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3篇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3篇01根据区纪委发《关于对全区公职人员涉嫌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后的又一项重要任务,能够让干部职工不利用职权谋私,保持更加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营造一个干净的行政环境。
为了确保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经商办企业问题整顿工作会议,成立了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经商办企业问题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实,使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明政策,自查自纠按照《公务员法》和《xx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全区各级各类公职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凡已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公职人员务于20XX 年12月10日前一律从企业退出;不愿意退出的,按省市《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文件规定,经批准可离职、停职、辞职,提前退休创办企业。
我中心在职人员x人,其中科级干部x人,一般干部x人,为了使经商办企业清查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中心采取领导干部自查、领导小组调查的方式,经查实,我中心无经商办企业人员。
三、公示结果,加强监管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心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巩固经商办企业清查成果,打造清正廉洁的行政环境。
我中心领导小组下一步工作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确保经商办企业工作落实后不反弹。
1.公示本次经商办企业清查结果。
2.建立中心经商办企业人员举报机制,干部群众监督,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
02根据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开展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县xx中心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登记报告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工作。
中心对照文件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集合5篇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集合5篇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报告1:自查主要内容:1. 是否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经商办企业。
2. 是否充分履行了请示报告手续。
3. 是否存在未尽职责、消极怠工或擅离职守的行为。
4. 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的经商行为。
自查结果:经自查,本人未经批准未参与任何经商办企业的活动,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请示报告手续。
本人从未擅离职守,工作尽职尽责,无消极怠工行为。
同时,本人未参与任何违纪违法的经商行为。
报告2:自查主要内容:1. 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资源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2. 是否存在违规经商行为,如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利益。
3. 是否违反规定参与或投资敏感行业。
4. 是否存在利用亲属名义经商的情况。
自查结果:经自查,本人未曾利用职权和资源经商办企业,不存在违规经商行为。
本人在经商方面始终遵守规定,未参与或投资敏感行业。
此外,本人未利用亲属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报告3:自查主要内容:1. 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权钱交易情况。
2. 是否存在违规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高管职务。
3. 是否以公职身份介入经商活动,干涉市场竞争。
4.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的行为。
自查结果:经自查,本人未发现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的情况。
本人未违规担任任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高管职务。
本人对经商活动保持了妥善的距离,绝未以公职身份干涉市场竞争。
同时,本人始终遵守规定,从未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
报告4:自查主要内容:1. 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情况。
2. 是否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3. 是否向企业推销产品或服务,获取经济利益。
4. 是否存在以公职身份干预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自查结果:经自查,本人未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情况。
本人从未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本人未向任何企业推销产品或服务获取经济利益。
同时,本人没有以公职身份干预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报告5:自查主要内容:1. 是否存在违规经商行为,如参与非法经营活动。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范本)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第一篇: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区纪委:根据区纪委发《关于对全区公职人员涉嫌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201X〕83号﹚文件精神,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后的又一项重要任务,能够让干部职工不利用职权谋私,保持更加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营造一个干净的行政环境。
为了确保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经商办企业问题整顿工作会议,成立了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经商办企业问题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实,使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明政策,自查自纠按照《公务员法》和《xx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甘办发〔201X〕10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全区各级各类公职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凡已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公职人员务于201X 年12月10日前一律从企业退出;不愿意退出的,按省市《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文件规定,经批准可离职、停职、辞职,提前退休创办企业。
我中心在职人员x人,其中科级干部x人,一般干部x人,为了使经商办企业清查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中心采取领导干部自查、领导小组调查的方式,经查实,我中心无经商办企业人员。
三、公示结果,加强监管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心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巩固经商办企业清查成果,打造清正廉洁的行政环境。
我中心领导小组下一步工作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确保经商办企业工作落实后不反弹。
局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

