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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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下车库的法律问题 2

关于地下车库的法律问题 2

关于地下车库的归属权问题
随着汽车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人们对地下车库的需求与日俱增,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有关地下车库的归属权问题也成为大家关注和争论的热点。

对于地下车库的归属权问题,要分两种不同情况:有产权证的和无产权证的。

(一)有产权证的
若开发商在规划报建时,已明确建地下车库,且在此后办理了相应车库产权证的,则地下车库当然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出售或出租给业主。

(二)无产权证的
若开发商未规则建设地下车库,则当然无法办理地下车库产权证。

此时的地下车库归属权问题也应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1)人防工程
根据国家政策,开发商在建设商品房时,应当依法依规建设人防工程,通常人防工程建在待建商品房的地表下,从而出现了开发商利用人防工程自行规划为地下车库,再出售或出租给业主的情况。

此时,车库的归属权问题,应如何判断呢?我认为此时的车库应属开发商所有,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因此按人防工程要求建设的地下车库,其所有权归开发商,开发商当然可以出租车库(因无产权证而不可出售)。

(2)非人防工程
在现实中还存在着大量既非规划建造(无产权证)又非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对这类地下车库应根据其面积是否已公摊给业主来加以评判。

如果地下车库已作为公摊面积被业主予以分摊,则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于所有业主共有,因为此时的地下车库虽系开发商所建造,但因分摊而被业主所购买,因而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如果地下车库未作为公摊面积被业主予以分摊,按照民法所确定的“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当然属开发商所有。

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

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

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一、分层所有权分层所有权是指地下车位可以独立产权交易,业主可以单独拥有车位的使用权和管理权。

在此模式下,地下车位和住宅房屋的权利证书是分开的,业主可以通过购买车位的方式获得车位的使用权,拥有自己独立的产权证书。

业主可以自由出租、出售或者转让车位的所有权,享受车位带来的经济利益。

这种所有权模式在房地产市场中比较常见,因为它为业主提供了灵活的权益支配方式。

比如,如果一个人拥有多辆车,他可以购买多个车位,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购买或出售车位,灵活调整自己的车辆停放需求。

但是,这种模式也有一些缺点,比如车位管理的责任划分不清晰,容易引发纠纷;业主之间的车位使用权和停车位秩序难以统一约束等等。

二、公共部分专有权公共部分专有权是指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归属于业主共同管理的物业公司,业主只享有车位的使用权。

在此模式下,地下车位和住宅房屋的权利证书是合二为一的,即业主只购买住宅房屋的产权,而不单独购买车位的产权。

车位的使用权、管理权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业主需要按照规定缴纳车位管理费用,享受车位使用权。

这种所有权模式在一些高层住宅小区较为常见,因为可以有效避免业主之间因车位争议而产生的纠纷,并且能够统一管理和维护车位的公共秩序。

但是,业主无法独立支配车位的所有权,也无法自由出租或出售车位,灵活性较低。

三、小区共有权小区共有权是指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归属于小区的业主共同管理的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

在此模式下,车位的所有权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

车位的使用权和管理权既不属于个人,也不属于物业公司,而是由业主代表共同管理和维护。

这种所有权模式在现实中并不常见,但是在一些高档住宅小区、豪华公寓小区中较为普遍。

它可以有效避免个人对车位的独占和私有化,保证了车位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和使用。

但是,共有权管理往往需要业主亲自参与,需要业主之间有较高的信任和协作,维护成本相对较高。

车位有产权和无产权的区别,车位产权归属情况

车位有产权和无产权的区别,车位产权归属情况

车位有产权和无产权的区别,车位产权归属情况车位产权,就是指车位的所有权,一般而言,车位属于小区公有部分,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如果自己想要购买的,最好购买有产权的车位。

那么,车位有产权和无产权的区别,车位产权归属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有产权车位与没产权车位的区别:1、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一般为70年,无产权的车位只有使用权20年。

2、有产权车位可以交易,无产权车位只能出让使用权。

二、住宅小区各种类型车位的权属情况如下:1.小区地下产权车位,系在小区地下空间中,满足立项和规划条件、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可以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车位。

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该部分车位符合物权法要求的专有部分规定,归属于车位的建造单位或车位的购买人。

小区的购房业主通过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购买车位,并办理完毕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即可成为车位的专有产权人。

2.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

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3.小区地上车位,建造于小区地上空间,是为了满足临时停放车辆而设置的车位。

地上车位又分两种,一种是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一种是开发商在规划外新增车位。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地下车位有没有所有权以及地下车位有权出售吗

地下车位有没有所有权以及地下车位有权出售吗

地下车位有没有所有权以及地下车位有权出售吗地下停车位有吗?1、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停车位是不带产权的,车位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2、经有权机构批准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可以根据土地用途和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属于商住性质办理地下停车位产权,需由开发主体申请办理房产总登记后才可办理一手分户登记,使用年限根据所在土地产权用途确定。

