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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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21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2021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21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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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恢复执行时将《潍坊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
6.取消借款人已付清全款的,可将借款资金划入借款人账户的规定。
行方法》(潍公积金〔2021〕100 号)第四条商转公分为两种方式调整为一 将《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潍公积金〔2021〕39 号)第
种方式:"借款人自筹资金将原商贷还清并解除抵押后,将用于原商贷抵 二十四条第六款"以所购房作抵押,并已付清房款,申请将贷款划入借款
押的房屋用于商转公抵押担保,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发放个人住房公 人账户的,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全款购房发票或收款收据以及开发企业或
积金贷款。
售房人出具的《房款已全部付清、同意将公积金贷款划入借款人账户证明》
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条件。
上述调整自 2021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行。
3.暂停执行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暂停执行《潍坊市个人
本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变。
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方法》(潍公积金〔2021〕100
此通知。
号)的政策,待个贷率降低至 80%以下,且累计持续 3 个月时再恢复此项
一、职工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 2 年后可申请第二次贷 款;结清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满 5 年后可申请第三次贷款。
二、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置自住住房不超过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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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含)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20%;超过 90 平方米不超过 144 平方米
但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 50%。 五、取消父母与子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互贷业务。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官方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支持缴存职工特殊是中低收入家庭职工

唯一住房认定标准

唯一住房认定标准

唯一住房认定标准唯一住房是指家庭成员名下的唯一一套住房。

唯一住房认定标准是指根据一定的条件和规定,对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认定和判定,以确定是否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

唯一住房认定标准的制定,对于合理确定家庭住房情况,保障住房权益,实现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唯一住房认定标准应当考虑家庭成员的人口情况。

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在认定唯一住房时,应当考虑家庭成员的实际居住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房产。

如果家庭成员名下仅有一套住房,并且该住房为其实际居住地,且无其他房产,符合唯一住房认定标准。

其次,唯一住房认定标准应当考虑住房的产权情况。

唯一住房应当是家庭成员名下的唯一一套住房,且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合法的产权证明。

在认定唯一住房时,应当对产权证明进行核实,确保住房的产权合法有效,符合唯一住房认定标准。

此外,唯一住房认定标准还应当考虑住房的实际使用情况。

唯一住房应当为家庭成员的实际居住地,且需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基本的居住条件。

在认定唯一住房时,应当对住房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确保住房为家庭成员的实际居住地,符合唯一住房认定标准。

最后,唯一住房认定标准还应当考虑家庭成员的经济条件。

家庭成员的经济条件是认定唯一住房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认定唯一住房时,应当综合考虑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财产状况等因素,确保唯一住房认定标准的公平公正。

