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省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粤经贸流通[2007]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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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省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省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粤经贸流通〔2007〕86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现将开展2006年度全省典当企业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审对象2006年底前设立、领取商务部核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典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二、年审内容1、典当企业注册资本及出资人变更情况;2、典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其他变更情况;3、典当企业财务状况;4、典当企业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情况;5、典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规范经营情况;6、全国统一当票的使用情况;7、典当企业遵守《典当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
三、年审须提交的材料1、《典当行年审报告书》(附件1)。
2、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鉴证的典当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典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合并报表)。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书必须完整规范,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各项明细帐目的构成说明等内容。
(1)审计报告书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质押贷款”、“绝当贷款”、“长期借款”、“短期借款”等项目,要列出其主要组成部分的明细帐目及发生时间;(2)审计报告书中要对“货币资金”、“长期投资”、“短期投资”等附注具体构成内容及发生时间的说明;(3)审计报告书中“实收资本”项目要披露各股东的名称及出资额。
3、《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不含封皮),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公 告?
二O一O年第18号
为加快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加强清洁生产专家队伍建设,结合我省清洁生产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在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基础上,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审查,现将广东省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库专家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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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广东省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库专家要本着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研究制定清洁生产推行政策、编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评审清洁生产项目、参与清洁生产培训等工作,并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编制清洁生产实施方案提供咨询服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对我省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审核和补充。专家库的具体管理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托省清洁生产中心承担。
广东省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库专家名单(第二批)同时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以及广东省清洁生产网上发布,可登录查询专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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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库专家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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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 省科技厅 ? 省环保厅
二○一○年七月八日
附件:
广东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库专家名单(第二批)
(按行业分类排序)
序号 姓名 职称 行业 工作单位 熊 亚 教授 环保、化工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何 春 副教授 环保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徐文彬 教授 环保 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齐水冰 高级工程师 环保 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 陈泽宏 高级工程师 环保 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 罗爱武 高级工程师 环保 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 陈雪英 高级工程师 环保 广东省环保厅(退休) 檀 笑 高级工程师 环保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刘佩红 高级工程师 环保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 王 刚 高级工程师 环保 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曹姝文 高级工程师 环保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吴早春 高级工程师 环保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肖 晶 高级工程师 环保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肖立全 高级工程师 环保、化工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吴绮琳 高级工程师 环保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地工程有限公司 高荣连 高级工程师 环保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地工程有限公司 张展毅 高级工程师 环保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曹继山 高级工程师 环保 广州市冠盛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韩泰畴 高级工程师 环保、化工 广州弘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张琳琳 高级工程师 环保、化工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 郭瑞霞 高级工程师 环保、化工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 张 号 高级工程师 环保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 杨小毛 高级工程师 环保 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曲敬仪 高级工程师 环保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姜小赤 高级工程师 环保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陈更新 高级工程师 环保 东莞市基荣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徐 颂 副教授 环保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资源环境系 程金沐 高级工程师 环保 