3、法律分析:车位没有产权。

一般停车位产权年限为40年。

使用年限是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

在一般情形下,车位并没有产权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4、地下停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

根据相关规定,地下停车位一律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

住宅用地的地下停车位和房产一样,一般不超过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不超过40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的使用用途。

有,地下车位一般都是有产权的,地下停车库如果不是人防工程改建,同时又不计入小区公摊面积,一般都能办理产权证。

如果地下车库是开发商自己掏钱建设的,他就有权进行出售或出租。

地下车位有产权,但有的没有产权。

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为70年,无产权车位的使用年限为20年。

有产权的车位可交易产权,确立产权人对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等,也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

并不是地下车位都没有产权,没有产权的地下车位都是人防车位,产权归人防办所有只对外提供使用权,所以对于一般居民来说就会被理解成没有产权。

地下室车位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业主1、此时开发商并不是业主,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开发商无权决定地下车位如何使用。

2、那么就归开发商所有,意味着开发商有权出售;②若是停车场算入公摊,就属于小区业主所有,小区业主可以使用;③若是停车场由人防工程改建,则属于国家,不得出售。

小区车位产权的归属

小区车位产权的归属

⼩区车位产权的归属在买车⽇益频繁的今天,车位问题也⽇渐突出,某些社区更是围绕着车位的使⽤情况甚⾄权属问题⽽与物业产⽣了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区⾥的车位并⾮都属于全体业主,有些车位,开发商、物业是有权处置的。

今⽇就为⼤家分析现有7类车位的产权问题,在理清产权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区车位产权的归属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1、敞开式地上车位敞开式地上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归业主共同且免费使⽤。

这类车位主要是指通过在地⾯的地上划出车位⽽规范停车形成的车位。

业主购买房屋,便拥有了社区的⼟地使⽤权,也就是说社区的⼟地的使⽤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所以在权属属于业主的⼟地上规划的车位,开发商或者物业⽆权处置。

2、⼩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建⽴在⼩区建筑区规划建设车位的地⽅的车位,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

因为在规划之初,该地块就被规划设计为车位,没有计⼊业主的购房⾯积之中,所以在交易前属于开发商所有。

但是这种车位,业主可以在⼊住后,通过购买⼿段获得,并拥有个⼈产权。

3、未计⼊公摊⾯积的地下车位地下车位所占⽤的⾯积如果没有被计⼊业主的公摊⾯积之中,那么这部分车位的产权就属于开发商所有。

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车位,但只能给本⼩区的业主使⽤。

但是,这种产权确⽴的前提是,要在购房合同中体现,进⾏说明,即该部分不计⼊公摊,此时,产权才能归开发商所有。

如果不做说明,则⾃动归属全体业主。

4、计⼊公摊⾯积的地下车位算⼊公摊⾯积的地下车位,开发商⽆权出售,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这类车位就像⼩区的其他公共配套⼀样,供全体业主使⽤。

只是,作为停车使⽤,要有专门的管理⼈员,这部分⼈员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出租给业主使⽤,所获费⽤扣除管理成本后划⼊⼩区维修基⾦。

该部分费⽤不能私⾃⽤作他途,只能⽤于⼩区公共设施的维护。

5、⼈防⼯程车位⼈防⼯程车位所占的⾯积属于⼈防⼯程,⽽⼈防⼯程⼜是属于⼈民防空⼯程的范围,有着其特殊性,所以它的产权具有模糊性,在法律上还是⼀个空⽩。

小区车位产权属于谁?不同车位类型权属不同

小区车位产权属于谁?不同车位类型权属不同

小区车位产权属于谁?不同车位类型权属不同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不动产权证署名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不管是如今的买车摇号还是出行限号政策,都能看得出来有车一族越来越多了,在有些二线城市,停车位都炒至十几万一个了。

不少购房者花高价购买的停车位,拿着买卖合同却没办法办理停车位产权登记。

由于这块长期存在法律空白,购买的停车位通常是以租赁的形式出现,它的产权不属于购房者,那么车位产权属于谁?1、敞开式地上车位如果是敞开式地上车位,那么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归业主共同且免费使用。

这类车位主要是指通过在地面的地上划出车位而规范停车形成的车位。

业主购买房屋,便拥有了社区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社区的土地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所以在权属属于业主的土地上规划的车位,开发商或者物业无权处置。

2、未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如果地下车位所占用的面积没有被计入业主的公摊面积之中,那么这部分车位的产权就属于开发商所有。

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车位,但只能给本小区的业主使用。

但是,这种产权确立的前提是,要在购房合同中体现,进行说明,即该部分不计入公摊,此时,产权才能归开发商所有。

如果不做说明,则自动归属全体业主。

3、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有些车位是建立在小区建筑区规划建设车位的地方,这种车位的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

