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处理登记表 安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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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各专业非常实用的台账

煤矿各专业非常实用的台账

第一章综合台帐记录煤矿会议记录煤矿“三违”帮教管理台账煤矿"三违"管理台账上级领导批示处理笺编号:值班员:年月日煤矿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汇总表检查时间:年月日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统计表单位:(吨、万元)制表人:审核: 日期:--煤矿安全举报登记表----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发出传真登记簿调度员值班月上岗考评表--煤矿调度值班记录--调度值班交接记录本班值班员:接班值班员: 日期:领导地面值班记录调度员出入井记录煤矿事故统计台账第二章采掘台帐记录煤矿掘进进尺统计表地点:*****掘进工作面日期:年月煤矿煤矿掘进进尺月度汇总表日期: 年统计人员:总工程师:矿长:煤矿煤矿原煤产量日报表地点:****采煤工作面日期:年月煤矿煤矿原煤产量月度报表统计人员:总工程师: 矿长:第三章一通三防台帐记录煤矿测风报表------防尘设施检查记录煤矿防突预测预报(效果检验)报告单煤矿光学瓦检仪检修记录表通风设施台账煤矿瓦斯超限处理登记台账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表填表人: 审核人: 日期: 年月日第四章机电台帐记录----煤矿水泵运行记录 地点:年 月 日--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管理台账--煤矿设备、材料统计表煤矿斜坡提升钢丝绳检查记录检查日期: 检查人:班次:注:1、每日三班,磨盘工必须对斜坡及钢绳绳头20米范围内逐项进行检查。

2、该表每周上报到队内,由分管队长上报到机电科(部)。

煤矿仪器仪表管理台账煤矿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记录表日期: 年月日值班人员: 总工程师:矿长:煤矿监控系统故障处理记录表值班人员:总工程师: 矿长:煤矿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台账煤矿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记录表日期:年月日矿长:煤矿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记录表日期: 年月日矿长:煤矿机电设备、设施管理表煤矿机电设备维护表煤矿接地电阻检测记录表单位: 技术负责人: 检查人: 制表:年月日--煤矿井下变电所远方漏电试验记录----。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3篇)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3篇)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规范我公司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一、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1、GPS监控系统由监控管理人员负责使用、管理,系统管-理-员通过分配的账号及密码登录使用GPS监控系统。

2、GPS车辆监控系统实行专人管理制度,由安全科GPS监控室安排监控管-理-员管理。

使用参照《GPS系统使用手册》,因操作不当所引起的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3、GPS监控系统的数据涉及公司的运营机密,任何人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许可,不能以打印、网络传输、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等方式将数据携带出公司。

4、GPS监控系统的数据特别是车辆超速、超界线行驶等车辆违章行驶数据要及时、迅捷传递到车辆安全管理部门。

5、车辆限速规定:(1)、高速公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2)、一级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3)、二级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4)、城市道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5)、夜间(22.00-凌晨6.00)车辆速度为白天的____%6、疲劳驾驶的限值:客运驾驶员____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____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____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____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____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____分钟。

7、监控处理程序(1)、报警车辆的监控和处理:①当发现车辆超速行驶时,即向该车发出警告指令,若有车辆经警告不减速且持续行驶。

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②当发现有车辆向中心发出紧急报警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用电话方式进行查询,若查实车辆确实发生意外的,根据情况类型立即向公安或交-警大队报告,并提供车辆位臵、行驶方向、行驶速度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③值班人员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值班日记上做好记录,并且在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上给予点名批评并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意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考试题含答案(完整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考试题含答案(完整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考试题含答案(完整版)单位:_______ 姓名:_______ 时间:_______ 分数:____ 满分:100一、单选题(30题每题1分,共30分)1.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 )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A.继续B.停止C.冒险D.以上都不对2.以下哪项作业不属于特种作业范围( )。

A.电工作业B.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C.木工作业3.我国《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将压力容器分为四个压力级别,其中低压容器要求0.1MPa?P?( )MPa。

