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实施方案设计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x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x第x次党代会精神,根据x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xxx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x”规划》(x 〔x〕93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氛围,强化“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广泛动员各族群众,不断开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努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各族群众利益需求的变化,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民族团结的环境优势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品牌优势。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结合本地实践,进一步增强创建举动的实践特征,提高创建举动的感召力、亲合力和影响力,使创建举动更贴近下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3、点面结合,全面促进。
注重发现典范、培养典范、树立典范,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使民族团结进步圭臬标准的先进事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
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圭臬标准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举动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展开。
4、分级创建,同步实施。
根据各类创建标准,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宗教活动场所,各部门联动同步实施。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行分级命名,动态管理,努力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始终具有典型性、先进性、时代性。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一、充分发挥各族干部作用,鼓励和引导他们以身作则,争做主旋律、模范标杆。
二、重视发挥族群机构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社会治理,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组织多彩文化活动,推动本族精神得到传承发展。
三、坚持平等互信互助,加强沟通沟通,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友爱、团结和和谐,反对形式主义和歧视现象,建立多民族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秩序。
四、开展民族宗教文化教育,加强和普及民族宗教文化知识,正确理解和推动民族传统价值观的传承与发展,培养多民族社会文明素养。
五、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促进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减少不同民族之间的收入差距。
六、积极推动多民族交往交流,发挥文化文明的积极作用,加强各民族间的团结,反对任何形式的鼓动民族仇恨和民族隔离现象。
七、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公益活动,培养多民族共同建设和发展意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努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在我国众多民族和谐共存的大家庭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民族团结进步是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的基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
为此,制定一套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和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具有迫切的需求和现实意义。
本方案旨在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加强政府引导和民间组织参与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措施、教育宣传等多种手段,提升全民族的团结意识,促进民族融合与进步,实现全面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1.加强政府引导和组织领导:制定并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职责。
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各级政府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统筹协调。
同时,鼓励各级政府成立专门机构或设立相关岗位,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2.加强社会各界参与:组织开展各类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宗教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参与。
建立并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评估制度,加强宣传引导,激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
3.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渠道、教育机构等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全民族的团结意识和民族自豪感。
组织开展交流互动活动,增强了解和认同感,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交流和融合。
4.加强冲突预防和处理:建立健全冲突预防和处理机制,加强民族平等、民族融合意识的教育和宣传。
加强冲突纠纷的早期干预和调解工作,妥善处理各类民族关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5.加强民族地区发展支持: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投入、职业培训、就业创业等措施,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民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增强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
三、组织实施和推进1.各级政府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
2.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的有序推进。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果,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升民族凝聚力,我们决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活动。
此举旨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1.提高民族认同感。
通过开展活动,让各族群众充分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增强民族认同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2.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
通过活动,加强各民族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
3.提升民族地区发展水平。
通过活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
4.增强民族凝聚力。
通过活动,激发各族群众的爱国热情,增强民族凝聚力。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1.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与领导。
2.设立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
3.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协同合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四、活动内容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举办报告会、讲座、展览等形式,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提高各族群众对民族团结的认识。
2.举办民族文艺演出。
组织各族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展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进各民族间的了解与友谊。
3.开展民族风情游。
组织各族群众参观民族风情景区,了解各民族风俗习惯,促进各民族间的交流与互动。
4.举办民族运动会。
组织各族群众参加民族运动会,展示各民族体育文化,增进各民族间的友谊。
5.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评选。
对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激励更多单位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五、时间安排1.启动阶段:2023年5月-6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进行宣传发动。
2.实施阶段:2023年7月-10月,按照活动方案,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六、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2.落实责任。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7篇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7篇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1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活动计划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2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x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精选3篇)

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精选3篇)方案一: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在当今社会,民族团结进步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保证,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动力。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族人民的共同发展,我国将在2023年举行一系列的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交流互动,推动民族团结事业的深入发展。
