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心得体会

学习《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心得体会

(附《意见》全文)

2020年3月3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作出全面部署。这一重要文件,总结了近年来环境治理的经验教训,为理顺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加快推动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明确了任务目标,指明了落实路径。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环境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宏观层面纲领,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到实施“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陆续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制度,无不彰显党中央对环境治理的重视。如今,党中央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又进一步提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将财税、信用、法律法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等等囊括其中,这正体现出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需要我们坚持不打折扣的推进到底。

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然而,以往不可否认的是环境治理中仍然存在重视不够,生态文明建设仍然存在短板,问责惩治上仍然存在松懈。正因此,实现环境治理现代化,既需要实现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善于进行顶层设计、更加注重建章立制,也需要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着力提升治理效能、更加注重制度实施。这就需要解决体制不健全、制度不规范、法规不严密等问题,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环境治理现代化,确保生态文明建设行稳致远。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明晰了中央、省和市县的责任,要求制定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当前,在环境治理上不乏存在一些表里不一、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各自为政的现象,甚至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就需要通过制度进行约束,对顶风者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决不下不为例。只有这样才能督促警示各级领导干部正视中央推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坚定态度,正视社会对于生态问题的高度关注,正视群众对于生态环境的美好期待。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更是疫情阻击的特殊之年。在这一特殊时期,《意见》从大局出发,着眼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提出到2025年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成为指引环境治

理领域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无疑有助于推动我国环境治理迈向崭新的高度,为疫情之下持之以恒推进环境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和制度保障。

令人关注的是,在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方面,致力于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在健全环境治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方面,明确提出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将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强大推动力。

此外,《指导意见》还大力倡导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为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监督各级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逐步转变落后的生活风俗习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提供了保障。

方向明确,路径清晰,措施具体,最需要、最紧迫的就是落实。我们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舍我其谁的决心,以《指导意见》为蓝图,以各项重点工作为坐标,通盘谋划、整体设计、突出重点、分工协作、狠抓落实,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治污攻坚和建设生态文明打下坚实而持久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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