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处理登记表 安5-4
煤矿各专业非常实用的台账

第一章综合台帐记录煤矿会议记录煤矿“三违”帮教管理台账煤矿"三违"管理台账上级领导批示处理笺编号:值班员:年月日煤矿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汇总表检查时间:年月日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统计表单位:(吨、万元)制表人:审核: 日期:--煤矿安全举报登记表----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发出传真登记簿调度员值班月上岗考评表--煤矿调度值班记录--调度值班交接记录本班值班员:接班值班员: 日期:领导地面值班记录调度员出入井记录煤矿事故统计台账第二章采掘台帐记录煤矿掘进进尺统计表地点:*****掘进工作面日期:年月煤矿煤矿掘进进尺月度汇总表日期: 年统计人员:总工程师:矿长:煤矿煤矿原煤产量日报表地点:****采煤工作面日期:年月煤矿煤矿原煤产量月度报表统计人员:总工程师: 矿长:第三章一通三防台帐记录煤矿测风报表------防尘设施检查记录煤矿防突预测预报(效果检验)报告单煤矿光学瓦检仪检修记录表通风设施台账煤矿瓦斯超限处理登记台账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表填表人: 审核人: 日期: 年月日第四章机电台帐记录----煤矿水泵运行记录 地点:年 月 日--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管理台账--煤矿设备、材料统计表煤矿斜坡提升钢丝绳检查记录检查日期: 检查人:班次:注:1、每日三班,磨盘工必须对斜坡及钢绳绳头20米范围内逐项进行检查。
2、该表每周上报到队内,由分管队长上报到机电科(部)。
煤矿仪器仪表管理台账煤矿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记录表日期: 年月日值班人员: 总工程师:矿长:煤矿监控系统故障处理记录表值班人员:总工程师: 矿长:煤矿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台账煤矿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记录表日期:年月日矿长:煤矿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记录表日期: 年月日矿长:煤矿机电设备、设施管理表煤矿机电设备维护表煤矿接地电阻检测记录表单位: 技术负责人: 检查人: 制表:年月日--煤矿井下变电所远方漏电试验记录----。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3篇)

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规范我公司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一、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1、GPS监控系统由监控管理人员负责使用、管理,系统管-理-员通过分配的账号及密码登录使用GPS监控系统。
2、GPS车辆监控系统实行专人管理制度,由安全科GPS监控室安排监控管-理-员管理。
使用参照《GPS系统使用手册》,因操作不当所引起的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3、GPS监控系统的数据涉及公司的运营机密,任何人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许可,不能以打印、网络传输、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等方式将数据携带出公司。
4、GPS监控系统的数据特别是车辆超速、超界线行驶等车辆违章行驶数据要及时、迅捷传递到车辆安全管理部门。
5、车辆限速规定:(1)、高速公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2)、一级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3)、二级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4)、城市道路车辆限速____公里/小时(5)、夜间(22.00-凌晨6.00)车辆速度为白天的____%6、疲劳驾驶的限值:客运驾驶员____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____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____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____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____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____分钟。
7、监控处理程序(1)、报警车辆的监控和处理:①当发现车辆超速行驶时,即向该车发出警告指令,若有车辆经警告不减速且持续行驶。
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②当发现有车辆向中心发出紧急报警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用电话方式进行查询,若查实车辆确实发生意外的,根据情况类型立即向公安或交-警大队报告,并提供车辆位臵、行驶方向、行驶速度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③值班人员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值班日记上做好记录,并且在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上给予点名批评并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意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考试题含答案(完整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考试题含答案(完整版)单位:_______ 姓名:_______ 时间:_______ 分数:____ 满分:100一、单选题(30题每题1分,共30分)1.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 )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A.继续B.停止C.冒险D.以上都不对2.以下哪项作业不属于特种作业范围( )。
A.电工作业B.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C.木工作业3.我国《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将压力容器分为四个压力级别,其中低压容器要求0.1MPa?P?( )MPa。
A.6B.2C.44.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施( )制度。
A.登记B.审批C.淘汰5.使用灭火器扑灭初起火灾时要对准火焰的()喷射。
A.上部B.中部C.根部6.( )应持证上岗。
A.特种作业人员B.新入厂人员C.复岗人员D.转岗人员7.以下( )发球物理性危害因素。
A.生产粉尘B.噪声C.真菌8.《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A.生产安全事故B.火灾、交通事故C.重大、特大事故D.安全生产事故9.“三铁”不包括下列哪一项( )A.铁的制度B.铁的面孔C.铁的处理D.铁的原则10.监督劳动者上岗前、()、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岗位,并依法妥善安置A.转岗前B.下班时间C.在岗期间11.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A.发生一般事故的;B.发生较大事故的;C.发生重大事故的;D.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12.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内容是( )。
A.领导、设备、气候、现场原因不清不放过B.操作者、设备、现场管理责任原因不清不放过C.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D.C.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

