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定额说明-第一册 通用项目

2008年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定额说明-第一册 通用项目
2008年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定额说明-第一册 通用项目

第一册通用项目

DBD29-401-2008

说明

一、本册基价包括通用项目和组织措施费两部分内容。市政各专业工程均可适用。

二、通用项目包括零星工程,砌石工程,打拔桩工程,拆除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临时工程,其他工程等7章;共58节,总计265条基价子目。

三、组织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冬季施工降效,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措施费,封闭作业照明费,二次搬运措施费,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半幅施工措施费等8项内容。

通用项目说明

一、零星工程包括场地平整、简易路、围堰、地下设施加固处理、砂石垫层、还土、买土等内容。

1.本章围堰基价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2.筑坝围堰基价内已列入黄土费用,如系就地取土,需在基价项目中减除黄土费。

3.筑坝围堰基价内列入50t木驳船台班参考数量,施工时若使用木驳船可按现价计人,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

则应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4.还土或还石灰土基价中未列黄土费用,按就地取土考虑;如需改换土壤,或现场内土量不满足使用时,可增加买土费用。 二、砌石工程包括干砌、浆砌片(块)石、浆砌料石、台阶及勾缝等内容。

1.本章砌石基价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 m 以内的桥涵、河道或护坡等的砌筑工程。

2.预算子目中调制砂浆,均按砂浆拌合机拌合;如采用人工拌制时,预算基价不予调整。 三、打拔桩工程包括打拔桩设备及混凝土搅拌站的安拆,打、拔桩(各种材质),接箍器桩及搭拆桩基础支架平台的内容。 1.打、拔设备及混凝土搅拌站安拆费是指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轨道式打桩机的安拆费中已包括轨道的安拆费用

2.土壤的类别在基价中均采用综合土质。

3.陆地或支架上打桩,不包括脚手架费用,如需搭设脚手架可套用各分册相关脚手架基价子目。

4.打各种桩均按垂直桩考虑,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

以内时,人工乘以1.33,机械乘以1.43;打各种桩均按一般正常施工考虑,如遇上障碍或其他特殊要求,所增加费用另行计算。

5.20 cm 碎石垫层(已有道路除外),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6.船上打桩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7.打板桩预算基价中,圴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8.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混凝土桩预算基价中均未包括运桩。运桩可套用混凝土中构件运输相应项目。 9.送桩预算基价按送4m 为界,如实际超过4 m 时,按相应预算基价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1)送桩5 m 以内乘以1.20系数。

(2)送桩6 m 以内乘以1.50系数。 (3)送桩7 m 以内乘以2.00系数

4)送桩7 m 以外,按已调整后7 m 为基础,每超过1 m 递增0.75系数。 10.本基价的支架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

11.

搭、拆水上工作平台预算基价中,已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卸打拔桩架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12.打、拔钢管桩子目的钢管桩材料的消耗数量均按搭设栈桥考虑,如果是搭设水中钢桥下的工作平台时,钢管桩消耗数量可按钢管桩用量的50%另计其费用。

四、拆除工程包括破除路面、旧路破除、人行道、侧缘石、砖及混凝土结构、各种材质管等内容。

1.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2.拆除工程项目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3.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应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4.破除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项目中:局部或小面积破旧路面结构适用空压机破除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子目;整条道路(路段)或连续大面积破旧路适用其他机械拆除沥青混凝土路面子目。

5.铣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是按3 cm计列的,铣刨厚度最大为5 cm,厚度超过5 cm时,则套用2步铣刨3 cm子目,仍不满足所需厚度时,则套用每增减1 cm子目进行调整;铣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厚度是按8 cm计列的,铣刨厚度等于或超过1.5倍基本厚度时,则套用2步铣刨8 cm子目,再选用铣刨厚度每增减l cm子目进行调整。

6.机械破除或锉刨机锉刨旧路结构,均适用于路面和结构层部分。

7.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基价项目。

(1)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2)拆除铸铁管要求管口完整、管身不损坏的管材、管件不得少于60%、阀门不得损坏。

五、施工降水及排水工程包括打拔井点、大口井、工程排水和挖还水窝子等内容。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所采取的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1.本章施工排水与降水费用不包括给、排水管道沟槽排水基价子目。

2.水窝子在预算里为一个整体计算,单项表示。

3.挖深小于4 m或槽(坑)底标高在大沽水平零以上时一律采用水窝子方法降水;挖深超过4 m或标高在大沾水平零以下者,可采用井点或大口井方法配合降水。

4.井点组装拆除、机具迁移、设备安装所需费用均已纳入打拔井点基价内,不另行计算。

5.井点花管,管径为50 cm ,组装长度为2 m ,总长分9 m 以内和

9 m 以外两种,井点间距为l m 。 6.井点抽水机组的设施按顶管工作坑考虑,每个工作坑安设一部机组。

六、临时工程包括修筑临时路、便桥、施工围栏、架设临时动力线和铺设临时供水管道等内容。

l.进入施工现场如无可供载重汽车运输的道路时,可修筑临时便道,一般应尽量利用原有土路,加固使用。如无适当土路,可修筑临时道路或修筑简易道路。

2.临时便桥应按实际需要架设。汽车临时便桥按荷载4 t 计列。临时木便桥基价的桥宽按下列数据考虑:行人2 m ,行车4 m 。临时钢板便桥基价不分管道槽宽度,均用同一基价,基价中已考虑每次施工前后铺拆钢板的用工和机械。同一地点铺的钢板,不论实际铺拆次数多少,均按一次计算。