A.6B.2C.44.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施( )制度。

A.登记B.审批C.淘汰5.使用灭火器扑灭初起火灾时要对准火焰的()喷射。

A.上部B.中部C.根部6.( )应持证上岗。

A.特种作业人员B.新入厂人员C.复岗人员D.转岗人员7.以下( )发球物理性危害因素。

A.生产粉尘B.噪声C.真菌8.《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A.生产安全事故B.火灾、交通事故C.重大、特大事故D.安全生产事故9.“三铁”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A.铁的制度B.铁的面孔C.铁的处理D.铁的原则10.监督劳动者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岗位,并依法妥善安置A.转岗前B.下班时间C.在岗期间11.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A.发生一般事故的;B.发生较大事故的;C.发生重大事故的;D.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12.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内容是( )。

A.领导、设备、气候、现场原因不清不放过B.操作者、设备、现场管理责任原因不清不放过C.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D.C.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

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

XXXX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车辆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卫星定位监控管理作用,突出事故预防,强化对运行车辆的动态监管,努力减少或消除车辆运行中安全隐患,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司《关于加强营运车辆承包人、驾驶人和卫星定位装置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X交运安[20XX]14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司车辆动态监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交运集团XXXX汽运有限公司机阳分公司(以下简称单位)所属职能部门及入网车辆的承包人、驾驶人以及相关人员。

三、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工作职责及要求(一)组织机构公司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工作平台设定为两级。

市公司监控中心为二级监控,主要负责对各单位监控对象的抽查、督查和技术指导。

单位监控中心为三级监控,负责本单位车辆监管的主体责任。

单位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监控部门和监控人员日常履职履责情况进行随时检查和督促。

(二)人员配置依据24小时工作的性质,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数量要依据单位车辆数及营运线路、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不得少于5名工作人员(含一名设备维护管理员)。

(三)监控管理人员要求1.具有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

2,接受过有关业务培训,掌握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熟悉道路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能够正确纠正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指挥驾驶人按规定行车,指导驾驶人正确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

3,熟悉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设备功能和使用要求,熟练掌握监控平台操作。

4,熟知本单位车牌号码、驾驶人基本信息、行驶路线、道路通行条件、车辆发车及到站时间等具体情况,熟知公司管理制度和处罚标准。

(四)三级监控的职责和工作要求1.负责监控室设备的安装、维护和保养。

2.申报单位车辆入网和退网相关手续,组织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并按规定设置功能。

3.负责车辆的车载终端设备(含摄像头)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及时核查在线车辆,对上传信息不正常的车辆及时电话联系,协调查实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的设备(含摄像头存在颠倒、黑屏、白屏、焦距模糊、位置不正确等异常现象),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填写《车载卫星定位设备故障维修登记表》。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1.08.12•【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QHFS17-2021-0003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经2021年8月4日第3 次厅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实施办法》,切实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的宣传督导,做好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运营服务商的考核管理,充分发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8月1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章系统备案第四章数据对接第五章考核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与考核工作,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建设和运行,确保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有效发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作用,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以及开展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道路运输企业、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的动态监控运营服务商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展相关工作或业务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旅游客车、包车客车、县际以上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煤矿适用各类表格(全)

煤矿适用各类表格(全)

总回风量的百分比(%)
8、反风前反风时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比较表
反风前反风时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比较表
名称
No.1主要通风机 No.2主要通风机
主要通风机型号
主要通风机转速(r.min-1)
主要通风机叶片角度
主反风演习前
要反风演习时
备注
通反风演习前 风反风演习时 机 风 量
电动机型号
电动机转速(r.min-1)
10 11 12 13
记事:
井 通风机消耗功率(KW) 通 通风机效率(%) 风 负压(Kpa) 机 等积孔(m2)
负责人批示:
矿(盖章)
通风队(盖章)
6、调改风记录
调改风记录
单位:
测风主要通风机调角度):
制表(签字) 年月日
风量(m3.min-1)

