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新提拔科级公务员担任市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亳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6月5日亳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责任单位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1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正确把握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就业优先政策等宏观政策取向,以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2各县区政府要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务公开考评的重要内容且分值权重不低于15%。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3进一步落实“4·2·1+N”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部门,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出席一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出席一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遇到突发情况,随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府文件,原则上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16〕243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16〕2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1月30日亳州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根据《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皖府法领〔2016〕4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亳政秘〔2016〕178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亳政办秘〔2016〕192号)精神,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央、省驻亳单位的考核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考核方式考核采取自查、复查、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被考核单位对照本考核方案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二)复查2017年年初,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照本考核方案中的考核指标,对被考核单位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复查、评分。
(三)日常考核包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评分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分。
1.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评分。
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分。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秘〔2018〕63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度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29日2018年度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为确保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有序高效推进各项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秘〔2018〕34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度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一、督查内容及时间安排(一)围绕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省、市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围绕《中共安徽省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推动省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责任分解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人:吴火权2.督查内容(1)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2)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我市指标完成情况。
(3)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省政府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3.督查时间每季度督查1次。
(二)围绕贯彻省政府重要会议部署,推动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以及省长工作例会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1.责任分解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人:吴火权2.督查内容(1)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2)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和省长工作例会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办秘〔2017〕169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办秘〔2017〕16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2日亳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公共数据共建共享,规范和促进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及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7〕17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本市各级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共享平台是指利用大数据技术,依托我市云计算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对信息资源进行集成、整合和其他相关服务工作,为相关政务部门提供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的服务支撑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用于规范政务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包括因履行责任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20•【字号】亳政办〔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了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积极主动抓好落实。
一、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建设“活力亳州、美丽亳州、幸福亳州”的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优中求快的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抓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全面完成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政府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事项的落实负总责,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分管负责同志要加强具体指导,强化统筹调度。
主要责任单位要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加强与协同配合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协同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工作落实。
二、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分解表中的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将其纳入单位年度岗位责任目标。
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做到定目标、定计划、定班子,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实行一线工作法、结果倒逼工作法,逐月逐季跟踪问效,确保按时全面完成。
三、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
对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和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办结销号和季度通报制度,有效实施“三查三单”和“四督四保”制度,精准发力抓好落实。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新提拔科级公务员担任市政府督查专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新提拔科级公务员担任市政府督查专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30•【字号】亳政办[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新提拔科级公务员担任市政府督查专员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办〔2008〕5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政府部门新提拔科级公务员担任市政府督查专员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市政府部门新提拔科级公务员担任市政府督查专员暂行办法为加强政务督查力量,完善督查工作机制,锻炼公务员队伍,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政务督查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在市政府督办室设置市政府督查专员。
市政府部门新提拔的科级公务员,分期分批到市政府督办公室担任市政府督查专员,专职处理有关政务督查事务,任职时间为6个月。
二、市政府督查专员每批2-3人,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人事局研究确定,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由市政府督办室负责。
三、市政府督查专员确定后,由市人事局向其工作单位和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市政府督查专员任职通知。
市政府督查专员专职从事政务督查,原则上不再参与其原单位工作。
四、市政府督查专员工作期满,由本人写出工作小结,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人事局组织考核。
实行试用期的新任科级公务员,其担任市政府督查专员的时间计入任职试用期。
五、担任市政府督查专员期间的工资、福利仍由原单位负责,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由市政府办公室提供。
六、市政府督查专员是市政府推动公务员岗位交流、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加强政府督查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市人事局和市政府办公室开展工作。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规程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5•【字号】秘函[2008]28号•【施行日期】2008.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规程的通知(秘函〔2008〕28号)各科室、各管理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规程》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亳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规程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文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程。
公文处理工作主要包括收文、分办、办理、呈送、核稿、审批、发文、督办、反馈和归档等10个环节。
一、收文(一)市政府或办公室接收的公文、信函由文秘科负责签收、登记;电报、传真由值班联络科负责签收、登记。
收文人员签收公文、电报、传真、信函时,应认真核对来文单位、件数和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名并注明签收日期。
(二)公文、信函属市政府或办公室的,由文秘科拆封;属科室的,由相关科室拆封;属领导同志个人的,由领导同志个人拆封。
(三)业务科室收到属于本科室分工办理的公文,应送文秘科登记编号;领导同志秘书收到需要市政府审批而直接报送领导同志个人的公文,除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外,应转文秘科登记并按程序处理。
(四)文秘科对越级报送的公文不予接收;收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公文时,应退回报文单位按规定重新呈报;紧急公文及时办理,并将存在问题通知来文单位。
二、分办(一)公文按以下原则分办:1. 电报、传真。
由值班联络科签收后编号、登记,加贴“传真电报阅办标签”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审批,重要的须报秘书长、市长审批。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亳政办秘〔2018〕122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正文:----------------------------------------------------------------------------------------------------------------------------------------------------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7月4日亳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包括下列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一)全部使用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建设资金(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项目;(二)未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
第三条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总预算或者概算执行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使用等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第四条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依法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新提拔科级公务员担任市政府督查专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亳政办[2008]5号
【发布部门】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1.30
【实施日期】2008.0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新提拔科级公务员担任市政府督查专员暂行
办法的通知
(亳政办〔2008〕5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部门新提拔科级公务员担任市政府督查专员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市政府部门新提拔科级公务员担任市政府督查专员暂行办法
为加强政务督查力量,完善督查工作机制,锻炼公务员队伍,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落实,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