3.临时供水管道措施费系指改建给水管道时停水给用户供水的临时配水管道所发生的费用。基价中不但包括刨槽、安装、拆除、回填、维修的全部工料机费用,并且包括了管件、阀门、闸井、支线水管、水嘴等的费用。编制预算时,除按干线长度套基价列项外,其他项目不得列项计算。

4.临时排水管道措施费系指必须排水而现场附近又无可供排水的下水道、河道、水坑,必须铺设的临时排水管道所发生的费用。基价中已包括刨槽、安装、拆除、回填、检查井、出水口以及加固、维修的工料机费用在内。

七、其他工程包括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水泥搅拌桩、水泥旋喷桩、挖淤泥、运土、大型机械及构件场外运费和混凝土蒸汽养护等内容。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措施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的运输及转移费用。

2.大型机械场外包干运费

(1)包干运费按台次计算,运费中已包括往返运费。

(2)包干运费只适用于外环线以内的工程。

(3)包干运费中包括了臂杆、铲斗及附件、道木、道轨的运费。

(4)10t 以内汽车式起重机,不计取场外开行费;10 t 以外汽车式起重机,每次场外开行费按其台班单价的25%计算。 (5)机械运输路途中的台班费,不另计取。

3.

大型机械现场的行驶路线需修整铺垫时,其人工修整,可按实际计算。若使用路基箱、钢板铺垫时,不分块数和使用时间,以工地为单位计取场外包干运费1799.97元(其中:机械费1664.1l元,管理费135.86元)、工地使用折旧费276.94元。

4.混凝土构件场外运费,是指施工单位在混凝土加工厂预制构件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凡需增加此项运输费用,应根据基价子目中的构件重量、长度及相应的运输里程计列。

5.现场浇筑或预制的混凝土构件,因工程或工期需要进行蒸汽养护,可套用相应的蒸汽养护基价。

6.架设临时动力线,适用于变压器降低后的线路(通称二次线),延伸至100 m以外的延长部分,包括干线和支线,在管道中的支管线路视为支线,不包括接向动力的引线。此基价项目采用分期摊销方法,按各型变压器考虑。其使用期限是:变压器容重在100 KV A以内,其动力线使用期为4个月:

变压器容重在180 KV A以内,其动力线使用期为7个月;

变压器容重在320 KV A以内,其动力线使用期为10个月。

组织措施费说明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是指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和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环境保护费用以及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的费用。

1.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其他小型临时设施。

2.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和摊销费。

二、冬季施工降效包括由于在冬季施工中劳动效率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和机械费。

三、雨季施工费是指在雨季施工中采取的必要防雨、排除雨水、临时道路维修等措施费和由于在雨季施工中劳动效率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和机械费。

雨季施工费包括:

1.不同施工部位的防雨、排除雨水的措施费用和施工过程必须掺用的辅助材料(如促凝剂等)费用。

2.施工机械冒雨或雨停立即作业必须增设的辅助装置,增加的辅助人工、油料消耗、零件损耗和机械雨中作业效率降低而增加的机械台班等所需费用。

3.脚手架、斜道防滑等保护费。、

4.临时道路、排水沟在雨季的维修费。

5.检修仓库,保护材料机具的费用。

四、夜间施工措施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五、封闭作业照明费是指封闭作业施工所发生的封闭作业施工降效、封闭作业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六、二次搬运措施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七、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是指按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在竣工验收后,应提交的档案资料所发生的编制费用。

八、半幅施工措施费是指:

1.道路工程施工时不断行需半幅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2.市政管网单项工程有三个以上路口需分段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通用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零星工程 1.围堰工程

(1)土草围堰、筑拆木桩竹笆坝围堰工程分别采用百立方米、立方米计量单位。

(2)套箱围堰的工程量为套箱金属结构的质量。套箱整体下沉时悬吊平台的钢结构及套箱内支撑的钢结构均已综合在基价中,不得作为套箱工程量进行计算。

2.地下设施加固处理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图示尺寸以处计算。

3.购买土方按自然方计算;还填土方按压实方计算。 二、砌石工程

1.砌石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立方米或10 m 。体积为计量单位,勾缝是以100 m 。为计量单位。 2.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0.3 m 。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3.挡墙、护坡的砌体工程

(1)干砌、浆砌块石护坡以不同平面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2)浆砌块石、料石、预制块的体积按设计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3)浆砌台阶以设计断面的实砌体积计算。 三、打拔桩工程

