施技术资料
1、人防设施的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2、人防设施免费维保合同或协议
物业接管移交资料清单
序号
项目
图纸及资料内容
移交人
接管人
保存
年限
备 注
(原件或复印件)
1
产权
资料
1、项目开发批准报告依据
永久
2、规划许可证
永久
3、项目设计方案
永久
4、建筑施工许可证
永久
5、建筑用地许可证
永久
6、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清楚
永久
2
竣工
图纸
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
永久
2、施工总平面图
物业管理移交清单

新旧物业交接资料1、资料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下列:(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原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业主及房屋面积清册;(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物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以上资料移交给新物业管理企业。
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须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
2、设备交接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原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查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制作物业查验记录。
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项目名称、查验时间、查验内容、查验结论、存在问题等,并由查验人签字。
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和原物业管理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3、费用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时,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下,将预收的交接之日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代收的各种能源费、押金,以及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等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4、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备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依法终止,原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办理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强行接管。
业主委员会、原物业管理企业及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交接工作应依法进行。
二、新旧物业交接时的几个问题新旧物业交接时矛盾重重,交接过程复杂,时间长,造成小区管理混乱,业主断水、断电或者小区垃圾满地,甚至会发生暴力流血事件。
《物业管理条例》虽然规定小区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其所占面积也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可以更换物业公司,但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一来能拿到二分之一业主同意票已经并非易事,二来新老交接,老物业平和退出小区更难,而新物业强行进入法律又不允许,甚至面临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的尴尬.新旧物业公司交接难主要体现在三点:1、相关设施移交难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物业管理用房等房产的所有权属于业主,但由于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和登记产权时,大部分登记的是开发建设单位,而目前又没有法规规定这部分产权如何移交给业主。
物业管理移交清单

xx物业交接资料1、资料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下列:(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原竣工验料;(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业主及房屋面积清册;(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物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以上资料移交给新物业管理企业。
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须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
2、设备交接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原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查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制作物业查验记录。
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项目名称、查验时间、查验内容、查验结论、存在问题等,并由查验人签字。
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和原物业管理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3、费用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时,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下,将预收的交接之日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代收的各种能源费、押金,以及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等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4、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备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依法终止,原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办理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强行接管。
业主委员会、原物业管理企业及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交接工作应依法进行。
二、新旧物业交接时的几个问题新旧物业交接时矛盾重重,交接过程复杂,时间长,造成小区管理混乱,业主断水、断电或者小区垃圾满地,甚至会发生暴力流血事件。
《物业管理条例》虽然规定小区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其所占面积也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可以更换物业公司,但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一来能拿到二分之一业主同意票已经并非易事,二来新老交接,老物业平和退出小区更难,而新物业强行进入法律又不允许,甚至面临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的尴尬。
物业电梯接管验收工作程序

物业电梯接管验收工作程序
一、接管验收程序
1.按照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设备设施清单接管;
2.移交方对电梯升降设备、根据使用手册分别逐项各种功能的演示,接管方在演示过程中认真进行学习;
3.移交方按维修保养手册对设备按保养部位逐一说明并交代维护保养安全事项;
4.未开箱使用的新设备或者技术资料缺失的设备(特别是进口设备),经生产厂家操作安全运行培训的考试合格人员专人操作;
5.对设备使用说明书、安全说明、维修手册、设备合格证、保修证、图纸资料逐一书面清点签字接管,并交档案室保管;
6.对设备附件、备件、逐一分类清点入库;
7.建立设备档案,检修维护档案;
8.接管验收清单齐全,必须有移交人(单位)、监交人(单位)、接管人(单位)、移交日期、地点、后续遗留问题处理。
二、接管验收的工作内容
接管验收包括设备的接管验收、内页资料的接收、后续和遗留问题的处理以及设施设备档案的建立。
物业基础资料和技术文件指开发商应向物业接收方提供买卖合同、安装合同、维护保养协议及其他相关的物业基础资料,安装施工单位应提供产品相关技术文件等,以便物业企业对设备进行正常的运行维护提供相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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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系统竣工资料移交清单附件一
移交人签字:服务中心工程主管:
接收人签字:服务中心主任:
日期:
#楼 #电梯系统功能接管验收记录表
移交人签字:服务中心工程主管:接收人签字:服务中心主任:
日期:
电梯 #楼 # 电梯系统设备移交记录表
移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
日期:服务中心工程主管:
服务中心主任
#楼 #电梯移交工具、备(配)件移交记录表附件四
移交人签字:接收人签字:
日期:服务中心工程主管:
服务中心主任
安防系统(楼宇设备)验收遗留情况汇总、整改计划表
附件五
工程部主管:服务中心主任:工程管理部经理:项目分管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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