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通风与防尘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通风与防尘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通风与防尘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通风与防尘安全管理制度

1、通风系统

(1)井下通风系统应保持合理完整,如因采掘工程需破坏时,要有新的通风系统代替、通风井巷不得堆放杂物,要经常清除增大阻力的障碍物。

(2)井下二级机站扇风机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必须24小时不间断地连续运转。二级机站应有反风装置,不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任何人不得进行反风运转。

(3)加强通风管理,及时合理设置通风设施,确保矿井通风系统有效风量率不低于60%,保证井下新鲜风流得到合理利用。

(4)矿井的一切通风设施必须经常保持完好,调节、移动、拆除通风设施必须报经安全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5)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按体积计算)的空气成分,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超过0.5%。

(6)井下所有作业地点的空气含尘量不得超过2毫克/立方米;入风井巷和采掘工作面的风源含尘量不得超过0.5毫克/立方米。

(7)采场在形成通风系统之前,不得进行回采。采场开采结束后,应封闭所有与采空区相通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

(8)禁止将主要回风井巷作人行道;井下所在有机电设备硐室,都必须供给新鲜风流。井下炸药库必须有独立的回风道。

(9)通风构筑物(风门、风窗、挡风墙等)必须由车间负责检查、组织维修,并保持完好严密状态。其他人员不得改变通风构筑物的状态,作业人员通过风门时应保持原状态(处于开状态保持开状态,处于关状态应随手关门)。

2、局部通风

(1)天溜井及离主风流超过10米的巷道掘进,出碴作业场所及通风不良的采场应有通风设施。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局部通风,爆破后可利用高压风或扇通风,待的空气距主达到安全规定标准后,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超过30米的长距离巷道掘进及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扇通风。无主风流或通风不良场所严禁施工天溜井。

(2)进入独头工作面及通风不良的采场前,应先打开局部通风设备。做到有人作业时就运转局扇,保证工作面风速达0.25m/s以上。已撤除通风设备的独头巷道禁止入内,并在巷道入口处设置栅栏,防止人员进入。如需要重新进入时,必须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成分,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3)天井爆破后,未经彻底通风,严禁任何人进入;检查天井通风情况时,必须二人进行(一人上去,一人在下面监护)。

(4)在天井拉中段时,须将天井贯通,天井被堵塞时禁止作业,特殊情况

要有可靠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作业。

(5)平巷掘进的设计,必须考虑巷道断面能够架设风筒。长距离(或沿脉)探矿时,必须在设计上考虑每隔100米开凿通风井或探矿天井。

(6)掘进工作面距主风流15米以外的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距离要小于10米,最前面的一节筒要用胶皮风筒或铁皮风筒;混合式通风时,压入风机与吸出风机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吸出风机的风筒口要接到有贯穿风流的巷道里或天井里,吸出风机的风量要大于压入风机风量的20%——30%,压入风筒口和吸出风机的吸风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7)天溜井及平巷掘进采用高压通风时,必须使用两根风管。凿岩时,一根风管供凿岩机使用,另一根风管保持适当通风,爆破后两根风管同时用于通风,风管口朝向工作面,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2米,出碴前对工作面喷雾洒水和吹风,出碴须保持通风。

(8)进入工作面作业前,必须首先检查局扇或高压风通风是否正常,如果发现局扇不能运转或高压风管损坏,处于不正常状态,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面,必须立即戴好自救器材后恢复正常通风,通风4小时以上,并使用气体检测报报警仪检测合格,方可进行其他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9)采用多台风机间隔串联通风时,后面风机的风筒口要接到前局面风机的吸风口处,串联风机的风量和风压要相等。

(10)风机和配电盘应设置在顶盘岩石坚固,无滴水和比较宽敞的地方。短距离巷道掘进时局部通风风机的配电盘应设置在新鲜风流处。长距离巷道掘进时的局部通风,当采用多台风机串联通风时(吸出式),最外面一台风机配电盘应设置在新鲜风流处,后面的吸出风机要与电盘应设置在前面吸出风机外;压入风机配电盘应设备在吸出风机处;在进入工作面时,应由外向里逐台开动风机,最后开动压入风机。