1.机械设备安拆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规定的次数计算。

2.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3.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减去空心部分体积计算。 4.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吨计算。 5.焊接桩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6.陆上打桩,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 m

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7.支架上打桩,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 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8.船上打桩,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1 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9.改造旧护岸,需拔除钢板桩时,其人工、机械各分别乘以1.5系数。

10.各种型钢桩(不含钢管桩)的打桩工程,其钢桩的运费已含在打桩子目内,不得再单独计列。

11.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F=N l F l+N2F2

每座桥台(桥墩):F l=(5.5+A+2.5)X(6.5+D)

每条通道:F2=6.5 X[L一(6.5+D)]

(2)钻孔灌注桩:F=N l F l+N2F2

每座桥台(桥墩):F l=(A+6.5)X(6.5+D)

每条通道:F2=6.5 X[L一(6.5+D)]

式中F——工作平台总面积:

F l——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F2——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2——通道总数量;

D——二排桩之间的距离(米);

L——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米);

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米)。

四、拆除工程

1.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实际拆除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以米计算。 3.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伐树、挖树兜按实挖数以棵计算。

5.铸铁管拆除,按拆除的管道的水平投影长度作为工程量。 五、施工排水、降水工程

1.水窝子依管道长度每50 m 敷设一个,不足50 m 按一个水窝子计算。 2.基坑排水周期依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规定,按台班计算。 3.顶管工作坑及井点排水的排水台班按下列规定计算:

Φ1000~Φ1500管以40 m 为单位计算,周期40天;Φ1650~Φ1960管以34 m 为单位计算,周期45天;每昼夜3个台班。 4.管道及泵站工程采用井点排水时,每机组按35根考虑。 六、临时工程

1.施工便道:按施工便道的长度和宽度的乘积为工程量。

2

.现场施工围栏以施工路段长度按路单侧延长米计算,以米为计量单位。 3.临时便桥

(1)沟槽施工用木桥以管道槽的上口宽增加2 m 乘以管道长度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2)临时汽车便桥以桥宽乘以桥长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3)临时钢板便桥以桥宽(即行车宽度)以米为计量单位。

4.架设临时动力线工程量是以变压器降低后的线路(通称二次线),延伸至100 m 以外的延长部分,包括干 线和支线,不包括接向动力的引线。

5.临时供水管道及临时排水管道,各种临时性工程均应按实际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其等级(或 管径)和数量(或长度、宽度)。在编制预算时,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临时供水管道:施工用的供水管道从引水地点到水压试验进水口(或现场施工用水水嘴)的距离作为 工程量(分管径)。改建给水管道时为用户供水的临时管道,按实际发生计算。

(2)

临时排水管道按现场排水口到排水管道出水口管道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七、其他工程。

l.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包干运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定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次数及使用台数按台次计算。2.大型机械场外包干运费

(1)自行式压路机的场外运费,按实际场外开行台班计算。

(2)外环线以内的工程或由专业运输单位承运者,场外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

3.预算基价中开挖土方、购买土方按自然方计算;弃运土方按松方计算;回填土方按压实方计算。

组织措施费计算规则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以直接工程费合计(直接工程费合计是指施工图预算

地铁、隧道工程

二、冬季施工降效以冬季施工期间完成的工程项目的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基数乘以系数10%。

夜间施工措施费= 工期定额工期-合同工期

×直接工程费中工日合计×夜间施工系数×每日夜间施工增加费工期定额工期

五、封闭作业照明按封闭作业工日之和×80%×9.07/工日计算。

六、二次搬运措施费按现场总面积与新建工程首层建筑面积的比例,以预算基价中材料费合计为基数乘以相应的二次搬运措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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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八册,具体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 二、本定额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同时参考了公路、水利等专业定额和其他省(市)相关定额,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 本定额人工按定额用工的技术含量综合为一类人工和二类人工,其内容包括基本 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其中土石方工程人工为一类人工,其余均为二类人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人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材料的消耗量均以体积表示。定额中混凝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系统ver2008操作手册