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曹远萍 高级工程师 环保 佛山市禅城区环境监测站 林曾逵 高级工程师 环保 肇庆市伟进节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王铁兵 高级工程师 环保 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林盛群 高级工程师 环保 潮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黄坚辉 高级工程师 环保 汕头市环保局 赖国忠 高级工程师 环保 梅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杨冰琪 高级工程师 环保 梅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杨雅明 高级工程师 环保 梅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冯美兰 高级工程师 环保 河源市清洁生产中心 林小平 高级工程师 环保 河源市环境监测站 罗文锦 高级工程师 环保 河源市固体废物管理站 张 志 高级工程师 环保 河源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纪红兵 教授 化工、石化 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张殷全 教授 化工 广州大学(退休) 胡蓉蓉 副研究员 化工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刘卫国 高级工程师 化工 广州市天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金永春 高级工程师 化工 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 龚 悦 高级工程师 化工 佛山市产品质量咨询服务中心 马晓鸥 教授级高工 化工 五邑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所 奚长生 教授 化工 韶关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罗 佩 高级工程师 化工机械 佛山市产品质量咨询服务中心 陈文松 副教授 冶金、机械 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许春才 高级工程师 冶金 佛山市产品质量咨询服务中心 何志华 高级工程师 机械 佛山市节能减排服务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廖嘉琪 高级工程师 金属热处理 佛山市节能减排服务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何家金 教授级高工 有色金属加工 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 李 平 副教授 食品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何北海 教授 造纸 华南理工大学造纸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钱丽颖 副教授 造纸 华南理工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 甘云华 副教授 能源 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 赵增立 研究员 能源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闫常峰 研究员 能源、化工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肖 睿 副研究员 能源、暖通空调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罗伟民 副研究员 能源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梁丽君 高级工程师 能源 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 谭福太 高级工程师 能源 广州市能源检测研究院 陈建华 高级工程师 能源 东莞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蔡伟钊 高级工程师 节能、电器 佛山市经科清洁生产促进中心 姚一鸣 高级工程师 机电、电子 佛山市电力行业协会 张裕泰 高级工程师 节能 佛山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慕容嘉 高级工程师 机电节能 肇庆市伟进节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刘连成 高级工程师 电镀 广东电镀协会 肖耀坤 高级工程师 电镀、印制线路板 中电集团第七研究所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蒲海丽 高级工程师 电镀 广州市海科顺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黄广炳 高级工程师 电镀 东莞庞思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杨爱民 高级工程师 纺织印染 广州弘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张惠东 高级工程师 制药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程坚理 副主任药师 制药 肇庆市伟进节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吴多兴 高级工程师 电子、电器 广东省电子电器产品监督检验所 夏里杨 高级工程师 电子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晓梅 高级工程师 建材 广东省硅酸盐学会 孔海发 高级工程师 陶瓷 佛山市陶瓷学会 邱伟志 高级工程师 陶瓷 广东省枫溪陶瓷工业研究所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甘草麻黄草专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甘草麻黄草专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日期】2002.03.05•【字号】粤经贸轻工[2002]105号•【施行日期】200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卖、专营正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甘草麻黄草专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经贸轻工[2002]105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委(经委、商业局),顺德市经贸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甘草麻黄草专营和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运行[2001]271号),我委制定了《广东省甘草、麻黄草专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二年三月五日广东省甘草麻黄草专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甘草、麻黄草野生资源保护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制止乱采滥挖甘草和麻黄草,合理利用甘草和麻黄草资源,保障市场供应,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1]13号)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甘草麻黄草专营和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运行[2001]27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甘草和麻黄草收购、加工和销售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国家对甘草和麻黄草收购、加工和销售实行专营和许可证制度。
未取得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甘草和麻黄草收购、加工和销售活动。