二、目标:1.增强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
2.增进各族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3.深化各民族的交流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4.提升民族团结的共识和意识。
三、主要措施: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意义。
(2)组织举办文化艺术展览、演出和比赛,展示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发展成果。
(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活动,普及相关知识,增强各族人民的认同感。
2.加强民族交流与互动。
(1)组织各族代表团互访交流,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沟通与了解。
(2)举办各民族特色的节庆活动,促进相互交流和融合。
(3)推动各民族婚姻家庭交往,增进民族融合。
3.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
(1)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民众生活水平。
(2)加强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水平。
(3)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传承,促进多民族共同发展。
四、保障措施:1.加大政府投入。
通过财政支持和项目资金安排,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顺利实施。
2.加强社会组织参与。
广泛动员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活动,形成共同发力的合力。
五、评估与总结: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活动效果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改进,为后续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六、预期成果:通过2023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增强各族人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形成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实施方案》为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发展,我们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实施方案,旨在打造一个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繁荣的示范区。
一、创建示范区的目标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创建示范区,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民族团结和谐,提高各民族群众的文化素质和科学文明素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发展。
二、创建示范区的原则1. 尊重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促进民族和睦相处。
2. 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民族歧视和排斥,维护各民族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
3. 坚持各民族共同进步,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发展。
4. 鼓励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彼此的了解与友谊。
三、创建示范区的措施1. 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文化交流。
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举办各种民族风情节庆活动,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2. 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状况,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科学文明素养,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3.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示范区的建设。
4.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法制建设,完善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期稳定。
四、创建示范区的成效通过实施上述措施,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将会取得显著成效。
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将进一步巩固,各民族之间的友谊将进一步深化。
同时,示范区的经济发展将得到更好的推动,各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总结为了构建一个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必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创建工作,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区。
我们相信,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共同努力,必将在民族团结进步的伟大事业中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202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计划例文

202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计划例文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各地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我们特制定202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1.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意识。
2.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各民族感情。
3.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
4.增强民族凝聚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三、具体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创建活动。
(2)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2.开展宣传教育(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
(2)举办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讲座、论坛等活动,提高各族群众民族团结进步意识。
(3)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品,发放到各族群众手中。
3.推动经济社会发展(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2)扶持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
(3)加强民族地区教育和卫生事业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4.促进民族文化传承保护(1)挖掘、整理、传承民族优秀文化遗产。
(2)举办民族文化展示、交流活动,促进民族文化传承。
(3)加强民族文化人才培养,推动民族文化创新发展。
5.加强民族事务管理(1)完善民族工作制度,确保民族政策落到实处。
(2)加强民族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工作水平。
(3)及时妥善处理民族矛盾和问题,维护民族团结稳定。
四、工作计划1.第一季度(1)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动员大会。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3)组织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
2.第二季度(1)举办民族团结进步论坛。
(2)开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调研。
(3)举办民族文化展示活动。
3.第三季度(1)开展民族事务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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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为深入巩固xxx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成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创建活动。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重大意义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
作为xxx州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首府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是市委、市政府顺应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是创新服务管理、推动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实践。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市委、市政府在新时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和现实需要,也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
开展好创建活动,对于推进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三个率先”、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把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开创我市改革发展新局面、奋力提升首府xxx市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为加快实现“三个率先”和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目标和任务到2015年年底,在巩固原有创建的基础上,达到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验收要求,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一)在民族工作创新方面起示范作用。
形成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全市上下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格局,健全民族工作体制,不断创新工作形式,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为主题,在共同团结奋斗的基础上,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共享发展成果、共同进入小康。
(二)在民族关系和谐方面起示范作用。
