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建筑防火间距不足的几个方法
高层小区消防要求有哪些

高层小区消防要求有哪些一般高层小区要有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火栓等。
1、防火间距。
一般来说住宅区内考虑到日照的因素,南北向间距较大,主要造成防火间距不足的大多是东西相邻建筑。
大致上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相邻住宅楼之间防火间距不足。
防火间距不足6米的多层相邻住宅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居住建筑成组布置的相关条文,即6层以下、总占地面积不超过2500平方米的相邻建筑,其防火间距可不小于4米进行设计,也可采用相邻较高面外墙设置防火墙的办法。
二是住宅楼与沿街商业用房之间垂直毗邻布置,间距一般只有1—2米,这类建筑除了将相邻较高面设计为防火墙外,还应考虑内角外墙上相邻的门窗洞口的间距不应小于4米的要求。
三是单体或连排式别墅之间防火间距不足,这种情况也可对照居住建筑成组布置的条文,使间距不小于4米,否则相邻较高外墙应设计为防火墙。
四是高层住宅与多层住宅防火间距不足,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方法,当多层住宅相邻面外墙为防火墙,屋顶承重构件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防火间距可不小于4米;当高层住宅相邻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米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不限。
但考虑到居住建筑的通风和采光,以上两种方法实施难度都较大,实用性较差。
2、消防车道。
小区内应布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应形成环状,宽度不应小于3.5米,至少有两个与小区外道路相通的出入口,出入口的净高和净宽都不应小于4米。
对于多层住宅应保证至少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住宅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除此之外车道的转弯半径、车道上的管线情况、车道下的耐压能力也行。
3、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是每个住宅小区都必须具备的基础消防设施,设置的数量应能保证每幢建筑都在其保护半径以内,位置应设在消防车道旁,特别要注意的是DN100或DN150的主出水口应朝向消防车道,以便于消防车取水。
应杜绝将室外消火栓设在绿岛中央或无消防车道处的情况。
简述防火间距不足时的应变措施

简述防火间距不足时的应变措施
当防火间距不足时,可以采用以下应变措施:
1. 改变建筑布局:通过调整建筑布局来减少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例如,可以将建筑物的一侧改为无门窗洞口的实体墙,以减少相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2. 设置防火墙:在相邻建筑物之间设置防火墙,以减少火灾的传播。
防火墙可以是独立的墙体,也可以是屋顶上的防火墙。
3. 采用防火分区:通过设置防火分区来减少火灾的传播。
防火分区可以将建筑物划分为若干个区域,每个区域都有自己的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4. 加强消防设备:在建筑物之间设置消防设备,例如消防水枪、消防喷淋设备等,以便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扑灭火灾。
5. 采取其他措施:除了上述措施之外,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减少火灾的传播,例如关闭门窗、禁止明火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应变措施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防火性能。
同时,应该遵守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范,以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防火间距与建筑物疏散通道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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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规范的意义和价值
防火安全
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的规范能够有效地降低火灾发生时对建筑物和人 员的危害,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资源合理利用
规范化的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设置,能够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避免 因不合理规划而导致的土地浪费。
一些建筑物可能缺乏必要的消防设施,如 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等,或者设施维护不 当,导致火灾时无法有效应对。
在火灾发生时,由于恐慌、烟雾、高温等 因素,可能导致人员疏散困难,增加了伤 亡风险。
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规划与设计不合理
在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阶段 ,可能缺乏对防火间距和疏 散通道的充分考虑,导致后 续实施中出现各种问题。
管理不到位
建筑物的日常管理中,可能 存在对消防设施维护不当、 疏散通道管理不善等问题, 导致设施失效或通道不畅。
法规标准不健全
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的规范 可能存在不完善之处,导致 实际操作中存在模糊地带或 无法可依的情况。
社会认知不足
社会公众可能对火灾风险和 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足,导 致在火灾发生时无法做出正 确的应对措施。
促进消防安全
规范化的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设置有 利于提高消防救援的效率和效果,减 少火灾对社会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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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间距规范
建筑物的分类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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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
包括公寓、别墅等居住用 途的建筑物。
公共建筑
包括办公楼、商场、学校 、医院等公共设施的建筑 物。
工业建筑
包括工厂、仓库等工业用 途的建筑物。
THANKS
防火间距不足时采取的措施

厂房
厂房
厂房
厂房
戊类厂房(仓库) 非甲乙厂 生活用房 房 非甲乙厂 非甲乙仓 房 库 丙 丁 戊 厂 房 民 用 建 筑