3、防尘措施

(1)井下产尘点,应采取行之有效的“风、水、密、护、革、管、教、查”等综合防尘措施。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应符合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必须采用湿式凿岩,在装卸矿(岩)时和爆破后,必须进行喷雾洒水、凿岩、出碴前,应清洗距工作面10米以内的岩壁。进风道及人行道,运输巷道的岩壁,每季度至少应清洗一次。

(3)接尘作业人员必须戴口罩,防尘口罩应符合国家标准。

(4)定期测定各作业点的空气含尘量。凿岩工作面每月检测两次,其它工作面每月检测一次,并逐月进行统计分析、上报和向员工公布。

(5)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年测定一次。

4、通风设计

(1)各类通风设计必须符合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同时满足通风、行人、运输的安全要求。

(2)井下任何采掘工程设计的同时,必须有局部通风设计,没有通风设计的工程,设计者不准提出会审,不准发图,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3)通风设计中的各种设施的选择要符合通风要求。

(4)地质专业的设计工程(通风专项工程以外的)由采矿专业人员作出通风设计。

井下通风与防尘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井下通风与防尘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井下通风与防尘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保证井下有良好的作业环境,确保职工作业安全和身 体健康。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井下所有作业场所。 3 职责与分工 生产部:负责井下通风系统的设计、规划,系统的通 风方式及其管理。 安监处:负责井下局部通风管理、局扇配置,配合井 下通风系统的设计、规划、管理。 设备能源部:指导通风系统风机的安装、维护和更换 等工作。

机电工区:负责通风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维修等。 生产工区:负责自己作业区域内的局部风机的安装、维护和更换等工作。 4 要求 4.1井下空气质量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 4.1.1入风井巷和采掘工作面的风源含尘量,应不超过0.5mg/m3。 4.1.2排尘风速,采场风速0.15~4m/s,巷道0.25~6m/s。 4.1.3进风井巷冬季的空气温度,应高于2℃。 4.2通风系统应符合本标准化《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有关要求: 4.2.1应根据生产和季节变化,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通 用版)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集团公司所属各矿必须保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2、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和专业维护人员。 3、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5、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6、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7、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8、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风门开闭传感

2012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 综 合 防 尘 管 理 制 度

目录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2) 第一节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3) 第二节防尘措施管理规定 (4) 第三节隔爆措施管理规定 (5) 第四节粉尘冲刷制度 (6) 第五节粉尘监测制度 (7) 第六节其它规定 (8) 第七节监督检查制度 (8) 第八节综合防尘考核奖惩制度 (9) 第九节综合防尘责任追究制度 (10)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部门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中的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杜绝井下粉尘堆积和有效降

低粉尘对职工的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防尘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一、矿长对综合防尘工作全面负责,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综合防尘工作开展情况,解决综合防尘工作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保证综合防尘工作正常进行。 二、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防尘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综合防尘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三、各区队负责本区域的防尘工作,矿安监科对各区队的防尘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技术负责人对矿井综合防尘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制定每年度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相关管理制度;参与审查矿井采区防尘系统设计,审批采掘作业规程中的综合防尘措施;负责呈报综合防尘报表;负责组织防尘设施的交接、验收;负责井下防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安监科负责对有关防尘法规及各项防尘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综合防尘法规,破坏各种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参与新采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的验收;参与尘肺病检查、治疗统计工作。 六、机电队负责全矿的防尘管路的安装与维护由,负责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与维护;维修工负责分管范围的巷道的粉

通风防尘管理制度(新编版)