因为在规划之初,该地块就被规划设计为车位,没有计入业主的购房面积之中,所以在交易前属于开发商所有。

但是这种车位,业主可以在入住后,通过购买手段获得,并拥有个人产权。

4、机械车位一般来说,机械式停车位因为操作方式和具有占地面积小、空间利用率高等优点,在现在的很多大型社区里被广泛运用。

但也由于机械车位是一个移动的非独立空间,所以一般情况下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只能由开发商对外进行出租。

5、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如果是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那么开发商无权出售,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这类车位就像小区的其他公共配套一样,供全体业主使用。

地下车位_法律规定(3篇)

地下车位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停车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地纷纷建设地下停车场,增加停车位供给。

然而,地下车位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法律属性、交易方式、权属登记等方面存在诸多争议。

本文将从地下车位法律规定的角度,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地下车位管理提供参考。

二、地下车位法律属性1. 物权属性地下车位作为一种不动产,具有物权属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条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地下车位作为特定物,权利人对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 专有使用权地下车位属于专有使用权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有使用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不得转让、抵押、出租。

地下车位使用权人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内,对车位进行占有、使用,并享有收益。

三、地下车位交易方式1. 按揭购买地下车位可以采用按揭购买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按揭购买是指买受人将所购买的标的物抵押给贷款人,贷款人提供贷款,买受人按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

按揭购买地下车位,可以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2. 现金购买地下车位可以采用现金购买的方式。

购房者在购买地下车位时,可以直接支付现金。

这种方式简单便捷,但需要购房者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

3. 租赁地下车位可以采用租赁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另一方使用、收益,另一方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地下车位,可以满足部分购房者的短期停车需求。

四、地下车位权属登记1. 权属登记机关地下车位权属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登记不动产的权利、义务、限制和负担。

地下车位权属登记,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2. 权属登记内容地下车位权属登记应包括以下内容:(1)车位坐落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2)车位权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3)车位取得方式、期限、条件等;(4)车位抵押、租赁等权利限制情况。

地下车位产权情况是怎样

地下车位产权情况是怎样

地下车位产权情况是怎样一、地下车位的产权形式在一般情况下,地下车位的产权形式可以分为两种:1.集体所有制:地下车位归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业主只享有使用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管理发证。

2.产权出让:地下车位作为独立的房地产产权实体,可由单位或个人产权拥有,享有所有权。

二、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确定:1.委托发证:业主委托开发商代为申请地下车位产权,产权证明由开发商申领并由其保管。

业主依法享有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并支付相关费用。

2.按份共有:即按照楼盘所占的物业面积或套数进行比例分配车位,产权证明和车位数与房屋产权证明相对应。

业主按照自己的产权份额享有地下车位的使用权。

3.拍卖出让:地下车位根据市场需求和供应情况,由政府或企业以拍卖的形式出让产权,最终归个人或单位所有。

4.许可证方式:设置地下车位的单位或个人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地下车位的使用许可证,获得使用许可后,享有地下车位的使用权。

三、地下车位产权权益地下车位的产权权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使用权:地下车位产权人依法享有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可以进行停放车辆等活动。

2.处置权:地下车位产权人可以将地下车位出售、转让、赠与、抵押等处置方式。

3.财产权: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财产权,产权所有人享有财产所有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

4.收益权:地下车位产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地下车位进行出租,获取相应的租金收益。

四、地下车位产权的变更和转让地下车位的产权变更和转让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需要以下步骤:1.变更登记:变更产权人需要向物业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2.合同签订:产权变更方与接收方需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3.权证交接:产权变更方需要将原产权证书交给接收方,接收方则需要申请领取新的产权证明。

五、地下车位产权的维护和保护为了保护地下车位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签订明晰的合同:产权交易双方应当签订明晰的产权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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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
,小区业主在购买小区地下车位之前一定要弄清车位的产权归属问题。

第一种情况,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第二种情况,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费某不属于此范围,因此严格来说,费某与开发商签订的转让协议不合法。

虽然费某主张要求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

“退一步来说,就算费某合法取得了车库的产权,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若有小区业主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认定此种买卖无效,人民法院就得依法认定为无效。

”此外第三种情况是,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对照这一条,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也就是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肖副局长告诉记者,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一个小区只能有一家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如果费某想取代现有的物业进行管理,肯定行不通。

此外,买卖双方交易前要明确车位是否具有受法律保护的产权,所以房管局认为,费某应尽量完善自己的合法产权归属,至于和之前、现在的物业公司产生的经济纠纷,在费某拿到相关合法产权之后,区房管局、荷花池街道将会牵线搭桥,让费某、小区物业及业委会、部分业主能够坐下来仔细详谈协商。

“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法律专家提醒,很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同时也在卖地下车位,可这地下车位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情,因此导致了许多纠纷的产生。

有些时候,业主明明已经公摊了车位所在区域的面积却仍向开放商缴纳了购买费或承租租金,致使开发商二次获利,或者开发商将本不属于自身产权归属的车位、而是属于广大业主共有的车位私下卖掉,这都是业主购买前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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