地前









7、反风前后矿井通风情况比较表 反风前后矿井通风情况比较表
名称
反风演习前
反风演习时
矿井总会风量(m3.min-1) 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m3.min-1) 矿井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m3.min-1) 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m3.min-1) 矿井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m3.min-1) 矿井等积孔(m2)
20、便携仪调试记录
便携仪调试记录
日期
型号
编号
报警值
标气浓度 CH4(%) 调试人
21、通风仪器、仪表月报
期末 名称 型号 单位 在籍
通风仪器、仪表月报
年月日


使用
库存
合计
其中: 合计
其中:
原有 增减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三篇)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是指在组织或管理单位内,对员工或成员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的处罚规定。

该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组织或管理单位的运作,促进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环境,维护组织或管理单位的正常秩序。

一、处罚的依据和原则1.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应基于组织或理事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2. 处罚原则:处罚应本着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处罚的合理有效和公正透明。

二、违章行为的认定1. 违章行为的认定应明确违反的规章、纪律或制度,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

2. 认定违章行为应采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档、图片、录音等。

三、处罚的种类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 警告: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的轻微情况,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引导。

2. 记过: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较为严重的情况,可以予以记过处分,并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晋升或享受相关待遇。

3. 记大过: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严重,且后果较为严重的情况,可以予以记大过处分,并对其进行更严格的限制和约束。

4. 开除:对严重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的情况,可以给予开除处分,并取消其相关权益和待遇。

四、处罚的程序1. 通报批评: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的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谈话和批评,明确违纪事实,并告知相关后果和处理意见。

2. 开展调查: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进行调查,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处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召开审理会议:由相关管理人员组成审理会议,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进行公开审理,听取当事人陈述,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申辩权和合法权益。

4. 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和审理会议的意见,由相关主管人员、领导或组织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做出处理决定。

五、处罚的执行和复核1. 处罚决定应当书面制作并送达违章当事人,确保其知悉和了解处罚结果。

2. 违章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向相关主管人员或领导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辩材料。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违章与事故处罚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违章与事故处罚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强管道局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各类事故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根据《管道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管道局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应于局属各单位以及从业人员。

第二章违章与事故罚款管理第三条局和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违章与事故处罚的管理机构;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违章与事故处罚的执行部门。

第四条对单位和单位领导的罚款,由责任单位上缴上一级财务部门;对个人的罚款,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或由财务部门从工资中扣除,任何人不得减免。

第五条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形式有:制止、警告、罚款、调离工作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 1 -第六条对违章与事故的经济处罚应出具处罚通知单,建立违章处罚档案。

第七条对个人的罚款从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数额不能超过当月工资总额的20%,对于当月扣除罚款达不到罚款数额时,可以在下个月继续扣除,直至达到被罚的数额为止。

第八条罚款的使用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事故处罚第九条发生下列之一的对单位进行处罚:1、发生较大事故罚款5至10万人民币;2、发生重大事故罚款15至30万人民币;3、发生特大事故罚款60至100万人民币;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罚款150至300万人民币;5、交通责任(含同等责任以上)事故:死亡1人罚款1至3万元,每重伤1人罚款1至2万元。

第十条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1、对责任者处罚(1)小事故(含小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者,处罚直接经济损失的2-5%;次要或一定责任者,处罚直接经济损失的1-2%。

(2)一般事故(含一般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者,处罚直- 2 -接经济损失的2-5%;次要或一定责任者,处罚直接经济损失的1-2%。