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妥善协调民族关系,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充分展示我市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民族关系风貌。
(三)在民生改善保障方面起示范作用。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使发展成果最大限度惠及全市人民,建成文明宜居、生活幸福的城市。
(四)在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方面起示范作用。
提升首府xxx市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在全州乃至自治区城市间得到明显提高,较大幅度提升各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五)在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
加大教育支出和民族教育力度,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逐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整体素质。
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繁荣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各族群众的自豪感,使之成为凝聚促进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
(六)在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起示范作用。
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交流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使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与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
(七)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起示范作用。
坚持可持续发展,结合“五个xxx”,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力度,推进现代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四、主要内容(一)继续做好十项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以现代文化促进思想大解放、促进“三化”进程、促进民族团结与和谐稳定。
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文化建设,在弘扬、继承和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激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打造团结奋斗、开放融合、感恩向上、进步创新的现代民族文化。
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
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和“六史”教育,加大《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学习力度,打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
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全过程、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国民教育全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全过程。
坚持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既要教育群众,也要教育干部;既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也要教育汉族干部群众;既要教育一般干部,也要教育领导干部;既要注重社会宣传,也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理论宣讲;既要在城市、也要在广大农牧区开展宣传教育;既要在地方、也要在部队、企业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特别要在学校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深深根植于各族青少年心中。
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加大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覆盖面和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和文艺作品、影视节目等艺术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内涵的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典型引路,在全社会不断发现、培育、推出民族团结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贯穿到各行各业、各条战线,落实到社区、村组、单位,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渗透到千家万户。
要把旗帜鲜明的立场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起来,把一般性内容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把阶段性的宣传教育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全力推进经济跨越。
重点扶持壮大本地骨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全力提高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和综合经济效益,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全力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围绕优化提升种植业,做优做强现代畜牧业,积极发展特色林果业。
活跃壮大农村二、三产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现代农牧业支撑体系,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农村稳定,加速推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跨越,在全州率先实现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过万元和农牧业现代化。
大力推进旅游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乌昌经济一体化,促进兵地、油地融合发展。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3.繁荣发展社会事业。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优化教育布局和结构,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支持中等、高等教育发展。
切实抓好“双语”教育,加大“双语”教师培训力度,加快推进民汉合校、混合编班进程,积极实施民汉合校二期工程、“双语”幼儿园基建等项目,加快解决中小学“双语”教学师资短缺问题,配齐配足配好“双语”教师。
逐步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一批民汉合校普通高中。
要加大教育资源向乡镇薄弱学校倾斜力度,解决好城市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逐步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健全农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农牧区学生免收杂费书本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寄宿生活费补助等帮困政策。
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工作,逐年扩大农牧区少数民族学生招生比例。
突出抓好职业教育,加强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搭建校企、校地合作办学、就业平台,努力建设面向各民族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
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着力解决好各族群众看病难、就医贵的问题。
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各类卫生事业发展资金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进一步巩固“新农合”成果,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引导和鼓励少数民族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持政策,重点实施少数民族优生、优育、优教工程,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
积极推进“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东风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完善村、社区文化室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重点扶持体现民族特色的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建设,大力发展和繁荣少数民族文艺创作,着力打造体现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时代特色的《回族文学》杂志、回族花儿剧、现代新疆曲子剧等文艺精品。
进一步加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扶持少数民族古籍抢救、搜集、保管、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
鼓励并扶持“双语”科普宣传品的创作、整理和翻译出版,扩大少数民族科普资源的影响范围。
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和少数民族体育人才培养,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传承和发展。
4.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按照区、州的部署要求,坚持不懈地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加快民生改善步伐,不断满足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
深入实施“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工程。
促进就业再就业,通过对大中专毕业生加强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和发放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等各项政策,重点解决好“零就业家庭”、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三类群体的就业问题。
统筹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三产业发展,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要招录一定比例本地员工和少数民族员工。
围绕“六大支柱产业”发展和“三化”建设需求,加大农牧民技能培训力度,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实用技术、实用致富本领等经济含量高的培训班,实现“一年一户一人一技”的培训目标,提高农牧民的生产技能,增强劳动力转移和致富能力,促进民族特色手工业发展。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