通风防尘管理制度(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39

通风防尘管理制度(新编版) 通风防尘工作是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通风防尘工作对于保证矿山正常生产,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经济效益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矿目前的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望矿山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督促建立完善井下机械通风系统。 2、负责井下通风系统的年测任务,并经常检查井上井下的通风和防尘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处必须测定仪此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 4、每季测定一次矿井总进风量,总排风量和主要通风道的风量。 5、每月测定一次工作面的氧气含量及一氧化碳含量。 6、督促或参与各项工程设计的“三同时”工作。

7、负责职业卫生的归口管理,组织研究防尘、防毒、防物理性危害技术措施的实施。 8、督促检测个体防护品德质量和发放佩带使用情况。 9、负责编制中长期通风防尘计划。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41718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加强通风安全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编制以下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 2、《矿井通风安全管理》; 3、上级有关煤矿通风防瓦斯规定; 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成立通风科,通风科每天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并进行矿井通风调度,通风科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矿的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划,对每月通风作业计划进行制订、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具体负责。 2、主扇工、井下通风工、瓦检工等特殊工程必须经上级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

3、矿井必须配备各种通风检测仪器、仪表,坚持保管、维修、保养和使用制度,并定期校正,保持台台完好。 4、各种通风管理报表、台帐要做到准确无误,数字齐全,上报及时,井下通风管理牌板填写清楚; 5、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矿井进行不低于三次的全面测风,每次结果应有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根据测风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6、矿井通风系统图由通风科及时填绘并按月补充修改,及时与主管部门进行图纸交换,通风系统图必须将矿井现状的实际风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标明清楚。 三、主扇安全管理制度: 1、主扇值班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每天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对主扇运行情况每天检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及值班矿长。 2、主扇必须保证连续24小时运转。 3、由机电科负责,每月至少对主扇检查1次,风井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检查维修1次,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加强煤矿综合防尘工作,防止煤尘爆炸事故,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矿井的地质检测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二、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通风科负责,总工程师负责防治粉尘技术管理工作。矿井要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通风科要有专门防尘队伍,综合防尘工作必须齐抓共管,明确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 三、必须建立完善的静压洒水系统,地面建筑两个同等容量的蓄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立方米。 四、井下防尘管路(包括主管、支管)的管径选择,要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溜煤眼、运输机转载点、回采工作面回风道,井下主要巷道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和阀门,上下山及正在掘进的其它巷道中所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上,每隔100米应安设一个三通和阀门,以供清洗巷道使用,回采工作面的进、回风顺槽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必须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和阀门。 五、防尘用水水质必须达到要求,水质必须每季测定一次。采区

巷、采掘工作面巷道管路中,应安装过滤器,每月要冲洗一次过滤设施。 六、回采工作面防尘措施 1.回采工作面应进行煤层注水。 2.喷雾洒水设施,回采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防尘管路系统,进回风巷每50米设置一套三通阀门,根据巷道积尘情况及时清洗巷道,井下巷道不应有连续长度5m、厚度超过2mm的煤尘堆积。各种喷雾设施要符合下列要求: 2.1进、回风顺槽口以里50米、安全出口以外20—50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专人看管。 2.2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 2.3各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并能正常使用。 七、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 1.掘进工作面防尘管路,三通阀门安装齐全。打眼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水炮泥、放炮喷雾、冲刷井壁巷帮、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掘进工作面回风流距工作面30米内必须至少设置两道净化水幕,水幕要封闭巷道全断面,喷雾、水幕灵敏可靠,雾化灭尘效果良好。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管理,消灭电气失爆、失保,杜绝电气火灾和触电伤人事故,减少停电事故,确保供电安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井下电气管理工作由机电管理科负总责,具体负责井下供电的用电审批,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管理,现场检查和电气事故追查,参与规程措施的编制、会审、贯彻及电气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保存。第三条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电气管理第一责任者,分管机电的副科长对本单位电气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未设机电副科长的单位必须指派一名副科长分管井下电气工作。第四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准时参加电管例会和机电例会。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机电矿长请假。第五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带队按时参加矿每月组织的达标和安全检查。同时,定期组织自查,并认真记录备查。第六条采、掘、开工作面供电系统设计由机电管理科负责。工作面开工前,由技术部门提供巷道设计图及工作面地质资料,通风部门提供风流方向,局扇容量、安装位置、瓦斯电闭锁开关位置和控制范围,机电管理科提供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平面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设计方案须经机电副总组织相关单位会审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单位必须按图施工,机电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否则,不准送电。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及检修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逐台检修,并认真做好记录。其中移动变电站,“三专”线路的电缆、开关、局扇每月进行一次强制性检修。强化“双突”区域电气管理设备检修,确保检修质量。第八条修配工区、综机工区参与电气设备进矿后的验收,对出厂入井的电气设备进行检修调试,重点对过流、漏电保护及防爆性能进行整定、校验,机电管理科负责抽查。使用单位领用时要检查验收,不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禁止下井使用。第九条各单位要制定实施井下电工培训计划,提高职工业务素质。井下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第十条机电管理科要加强“双突”区域现场检查,定期对在用机电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失爆、失保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该区域供电,并及时汇报调度所及矿有关领导。