(3)较大事故(含较大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者,处罚直接经济损失的2-3%;次要或一定责任者,处罚直接经济损失的1-2%。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E H S--P017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Ⅰ.目的为有效管理承包商的作业安全,保障公司的正常稳定运行,特建立本制度.Ⅱ.范围在公司厂区范围内承担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检修、维修、拆卸、危险品装卸与运输、废旧材料收购等项目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Ⅲ.执行者及其基本职责1 项目管理部门或项目负责人,下同组织承包商的资质审核与评审,并负责与承包商签订、修改或中止安全生产协议.协助EHS部组织承包商现场人员培训.组织制定与落实作业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配置安全生产资源.协调各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公司有关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事项,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检查其工作状况.协助EHS部落实对承包商违章行为的处罚措施.协助EHS部组织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评审.2 项目作业区域管理部门制定并落实项目实施期间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行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告知本部门员工.对在关键装置、危险区域内作业的承包商现场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监督承包商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协助承包商落实作业现场公用工程资源,并监督其安全使用.3 EHS部负责组织承包商资质审核与评审,参与安全生产协议的谈判.负责对承包商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建立承包商安全档案.监督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协助项目管理部门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资源.监督承包商安全生产行为,重点监控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和现场人员行为管理等事项.根据安全培训考核结果,发放承包商现场人员临时出入证,并在项目结束时收回.项目实施期间监督承包商人员、设备、材料在厂区的进出,禁止无证人员进入厂区.4 财务部负责接收和管理承包商缴纳的安全保证金,并及时将安全保证金的缴纳、扣除和退还信息告知项目管理部门和EHS部.Ⅳ.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3.承包商环境健康安全手册南京净佳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2009Ⅴ.定义1 承包商在公司厂区范围内,按照双方商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公司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2 危险性作业具有较大危险性的作业,公司厂区内由承包商实施的常见危险性作业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危险物品装卸车作业等.除危险物品装卸车作业外,其余上述危险性作业均应办理许可手续.3 特种作业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公司厂区内由承包商实施的常见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安装、维修、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含电焊、气焊、气割、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持证上岗.4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为关键装置.——生产、储存、使用、处置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为重点部位.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也属于重点部位.Ⅵ.内容1 承包商资质与安全职责管理承包商资质审核1.1.1 项目管理部门在初步确定承包商时,应审核以下内容:①承包商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工商营业执照.②承包商的营业能力、施工管理能力、队伍素质是否满足项目要求资质及其等级证书.③公司对该承包商在上一档期的安全资质评审报告.1.1.2 项目管理部门在确认承包商的上述审核内容合格后,由EHS部负责审核以下内容:①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持有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如特种设备制造/维修资质、危化品生产/运输资质等.②承包商的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相关规定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③与项目实施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④承包商的设备、装置是否具有合法的安全资质如特种设备、危化品运输车辆等.⑤承包商是否按照相关规定为现场人员缴纳了工伤社会保险.1.1.3 如项目由总承包商分包实施,则项目管理部门及EHS部应同时审核分包商的相应资质,审核内容与程序与审核总承包商相同.1.1.4 项目管理部门在填写承包商协议的合约流转审核会签表时,必须在表中注明该协议为承包商协议.总经理在批准承包商协议和行政部在协议上盖章时,均必须审核EHS部是否在会签表中确认了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否则协议不应批准、盖章.1.1.5 EHS部负责保存承包商提供的所有资质与安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在承包协议终止后存入承包商安全档案.