第四条省经贸委受国家经贸委委托,主管全省甘草、麻黄草专营和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受省经贸委委托,负责本辖区甘草、麻黄草专营市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甘草、麻黄草的市场供应遵循“先国内后国外、先人工后野生、先药用后其他”的原则,优先安排人工种植甘草、麻黄草等中药材供应国内医药市场、适量安排出口;限制饮料、食品、烟草等非医药产品使用国家重点管理的野生药材资源。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成立广东省经贸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成立广东省经贸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7.07•【字号】粤经贸法规[2006]453号•【施行日期】2006.07.0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成立广东省经贸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粤经贸法规〔2006〕453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各直属单位: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全省经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防科工委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广东省经贸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经贸系统“五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陈冰(省经贸委党组书记、主任)副组长:刘晓捷(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毕志坚(省经贸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员:施小筠(省经贸委法规处处长)罗化林(省经贸委机关党办主任)蔡勇(省经贸委办公室主任)曾健(省经贸委人事培训处处长)刘次英(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处长)杨新力(省经贸委电力能源处处长)谢时超(省经贸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副处长)甘广南(省经贸委技术改造处处长)叶林(省经贸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处长)孙鮀生(省经贸委工业处处长)黄丽君(省经贸委军工处处长)张文献(省经贸委流通服务处处长)冯惠钊(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处长)官维平(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处长)陈阳(省交战办副主任)谭叠(省整规办副主任)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法规处,负责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OO六年七月七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5.30•【字号】粤府办[2000]58号•【施行日期】2000.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0]5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五月三十日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0]2号),组建经济贸易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
经济贸易委员会是负责调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经济部门,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将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职能交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承担。
(二)划入的职能1.拟订地方性产业政策和调整产业结构,指导企业和商业性金融的投资方向职能。
2.原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商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能。
3.原重化工业厅承担的石化、煤炭、冶金、有色金属行业管理职能。
4.原电子机械工业厅(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承担的电子机械工业和国防工业行业管理职能。
5.原轻纺工业厅承担的轻工业和纺织工业行业管理职能。
6.原电力集团公司(电力工业局)、水利厅承担的电力行业管理(不含以水利为主,兼顾发电的水电工程的管理监督。
下同)职能。
7.原医药管理局承担的药品行业管理职能。
8.原建设委员会承担的建筑材料工业行业管理、建筑机械行业规划和行业管理、燃气用具的生产管理职能。
9.外贸货运、茧丝绸协调职能。
10.原劳动厅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和矿山安全监察职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4.01.17•【字号】粤府办〔2004〕12号•【施行日期】2004.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4〕1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四年一月十七日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3〕17号),保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挂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与省信息产业厅合署办公。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是负责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经济部门,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1.将制定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职能交给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将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职能交给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含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业和矿山安全监察、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负责省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职能交给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将反倾销、反补贴和产业损害调查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与外经贸有关职能交给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5.将组织实施电子工业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职能交给省信息产业厅。
(二)划入的职能省盐业总公司(省食盐专卖局)承担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经济运行的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工业商贸运行态势,调节工业商贸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和发布相关的经济信息。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办理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办理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粤经贸技改[2006]598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日期】2006.09.12【实施日期】2006.10.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办理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贸技改〔2006〕598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县(市)经贸局、省有关单位: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办理,做好技术改造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扣企业所得税工作,简化环节提高效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对原有的《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技术改造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贸投资〔2003〕530号)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办理依据办理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办理技术改造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规划〔2003〕2105号)等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通知所称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内资企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的技术改造项目,分为符合产业政策的限额以下技术改造内资项目(以下简称限下技改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的限额以上技术改造内资项目(以下简称限上技改项目)。
1、限下技改项目是指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内资项目。
2、限上技改项目是指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的技改项目,包括国务院以及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内资技术改造项目,或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有关单位批准的限上技改项目。