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消防、应急管理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消防、应急管理制度(一)通风、防尘安全要点及制度 1.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l.5~3m的新鲜空气;隧道内的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对有毒有害气体每月至少监测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隧道作业人员必须戴防尘防毒面罩方可作业施工。 2.隧道施工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在进入隧道150m以后须以设计能量全速通风。 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堆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压入式通风管的送风口距掌子面不超过15m,排风式风管吸风口不超过5m。 3.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二)照明、排水安全要点及制度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高度的照明;潮湿及渗、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2.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器为: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成洞地段为ll0~220V;手提作业灯为12~36V. 3.隧道内用电线路,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高度用磁瓶 第 2 页共 5 页

非煤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1、通风组在生产技术组的配合下,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计算全矿及各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2、通风组要对矿井风量和风速进行检查,掌握矿井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的工况点;检查局部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4、组织通风安全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测定矿井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空气含尘量等。 5、按要求填写各种通风安全报表,并对各报表研究和分析。 6、负责绘制并补充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通风网路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调整矿井通风。 7、进行矿井井巷维护与管理,制定井巷维修计划及安全措施。 8、负责对通风安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 9、负责矿井通风构筑物的维修与管理。 10、负责定期对矿井通风阻力进行检查与测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制定相应措施。 11、测风时要选择合适的测风地点,根据测量风速的大小选用合适的风

表。测风时,应先将风表计数器指数回零,或记下数,待风表叶轮转动30秒左右后,再同时启动风表计数器和秒表测定,测定结束时同时关闭。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3次,取其平均值。 12、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部太近,应保持200 毫米以上的距离;在倾斜巷道内测风时,要注意使叶轮流方向始终保 持垂直;在遇到车辆和行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要等待一定时间,待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风。 13、局部通风 (1) 、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10m后,必须采取局部通风措施(用高压风吹或安装局扇)。 (2) 、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20m后,必须安装局扇。 (3) 、压入式通风时,吸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口不小于10m 的上风侧;抽出式通风时,排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不小于 10m的下风侧;混合式通风时,抽出式风机吸风口的位置应比吸入式 风机吸风口的位置更靠近工作面,二者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m。 (4) 、压入式通风时,风筒布距掌子面应不大于10m,抽出式通风时, 风筒布距掌子面不大于5m。 (5) 、风筒吊挂应平直,不要挤压,且必须保持完好无损,有漏风处 务必及时补好。 (6) 、爆破后,必须保证足够的通风时间。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为加强煤矿综合防尘管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和预防煤尘爆炸,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87 条“煤矿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 炸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应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明确防尘工作 责任人、管理者及职能科室。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鉴 定煤尘爆炸性;制定年度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 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煤矿总工程师每月应组织召开一次粉尘防治专 题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及时解决综合 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644 条要求建立完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管路吊挂平直,不漏水;三通阀门便于操作。 (五)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646 ~653 条要求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六)主、副井井底车场,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各巷道,掘进巷道,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转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供水管路,按要求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和喷雾洒水装置,胶带输送机巷供水管路每隔50m 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其它巷道供水管路每隔100m 装设一个三通和阀门,用于冲洗井壁巷帮。 (七)定期冲洗巷道积尘。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每月至少冲洗1 次,巷道中无连续长5m、厚度超过 2mm 的煤尘堆积。 (八)通风防尘部门负责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业务管理,施工人员认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电气试验安全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电气试验安全管理制度(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电气试验安全管理制度(新编版) 1、必须坚持检漏继电器的试验,机电维运工区每天必须对井下配电室及各高压配电点进行一次模拟接地试验,并要认真填写试验记录。 2、井下各类低压供电设备凡带有过流保护装置的上坑检修时,机分厂车间必须进行过电流试验。 3、井上下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每年测定一次,3-4月份进行。 4、各供电架空线路的避雷器每年必须进行一次试验,3-4月份进行;避雷器每年检查一次,9-10月份进行。 5、使用中的大型设备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性能试验,关键部件必须每年进行探伤试验。主扇、绞车、压风机、强力皮带、主水泵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 6、井下下列项目的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 1)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进行电气性能的测定和试验。