安全生产职责管理1.2.1 项目管理部门在与承包商签订项目承包协议时,必须在协议中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同时另行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书面确认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与项目承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 为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性,包含安全生产管理事项的长期专项服务承包协议的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1.2.3 承包协议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或另行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必须包括以下基本内容:①承包商安全生产承诺事项:——所有生产活动均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厂区内的活动遵守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在厂区外的活动遵守所在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方现场人员使用的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个人防护器具均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本方现场人员无职业禁忌症,其心理和生理状况均满足现场作业的安全要求.——本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资质证书.——承包项目中向我方提供的设备、器材、零配件等材料均符合国家的安全规范要求.②明确事项:——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权利和责任.——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为保障安全生产要求我公司配置的资源或提供的条件.——承包商现场人员违章行为的处罚规定.——承包商对项目实施分包时,各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职责.1.2.4 在同一时间、同一区域内有两个及其以上的独立承包商同时作业或交叉作业时,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各承包商共同商定并以协议形式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各承包商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1.2.5 EHS部参与并协助项目管理部门商谈承包协议中的安全生产条款.协议签署后,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将复印件交EHS部备案.2 承包商安全培训管理入厂培训管理2.1.1 承包商入厂前,项目管理部门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EHS部,EHS部负责在承包商入厂的第一天对其现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与考核.2.1.2 安全培训/考核的基本内容必须包括: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②根据项目情况,分别重点讲解公司的动火作业/吊装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电工作业/动土或断路作业/抽堵盲板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许可管理规范.③承包商作业区域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④作业期间发生意外情况的应急措施.2.1.3 EHS部负责将公司的承包商环境/健康/安全手册见附件1递交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后者签收的回执中应承诺将该手册的内容告知所有参与项目的现场人员.2.1.4 EHS部负责组织需要在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由该装置、部位的管理部门负责讲解与考核,并在培训结束的当天将培训记录见附件2报EHS部备案.第2.1.2节第③、④点的部分内容也可安排在现场安全培训中讲授.2.1.5 承包商因工作需要调整现场人员时,应事先告知项目管理部门,并由后者通知EHS部.新入厂人员到岗的第一天必须由EHS部进行安全培训与考核.培训有效性管理2.2.1 所有参加培训的承包商现场人员均应通过安全培训考核,并在安全培训登记表见附件2上签名.2.2.2 对承包商现场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的有效期为1年自通过考核之日起计.对从事长期专项服务的承包商,EHS部应在参培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有效期终止前至少10个工作日通知项目管理部门,后者应及时告知承包商安排重新培训与考核事宜.2.2.3 EHS部依据安全培训考核名单向承包商发放临时出入证,未参加安全培训和未通过安全考核的人员不得发放临时出入证,并严禁其从事与项目有关的作业.2.2.4 EHS部负责建立承包商进厂培训台帐,记录培训日期、内容、培训人及参培人、考核结果等信息.3 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作业开始前的安全管理事项3.1.1 作业开始前,项目管理部门必须与承包商的现场负责人沟通,明确下列事项:①作业开始和结束的日期和时间.如作业时间超过1天,必须明确每天开始和结束作业的时间.②作业区域范围划定和警戒线设置方式.③作业区域公用工程和地下工程电缆、地沟、管线等的具体位置与防护要求.④危险性作业许可证的开具程序和使用要求.⑤作业区域存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时,承包商现场人员的现场安全培训安排.3.1.2 项目管理部门和作业区域所属部门的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陪同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查看作业现场,并明确下列事项:①承包商确认熟悉作业区域及其周边的警示标志、安全设施和应急通道,确认作业区域状况符合其现场人员的安全作业要求.②作业所需公用工程水、电、风、汽等的交接界面及交接程序.③作业所需各种车辆出入厂区的线路, 车辆、施工设备及临时设施的放置地点.④作业所需各类原材料、拆卸和待安装物件的放置地点.⑤发生紧急和意外情况时的现场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3.1.3 承包商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区域作业时的安全控制要点:——项目管理部门必须与承包商共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安全措施和作业方案,报EHS部备案.——在上述区域的作业开始前,必须落实安全措施,确认现场监护人员到位.——由公司指定的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告知承包商现场人员的安全职责与应急处理要求.