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29•【字号】亳政办秘〔2022〕59号•【施行日期】2022.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22〕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1月29日亳州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快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进一步提升人民健康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皖爱卫办〔2022〕18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健康优先、改革创新、实事求是、公平普惠,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各方面,健康影响评价和干预列入公共政策制定全过程,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健康权益,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早日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提供坚实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3年6月,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价方法、路径、工具基本建立,至少选择1个公共政策或1个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试点评价评估;到2024年6月,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全面推行,评价运行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提交评价覆盖率逐步提升,评价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到2030年,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的提交评价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其中城市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评价覆盖率达到100%,健康影响评价信息系统全面推广运行。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食品工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食品工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19•【字号】亳政秘〔2015〕186号•【施行日期】2015.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食品工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秘〔2015〕18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食品工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1月19日亳州市食品工业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皖发〔2015〕1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食品工业发展,结合实际,制定亳州市食品工业发展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食品工业经济规模进一步壮大,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产业体系更加完善,食品工业在全市工业经济中的支柱地位更加凸显,成为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经济规模进一步壮大。
力争食品工业产值比2015年翻一番,总量突破600亿元,年均递增15%左右;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达到300家,年产值亿元以上加工企业达到100家、超10亿元达到15家,力争打造年产值50亿元以上企业1家、100亿元企业1家;培育产值200亿元食品产业集群2个、100亿产业集群1个。
(二)质量效益显著提升。
全产业链质量控制体系全面建立,力争著名商标达到100件、驰名商标10件。
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食品工业深度融合,传统食品工业改造提升进一步加快,产品加工深度向精深加工转变,产品价值链向高端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二次加工率达到50%以上,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达到20%左右。
(三)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生态、绿色发展措施全面落实,农业“三品”认证达到500个,地理标志产品力争达到10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6个,资源循环利用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率显著提高。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4•【字号】•【施行日期】2023.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亳州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14日亳州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投资”要求,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5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
一、总体目标。
2023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10%左右。
上半年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55%,其中,续建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60%左右、新建项目开工率65%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二、深入开展农业“两强一增”投资专项行动。
2023年完成投资35亿元以上。
新增高标准农田27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9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8万亩,实施“小田变大田”46万亩,加快农田水利“最后一米”建设。
推进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新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6个,新增农产品产地冷链仓储库容6.4万方。
加大农村水电路气网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力度,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优质资源向农村倾斜。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和美乡村建设,推进改厕1.9万户、建设省级中心村37个。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02•【字号】亳政办〔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3月2日亳州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5号)精神,加快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防疫优先、绿色发展”基本原则,按照“做强生猪、稳定家禽、发展牛羊、兼顾特种”发展思路,以“循环化、数字化、标准化”为引领,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全力推进畜牧业十大工程,不断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推进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发展目标肉蛋奶总产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到2025年达到47万吨以上,到2030年达到51万吨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保持85%以上和95%以上。
围绕主导产业,建成一批区域公共品牌,打造猪、牛羊全产业链。
全市畜牧业整体竞争力稳步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三、重点任务(一)优化养殖区域布局。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科学规划养殖区域,重点发展生猪、牛羊养殖。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字号】亳政办秘〔2015〕153号•【施行日期】2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药政管理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创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15〕153号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5〕8号)要求,扎实推进在我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通过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使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到2017年5月,各项创建指标达到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考核评价标准的各项要求,努力成为“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
(一)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良好。
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
近3年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较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得到有效保障;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药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得到有效构建。
(三)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社会满意度较高。
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满意度在70%以上。
二、主要原则(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
市政府统一领导创建工作,各县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是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的主体,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并对照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综合评价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好创建工作。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实体服务窗口督查考核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实体服务窗口督查考核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11•【字号】亳政办秘〔2018〕189号•【施行日期】2018.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实体服务窗口督查考核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实体服务窗口督查考核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11日亳州市实体服务窗口督查考核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实体窗口政务服务行为,不断完善政务服务督查工作,切实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我市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根据2018年度国务院大督查和8月23日“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题调度视频会议及市领导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政务服务实体窗口督查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考核对象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实体服务窗口;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代办点。
二、主要督查考核的内容和方式(一)服务质量方面。
实体服务窗口网络、硬件设施是否齐全、是否正常使用,功能区域划分和窗口设置是否合理、有无窗口指示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企业和群众办事是否便利快捷,是否存在排队现象,有无排队叫号机、综合咨询台、免费代办窗口、绿色通道和投诉、反映渠道,是否存在有偿代办中介机构进大厅等问题。
(二)事项进驻方面。
市直、各县区部门服务事项是否同时入驻亳州政务服务网,进驻事项梳理全不全、进驻彻不彻底,各乡(镇)、村(社区)代办点是否代办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是否存在线上线下“两头办”、推诿扯皮、窗口仅起到收发室作用等办事不畅、门难找、满城跑、多头跑的问题。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2018—2019年度种植业结构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2018—2019年度种植业结构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25•【字号】亳政办秘〔2018〕177号•【施行日期】2018.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2018—2019年度种植业结构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亳州市2018—2019年度种植业结构调整指导性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25日亳州市2018—2019年度种植业结构调整指导性意见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种植业发展质量,促进种植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新一轮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国家、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稳产能、调结构、转方式”为主攻方向,坚持质量强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加强政策引导,强化科技支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进一步优化种植业结构,促进粮经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构建更加协调、更加高效、更可持续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体系。
二、主要目标2019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1200万亩以上,其中夏粮和秋粮面积均保持在600万亩以上。
经济作物落实中药材种植面积120万亩;蔬菜种植面积200万亩,其中新增设施蔬菜4万亩;水果面积1万亩。
三、重点任务(一)实施粮食种植结构优化升级行动。
立足当地资源,坚持底线思维,稳定粮食产能。
一是优化粮食作物种植布局。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依法行政考核
指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0.30
•【字号】亳政办秘〔2017〕289号
•【施行日期】2017.10.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关
正文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任
务分解表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省政府对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亳州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考核指标,查漏补缺,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将牵头承担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7年12月31日前连同证明性材料一并报送至市法制办。
联系人:蔡威,联系电话:5523389。
2017年10月30日亳州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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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
考核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亳政办秘[2017]234号
【发布部门】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9.01
【实施日期】2017.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亳政办秘〔2017〕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1日
亳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办法
第一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03号)要求,为强化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加强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重点考核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自评自查与综合评定相结合、过程监管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成立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秘书长和分管副秘书长以及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