局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第一篇: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区纪委:根据区纪委发《关于对全区公职人员涉嫌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2017〕83号﹚文件精神,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后的又一项重要任务,能够让干部职工不利用职权谋私,保持更加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营造一个干净的行政环境。
为了确保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经商办企业问题整顿工作会议,成立了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经商办企业问题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实,使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明政策,自查自纠按照《公务员法》和《xx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甘办发〔2017〕10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全区各级各类公职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凡已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公职人员务于2017 年12月10日前一律从企业退出;不愿意退出的,按省市《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文件规定,经批准可离职、停职、辞职,提前退休创办企业。
我中心在职人员x人,其中科级干部x人,一般干部x人,为了使经商办企业清查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中心采取领导干部自查、领导小组调查的方式,经查实,我中心无经商办企业人员。
三、公示结果,加强监管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心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巩固经商办企业清查成果,打造清正廉洁的行政环境。
我中心领导小组下一步工作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确保经商办企业工作落实后不反弹。
1.公示本次经商办企业清查结果。
2.建立中心经商办企业人员举报机制,干部群众监督,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
2017年十二月九日第二篇: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承诺书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承诺书根据庆纪发【2017】57号文件《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现本人向组织作出未参加经商办企业的承诺。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精选多篇)第一篇: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区纪委:根据区纪委发《关于对全区公职人员涉嫌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20XX〕83号﹚文件精神,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后的又一项重要任务,能够让干部职工不利用职权谋私,保持更加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营造一个干净的行政环境。
为了确保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经商办企业问题整顿工作会议,成立了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经商办企业问题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实,使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明政策,自查自纠按照《公务员法》和《xx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甘办发〔20XX〕10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全区各级各类公职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凡已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公职人员务于20XX 年12月10日前一律从企业退出;不愿意退出的,按省市《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文件规定,经批准可离职、停职、辞职,提前退休创办企业。
我中心在职人员x人,其中科级干部x人,一般干部x人,为了使经商办企业清查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中心采取领导干部自查、领导小组调查的方式,经查实,我中心无经商办企业人员。
三、公示结果,加强监管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心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巩固经商办企业清查成果,打造清正廉洁的行政环境。
我中心领导小组下一步工作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确保经商办企业工作落实后不反弹。
1.公示本次经商办企业清查结果。
2.建立中心经商办企业人员举报机制,干部群众监督,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第二篇: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承诺书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承诺书根据庆纪发【20XX】57号文件《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现本人向组织作出未参加经商办企业的承诺。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一、报告目的本次报告是针对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审查,旨在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公职人员履行职责的规范化、透明化和廉洁化,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二、自查情况1.自查范围本次自查范围为各级各部门公职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经商办企业情况。
2.自查内容(1)是否存在在公职期间,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干扰市场竞争,排除其他竞争方,滥用权力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等行为;(2)是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占、挪用公共资源、敛财、受贿、行贿等现象;(3)是否存在利用公开资源或职务上的便利行使拉关系、赚钱、铺路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职务关系拉客户、谋取他人帮助自己的经商利益等;(4)是否存在私人利益牵涉到公职工作中的决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或家庭经济利益或管理企业的利益牵涉到政策制定、批准的项目,或与公私合营、合资的企业进行合作建设等;(5)是否存在违反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正式审批准许,私自办起企业或参股企业等行为。
3.自查结果经深入自查,本次自查发现存在81例公职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经商或办企业的情况。
其中,大部分企业经营状况稳定,纳税甚至超过了同行业平均水平。
但同时也存在少数公职人员存在违纪行为,如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承揽工程等非正常手段获得经营利益,私自收受他人财物等情况,这些情况已经被相关部门查处,涉案人员已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
三、自纠情况1.处理方式根据相关法规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规定,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1)及时认真核查情况,详细审查公职人员及家庭成员的投资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避免延误和遗漏;(2)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回报社会。
对于存在问题的公职人员,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取消商业活动资格,追回非法所得并进行组织处理;(3)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职人员权利运用,加强监管,提高廉政意识,加强经商办企业纪律教育,确保公职人员在经商办企业方面遵守党纪国法和监管规定。