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职责3.2.1 项目管理部门职责①落实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计划在节假日和其他非长白班工作时间内作业时,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②协调并保障承包商安全生产所需资源的配置.③监督承包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履行安全生产承诺.④在承包商和公司各有关部门间沟通项目安全管理信息,提出需要有关部门支持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需求.3.2.2 公司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职责①清楚了解项目计划、进度和承包商的现场作业内容.②每天至少检查两次作业现场,监督并协助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见附件3.③对承包商现场人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报告项目管理部门和EHS部.④在承包商实施危险性作业时,必须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监督实施过程.⑤制止承包商现场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报告项目管理部门和EHS部,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3.2.3 EHS部职责①检查、监督承包商及项目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协议的执行状况.②签发承包商的危险性作业许可证,并现场监督其执行状况.如因项目需要,批准进行危险性作业的时间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时,应与项目管理部门沟通并确认,以便安排现场监督.③重点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作业安全措施、双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的落实.④协助项目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资源配置,指导并协助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⑤落实承包商违章处罚事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⑥负责承包商现场人员、货物、设备进出厂区的管理监督,禁止无临时出入证的人员进入厂区.3.2.4 项目作业区域管理部门职责①将以下信息告知本部门员工——正在实施的作业项目和预计持续时间——保障正常运行的安全措施——发生意外情况的应急措施②检查监督管理区域内的作业项目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协助承包商落实公用工程交接界面,并监督其使用.③及时制止承包商现场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并报告项目管理部门和EHS部.作业结束时的安全管理3.3.1 承包商项目结束或在某一场地的作业结束时,项目管理部门应督促承包商完成以下现场清理工作:①移出承包商携带的车辆、设备及未用完的材料等物品.②按相关程序撤除作业过程中设置的能量隔离锁牌,撤销作业场所的警戒线或警示标识.③归还作业时借用的我公司的设备、器材等,对需要暂时放置在原场所的设施应切断电源并作妥善保护.④清理作业过程产生的垃圾.⑤若施工主材是我司提供的,则应将剩余主材、边角废料等集中收集后送到指定地点.⑥其他必要的现场清理.3.3.2 对于未按上述要求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的承包商,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EHS 部,后者依据相关规定对承包商实施处罚,并与项目管理部门共同监督承包商立即纠正.3.3.3 对拒不执行清理要求的承包商,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自行清理以保证现场安全,并负责从承包商的项目费用中扣除清理费用.4 安全保证金管理安全保证金设置4.1.1 所有承担项目费用预算额>3000元以协议确定的范围计,不含设备/设施费用,下同的承包商在签订承包协议时,均应确认缴纳安全保证金事项.安全保证金缴纳数额以项目费用预算为基数,按下表计算:4.1.2 安全保证金交纳的最晚时间为承包商入厂作业的当日,财务部负责接收并开具收款凭证,同时通知项目管理部门和EHS部.项目管理部门必须禁止未缴纳安全保证金的承包商在厂区内作业.4.1.3 项目管理部门不得允许承包商为免交安全保证金而将一个整体项目分割为若干个小项目,分别签订承包协议的行为.安全保证金使用4.2.1 承包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生安全违章行为时,所有发现违章行为的部门和人员均应及时告知EHS部.EHS部根据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程序确定处理方法.4.2.2 承包商的安全违章行为符合经济处罚条款时,由EHS部负责开具罚款通知单见附件4,经部门经理签发后递交承包商.通知单应明确告知处罚事由和处罚金额.通知单同时送交财务部备案,财务部依照通知单从承包商的安全保证金中扣除罚款额.4.2.3 承包商对处罚不服时,可向项目管理部门、EHS部或总经理提出质疑.EHS部负责对质疑的调查.如调查确认处罚不当,由EHS部负责组织改正.4.2.4 在项目结束并完成结算时,财务部将承包商缴纳的安全保证金与该承包商违章罚款数额的差值退还承包商.小项目安全处罚程序4.3.1 预算总额不超过3000元的项目属小项目,其承包商无需缴纳安全保证金,但在承包协议中必须明确承包商服从公司安全管理、接收公司安全处罚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内容.4.3.2 当小项目承包商的安全违章行为符合经济处罚条款时,对其处罚的操作程序同第条,并由EHS部书面通知承包商见附件5在规定的时限内一般为3~5个工作日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罚金.通知书同时抄送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4.3.3 财务部收到罚金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通知项目管理部门和EHS部.项目管理部门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收到财务部通知,应向财务部询问,确认承包商未缴纳罚金时,应停止承包商的现场作业.5 承包商安全资质评审管理安全资质评审要求5.1.1 对从事长期专项服务的承包商,在下列情况下必须组织安全资质评审: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对承包商所承担专项服务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新的标准、要求.②承包商发生改制、转制、变更法人、转移主要股权≥50%、调整经营方向等重大变化.