2)高、低压电缆入井前必须进行检查试验。 3)井下高开设备入井前必须进行检查试验。 4)低压开关入井前必须经过短路、过流、漏电闭锁性能试验。5)每日须做综保检漏试验。 6)双风机双电源设备入井前须做试验。 7)井下高低压开关插件性能半年试验一次。 8)电机入井前必须测试,出具试验报告。 9)电气插件入井前试验,合格后方可入井。 10)井下远方检漏试验每月试验一次。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矿山安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4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1、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各矿井应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及地面洗选、煤炭储装运系统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为矿井或两个及以上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要安设内径不小于150mm 的管路,为一个采区服务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不小于100mm 的管路,只进行冲洗的防尘系统安设内径 50mm的管路,采、掘、开巷道安设内径50mm --------- 100mm 的管路。防尘管路系统中应安设水质过滤器,支管和阀门要齐全,胶带运输巷道内的管路每50m 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支管和阀门。各矿井每半年填制一次防尘管路系统图,并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3、地面永久性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 并有备用水池, 水池容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 2 小时的用水量。防尘用水的水质每半年化验一次,水质符合要求,悬浮物含量不超过150mg/L,粒

径不大于0.3mm, PH值在6 ------ 9.5之间。 4、矿井的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道及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的喷雾能 封闭全断面,采掘工作面的净化水幕随采掘工作面的采动变化及时移动(距工作面50m 附近)。 5、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体注水防尘措施(符合《煤矿安全 规程》规定的除外)。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 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工作,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损坏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6、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 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 1.5Mpa ;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 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7、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自动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8、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新疆拜城大宛其煤业有限公司大宛其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及责任制 通风科 2013年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坚持矿井综合防尘管理“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原则和防尘设施“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 第二部分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一、防尘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夏国法 副组长:曹志标朱广高韩新国马世祥 成员:宋明亮姚元元吴晓斌罗华山游有云 陈浩徐步周陈录智郭明玉曹国力谈明坤 魏家清俞飞陈拥军 二、齐抓共管责任制 (一)领导岗位责任制 1. 矿长:矿长是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综合防尘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分析、研究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基层综合防尘工作情况汇报,重点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人、财、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持会审矿井综合防尘长远规划,把综合防尘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矿井安全程度评估、企业升级和经营承包中去。 2. 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对全矿综合防尘工作直接负责。协助矿长组织召开综合防尘工作会议,研究总结和布置综合防尘

