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附件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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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

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的一系列关于矿用产品安全的标准文件。

这些标准涵盖了矿用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维护和检测等方面的要求,旨在确保矿用产品在矿山作业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具体来说,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准包括了以下内容:
矿用机械设备安全标准:涉及各种矿山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要求,包括采矿设备、运输设备、起重设备等。

矿用电气设备安全标准:涉及矿山用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要求,包括矿用电动机、配电设备、照明设备等。

矿用通风设备安全标准:涉及矿山通风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要求,包括通风机、风筒、排瓦斯设备等。

矿用安全标志和标识:规定了矿山内各种设备、通道、危险区域等应当设置的安全标志和标识。

符合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认证,才能获得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

矿山企业在采购和使用矿用产品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选择和使用,以确保矿工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同时,相关部门也会对矿山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他们遵守国家标准,保障矿山作业的安全。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设备安全标志中心网站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设备安全标志中心网站

附件1新版矿用安标证书主要内容说明常规证书内容包括:证书名称、证书类别标志、安全标志编号、二维码、持证人、注册地址、生产单位、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标准及技术条件、适用范围(或使用地点)、发证日期、有效期(批次产品不适用)、备注、证书说明、签发人、发证部门等。

工业性试验证书内容包括:证书名称、证书类别标志、安全标志编号、二维码、持证人、注册地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标准及技术条件、试验地点、发证日期、备注、证书说明、签发人、发证部门等。

1. 证书名称。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或“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证书”。

2. 证书类别标志。

MA煤矿矿用产品、KA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

3. 安全标志编号。

获证产品安全标志编号,编制规则沿用原版证书安标编号(共9位):首位为证书类别号、2~3位为产品类别号、4~5位为初次发证年代号、6~9位为发证顺序号。

4. 二维码。

证书唯一性二维码标志,通过扫描该二维码,可联网查询获证产品基本信息及主要零(元)部件等补充信息。

5. 持证人。

证书的持有主体,为生产所获证产品的最小法人单位。

6. 注册地址。

持证人的注册住所,即持证人法人营业执照上对应的住所。

7. 生产单位。

获证产品的具体生产单位。

如产品的实际生产单位为法人单位本身,无分支机构时,生产单位即同持证人;如申请人在实际生产场所注册有分公司,生产单位为实际生产场所注册的分公司。

8. 生产地址。

获证产品的生产制造场所。

9. 产品名称。

获证产品名称。

10. 规格型号。

获证产品规格型号。

11. 产品标准及技术条件。

持证人进行产品设计制造所依据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技术条件。

若产品执行技术条件,应同时列出技术条件主要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产品技术条件是获证产品的客观条件,不是安标审核发放的依据。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常规产品和新产品,是对产品在井下适用情况的具体限定。

13. 使用地点。

适用于批次产品和大型设备安装,指获证批次产品的具体使用地点,或者大型设备的具体安装地点,具体到矿井。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中心”)是国家煤矿安监局直属事业单位,是负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的国家级机构。

安标中心依托国家煤矿安监局的权威性和专业性,致力于推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矿工健康。

安标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规则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产品进行认证;开展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组织开展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开展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安标中心的认证范围涵盖煤矿生产所需的各类矿用产品,包括采煤机械、运输设备、通风设备、安全设备、电气设备等。

通过安标中心的认证,矿用产品可以获得国家认可的安全标志,证明其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具有一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可以在煤矿生产中使用。

安标中心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格执行认证规则和技术标准,确保认证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在认证过程中,安标中心注重技术评价和风险评估,对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全面评估,确保认证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安标中心重视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定期开展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技术培训,提升认证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确保认证工作的高效进行。

同时,安标中心还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咨询服务,为企业和生产者提供认证咨询和技术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认证规则和技术要求,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安标中心注重认证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定期对已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得到长期保障。

同时,安标中心还开展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风险评估,对认证产品的使用情况和安全性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安标中心通过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加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的宣传力度,提高认证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引导企业和生产者重视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推动煤矿生产的安全发展。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机构职责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机构职责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授权,承担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包括受理安全标志申请,组织实施技术审查、现场评审、产品抽样检验,核发安全标志和企业持证后的监督管理。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秉承“公正公开、科学高效、严谨保密、廉洁热情”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程序化运作,规范化管理。

现设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综合部(国际部、信息部)、技术部、评审部、检验部、监督部、财务部等部门。

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协助中心领导负责中心日常行政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负责制订中心规章制度,归口管理工作标准化和管理体系文件;负责起草中心工作总结及上报材料,归口管理中心文件的核稿和签批;负责中心文件收发和行政档案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及文印工作;负责中心会议的组织与管理及安全标志相关培训工作等。

综合部(信息部)负责安全标志咨询、申请材料的受理和初审、证书发放和安全标志公告;受理对安全标志及其审核发放工作的申诉和投诉;协调各业务部门工作,对安全标志申办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进口产品安全标志工作;负责中心信息化工作和安全标志网站建设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安全标志申办业务档案管理;起草、制订相关管理文件。