总之,唯一住房认定标准是保障家庭住房权益,实现公平公正的重要依据。

在制定和执行唯一住房认定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家庭成员的人口情况、住房的产权情况、实际使用情况以及经济条件等因素,确保认定标准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同时,应当加强对唯一住房认定标准的宣传和解释,提高家庭成员的认知水平,促进唯一住房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黑马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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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tpro4.0操作说明 (12)第一节系统设置 (12)1.本机设置-本机参数 (12)1.1概述 (12)1.2功能描述 (12)1.3操作 (15)2.本机设置-厅楼、台位、点菜界面设置 (16)2.1概述 (16)2.2功能描述 (16)2.3操作 (16)3.账号管理-账号分组 (17)3.1概述 (17)3.2功能描述 (17)3.3操作 (17)4.账号管理-操作员管理 (19)4.1概述 (19)4.2功能描述 (19)4.3操作 (19)5.打印格式-账单/银单设计 (20)5.1概述 (20)5.2功能描述 (20)5.3操作 (21)6.打印格式-预定单格式 (22)6.1 概述 (22)6.2 功能描述 (22)6.3操作 (22)7.打印格式-分单格式 (22)7.1概述 (22)7.2功能描述 (22)7.3操作 (23)8.参数设置 (24)8.1概述 (24)8.2功能概述 (24)8.3操作 (28)第二节前台营业 (29)1.前台系统 (29)1.1登陆注销 (29)1.1.1概述 (29)1.1.2功能描述 (30)1.1.3操作 (30)1.2前台导航 (31)1.2.1导航主界面 (31)1.2.2区域划分 (32)1.3开台 (33)1.3.2功能描述 (33)1.3.3操作说明 (33)1.4开单 (35)1.4.1概述 (35)1.4.2功能描述 (35)1.4.3操作 (36)1.5跟单 (43)1.5.1功能描述 (43)1.5.2操作 (43)1.6传菜 (47)1.7知会 (47)1.7.1功能描述 (47)1.7.2操作 (48)1.8结账 (49)1.8.1概述 (49)1.8.2功能描述 (49)1.8.3操作 (49)1.9推介 (56)2.前台外卖 (56)2.1功能说明 (56)2.2 操作说明 (56)3.地喱传菜 (57)3.1概述 (57)3.2功能描述 (57)3.3操作 (57)3.3.1 选择地喱部 (57)3.3.2选择显示格式 (58)3.3.3标注上菜 (60)3.3.4出品显示 (60)3.3.5刷新设置 (61)3.3.6手动刷新 (61)4.沽清设置 (61)4.1功能说明 (61)4.2 操作说明 (62)4.2.1出品沽清单 (62)4.2.2 出品限售 (62)4.2.3 出品停售表 (63)4.2.4 出品沽清 (63)4.2.5 数据管理 (63)5.其它收支 (63)6收银交班 (63)6.1 收银上班 (64)6.1.1 功能说明 (64)6.2 收银下班 (64)6.2.1 功能说明 (64)6.2.2 操作说明 (65)6.3 收银交班 (65)6.3.1 功能说明 (65)6.3.2操作说明 (65)6.4 交班报表 (65)6.4.1 功能说明 (65)6.4.2 操作说明 (66)7.当日结数 (66)7.1 功能说明 (66)7.2 操作说明 (67)第三节当日营业情况 (67)1.当日.单据核查 (67)1.1报表界面 (67)1.1.1概述 (67)1.1.2功能描述 (68)1.1.3操作 (68)1.2单据基本情况报表 (69)1.2.1概述 (69)1.2.2功能描述 (69)1.3折扣应收情况报表 (69)1.3.1概述 (69)1.3.2功能描述 (69)1.4结帐付款情况 (70)1.4.1概述 (70)1.4.2功能描述 (70)2.当日.销售情况 (70)2.1出品销售排行 (71)2.1.1概述 (71)2.1.2功能描述 (71)2.2类别.出品销售排行 (71)2.3类别销售排行 (71)2.4 部门销售排行 (71)2.5厨点销售排行 (71)3.当日.营业情况 (71)3.1市别营业情况表 (72)3.2.班次营业情况表 (72)3.3部门营业情况表 (72)3.4部门\市别营业情况表 (73)3.5厨点营业情况表 (73)3.6厨点\市别营业情况表。

武汉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

武汉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

武汉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武汉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1997年10月13日武汉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本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住房新体制,支持和鼓励职工购、建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为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在本市购、建(包括翻建和大修,下同)自住住房开办的专项委托贷款(以下称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住房贷款,实行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的政策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第四条公积金贷款依法实行担保方式。

第五条公积金贷款由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定、发放并与借用公积金贷款职工(以下称借款人)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有关金融手续委托银行办理。

第二章对象和条件第六条凡在本市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有资格成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

第七条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二)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职工或新参加工作的职工,连续一年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在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专户存有不低于所购、建住房总价20%、存期不少于3个月的购、建房款;(四)有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第三章额度、期限、利率第八条公积金贷款额度包括可贷额度和最高额度。

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区别是什么?怎么购买二套房?

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区别是什么?怎么购买二套房?

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区别是什么?怎么购买二套房?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房屋的价格正在不断的上升之中,但是现在的房源相当的紧张,很多城市里都已经推行了限购政策,也就是说人们最多只可以购买两套房子,那么怎么购买二套房?想要购买二手房首先要满足购买二套房的条件,不过很多人对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区别是什么并不了解,所以在购房时常常出现错误,以至于享受不了首套房优惠政策。

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区别是什么?1、契税不同:首套房,90平米(不含)以下1%,90-144平米(不含)1.5%,144平米以上3%;二套房一律3%。

个别城市首套房二套房,契税按2%和4%缴纳。

首付及利率不同:首次贷款,首付不低于30%(公积金不低于20%),执行基准利率;二次贷款,首套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首付不低于60%,利率上浮1.1倍,首套贷款还清的情况下,首付不低于30%,利率上浮1.1倍。

2、还有一个区别:要买的房子是否卖方名下唯一住房。

是唯一住房,满两年免征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不满两年,征收营业税5.6%及个人所得税1%,满两年不唯一,免征营业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之所以说这个区别,是因为,规定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由卖方缴纳,但实际生活中几乎都是买方交的,卖方只是净得价卖房。

