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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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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广告的法律责任与处罚
法律责任
违法广告行为人需承担民事责任,如 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需承担刑事 责任。
处罚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 度,对违法广告行为人给予相应的行 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营业执照等。
05
《广告法》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广告法》的修订动态
修订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广告行业 的繁荣,原有《广告法》已难以 满足当前监管需求,修订《广告
国际广告法的比较与借鉴
比较分析
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广告法进行比较分析, 了解各国在互联网广告监管方面的立法和实 践。
借鉴经验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完善我国《广告法》中 关于互联网广告的监管规定,提高监管效率 和水平。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全球 互联网广告监管的进步和发展。
06
《广告法》培训总结与展望
广告监管与法律责任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或者进行虚假宣传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 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贬低他人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 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势在必行。
修订历程
自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总局启动《广告法》修订工作, 经过多次调研、讨论和修改,最
终于2019年修订完成。
修订重点
修订后的《广告法》重点加强对 互联网广告的监管,明确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责 任和义务,加大对违法广告行为
的处罚力度。
互联网广告的监管挑战与应对
监管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广告监管 的主要机构。

《广告法》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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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条款解读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关于广告中使用“观世音菩萨”像是否属于“迷信”内容的答 复》:“观世音菩萨”是佛教专有的形象,具有特定的宗教意义, 其用于商业广告活动,超出了正常的宗教活动的范畴,并带有一定 的迷信色彩,属于<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六项禁止的广告行为。
2 重要条款解读
法律责任
重点条款解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 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 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 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 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 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7. 完善了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规范 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因为传媒是广告主体的最 后一道把关主体,传媒在发布广告当中也承担重要责任。因此,这次对发布 广告的媒体和平台也做了严格规定,并且也加大了处罚力度。
8. 明确和强化广告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如工商机关接到投诉以后七天以内应予处理。对工商机关发现违法广告查处 不利的,使违法广告长久发布没有得到处罚的,要对行政执法机关问责。
重点条款解读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你泡了吗?泡了。你漂了吗?漂了。”雕牌天然皂粉的这一广告播出后,引发了诸多 消费者的不满。有人认为这则广告打了情色广告的擦边球,让人联想到的内容很不不健康。 随后雕牌新的产品形象广告代替了这一争议广告。

新广告法学习最全PPT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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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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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那么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以下情形:
中华(人二)民使共用和或者国变广相告使法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正确〞等用语; 第十一条 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 容相符合。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 应当真实、准确,并说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 明确表示。 第十二条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 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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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二华章人广民告共内和容国准那广么告法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 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效劳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 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效劳的内容、提供者、 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效劳有 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置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 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效劳的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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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培训课程(ppt 41页)2021实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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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无线电通讯设备区分销售和生产,生产商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商提 供销售许可证。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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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审核要求
4.资质证书审核要求
审核规范细则
审核项
项目分类
证书上传规范
审核要求 1、所有证书及营业执照需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
2、所有证书需保证内容完整,清晰,不模糊
1、客户提交的行业证书需符合相应行业的证书提交要求
全行业资质审核实操对应行业
5.交通运输 Ø 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办公、文教
Ø 从事“音像制品、图书”等出版物,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7.化工 Ø 生产普通化工品,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Ø 危险化学品不开放
说明:销售商无需提供 可参考:危险化学品目录/whp.htm
全行业资质审核实操对应行业
17 个 特 殊 行 业 类 目 及 所 需 资 质
全行业资质审核实操对应行业
1.眼镜及配件
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 需提供 1、《营业执照》、 2、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含《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等)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三证 4、《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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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培训XXXX91.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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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 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 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十三条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 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七十九条 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第八十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 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 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 新修订第一百五十四条
一.新广告法背景 二.代言人 三.新旧法规对比 四.相关法律 五.拓展内容
1 新广告法背景
背景
1. 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1994年广告法颁布以来的首次修
订,经过大量调研和反复论证,修订幅度大、涉及范围广,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2. 新广告法修订后,势必出现大量职业打假人进行互联网广告打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 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明确有关部门监管权和加强处罚力度
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大众传播媒介在2015版广告 法修订案中也被做了严格规定,被承担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并且也加大了处罚力 度。