三、确认书的出具部门限下技改项目确认书,由省经贸委办理确认。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01.20•【字号】粤府办[1995]13号•【施行日期】1995.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5〕1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日广东省贸易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1994〕11号),撤销政府财贸办公室、商业厅、饲料工业办公室,组建贸易委员会。
一、组建原则和指导思想贸易委员会要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面向省内外、国内外两个市场,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新格局的形成。
要按照政企分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强宏观调控、规划、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等职能,撤并业务相近、职能重叠的机构,减少管理层次,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主要职能贸易委员会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商品流通的综合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品流通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商品流通发展战略、体制改革方案和行业发展计划;综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运行趋势,提出调整对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协调多种经济成分的商品流通活动。
(二)组织开拓国内市场,协助有关部门发展对外贸易;参与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重点搞好区域性重要商品市场和服务网点建设。
(三)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购销、调储计划并实施管理;负责“菜篮子工程”和饲料工业的规划和指导实施;调控商品供求关系,掌握市场动态,预测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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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陈士明
教授
电镀、建材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资源环境系
57
朱栓成
高级工程师
电子
深圳市智达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58
胡庆新
高级工程师
冶金、环保
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
59
邓伟斌
高级工程师
冶金
广东省韶钢集团有限公司
60
陈振广
高级工程师
建材(陶瓷)
广东陶瓷协会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12
卢平
副教授
环保(水处理)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13
方战强
副教授
环保(水处理)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
14
李明玉
教授
环保(水处理)、化工
暨南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
15
潘涌璋
副教授
环保(水处理)
暨南大学环境工程系
16
宋卫锋
副教授
环保(水处理、危险废物)
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附件:
广东清洁生产行业专家库专家名单(第一批)
(按行业分类排序)
序号
姓名
职称
行业
工作单位
1
刘焕彬
教授
造纸
华南理工大学
2
陈克复
教授
造纸、轻化
华工造纸与环境工程学院
3
陈元彩
副教授
造纸、环保
华南理工大学造纸学院
4
雷恒毅
教授
环保(水处理)、化工
中山大学环境工程研究中心
5
顾凛
高级工程师
环保(水处理)、化工
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43
张延霖
副教授
化工、电镀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44
赵世玺
副教授
化工、电镀、电池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45
郭维林
高级工程师
化工
深圳市智达环境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46
郑光复
研究员
化工、建材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7
刘治猛
教授
化工、印染
东莞市清洁生产科技中心
48
刘煜平
高级工程师
化工、建材、食品
东莞市清洁生产科技中心
49
徐勇军
副教授
化工、电镀、能源
东莞市清洁生产科技中心
50
钟赤锋
副教授
石化、化工
东莞理工学院
51
谢辉灿
高级工程师
石化
中国石化股份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
52
岑人经
教授
电镀
华南理工大学生物力学研究所
53
黄岳山
副教授
电镀
华南理工大学生物力学研究所
54
谢家业
高级工程师
电镀
广东电镀协会
55
杨兴全
高级工程师
电镀(印制线路板)
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33
王坚
高级工程师
环保(固废处理)、化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34
郑濯缨
高级工程师
环保(固废处理)
广州环保产业协会
35
武绪昌
高级工程师
环保(固废处理)、化工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6
戴松林
高级工程师
环保(固废处理)
东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37
邓向荣
高级工程师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28
易颂辉
高级工程师
环保(废气处理)、石化
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
29
周永章
教授
环保(固废处理)
中山大学地球环境与地球资源研究中心
30
莫测辉
教授
环保(固废处理)、化工
暨南大学环境工程系
31
吴宏海
教授
环保(固废处理、生态修复)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32
李彦旭
教授
环保(固废处理)、化工
环保(固废处理)
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38
马汉泽
高级工程师
环保(固废处理)
汕头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39
李志鹏
高级工程师
环保(固废处理)
汕头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40
姚唯建
高级工程师
能源、电力、环保
广东省电力试验研究所
41
李丽
高级工程师
能源、电力
广东省电力工业局试验研究所
42
曹海滨
高级工程师
能源、电力
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6
王林
高级工程师
环保(水处理)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
7
孙连鹏
副教授
环保(水处理)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8
刘广立
副教授
环保(水处理)、电镀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9
张秋云
高级工程师
环保(水处理)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10
曾丽璇
副教授
环保(水处理)、印染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11
成文
副教授
环保(水处理)
22
邓杰帆
高级工程师
环保(水处理)
东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3
林子江
高级工程师
环保(水处理)
韶关市环境技术中心
24
林盛群
高级工程师
环保(水处理)、印染
潮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25
黄坚辉
高级工程师
环保(水处理)
汕头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26
魏在山
副教授
环保(废气处理)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7
李来胜
教授
环保(废气处理)、石化
17
蔡瑜萱
高级工程师
环保(水处理)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科研所)
18
曾国驱
研究员
环保(水处理)、化工
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
19
薛永强
高级工程师
环保(水处理)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20
吴究所
21
李松汉
高级工程师
环保(水处理)
广州环保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