怎么购买二套房?1、二套房相对于首套房,不一样的是,首付比例是不一样的,首套房有时候可以低至百分之二十。

但是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这个首付金额相差很大,对于购房压力也是蛮大的。

购买二套房也是比较简单的,你买首套房的时候,还得开一个无房证明等等,证明你是首套房。

2、二套房则不然,在房产局一查询,就能查得到你的房屋拥有信息,你只需把首付比例往上提高即可。

二套房购买别的都是跟首套房选购差不多,也是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如果没有公积金那就是进行银行商业贷款。

3、公积金贷款的优点即使贷款利率很低,比银行的商业贷款利率低很多,很多人都会选择公积金贷款。

第二节 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第二节 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第二节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旨在确定房屋的套数,进而影响房屋价格、房屋交易等相关事项。

本文将介绍房屋套数认定的标准和相关的注意事项。

1. 房屋套数的定义房屋套数指的是一栋建筑物内独立的住房单位数量。

通常情况下,每个住房单位都具备相对独立的生活功能,包括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并可以供一个家庭独自使用。

2. 套数认定的标准房屋套数认定的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规范来确定。

一般来说,以下几个方面是常见的套数认定标准:2.1 建筑面积房屋套数认定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建筑面积。

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每个住房单位的建筑面积通常有一定的下限要求,以确保住房单位的舒适性和居住质量。

2.2 独立出入口一般来说,每个住房单位需要具备自己的独立出入口,方便居民进出。

这是套数认定的另一个重要标准,同时也确保了住户的独立性和安全性。

2.3 独立供暖和水电系统为了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每个住房单位通常还需要有独立的供暖和水电系统。

这样可以保证居民在使用水、电和取暖等方面的独立性和便利性。

2.4 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住房单位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也是套数认定的考量因素。

一般来说,每个住房单位需要规划合理的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区域,以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3. 套数认定的注意事项在进行房屋套数认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3.1 法律法规的遵守房屋套数认定需要符合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规范。

了解并遵守法规要求,是确保套数认定合法合规的重要前提。

3.2 建筑设计的合理性房屋套数认定应基于建筑设计的合理性,包括空间利用率、功能布局等方面。

确保每个住房单位的舒适性和实用性,是套数认定的核心考虑。

3.3 套数认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为了保证套数认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建议由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机构或部门进行认定。

他们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建筑规范,准确、客观地评估房屋的套数。

4. 总结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是确保房屋交易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上海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

上海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

上海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
上海市的首套房和二套房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房屋性质:首套房必须是自住房,而二套房可以是自住房或投资房。

2. 房屋数量:首套房认定标准是每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套住房,而二套房则是指家庭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再次购买的住房。

3. 房屋面积: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房屋面积不得超过90平方米,而二套房则没有面积限制。

4. 房屋来源: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购买新房或二手房均可,而二套房则必须是购买二手房或者自建房屋。

5. 购房时间:首套房认定标准是购房时间必须在上海市限购政策实施前,而二套房则没有时间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适用于普通居民购房,对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购房,认定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上海市的认定标准也可能根据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具体情况需要以当时的政策为准。

武汉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

武汉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

武汉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
武汉异地公积金贷款是指在武汉以外地区缴存公积金的个人或家庭,可以在武汉申请
公积金贷款。

下面是武汉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条件。

一、个人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不含60周岁),无武汉户籍限制。

2、社保和公积金缴存齐全,连续缴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

3、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和不良纪录。

4、个人收入稳定,有还贷能力。

二、贷款条件:
1、贷款额度最高为60万,最低为5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20年。

3、贷款利率与武汉当地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致,目前为3.25%。

4、贷款用途必须是购买住房或旧房改造。

5、贷款必须有抵押,抵押物为购房物业,评估价值要与贷款金额相符。

三、申请流程:
1、到异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开立《异地贷款申请表》,提交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2、由异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并出具同意函给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总之,武汉异地公积金贷款是一种方便、简单的住房贷款方式,贷款额度高、利率低、期限长,让缴存公积金的人在异地也能享受到住房贷款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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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购首套自住住房的认定
借款人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的
房屋信息系统(依据市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中无住房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
房的);且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记录系首次公积金贷款的。

二、购第二套住房的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
1、借款人及配偶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
屋信息系统中,登记其家庭仅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金额不足60万元)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
息系统登记仅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
职工家庭成员在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或公积金系统的贷款记录达2次及以上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均不予受理。

四、婚姻状况变化等特殊情形的认定
1、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其中一方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现以夫妻双方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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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在离异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夫妻双方在婚姻
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离异后公积金贷款
归属借款人一方偿还的,另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3、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已分别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现以夫妻双方名
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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