技术审查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标志技术审查工作,制订技术审查计划,管理技术审查业务,审查技术审查结论,确认技术文件;负责技术审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分析、整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安全标志标准库的建设,提出贯(换)标建议,起草贯(换)标方案;负责组织开展矿用产品相关标准研究,提出有关产品标准制、修订建议;处理对技术审查工作的申诉和投诉,制订技术审查的监督检查方案;起草、制订相关管理文件。

现场评审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工作(包括监督评审),制订评审计划、管理评审任务,审查评审报告,协调和监督现场评审活动;负责安全标志评审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处理对现场评审工作的申诉和投诉;负责制订现场评审的监督检查方案;起草、制订相关管理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1.03•【文号】安监总厅规划函[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函〔2014〕1号)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要求,强化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以下简称矿用安标)制度在事故预防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煤矿矿用安标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评审程序,着力提高矿用安标申办工作效率(一)严格时限要求。

制定矿用新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实施规则,不断优化工作程序。

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类产品受理、审查、检验、评审等环节的时限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提高申办工作效率。

(完成时限:2014年1月31日前)(二)规范监督评审。

研究建立监督评审分级制度,依据企业生产能力、市场信用和产品安全性能等,探索实行分级制、差异化的监督评审,提高监督评审效果和效率。

主动接受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现场评审的监督。

提前一周将现场评审工作计划,以函件或邮件等形式送达相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完成时限:2014年3月31日前)(三)建立倒查机制。

建立和完善矿用安标工作责任落实倒查制度,加强矿用安标审核发放各环节的节点管控和任务管理。

对不能按时限、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委托任务的重要依据。

(完成时限:2014年1月31日前)二、强化日常监督,加大矿用安标产品的管控力度(一)持续加大矿用安标发放后的监管力度。

自2014年起,以核查企业实际生产产品与送检样品的一致性为重点,每年必须对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依规暂停或撤销其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机构职责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机构职责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授权,承担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包括受理安全标志申请,组织实施技术审查、现场评审、产品抽样检验,核发安全标志和企业持证后的监督管理。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秉承“公正公开、科学高效、严谨保密、廉洁热情”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程序化运作,规范化管理。

现设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综合部(国际部、信息部)、技术部、评审部、检验部、监督部、财务部等部门。

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协助中心领导负责中心日常行政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负责制订中心规章制度,归口管理工作标准化和管理体系文件;负责起草中心工作总结及上报材料,归口管理中心文件的核稿和签批;负责中心文件收发和行政档案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及文印工作;负责中心会议的组织与管理及安全标志相关培训工作等。

综合部(信息部)负责安全标志咨询、申请材料的受理和初审、证书发放和安全标志公告;受理对安全标志及其审核发放工作的申诉和投诉;协调各业务部门工作,对安全标志申办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进口产品安全标志工作;负责中心信息化工作和安全标志网站建设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安全标志申办业务档案管理;起草、制订相关管理文件。

技术审查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标志技术审查工作,制订技术审查计划,管理技术审查业务,审查技术审查结论,确认技术文件;负责技术审查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分析、整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安全标志标准库的建设,提出贯(换)标建议,起草贯(换)标方案;负责组织开展矿用产品相关标准研究,提出有关产品标准制、修订建议;处理对技术审查工作的申诉和投诉,制订技术审查的监督检查方案;起草、制订相关管理文件。

现场评审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工作(包括监督评审),制订评审计划、管理评审任务,审查评审报告,协调和监督现场评审活动;负责安全标志评审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处理对现场评审工作的申诉和投诉;负责制订现场评审的监督检查方案;起草、制订相关管理文件。

矿安标字〔2010〕22号-关于新版安全标志管理文件执行过程中涉及产品检验有关问题的说明-

矿安标字〔2010〕22号-关于新版安全标志管理文件执行过程中涉及产品检验有关问题的说明-

安标字…2010‟22号关于新版安全标志管理文件执行过程中涉及产品检验有关问题的说明各相关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等9个新版安全标志管理文件已于2010年5月1日起实施。

鉴于新版管理文件中对产品检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变化较大,为规范产品检验工作,现将新版管理文件执行过程中涉及产品检验相关问题的处臵方法说明如下:一、新版管理文件过渡期间涉及产品检验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法(一)各检验机构已接受委托、尚未完成的检验任务。

按委托检验的类型,分别按以下方法处理:1.检验类型为“定期(型式)”的,仍执行原规定,抽样做型式检验;2.检验类型为“延续”的,抽样后按产品检验规范规定的延续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对防爆电气产品,需按《关于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新版管理文件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标字…2010‟18号文)要求,补做防爆检验后换发新防爆合格证的,请及时与安标国家中心联系,完成补做防爆检验后重新上传防爆检验报告。