最新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精选多篇)第一篇: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区纪委:根据区纪委发《关于对全区公职人员涉嫌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2020〕83号﹚文件精神,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后的又一项重要任务,能够让干部职工不利用职权谋私,保持更加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营造一个干净的行政环境。
为了确保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经商办企业问题整顿工作会议,成立了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经商办企业问题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实,使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明政策,自查自纠按照《公务员法》和《xx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甘办发〔2020〕10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全区各级各类公职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凡已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公职人员务于2020 年12月10日前一律从企业退出;不愿意退出的,按省市《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文件规定,经批准可离职、停职、辞职,提前退休创办企业。
我中心在职人员x人,其中科级干部x人,一般干部x 人,为了使经商办企业清查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中心采取领导干部自查、领导小组调查的方式,经查实,我中心无经商办企业人员。
三、公示结果,加强监管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心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巩固经商办企业清查成果,打造清正廉洁的行政环境。
我中心领导小组下一步工作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确保经商办企业工作落实后不反弹。
1.公示本次经商办企业清查结果。
2.建立中心经商办企业人员举报机制,干部群众监督,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第二篇: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承诺书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承诺书根据庆纪发【2020】57号文件《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现本人向组织作出未参加经商办企业的承诺。
关于开展对公职员工违规创业经商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对公职员工违规创业经商自查报告一、背景为了加强公职员工的纪律教育和管理,在公司内部开展对公职员工违规创业经商的自查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报告旨在总结和分析该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自查内容1. 自查对象:所有公职员工;2. 自查范围:- 是否参与任何非法经商活动;- 是否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冲突的经商活动;- 是否有未经公司同意而从事的其他经商活动。
三、自查方法1. 研究公司相关规定和政策,明确违规创业经商的定义和惩罚措施;2. 自行分析和回顾个人经商情况,包括创业项目、合作伙伴、投资等;3. 针对已有的经商活动,规范化和合规化处理问题,如与公司业务冲突的应及时终止,未经公司批准的应向公司报备等;4. 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他员工存在违规创业经商情况,应积极向监督部门报告。
四、自查报告要求1. 格式要求:电子文档形式,内容真实准确;2. 报告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 经商活动的具体情况和时间范围;- 是否存在违规创业经商情况;- 如存在违规情况,已采取的整改措施。
五、报告提交时间和方式1. 提交时间:自查结束后的两周内;2. 提交方式: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门指定邮箱。
六、违规处理1. 自查过程中如发现自身存在违规情况,应主动向公司报告,如实陈述,并主动采取整改措施;2.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据公司规定的纪律处分条例,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七、监督和反馈1. 人力资源部门将对报告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2. 对自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跟进,确保整改措施得以有效落实;3. 如发现虚假报告或故意隐瞒,将按公司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以上为关于开展对公职员工违规创业经商自查报告的相关要求,请各位员工认真执行,积极配合,确保公司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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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
问题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
根据文件精神,组织6所学校70多人遵照文件精神,开展了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小学、各村校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统一组织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
各校主要负责人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全员动员,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
学区要求各学校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由校长负责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肃工作要求,认真自查自纠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学校要把专项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周密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负总责,要率先垂范,带头登记申报,带头纠正违规问题。
各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
2.掌握政策、依规清理。
各学校专项清理工作机构要认
真学习领会和尽快掌握专项清理工作政策,注意把握清理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式方法,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开展清理工作,严格按政策纠正违规问题,确保清理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3.严明纪律、实行问责。
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按要求主动纠正违规问题的,可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免予处理;对群众举报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等行为的单位和个
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于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全面清查
此次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全体教师共同参与,自查自纠参与率达到了100%。
各学校组织教职工如实填写了相应表册,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学区。
在自查自纠专项工作中,没有发现教师有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也没有收到相关的举报。
今后,各学校还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巩固成绩,以实际行动响应党风廉政建设。
201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