新《广告法》专题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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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从该条规定看出:诸如“药到病除,包治百病” 或者“百分百有效、治愈率达到90%”或者利用代言 人推荐药品的广告都将判定为违法广告。
2、药品广告的新要求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 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 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 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在市场宣传上一掷千金,拿下“中国好声音”王牌节目的冠名权,并在其他 广告宣传中称“国家权威机构发布: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 罐’”、“加多宝凉茶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宣传语。 后王老吉公司将加多宝公司诉上法庭,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后,北京高院最 终维持原判。即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上构成虚假宣传,判令其停止侵权行 为,并赔偿王老吉公司人民币300万元。 那么加多宝公司的此类广告宣传是否违法,如何违法的呢?
分析:
在该案件一审中,北京第三中级法院认为,“加多宝”品牌自2012年才开 始被独立投入使用,其品牌历史尚未有7年,2008年至2012年中国行业企业信 息发布中心的中国罐装饮料市场销售额第一名颁给的是“王老吉凉茶”,加多 宝进行上述宣传故意混淆和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认为加多宝凉茶就是王老 吉凉茶,构成了虚假宣传。
2、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 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3、增加了信用惩戒,规定有关违法行为信息要 记入信用档案。
(九)新增关于虚假广告的界定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如案例:产品包装上表明服务电话为免费,实际消费者 拨打时时收费)

广告法知识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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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7
1、安阳的龙涎降压茶:“活
茶入药降血压,彻底摆脱降压药”
2、一款冬虫夏草片的《宣传
手册春季刊》及《养生食谱》记
载:“现代科技研究发现,冬虫
夏草还具有如下作用:①双向调
节免疫系统;②预防与直接抗肿
瘤作用,协同放化疗效果、减轻
毒副作用;③提高细胞能量、促
2019
进- 机体损伤修复,抗缺氧、抗18疲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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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药到病除,包治百
病”或者“百分百有效、
治愈率达到90%”“安全无
毒”或者利用代言人推荐
药品的广告都将判定为违
2019
- 法广告。
16
《广告法》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广告(法五》)第利十用九广条告广代播言电人台作、推电荐视、台证、明报;刊音像出版单位 不得以保介健绍食健品康广、告养应生当知显识著等标形明式“变本相品发不布能医代疗替、药物品”、。医
(五)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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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专 利 侵 权
权优 非
形诚
象勿
被扰
判 侵
3
用 葛
2019
-
行与 对竞 比争
对 手 进 字 体 侵 权
11
如何理解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 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
广告法所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并不限于法律所列举“国家级”、“最高级”、 与此类似的绝对化用语均在禁止之列,如 极品、顶级、第一品牌、独家配方 免检产品、驰名商标、王牌、祖传、全天然、100%等均属于本规定禁止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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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广告市场规模迅速扩大。需要进一步引 导和促进广告业创新发展,为经济提质 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02 新的广告媒介和形式层出不穷。需要进 一步完善广告法制,营造统一开放、竞 争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03 广告活动主体和广告经营方式日益多元 化、多样化。需要进一步激发广告市场 主体创 新活动,推动广告业提质升级。
从广告监管实践看,我认为,我们基层执法人员在学习新法时应注意3 个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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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突破“广告费用”前提限制依法处罚违法广告
旧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 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 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对于违法发布保健食品、酒类、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教育、培 训、房地产、招商等广告的行为,新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由工商(市场监管) 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 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 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可吊销营业执照,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03 经过广泛调研论证、召开意见征求座谈 会、网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全国人 大常委会三次审议通过。
6
二、对新《广告法》的认识与理解
7
走进新《广告法》
据统计,2014年我国广告经营额达5600亿元,广告市场总体规模居世 界第二位。为适应形式日益多样、媒介日益丰富、内容日益庞杂的广告业 发展新形势,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 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并于2015年9月1日起取代已施行20年的 旧《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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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 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 业宣传。
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 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 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第十二条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 中谎称取得专利权。 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 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 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八条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 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 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 当显著、清晰表示。
广告:是个人、企业、组织将自己的产品、服务或者其他一些信息,以图片、视频、文字、口碑等
形式,通过公众媒体、网站、个人交际圈等载体,免费或者是付费地传达给多方的营销过程。
注意:广告本身是设计面向目标客户的,但投放对象有可能是所有人。例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宣传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处罚: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章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广告法知识培训
营销目的:
是为了营造好的销售环境,改变客户潜在意识或者得到客户认同,最终目的是销售产品和服务。
改变客户的潜在意识最通用的方法就是:广告宣传。
存在的问题:
我们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几乎都没有相关的法律意识。 存在侥幸意识,认为查不到自己,广告法离自己很远。
本次培训目的:
1、了解新版广告法及违反广告法的严重后果。 2、在进行广告宣传时,有遵守广告法的意识。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 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广告行为规范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 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 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惩罚: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广告内容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 (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 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违反本 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 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 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第十三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四条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 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 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广告,应当遵守国 务院有关部门关于时长、方式的规定,并应当对广告时长作出明显提示。
第四十四条
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 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 确保一键关闭。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 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 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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