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 Foxit Software https://www.360docs.net/doc/1e10763518.html, For evaluation only. 第一部分软件概述11软件简介. 12软件运行环境. 13软件安装. 14软件启动. 15软件退出. 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 Foxit Software https://www.360docs.net/doc/1e10763518.html, For evaluation only. 16软件窗口布局及一般性控件. 17必须了解的一些概念. 18软件工作原理及操作流程. 11软件简介.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系统V r08 e20软件(以下简称“EB08 Q20”)由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天津市建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开发。此软件以20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08 办法》及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人防工程、房屋修缮工程)为基础编制。软件设计时,将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计价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将工程招标、投标,预算、结算融于一体,在提升先进性、实用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满足用户需求。作为造价领域具有丰富计价软件编制经验的建经科技在20新一届预算基价执行期内打造08 的核心产品,EB08 Q20重在提高工程造价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工作效率,以市场为主导,从业务可操作角度,提供了适用于天津地区的电子招投标业务一体化解决方案,并在实际应用中凸显出以下功能:①以20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为指导,可实现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08 价两种计价模式,为业内人士量身定制;②与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实现了真正的业务对接,针对性、区域性极强;③预算基价数据库同时用于印刷排版与软件开发,解决了需因数据准确性问题而导致软件无法正常使用的困扰;④强大的系统资源查询器,使查询与录入功能融为一体,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⑤实现了跨专业预算基价子目的互相调用,满足了用户对综合性专业工程的特定需求;⑥专业工程的拆分与合并功能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既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又达到了使不同专业人员互相协作的目的;⑦通过互联网及时提供《天津工程造价信息》电子数据文件,使用户能在第一时间内捕捉市场信息及价格动态;⑧多选打印副本输出功能,可使文件进行任意组合输出,避免了重复性的人机对话操作,操作理念更趋合理。12软件运行环境. 硬盘空间内存空间显示器分辨率硬件要求50B 0M以上字26B 5M以上最低8060 0*0象素节操作系统微软主流操作系统13软件安装. 本系统的安装分为软件部分与硬件部分,即程序的安装及软件“加密锁”的安装。注意:安装顺序为先安装程序,再安装““加密锁”。14软件启动. 打印机无特定要求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 Foxit Software https://www.360docs.net/doc/1e10763518.html, For evaluation only. 软件安装完毕后,即可启动并运行本系统。启动时可采用屏幕直接启动和菜单启动。屏幕直接启动:鼠标双击屏幕桌面上的“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系统V r08 e20”图标即可进入本系统。菜单启动:单击“开始”菜单,将鼠标移到“程序”菜单项并单击,这时将弹出下一级菜单,从菜单中找到并单击“天津市工程计价系列软件”文件夹下的“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系统V r08 e20”,即可启动本系统。第一次启动本系统,将弹出软件“许可协议”窗口,在用户认真阅读并接受此协议的前提下,将要求用户输入“用户单位名称”,以上工作完成之后系统将弹出输入操作密码窗口(以后每次启动将直接进入此窗口),系统提供的默认密码为“cm”,操作密码正确才能zm 进入系统,如图11 .所示。图11 . 图12 .中,密码最多输入1 0 位,可以是数字或英文字母。“输入新密码”与“确认新密码”两栏中的字符必须一致,新密码才能生效,否则系统将继续延用原密码。图12 . 15软件退出. 退出本系统软件有3 种方法:①从主菜单栏中的“文件”菜单中选取“退出”项;②按AtQ l+组合键;③点击软件主窗口右上角的“关闭” 按钮。Generated by Foxit PDF Creator ? Foxit Software https://www.360docs.net/doc/1e10763518.html, For evaluation only. 16软件窗口布局及一般性控件. 软件中当量单文件或标书文件处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状态下,打开某一专业工程后,即出现图13 .所示窗口,通过鼠标,将很容易控制窗口中的各种控件和菜单。图13 . ■ 主菜单:位于系统主窗口的最上一行,通过它可以完成某些功能操作。本系统有8 个主菜单栏,它们分别是:文件、编辑、视图、窗口、统计、系统、帮助。■ 最

2008年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定额说明-第一册 通用项目

第一册通用项目 DBD29-401-2008 册 说明 一、本册基价包括通用项目和组织措施费两部分内容。市政各专业工程均可适用。 二、通用项目包括零星工程,砌石工程,打拔桩工程,拆除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临时工程,其他工程等7章;共58节,总计265条基价子目。 三、组织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冬季施工降效,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措施费,封闭作业照明费,二次搬运措施费,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半幅施工措施费等8项内容。 通用项目说明 一、零星工程包括场地平整、简易路、围堰、地下设施加固处理、砂石垫层、还土、买土等内容。 1.本章围堰基价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2.筑坝围堰基价内已列入黄土费用,如系就地取土,需在基价项目中减除黄土费。 3.筑坝围堰基价内列入50t木驳船台班参考数量,施工时若使用木驳船可按现价计人,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

则应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4.还土或还石灰土基价中未列黄土费用,按就地取土考虑;如需改换土壤,或现场内土量不满足使用时,可增加买土费用。 二、砌石工程包括干砌、浆砌片(块)石、浆砌料石、台阶及勾缝等内容。 1.本章砌石基价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 m 以内的桥涵、河道或护坡等的砌筑工程。 2.预算子目中调制砂浆,均按砂浆拌合机拌合;如采用人工拌制时,预算基价不予调整。 三、打拔桩工程包括打拔桩设备及混凝土搅拌站的安拆,打、拔桩(各种材质),接箍器桩及搭拆桩基础支架平台的内容。 1.打、拔设备及混凝土搅拌站安拆费是指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轨道式打桩机的安拆费中已包括轨道的安拆费用 2.土壤的类别在基价中均采用综合土质。 3.陆地或支架上打桩,不包括脚手架费用,如需搭设脚手架可套用各分册相关脚手架基价子目。 4.打各种桩均按垂直桩考虑,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 以内时,人工乘以1.33,机械乘以1.43;打各种桩均按一般正常施工考虑,如遇上障碍或其他特殊要求,所增加费用另行计算。 5.20 cm 碎石垫层(已有道路除外),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6.船上打桩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7.打板桩预算基价中,圴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8.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混凝土桩预算基价中均未包括运桩。运桩可套用混凝土中构件运输相应项目。 9.送桩预算基价按送4m 为界,如实际超过4 m 时,按相应预算基价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1)送桩5 m 以内乘以1.20系数。 (2)送桩6 m 以内乘以1.50系数。 (3)送桩7 m 以内乘以2.00系数 4)送桩7 m 以外,按已调整后7 m 为基础,每超过1 m 递增0.75系数。 10.本基价的支架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说明