各项主要工作;组织制定防尘技术规划和防尘技术措施,组织用好防尘安全费用;负责组织审查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防尘系统设计,保障系统完善;协调采、掘、机、运、通等相关单位的综合防尘工作;负责综合防尘先进经验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3. 生产矿长:在矿长领导下,对全矿井生产系统内的综合防尘工作直接负责。负责组织各采煤、掘进工作面防尘设施的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落实生产系统防尘设施的管理和使用,积极为推广防尘新技术、新工艺提供场所和方便;负责抓好顶板管理措施的落实,防止和减少冒顶现象的发生,减少粉尘飞扬几率。 4. 机电矿长:在矿长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直接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的与综合防尘相关的问题和措施,保证井下机电设备完好,安全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杜绝失爆现象和引爆火源,为推广防尘新技术、新工艺提供方便。 5. 安全矿长:负责对综合防尘有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等执行情况及综合防尘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综合防尘工作中做出成绩和违反综合防尘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组织安监人员检查防尘设施的使用、完好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防尘设施的损坏进行分析,对防尘设施不全或粉尘浓度超标的工作地点,有权停止生产和作业。 6. 通风副总: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全矿综合防尘工作负直接责任,并负有技术责任。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审查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防尘系统设计;组织制定防尘技术规划和防尘技术措施,组织用好防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54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1、矿井井上、井下照明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拆卸、都必须由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且持证上岗。 2、不准带电检修,搬动电器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不用或暂时停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3、矿井电源应双回路设置。即当任一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4、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高压不应超过10000v,低压不应超过114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行灯不应超过36v,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220v,电机车供电电压交流不超过400v,直流不超过600v。

5、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工作票制度,检修、拆卸、搬迁电气设备、线路,作业时,应在相应控制闸处悬挂明显标志。 6、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停电。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7、矿井供电线路,必须合理布置,供电线路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不规范现象。 8、有过流、过负荷漏电和断相保护。变压器、电机、配电室有接地装置,并设置相应的标志、防护罩、栅栏等。 9、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于井下供电。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通风防尘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通风防尘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通风防尘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保证井下通风质量,空气成分氧气比值不低于 18%。一氧化碳空气含量低于24ppm。 2、井巷和采掘作业面空气中含尘量不超过 0.5mg/m3。 3、掘进作业面和通风不良的采矿,必须安装局部通风 设备。 4、局部通风的通风口与作业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不 得超过10米,抽出式通风不得低于15米。 5、掘进作业面、采矿作业面及易产生粉尘的作业面, 出货前应喷雾洒水降尘,同时刷洗巷道壁20米。 6、局部主扇主通风道通风有效风量不低于60%。

7、通风降尘作业人员,作业前应检测好空气中氧气含量及一氧化碳浓度,并填写好记录,禁止单人作业。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通风设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完成,要求必须按计划,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证系统完整、可靠、合理、经济。 第二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编号,明确责任人、规格尺寸、砌筑时间等,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 第四条严格执行循环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周一次,做到实施完好,符合各种要求。 第五条管理要求: 1、密闭: ①密闭外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邦、杂物、淤泥积水。 ②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③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牌,并有瓦斯检查。 2、风门: ①每组风门至少保证两道,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必须安装反风门。 ②两道风门的距离,行人风门至少5米,行车风门必须保证一列车长度,且不能同时打开。 ③风门墙不得漏风,风门不得变形,否则必须尽快修理完善。 ④主要进回风风门设专人负责开闭管理,其它风门能自动关闭,过往行人要严格执行随手关门制度,否则必须严肃处理。 风门前后不得堆放杂物,淤泥积水。 3、风窗: ①调节风窗必须设在风门(闭墙)的上部,且能灵活调节,其断面大小,应通过计算具体确定。 ②风窗断面大小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③风窗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免风量过大而浪费或过小而造成无风、微风以及瓦斯积聚 4、栅栏: ①设置栅栏的地点包括:瓦斯超限区,暂不工作的巷道,回采面尾巷口,放炮贯通的巷道,两巷间贯通超过6米的对头巷道,不需或暂不能封闭的盲巷。 ②栅栏的设置必须全断面进行,栅栏条间距不超过20cm,并且要捆绑牢固。 ③栅栏前必须悬挂“禁止入内”的危险警戒牌,未经通风科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 ④栅栏前必须悬挂瓦斯检查牌,确定专人巡回检查。 5、风桥: ①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95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本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搞好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改善煤矿工人井下作业环境,减少粉尘对职工身体的危害,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 防尘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杨建全,电话:8008。 第二条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防尘的领导和宣传监督工作,矿总工程师对粉尘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每月矿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综合防尘专业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各科的科长、主管防尘的副科长、各队的队长是综合防尘第一责任者,各科主管工程师、各队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粉尘的技术责任,井下各主要生产队组必须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台帐,每月28日前报综合防尘办公室,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各区、科、队的防尘验收及业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井下各队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综合防尘工作,负责本单位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将人员报通风科备案,测尘组主要负责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定期化验各开采煤层爆炸指数、水份及粉尘分散度、粒度、游离二氧化硅,并及时把各化验结果呈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全面掌握、了解全矿井