3.检验类型为“主要”的,依据《关于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新版管理文件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标字…2010‟18号文)的规定,不再进行抽样检验。

对已完成产品检验尚未出具检验报告的,可继续上传检验报告。

安标国家中心将上传检验报告通道保留至5月14日。

(二)检验机构已接受委托、尚未完成的技术审查任务。

委托类型为“已定型”或“延变”的,安标国家中心将统一补发检验委托书。

请各检验机构收到委托书后,按新版管理文件的要求实施产品检验工作,并及时与申请单位联系送样检验事宜。

(三)请各相关检测检验机构对尚未完成的检验任务进行清理,并在检验任务动态管理系统中填写。

二、执行新版管理文件过程中涉及产品检验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法(一)自2010年5月10日起,安标国家中心委托的国内产品的抽样及检验任务,委托书及检验报告均可通过网络传递,命名规则见附件1。

国内产品的检验委托均进入检验任务动态信息管理系统,请各相关检验机构及时填写节点信息。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矿用安标产品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规划[2012]10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矿用安标产品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规划[2012]10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矿用安标产品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矿用安标产品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规划〔2012〕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进一步强化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管,促进矿用安标产品生产企业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2012年1月至6月,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对重点矿用安标产品进行了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专项检查总体情况截至6月底,安标国家中心共对2007家企业生产的矿用安标产品进行了抽查,重点对浙江省温州市、山西省太原市等地区的矿灯、自救器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多数生产企业和产品符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产品安全性能和质量控制比较好,产品检验能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其中,1752家生产企业基本合格,检查合格率为87.3%;有177家生产企业在生产条件、安全标志管理、产品检验等方面存在问题,部分违规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被暂停、撤销;另有78家生产企业的462个产品的安全标志被注销。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安全意识淡薄,质量把关不严。

个别企业片面追逐经济利益,安全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淡薄,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后,未严格按照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组织生产,有的甚至私自变更安标产品的性能指标和参数,严重影响了产品安全质量。

(二)重视程度不够,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些生产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存在以书面材料代替整改落实,以拖延塞责代替停产整顿的现象,有的生产企业甚至同样的问题多次重复发生,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虚以应付、疏于管理、整改不力的问题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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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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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703-2007
煤矿用携带型电化学式壹氧化碳测定器
MT703-1997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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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704-2007
煤矿用携带型电化学式氧气测定器
MT704-1997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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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绝式氧气呼吸器和自救器用氢氧化钙技术条件
MT454-1995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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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用隔爆型低压电缆接线盒
MT429-1995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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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42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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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428-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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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用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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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用数字压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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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混凝土强度检测仪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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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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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脂锚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杆体及附件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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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用机载锚杆钻机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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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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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用硫化氢检测报警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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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在用主通风机装置节能监测方法和判定规则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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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质资料汇编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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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型煤热强度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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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的固定碳分级
MT/T561-1996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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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374-2007
煤矿用阻燃三角带
MT374-1994
2009-01-01
20
MT830-2007
煤矿用织物叠层阻燃输送带
MT830-1999
2009-01-01
21
MT914-2007
煤矿用织物整芯阻燃输送带
MT914-2002
2009-01-01
22
MT/T1067-2007
选煤厂煤伴生矿物泥化程度评定
2009-01-01
34
MT/T201-2007
煤矿水中氯离子的测定
MT/T201-1995
2009-01-01
35
MT/T202-2007
煤矿水中钙离子和镁离子的测定
MT/T202-1995/MT/T203-1995
2009-01-01
36
MT/T369-2007
煤矿水化学耗氧量的测定高锰酸钾法
2009-01-01
30
MT/T596-2007
烟煤黏结指数分级
MT/T596-1996
2009-01-01
31
MT/T560-2007
煤的热稳定性分级
MT/T560-1996
2009-01-01
32
MT/T1074-2007
煤中碱金属(钾、纳)含量分级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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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1075-2007
MT/T369-1994
2009-01-01
37
MT/T1076-2007
煤炭地质钻探规程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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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1077-2007
煤矿许用改性硝铵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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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65-2007
水胶炸药技术条件
MT65-1995
2009-01-01
40
MT66-2007
乳化炸药技术条件
MT65-1995
44
MT/T1079-2007
矿用断电控制器
2009-01-01
45
MT1080-2007
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使用和管理规范
2009-01-01
46
MT/T1081-2007
矿用网络交换机
2009-01-01
47
MT1082-2007
煤炭产量远程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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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1041.2-2007
煤矿用乳化液钻机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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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1063-2007
煤矿带式输送机滚筒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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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型号编制方法
MT/T154.4-1995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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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333-2007
煤矿机车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MT/T333-1993
2009-01-01
(冶金行业)附件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附件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59项煤炭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建议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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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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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1055-2007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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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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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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