目录 总说明.......................................................................................................... 第一册“通用项目”编制说明 ............................................................. 第二册“道路工程”编制说明 (51) 第三册“桥涵工程”编制说明.................................................................. 第四册“隧道工程(岩石层隧道)”编制说明 ................................... 第四册“隧道工程(软土层隧道)”编制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册“给水工程”编制说明 ............................................................. 第六册“排水工程”编制说明 ............................................................. 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编制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册“路灯工程”编制说明 ............................................................. 第九册“地铁工程”编制说明 .............................................................

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

通用 第一册 通用项目DBD29-401-2008册说明 一、本册基价包括通用项目和组织措施费两部分内容。市政各专业工程均可适用。 二、通用项目包括零星工程,砌石工程,打拔桩工程,拆除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临时工程,其他工程等7章;共58节,总计265条基价子目。 三、组织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冬季施工降效,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措施费,封闭作业照明费,二次搬运措施费,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半幅施工措施费等8项内容。 通用项目说明 一、零星工程包括场地平整、简易路、围堰、地下设施加固处理、砂石垫层、还土、买土等内容。 1.本章围堰基价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2.筑坝围堰基价内已列入黄土费用,如系就地取土,需在基价项目中减除黄土费。 3.筑坝围堰基价内列入50t木驳船台班参考数量,施工时若使用木驳船可按现价计入,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则应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4.还土或还石灰土基价中未列黄土费用,按就地取土考虑;如需改换土壤,或现场内土量不满足使用时,可增加买土费用。 二、砌石工程包括干砌、浆砌片(块)石、浆砌料石、台阶及勾缝等内容。 1.本章砌石基价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河道或护坡等的砌筑工程。 2.预算子目中调制砂浆,均按砂浆拌合机拌合;如采用人工拌制时,预算基价不予调整。 三、打拔桩工程包括打拔桩设备及混凝土搅拌站的安拆,打、拔桩(各种材质),接桩、送桩及搭拆桩基础支架平台的内容。 1.打、拔设备及混凝土搅拌站安拆费是指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轨道式打桩机的安拆费中已包括轨道的安拆费用。 2.土壤的类别在基价中均采用综合土质。 3.陆地或支架上打桩,不包括脚手架费用,如需搭设脚手架可套用各分册相关脚手架基价子目。 4.打各种桩均按垂直桩考虑,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1.33,机械乘以1.43;打各种桩均按一般正常施工考虑,如遇上障碍或其他特殊要求,所增费用另行计算。 5.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用,可计20cm碎石垫层(已有道路除外),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6.船上打桩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7.打板桩预算基价中,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8.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混凝土桩预算基价中均未包括运桩。运桩可套用混凝土中构件运输相应项目。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定额总说明

市政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共分九册,包括: 第一册通用项目 第二册道路工程 第三册桥涵工程 第四册隧道工程 第五册给水工程 第六册排水工程 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第八册路灯工程 第九册地铁工程 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市政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 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配合比情况确定材料的用量。混凝土消耗量按现场拌合考虑,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整。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等的回库维修费已计入其预算价格内。 5、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其中不包括未计价材料和其它材料费本身)的百分数表示。 八、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2、本定额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列入其他直接费中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下。 3、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如需要再次搬运的,应在二次搬运费项下列支。 九、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考虑的,如现场无水、电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有关调整办法。 十、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一、本定额适用海拔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高原地区的特殊情况和地震烈度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调整办法。