XXXX汽运有限公司公交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车辆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卫星定位监控管理作用,突出事故预防,强化对运行车辆的动态监管,努力减少或消除车辆运行中安全隐患,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司《关于加强营运车辆承包人、驾驶人和卫星定位装置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X交运安[20XX]14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司车辆动态监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交运集团XXXX汽运有限公司机阳分公司(以下简称单位)所属职能部门及入网车辆的承包人、驾驶人以及相关人员。
三、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工作职责及要求(一)组织机构公司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工作平台设定为两级。
市公司监控中心为二级监控,主要负责对各单位监控对象的抽查、督查和技术指导。
单位监控中心为三级监控,负责本单位车辆监管的主体责任。
单位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监控部门和监控人员日常履职履责情况进行随时检查和督促。
(二)人员配置依据24小时工作的性质,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数量要依据单位车辆数及营运线路、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不得少于5名工作人员(含一名设备维护管理员)。
(三)监控管理人员要求1.具有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
2,接受过有关业务培训,掌握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熟悉道路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能够正确纠正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指挥驾驶人按规定行车,指导驾驶人正确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
3,熟悉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设备功能和使用要求,熟练掌握监控平台操作。
4,熟知本单位车牌号码、驾驶人基本信息、行驶路线、道路通行条件、车辆发车及到站时间等具体情况,熟知公司管理制度和处罚标准。
(四)三级监控的职责和工作要求1.负责监控室设备的安装、维护和保养。
2.申报单位车辆入网和退网相关手续,组织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并按规定设置功能。
3.负责车辆的车载终端设备(含摄像头)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及时核查在线车辆,对上传信息不正常的车辆及时电话联系,协调查实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的设备(含摄像头存在颠倒、黑屏、白屏、焦距模糊、位置不正确等异常现象),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填写《车载卫星定位设备故障维修登记表》。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1.08.12•【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QHFS17-2021-0003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经2021年8月4日第3 次厅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实施办法》,切实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的宣传督导,做好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运营服务商的考核管理,充分发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8月1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章系统备案第四章数据对接第五章考核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青海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与考核工作,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建设和运行,确保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有效发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作用,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以及开展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道路运输企业、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的动态监控运营服务商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展相关工作或业务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旅游客车、包车客车、县际以上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煤矿适用各类表格(全)

总回风量的百分比(%)
8、反风前反风时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比较表
反风前反风时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比较表
名称
No.1主要通风机 No.2主要通风机
主要通风机型号
主要通风机转速(r.min-1)
主要通风机叶片角度
主反风演习前
要反风演习时
备注
通反风演习前 风反风演习时 机 风 量
电动机型号
电动机转速(r.min-1)
10 11 12 13
记事:
井 通风机消耗功率(KW) 通 通风机效率(%) 风 负压(Kpa) 机 等积孔(m2)
负责人批示:
矿(盖章)
通风队(盖章)
6、调改风记录
调改风记录
单位:
测风主要通风机调角度):
制表(签字) 年月日
风量(m3.min-1)
调
地前
后
改
点
后
结
果
分
析
:
7、反风前后矿井通风情况比较表 反风前后矿井通风情况比较表
名称
反风演习前
反风演习时
矿井总会风量(m3.min-1) 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m3.min-1) 矿井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m3.min-1) 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m3.min-1) 矿井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m3.min-1) 矿井等积孔(m2)
20、便携仪调试记录
便携仪调试记录
日期
型号
编号
报警值
标气浓度 CH4(%) 调试人
21、通风仪器、仪表月报
期末 名称 型号 单位 在籍
通风仪器、仪表月报
年月日
数
量
使用
库存
合计
其中: 合计
其中:
原有 增减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三篇)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是指在组织或管理单位内,对员工或成员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的处罚规定。
该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组织或管理单位的运作,促进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环境,维护组织或管理单位的正常秩序。
一、处罚的依据和原则1.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应基于组织或理事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2. 处罚原则:处罚应本着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处罚的合理有效和公正透明。
二、违章行为的认定1. 违章行为的认定应明确违反的规章、纪律或制度,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
2. 认定违章行为应采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档、图片、录音等。
三、处罚的种类根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 警告: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的轻微情况,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引导。
2. 记过: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较为严重的情况,可以予以记过处分,并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晋升或享受相关待遇。
3. 记大过: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严重,且后果较为严重的情况,可以予以记大过处分,并对其进行更严格的限制和约束。
4. 开除:对严重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的情况,可以给予开除处分,并取消其相关权益和待遇。
四、处罚的程序1. 通报批评: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的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谈话和批评,明确违纪事实,并告知相关后果和处理意见。
2. 开展调查: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进行调查,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处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召开审理会议:由相关管理人员组成审理会议,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进行公开审理,听取当事人陈述,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申辩权和合法权益。
4. 处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和审理会议的意见,由相关主管人员、领导或组织对违反规章、纪律或制度行为做出处理决定。
五、处罚的执行和复核1. 处罚决定应当书面制作并送达违章当事人,确保其知悉和了解处罚结果。
2. 违章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向相关主管人员或领导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辩材料。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违章与事故处罚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违章与事故处罚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强管道局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各类事故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根据《管道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管道局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应于局属各单位以及从业人员。
第二章违章与事故罚款管理第三条局和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违章与事故处罚的管理机构;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违章与事故处罚的执行部门。
第四条对单位和单位领导的罚款,由责任单位上缴上一级财务部门;对个人的罚款,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或由财务部门从工资中扣除,任何人不得减免。
第五条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形式有:制止、警告、罚款、调离工作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 1 -第六条对违章与事故的经济处罚应出具处罚通知单,建立违章处罚档案。
第七条对个人的罚款从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数额不能超过当月工资总额的20%,对于当月扣除罚款达不到罚款数额时,可以在下个月继续扣除,直至达到被罚的数额为止。
第八条罚款的使用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事故处罚第九条发生下列之一的对单位进行处罚:1、发生较大事故罚款5至10万人民币;2、发生重大事故罚款15至30万人民币;3、发生特大事故罚款60至100万人民币;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罚款150至300万人民币;5、交通责任(含同等责任以上)事故:死亡1人罚款1至3万元,每重伤1人罚款1至2万元。
第十条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1、对责任者处罚(1)小事故(含小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者,处罚直接经济损失的2-5%;次要或一定责任者,处罚直接经济损失的1-2%。
(2)一般事故(含一般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者,处罚直- 2 -接经济损失的2-5%;次要或一定责任者,处罚直接经济损失的1-2%。
(3)较大事故(含较大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者,处罚直接经济损失的2-3%;次要或一定责任者,处罚直接经济损失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