防火间距不足时采取的措施 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30m 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30m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外墙为防火墙 且屋顶的耐火等级不低于1.00h 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然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页外墙上的门、窗、洞口 面积之和各不大于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 甲乙类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3.3.5条(办公室、休息室)规定外的其他建筑贴邻。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 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的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区水幕或6.5.3条防火卷帘时、 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以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较少2m,与所属厂房的的防火间距不应小雨 6吗,确需相邻布置时,因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 为丙丁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简直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 等同民用简直按本规定第5.2.2条的规定执行 耐火等级低于司机的既有厂房,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当丙丁戊类厂房与丙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 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 1.当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无相邻较低一座建筑无眠高15m及一家范围内的外墙无门窗洞 口的防火墙时 2、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或洞口、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 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类防火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
消防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消防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在防范化解隐患风险、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有效确保了火灾形势平稳向好,切实维护了人民安全和公共安全,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一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分职能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片面地认为消防安全工作是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大队的职责,未有效地履行本部门的监管责任,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仍然存在,应急、消防、住建、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局面还未形成。
部分镇、村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知识学习宣传不到位,消防安全日常检查不扎实,存在录入甘肃消防安全网格化平台信息不及时、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上传照片与实际检查单位不相符、小网格任务轨迹不合格等问题。
二是高层建筑火灾隐患风险高。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数量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火势蔓延途径多、速度快,人员疏散困难,救援难度大等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部分高层建筑产权复杂,数家单位同驻一栋建筑,利益难以协调,在消防管理上各自为阵。
部分单位随意在疏散通道上加设门禁,圈封办公区域,人为减少安全出口,影响人员疏散。
三是农村消防安全基础不牢固。
由于缺少统一消防规划,农村房屋建筑随意性大、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同时,部分农村住宅存在房前屋后乱堆放柴草秸秆的现象,加大了火灾荷载,占用了防火空间,火灾危险系数极大。
城镇小散乱私营企业较多,部分企业厂房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要求,存在火灾隐患。
农村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匮乏,一旦发生火灾,几乎没有自救能力,消防人员赶到火灾现场时,往往已错失最佳救援时机。
四是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淡薄。
部分城区、街道、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消防设施设备配套建设数量不足,维护保养不到位,一些消防栓存在无水、水压不足、锈蚀不能使用、被埋压、圈占等问题。
建筑防火分区设计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建筑防火分区设计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一、建筑防火分区划分中常见问题(一)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范规定关于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各国规范均做了具体规定,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对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有明确规定,而现实中存在较为普遍的问题就是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范规定的最大允许面积。
建设单位及设计者借性能化评估之名,使得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面积数倍之多,而实际评估并无可靠的基础数据可供参考,形成既不符合规范规定,又无性能化评估可供支撑的问题。
(二)防火分隔构件选用不合理一些特殊场所防火分区划分和满足使用要求存在矛盾冲突,造成防火分隔构件选用不合理。
如选用防火卷帘进行分隔,防火卷帘应选用符合防火墙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的,而实际采用普通防火卷帘,又无冷却水幕保护,或虽有冷却水幕保护,但供水时间不能保障持续3h。
一些建筑内装设防火卷帘控制装置不全,防火卷帘要求要自动、电动、机械操作三种控制方式,而实际中仅有两种或仅有手动一种控制方式。
一些场所选用防火门开启方式不合理,如一些人流量较大场所应选用常开式防火门,但却选用常闭式防火门,实际使用中却处于常开状态,或者在较短时间内经多次的启闭后,闭门器损坏即不能正常使用,闭门器需要频繁更换。
(三)分隔构件的耐火极限低2001年规范重新修订后,明确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部位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墙,而一些场所采用纸面石膏板夹岩棉做隔墙。
规范规定,纸面石膏板必须是双层双面的,中间岩棉夹层厚度不得小于7.5cm,耐火时间才能达到2.0h以上。
但实际工程中,填充岩棉的厚度往往不到7.5cm,有的甚至采用单层纸面石膏板,耐火极限达不到规范要求。
再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特殊分隔部位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不小于1.5h,但在大多数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这些部位的楼板与其它场所没有区别,楼板耐火极限仅达到1h。