预算定额说明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一、《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全国公路专业统一定额。它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适用于公路基本建设新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生产的构配件。对于公路养护的大、中修工程,可参考使用。 二、本定额是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表现的工程预定额。编制预算时,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应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逄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 三、本定额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其他工程及沿线设施、临时工程、材料采集及加工、材料运输共九章及附录。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和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定额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程质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取定的,除定额中规定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材料消耗与定额的规定不同而变更定额。 五、本定额除潜水工作每工日六小时,隧道工作每工日七小时外,其余均按每工日八小时计算。 六、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均包括定额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定额内除扼要说明施工的主要操作工序外,均包括准备与结束、场内操作范围内的水平与垂直运输、材料工地小搬运、辅助和零星用工、工具及机械小修、场地清理等工程内容。 七、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系按现行材料标准的合格料和标准规格料计算的。定额内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已包括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编制预算时,不得另行增加。其场外运输损耗、仓库保管损耗以及由于材料供应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定额规定而发生的加工损耗,应在材料预算价格内考虑。 八、本定额中周转性的材料、模板、支撑、脚手杆、脚手板和挡土板等的数量,已考虑了材料的正常周转次数度计入定额内。其中就地浇筑钢筋混凝土梁用的支架及拱圈用的拱盔、支架,如确因施工安排达不到规定的周转次数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换算并按规定计算回收,其余工程一般不予抽换。 九、定额中列有混凝土、砂浆的标号和用量,其材料用量已按附录中配合比表规定的数量列入定额,不得重算。如设计采用的混凝土、砂浆标号或水泥标号与定额所列标号不同时,可按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实际施工配合比材料用量与定额配合比表用量不同时,除配合比表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调整。 十、水泥混凝土、钢筋、模板工程的一般规定列在第四章说明中,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各章。十一、定额中所列材料总重,为建筑材料重量,不包括水及施工机械的消耗重量。 十二、本定额中各项目的施工机械种类、规格是按一般合理的施工组织确定的。如施工中实际采用机械的种类、规格与定额规定的不同时,一律不得换算。 十三、本定额中的施工机械的台班消耗,已考虑了工地合理的停置、空转和必要的备用量等因素。编制预算的台班单价,应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分析计算。 十四、本定额中只列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用量和主要机械台班数量。对于次要、零星材料和小型施工机具均未一一列出,分别列入“其他材料费”及“小型机具使用费”内,以元表示,编制预算即按此计算。 十五、本定额未包括公路养护管理房屋,如养路道班房、桥头看守房、收费站房等工程,这类工程应执行地区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十六、其他未包括的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可编制补充定额在本地区执行,并报交通部备案;还缺少的项目,各设计单位可编制补充定额,随同预算文件一并送审,并将编制依据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额站备查。所有补充定额均应按照本定额的

津17SZ-4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勘察篇

天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 审查要点 DBJT29-191-2017 实施日期:2017 年7 月11 日

《轨道交通篇(三)》津 17SZ-5-3、《给水篇》津 17SZ-6、《排水篇》津 17SZ-7、《燃气篇》津 17SZ-8、《热力篇》津17SZ-9、《环境卫生篇》津 17SZ-10、《建筑总图篇》津 17SZ-11、《结构篇》津 17SZ-12、《电气篇》津 17SZ-13、《自控篇》津 17SZ-14、《常见问题篇(一)》津17SZ-15-1、《常见问题篇(二)》津17SZ-15-2、《常见问题篇(三)》津17SZ-15-3。 本审查要点编制参照了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的有关内容,以及国家和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款及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相关条款。结合我市勘察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具体情况,本“要点”还将“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有关内容以及设计审查过程中各专业常出现的问题、疑点、难点以及技术人员应特别引起注意的问题编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时应符合国家及我市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按本“要点”所列条目内容进行重点审查。 当编制依据中的相关标准、规范、法规文件有更新版本时,应按新颁布的有效版本执行。 本审查要点版权归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享有,编制单位享有署名权,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转让。审查要点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联系,以便修订和更新。 本审查要点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并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在此一并感谢。

目次 KC1 基本要求......................................................... 1 KC4.4 混合土的评价 (31) KC1.1 勘察依据...................................................... 1 KC4.5 盐渍岩土的评价 (32) KC1.2 勘察等级...................................................... 5 KC4.6 风化岩和残积土的评价 (32) KC1.3 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与要求........................ 7 KC4.7 污染土的评价 (33) KC2 岩土的分类与鉴定.............................................10 KC5 地下水 (34) KC2.1 岩石的划分...................................................10 KC5.1 地下水的勘察要求 (34) KC2.2 碎石土的划分................................................12 KC5.2 地下水参数的测定 (35) KC2.3 砂土的划分...................................................14 KC5.3 水和土的腐蚀性测试与判别 (37) KC2.4 粉土的划分...................................................15 KC6 勘探、取样与原位测试 (38) KC2.5 黏性土的划分................................................16 KC6.1 勘探点的布置 (38) KC2.6 特殊土的划分................................................17 KC6.2 勘探点间距 (42) KC2.7 土的综合定名................................................19 KC6.3 勘探孔深度 (44) KC2.8 岩石的描述...................................................20 KC6.4 取样与原位测试基本要求 (47) KC2.9 岩体的描述...................................................20 KC6.5 原位测试方法 (50) KC2.10 土的描述...................................................21 KC7 室内试验 (51) KC3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22 KC7.1 岩土试验方法 (51) KC3.1 抗震设防......................................................22 KC7.2 岩土试验的指标项目 (52) KC3.2 场地类别划分................................................23 KC8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55) KC3.3 场地液化判别................................................26 KC8.1 岩土参数的分析与选定 (55) KC3.4 其它地质灾害................................................28 KC8.2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基本要求 (58) KC4 特殊性岩土......................................................29 KC8.3 地基基础评价 (59) KC4.1 软土的评价...................................................29 KC8.4 勘察成果报告 (63) KC4.2 填土的评价...................................................30 附录 (67) KC4.3 红黏土的评价 (30)