井下电气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管理制度 为加强井下电气管理,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和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井下电气管理各项规定 (一)井下电气管理各项规定 1.机运区井下电管队是机运区归口管理井下电气的职能单位,对全矿井下电气管理行使管理、检查和监督的权力,其具体职责如下: ⑴在分管区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和参加井下电气检查,并负责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检查情况汇报。 ⑵负责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的统一管理,做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验收和发证工作。 ⑶负责审查施工单位关于新巷道和新系统的供电设计,同时将资料备案。 ⑷负责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⑸负责审批全矿井下拆、接线搭火的停电申请,同时监督施工过程。 ⑹负责自修的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和电缆进行验收工作。 ⑺负责全矿井下用小型电器和电缆的发放及回收后的验收工作。 ⑻定期对全矿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并限期解决! ⑼参加新安装电气设备的验收。 ⑽参与对全矿井下电气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2.井下电气操作人员职责: ⑴必须经过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⑵了解设备构造,熟悉设备性能,精心操作电气设备。 ⑶了解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标准,对所操作的设备和小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和处理。 (二)供电系统 1.电管队必须定期绘制符合实际的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并按《规程》第450条规定注明内容,井下变电所要悬挂配电系统图,图中应注明:开关型号、容量等,线路电缆用途、型号、电压、长度、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短路电流值。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76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通风设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完成,要求必须按计划,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证系统完整、可靠、合理、经济。 第二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条各类通风实施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编号,明确责任人、规格尺寸、砌筑时间等,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 第四条严格执行循环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周一次,做到实施完好,符合各种要求。 第五条管理要求: 1、密闭: ①密闭外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邦、杂物、淤泥积水。 ②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③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牌,并有瓦斯检查。 2、风门:

①每组风门至少保证两道,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必须安装反风门。 ②两道风门的距离,行人风门至少5米,行车风门必须保证一列车长度,且不能同时打开。 ③风门墙不得漏风,风门不得变形,否则必须尽快修理完善。 ④主要进回风风门设专人负责开闭管理,其它风门能自动关闭,过往行人要严格执行随手关门制度,否则必须严肃处理。 风门前后不得堆放杂物,淤泥积水。 3、风窗: ①调节风窗必须设在风门(闭墙)的上部,且能灵活调节,其断面大小,应通过计算具体确定。 ②风窗断面大小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③风窗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免风量过大而浪费或过小而造成无风、微风以及瓦斯积聚 4、栅栏: ①设置栅栏的地点包括:瓦斯超限区,暂不工作的巷道,回采面尾巷口,放炮贯通的巷道,两巷间贯通超过6米的对头巷道,不需或暂不能封闭的盲巷。 ②栅栏的设置必须全断面进行,栅栏条间距不超过20cm,并且要捆绑牢固。