(四)竖向井道未进行分隔防火分区作为封闭空间必须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进行分隔。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汇总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第一篇建筑防火案例分析案例(三)分析题如果该木器厂房受选址条件所限,与该厂的一栋已建耐火等级三级的多层办公楼之间的防火间距仅为13m,问:通常情况下,两者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多少米?如防火间距不足,可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并说明原因?(三)答题要点:通常情况下,该木器厂房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4m,可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1.降低拟建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将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降至戊类后,该厂房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为8m。
2.提高拟建厂房的耐火等级,使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后,该木器厂房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为12m。
3.对已建办公楼进行结构改造,提高其耐火等级,使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后,该木器厂房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为12m。
4.在对已建办公楼进行结构改造,使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同时;将这两栋建筑中的相邻较高一面外墙改造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将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改造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后,其防火间距均可不限。
5.在对已建办公楼进行结构改造,使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同时;将这两栋建筑中的相邻较低一面外墙改造为防火墙,且较低建筑屋顶不设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将相邻较高一面外墙改造为防火墙,且其墙上开口部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后,该木器厂房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为4m。
6.拆除防火间距内的原建筑。
交流学习群:367944855案例2(三)分析题某单层堆垛储物仓库,二级耐火等级,占地面积2500㎡,储存物质为成品罐装饮料,储物高度为3m,其可燃包装重量超过物品本身重量1/4。
仓库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划分成一个防火分区。
问:(1)该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哪一类?(2)该仓库防火分区划分是否恰当?为什么?(三)答题要点:1.该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2类。
2.恰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见问题对策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见问题对策《规范》要求:《建规》第3.3.1条注③规定:两幢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盖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其防火间距可以适当减少,但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防火间距不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不小于4m。
《建规》第3.3.4条规定建筑物可成组布置。
常见问题:两幢相邻建筑都无法做到相邻立面为防火墙,或即使将建筑物视为成组布置,但组内建筑间距达不到4 m或6m的要求。
处理方法:如果这几座厂房,占地面积之和不超过一个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面积,并且这些厂房面积之和不大于3000m2,可将这些建筑视作一幢大建筑,各小厂房可视为“大建筑”的防火墙间,小厂房之间的间距可以不限。
因为一幢大厂房各部分连在一起,所以不存在间距问题,如果说一幢大厂房能符合安全要求,各组成部分分开后之间留有一定间距,应该更安全更符合消防要求。
而且根据《建规》6.0.4条,这些小厂房面积均不大于3000 m2,不要求周围都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然,这幢“大建筑”的其他的消防设施(如消火栓、防火分隔等)应满足《建规》的要求。
同样道理,对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问题,也可以按上述方法予以处理。
五、既有生产车间、仓库、又有办公的综合楼的消防设计《规范》要求:《建规》没有对这类建筑的消防设计作出明确的规定。
常见问题:随着个私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现一些诸如小服装加工厂、小印刷厂、小玩具厂等集生产、储存、办公于一体的综合性建筑。
有的还是租用民用建筑作办公室。
处理方法:(一)工业建筑内不能有住宅或人员聚集场所;(二)不能是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且火灾危险性为丙、丁、戊类的车间不能出现明火;(三)火灾危险性按生产用房火灾危险性确定(工业建筑面积与总建筑面积的比小于5%的除外);(四)车间内的可燃材料的存量不应超过一个班次的用量;(五)车间与办公之间应采用不小于4小时的隔墙和1小时的楼板分隔,如墙上必须开门,则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六)办公部分应靠近疏散出口;可燃材料的库房设置在走道的尽端;(七)应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封闭楼梯间;(八)应满足《建规》的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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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建筑防火间距不足的几个方法
防火间距是相邻建筑之间能有效阻止火灾蔓延的距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关于建筑防火间距的规定,是工程建筑国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也是公安消防机构在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中对其审查的重要依据。
随着城市建设、工业区建设的飞速发展,土地利用越趋紧张,相邻两座多层民用建筑或厂房之间,若保留规范中一般规定的6米、10米防火间距,在实际操作中越来越不符合现实的要求,如何使其既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又能减少间距、节约土地,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机构执法为民的服务要求,综观各单行建筑防火规范,都有关于防火间距的减少措施,笔者依据规范规定,概括整理出如下措施:
一、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共四级,其中一级防火性能最高,四级最低。
耐火等级不同,规定的防火间距也不同,如《建规》3。
3。
1条规定,三级耐火等级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4米,但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对于民用建筑也是同理,如《建规》5。
2。
1条。
所以,对于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可以通过提高其耐火等级达到减少防火间距的要求,特别是对于一些工业区内的厂房,建设单位为减少建设成本,采用人字架木屋顶,耐火等级三级,很容易造成防火间距不足。