天津土建工程定额说明

土建工程 总说明 一、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DBD29-101-2008(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要求,以《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2004年)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和确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计算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的新建与扩建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市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基价中已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以下简称“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说明和规定: 1.本基价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为基础,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2.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3.人工单价按工种技术含量不同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59.20元;二类工每工日47.20元;三类工每工日37.70元。 4.人工单价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质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的辅助工资和劳动保护费等。 5.人工费中包含其他人工费,内容包括: (1)工程定位、复测、点交、清理中的人工费。 (2)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6.工日消耗量带有括号者表示该工日不作为计算垂直运输的基数。 八、本基价中材料费的说明和规定: 1.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费、其他材料费等。凡构成工程实体且能够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消耗量;不构成工程实体且用量较小的零星材料,归入零星材料费内;材料的检验试验费和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纳入其他材料费中。 2.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按照材料价格的2.1%计取,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者,退给建设单位0.875%,施工单位留1.225%;由建设单位供料至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并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者,退给建设单位1.68%,施工单位留0.42%。 3.工程建设中部分材料由甲方供料,结算时退还建设单位所购材料的材料款(包括应退的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单价以合同约定为准,材料消耗量按实际消耗量确定。 4.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及相关费用。 5.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 6.材料消耗量中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和清单软件

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和清单软件 2012版 一、包含定额: 1.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1-2005):第一册雷达、有线电视及专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2.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1-2005):第二册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布线安装工程 3.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l-2005):第三册安全防范、道路交通、停车场、住宅小区及楼宇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安装工程 4.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1-2005):第四册音频、视频、灯光及其集中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5.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l-2005):第五册洁净厂房(室)及电子设备技术场地安装工程(上、下) 6.电子建设工程预算定额(HYD41-2005):第六册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及材料预算单价 7.电磁屏蔽室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YD41-2007) 8.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9.全统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全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 依据信部规【2007】661号有关措施、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他费用全部按2005费率计取。 二、编制依据: 电子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计价依据(HYD41-2005) 三、能完成的工程: 雷达、有线电视及专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雷达设备安装工程、有线电视设备安装工程、专业通信设备安装工程;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布线安装工程:安装计算机、安装输入、输出设备、安装专用外部设备、安装存储设备、安装专用外部控制器与控制设备、安装台架、插箱、机柜、制作、安装互联电缆、网络设备安装调试、计算机接地系统、计算机硬件系统联调、稳定性运行、计算机软件安装、调试、稳定性运行、布线系统安装、测试;安全防范、道路交通、停车场、住宅小区及楼宇建筑设:安全防范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道路交通、停车场监控管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住宅小区监控管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楼宇建筑设备监控管理系统安装工程;音频、视频、灯光及集中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音频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视频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灯光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集中控制设备安装工程;洁净厂房(室)及电子设备技术场地安装工程:洁净室安装、结构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业、净化管道制作安装、空调、通风管道制作安装、涂复、保温、空气调节系统安装、空气、环境系统调试及检测、水纯化处理装置安装、气体处理、纯化装置安装。装配式电磁屏蔽主体安装工程:小型装配式电磁屏蔽主体、大型装配式电磁屏蔽主体。 四、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开发单位:北京筑业软件公司 出版单位:清华同方光盘电子出版社 五、报价:2980元 六.部分客户

安徽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

安徽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0) 作者:佚名建筑定额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35 更新时间:2008-11-30 册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估价表),包括打桩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立交箱涵工程、安装工程、临时工程及装饰工程,共十章591个子目。二、本估价表适用范围: 1.单跨100m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 2.单跨5m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套用第六册“排水工程”定额,其中管道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1.25系数)。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三、本估价表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第三册“桥涵工程”; 2、合肥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2000)。四、本册定额有关说明: 1. 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属现场预制,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 2.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8m为界,若超过8m,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超高费;本册定额河道水深取定位3m,若水深>3m时,应另行计算。当超高以及水深>3m时,超过部分增加费用的具体计算办法按各地、市规定执行。 3.本册定额中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4.本册定额未包括的预制构件场内、场外运输,可按地、市的有关规定计算。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估价表),包括打桩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砌 筑工程、钢筋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立交箱涵工程、安装工程、临时工程及装饰工程,共十章591 个子目。 二、本估价表适用范围: 1.单跨100 米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 2.单跨5 米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套用第六册《排水工程》定额,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 乘以1.25 系数)。