③承包商在其运营过程中发生较大及其以上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④承包商通过上一次安全资质评审满1年或协议期满,需要重签、续签承包协议.5.1.2 承包商安全资质评审内容必须包括:①所承包项目的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和有效性.②本评审周期内履行安全生产承诺的状况.③本评审周期内与我公司的合作状况,包括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现场管理水平、现场人员素质、受到的违章处罚等.安全资质评审管理5.2.1 需要重签、续签协议的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评审必须在协议期满前至少10个工作日完成.EHS部负责组织评审,项目管理部门、项目实施区域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5.2.2 EHS部负责收集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专项承包服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变更信息.项目管理部门、项目实施区域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向EHS部提供对承包商的评价意见见第条③.必要时由EHS部组织专题评审会.5.2.3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承包商不得通过安全资质评审:①其专项服务资质不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要求,或资质已超过有效期.②因生产安全事故等原因被政府有关部门吊销、暂停相关专项服务资质或安全生产资质.③在本评审周期内未认真履行安全承诺,或因违章行为受到≥3次的经济处罚.④现场人员素质较差,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不服从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行政管理,并屡教不改.⑤专项承包服务质量、进度等不符合协议要求,经数次交涉后无明显改进.5.2.4 EHS部负责编制承包商安全资质评审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项目管理部门将评审结果通知承包商,并以此报告作为确定是否与承包商继续合作的基本依据之一.承包商安全档案管理5.3.1 承包商安全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承包商安全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公司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设备设施证书等的复印件②承包项目协议及安全协议复印件③承包商现场人员安全培训台帐见第2.2.4节④承包项目执行过程安全记录,包括安全检查、安全整改、违章处罚记录等.⑤承包商安全资质评审资料及评审结果⑥与承包商安全管理有关的其他资料5.3.2 EHS部负责承包商安全档案的建立和维护.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为建档提供资料.安全档案应作为长期承包商安全资质评审的基本资料和依据.6 本制度自2011年7月16日起执行7 附件附件1 环境/健康/安全环境手册接收回执与承诺附件2 安全培训登记表附件3 承包商作业现场安全检查记录附件4 安全违章处罚通知单缴纳安全保证金附件5 安全违章处罚通知单未缴纳安全保证金- END完此文件的打印本为非受控文件。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8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能够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准备的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欢迎借鉴参考。

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规定【篇1】一、为切实加强驾驶员管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根据《__县工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制订本制度。

二、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三、严禁开病车上路。

根据车辆保养规定,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出车前重点检查刹车、转向、机油、汽油、传动、灯光、轮胎气压等,发动车辆查看各仪表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清除和维修。

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每次处罚驾驶员100元。

四、驾驶员应及时清洗车辆,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上班时间应在司机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岗。

五、驾驶员每次出车应按要求做好出车记录。

详细登记出车时间、起止地点、里程、用车人、事由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六、驾驶员每月应将《派车单》、车辆购置的物品、行驶里程、通行费进行统计,报后勤中心核对备案,并予以公布。

七、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安排调度派车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应。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车的,对驾驶员每次罚款100元,并根据情节、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严禁疲劳驾车。

驾驶员必须注重休息,平时不得熬夜,要保持充足的精力,时刻待命出车。

九、严禁驾驶员开英雄车、霸王车和斗气车,做到礼貌行驶和文明开车。

十、严禁酒后驾车。

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酒后驾车的,发现一次罚款__元,并且由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驾驶员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私自驾车外出和将所驾车辆交他人驾驶。

违者,发现一次罚款__元,如果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或转借人应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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