由此可见,在图纸审查中对此类问题可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其不采用木屋架,改用不燃材料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屋顶以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减少间距。
二、降低厂房、仓库生产、储存的火灾危险性
对于厂房、仓库等建筑,其火灾危险性共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其火灾危险性依次降低,厂房、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须满足《建规》第3。
3。
1条、第4。
3。
1条规定,如一、二级厂房、仓库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但同时规定,火灾危险性最低的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规定减少2m;单层、多层戊类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也可按规定减少2m。
又如《建规》第3。
3。
8条规定,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建规》第3。
3。
1条规定,但如果是单、多层厂房降低厂房火灾危险性为戊类,则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以采用《建规》第5。
2。
1条即多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规定,减少防火间距。
三、成组布置建筑物
当建筑物数量较多,功能类似,布置较为集中时,可以成组布置建筑物,则组内的建筑物间可以减少防火间距,《建规》第5。
2。
1条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第5。
2。
4条规定数座一、二级耐火等级且不超过六层的住宅,如占地面积的总和不超过2500平方米时,可成组布置,组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4m,《建规》第3。
3。
4条规定数座厂房(高层厂房和甲类厂房除外)的占地面积总和不超过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时,可成组布置,组内厂房的间距,当厂房高度不超过7m米,不应小于4m;超过7m时,不应小于6m。
四、相邻一侧的外墙设置为防火墙
当相邻两幢建筑物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少,甚至可以不限,其适用于民用建筑、厂房、仓库等。
如《建规》第5。
2。
1条规定,两座多层民用建筑相邻较高的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高规》第4。
2。
2条对高层民用建筑
的防火间距也做了同样规定;《建规》第3。
3。
1条规定,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第4。
3。
1条规定,两座库房相邻较高一面墙为防火墙,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定面积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设置为防火墙,其屋顶满足一定条件时,也可以减少防火间距,但不适用于仓库建筑。
如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面耐火极限不低于小1h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甲、乙类厂房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不应小于4m;相邻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耐火极限不低于1h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多层民用建筑之间不应小于3。
5米,高层民用建筑之间不宜小于4m。
五、民用建筑、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开口部位设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
当民用建筑、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时,防火间距可以适当减少,如《建规》第5。
2。
1条规定,相邻两座多层民用建筑物,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
5米;《高规》第4。
2。
4条规定,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当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4m;《建规》第3。
3。
1条规定,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甲、乙类厂房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不应小于4m。
六、多层民用建筑、厂房相邻外墙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减少外墙开口面积所比例。
《建规》第5。
2。
1条规定,两座多层民用建筑相邻面的外墙为非燃烧体如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当每面外墙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开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25%。
《建规》第3。
3。
1 条规定丙、丁、戊类厂房其外墙开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超过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25%,但此项措施不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和仓库。
七、储罐减少容量或埋地
当建筑物周围有易燃、可燃物质储罐时,可采用减少储罐容量或埋地以减少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如《高规》第4。
1。
10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时,液体储罐总储量不应超过15m,当直埋于高层民用建筑的或裙房附近,面向油罐一面4m范围内的建筑物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作燃料时,液化石油气总储量不超过1立方米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间,可与裙房贴邻建造;第4。
2。
5条规定,小型甲、乙、丙类液体储直埋时,与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减少50%。
《城市燃气设计规范》第6。
3。
7条规定,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全压力式贮罐当采用埋地时,与周围建筑物防火间距可减少50%。
八、其他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当采用浮顶储罐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规定减少25%。
甲类第3。
4项物品储量不超过2t的库房或甲类第12。
5。
6项物品的储量不超过5t的库房,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减少为12米。
汽车加油站汽油罐及其通气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汽回收系统,与
站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可减少30%。
汽车加油机、地下油罐与民用建筑之间如设有高度不低于2。
2m 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
采用小于或等于10立方米的地上液化石油气罐整体装配式的加气站,其罐与站外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可按三级站的地上罐减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