天津2012定额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2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标准、规及相关计价依据,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控制价和编审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市行政区域新建与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正常生产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作说明,但基价中已予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规定和说明: 1.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的《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全国统筑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考虑了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在施工现场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考虑。 2.人工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参照市劳动力价格水平综合测算的。按技术含量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96元;二类工每工日77元;三类工每工日61元。 3.人工单价是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以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其中包括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4.人工工日消耗量带有括号者表示该项不作为计算垂直运输的基数。 八、本基价中材料费的规定和说明: 1.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和材料采购保管费。主要材料为构成工程实体且能够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在本基价中逐一列出消耗量;零星材料费为不构成工程实体且用量较小的材料,以“元”为单位在本基价中列出;材料采购保管费是指施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第一册通用项目 册说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 二、本定额项目通用于《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本定额的除外)。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试行)(1988年);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年); 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定额及有关资料。 四、本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别套定额。 五、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号不同而调整。 六、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二册道路工程册说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工程。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基础设施中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三、本定额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88道路分册及建设部关于定额的有关补充资料; 2、新编《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及《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 3、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 4、现行的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的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基础资料; 6、已被广泛采用的市政工程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已被检验确定成熟的资料; 四、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可套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排水分册的有关项目。

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电子版.pdf

定额号项目名称工地运输 人力运输 YX1-1混凝土杆(kg)/500以内 YX1-2混凝土杆(kg)/700以内 YX1-3混凝土杆(kg)/1100以内 YX1-4混凝土杆(kg)/1500以内 YX1-5混凝土杆(kg)/1500以上 YX1-6混凝土预制品(kg)/100以内 YX1-7混凝土预制品(kg)/300以内 YX1-8混凝土预制品(kg)/500以内 YX1-9混凝土预制品(kg)/800以内 YX1-10混凝土预制品(kg)/1000以内 YX1-11混凝土预制品(kg)/1000以上 YX1-12线材(kg)/400以内 YX1-13线材(kg)/700以内 YX1-14线材(kg)/1000以内 YX1-15线材(kg)/2000以内 YX1-16线材(kg)/2000以上 YX1-17金具,绝缘子,零星钢材 YX1-18超长合成绝缘子/交流750KV、直流500~660KV YX1-19超长合成绝缘子/交流1000KV、直流660KV以上YX1-20角钢塔材 YX1-21钢管塔材 YX1-22砂,石,石灰,水泥,砖,土,水,降阻剂 拖拉机运输 YX1-23混凝土预制品(kg)/100以内/装卸 YX1-24混凝土预制品(kg)/100以内/运输 YX1-25混凝土预制品(kg)/300以内/装卸 YX1-26混凝土预制品(kg)/300以内/运输 YX1-27混凝土预制品(kg)/500以内/装卸

YX1-28混凝土预制品(kg)/500以内/运输 YX1-29混凝土预制品(kg)/800以内/装卸 YX1-30混凝土预制品(kg)/800以内/运输 YX1-31混凝土预制品(kg)/1000以内/装卸YX1-32混凝土预制品(kg)/1000以内/运输YX1-33线材(kg)/400以内/装卸 YX1-34线材(kg)/400以内/运输 YX1-35线材(kg)/700以内/装卸 YX1-36线材(kg)/700以内/运输 YX1-37线材(kg)/1000以内/装卸 YX1-38线材(kg)/1000以内/运输 YX1-39金具,绝缘子,零星钢材/装卸 YX1-40金具,绝缘子,零星钢材/运输 YX1-41角钢塔材/装卸 YX1-42角钢塔材/运输 YX1-43钢管塔材/装卸 YX1-44钢管塔材/运输 YX1-45砂,石,水泥,石灰,土,水,降阻剂/装卸YX1-46砂,石,水泥,石灰,土,水,降阻剂/运输 汽车运输 YX1-47混凝土杆(kg)/500以内/装卸 YX1-48混凝土杆(kg)/500以内/运输 YX1-49混凝土杆(kg)/700以内/装卸 YX1-50混凝土杆(kg)/700以内/运输 YX1-51混凝土杆(kg)/1100以内/装卸 YX1-52混凝土杆(kg)/1100以内/运输 YX1-53混凝土杆(kg)/1500以内/装卸 YX1-54混凝土杆(kg)/1500以内/运输 YX1-55混凝土杆(kg)/1500以上/装卸 YX1-56混凝土杆(kg)/1500以上/运输 YX1-57钢管杆(kg)/3000以内/装卸

天津2012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天津2012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本基价”)是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结合本市实际编制的。 二、本基价是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控制价和编审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是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对比的基础。 三、本基价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与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基价是按照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的,是在合理工期内、正常生产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及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机械配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及相应管理费用的消耗量标准,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基价中的工作内容仅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作说明,但基价中已予考虑。 六、本基价中各子目的预算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组成。 七、本基价中人工费的规定和说明: 1.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的《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考虑了施工操作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材料在施工现场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效率按八小时工作制考虑。 2.人工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参照天津市劳动力价格水平综合测算的。按技术含量分为三类:一类工每工日96元;二类工每工日77元;三类工每工日61元。 3.人工单价是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以及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其中包括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4.人工工日消耗量带有括号者表示该项不作为计算垂直运输的基数。 八、本基价中材料费的规定和说明: 1.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零星材料和材料采购保管费。主要材料为构成工程实体且能够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在本基价中逐一列出消耗量;零星材料费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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