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一)防爆电气设备除按《煤矿安全规程》、《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执行,还应遵守下列要求: 1、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MA标志。 2、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兼职必须经过矿级(或相当于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不得对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 3、防爆电气入井前,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 MA标志及安全性能。 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5、推广使用高效、低耗、节能电气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电气设备产品。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电气设备,严禁在井下使用。其他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电缆护套深入器壁5~15㎜,使用合格的卡爪和弹簧垫片,接线整齐,无毛刺。螺母、垫片不压绝缘外皮,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符合要求,接线室和本体腔无杂物。 ⑵所有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⑶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电气设备严禁超容量、超电压等级使用。 ⑷螺栓和螺母不允许用塑料或轻合金材料制成。 ⑸设在护圈内的螺栓头或螺母的上端不得超出护圈的高度。 ⑹闲置的喇叭嘴内必须使用完好的密封圈。 ⑺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入装置,不得颠倒使用。

⑻隔爆开关控制进线装置严禁出负荷线或动力线(监测、监控检漏继电器的电源除外)。 ⑼电源进线的截面必须大于等于负荷线的截面积。 ⑽地线长度应适宜,松开线嘴卡爪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掉。 ⑾电气设备台台上架(台),放置时尽量与地面垂直,最大倾角不超15?,尽量放在通风良好处,不得有淋水、滴水。 ⑿电气设备实行包机管理,悬挂标志牌、完好牌、防爆合格证等。 ⒀电气设备紧固用螺栓、螺母、垫圈等应进行防腐处理,作供电用的螺栓、螺母应使用铜件或热镀锌件,同一部位紧固件规格一致,弹簧垫圈规格与螺栓直径相适应,螺母应上满丝,并露出1~3丝。 ⒁压盘式喇叭嘴紧固要均匀适中,不得偏斜。

通风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通风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通风防尘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防止矽尘及职业病危害,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64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制定,适用于本矿各单位、各科室、各工程队、相关工作地点。 1.3本矿职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自觉遵守本制度,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3)及时反映、处理危险情况,积极参加事故抢救。 (4)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二、管理职能 2.1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有关通风防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矽尘危害。各级领导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执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通风防尘防毒工作”。 2.2各职能机构(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各工种工人,都必须负责搞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通风防尘防毒工作,消除矽尘和其他有毒物质(有毒气体或固体微)的危害。 三、通风标准

3.1矿井通风系统设计与扇风机的选择,必须保证作业面的风速、风量符合《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法规》(注:包括《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之规定。 3.2管理矿井通风系统的业务部门应根据各个时期生产情况的变化和发展,及时设计、调整通风系统,合理调节风量,按年度绘制矿山通风系统立体图。矿井有效风量率不能低于60%。 3.3矿山必须每年编制通风防尘措施计划,所需材料设备、经费应分别纳入年度生产成本计划。 3.4矿井主扇(3#风井风机及2#风井风机),必须保证连续运转,并配有备用马达,特殊情况需停机检修时,应经业务部门或主管矿领导批准。 3.5各采掘作业面之间,应避免串联风流,否则风源进入工作面前,必须采取净化措施,保证风源含尘量低于0.5mg/m3,矿井进风源含尘量不得超过0.5mg/m3。 3.6禁止将主要回风井巷用做人行道。 3.7井下爆破器材库,必须有独立的回风道。井下破碎硐室、主溜井等处的污风,应引入回风巷,否则必须采取净化措施使其符合空气含尘标准。 3.8采场、二次破碎巷道和电耙巷道,应利用贯穿风流通风,电耙司机应位于风流的上风侧,污风要引入回风巷。 3.9在不能利用贯穿风流的作业面,必须实行局部通风。局部通风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掘进作业面和巷道型采场,风速不应小于0.25m/s;硐室型采场风速不应小于0.15m/s;电耙道和二次破碎硐室不应小于0.5m/s。 (2)作业场所的空气干球温度,不得超过25°C。 (3)多独头巷道作业采用复合串联通风时,各分路风机要求同类型,其总风量不得大于总风路风量的70%。 (4)风筒分支不能大于90°角正交联接,而应是弧形联接,这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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