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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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学校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等。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公开透明、勤俭节约、高效运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校长对本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学校财务预算,执行预算计划,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二)依法筹集资金,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性;(五)做好财务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学校财务预算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编制。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量入为出,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二)科学合理,保证预算的准确性;(三)突出重点,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第八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学校校长批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学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筹集资金,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二)加强资金监管,防止资金挪用、侵占、浪费;(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第十条学校资金筹集渠道包括:(一)财政拨款;(二)教育基金;(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途径。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购置、使用、处置资产;(二)加强资产监管,防止资产流失、闲置;(三)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资产合理配置。

第十二条学校资产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管理。

第六章财务监督第十三条学校财务监督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监督,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法;(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马上乡中心学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

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

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

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

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

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

各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

各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支出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为了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规范和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地方财政按照规定的比例和要求落实配套资金。

二、补助范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覆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

具体涵盖以下方面:1、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2、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3、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

三、经费分配1、中央财政根据各省义务教育在校生数、校舍面积、困难学生比例等因素,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合理分配补助经费。

2、地方财政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省以下合理分配补助经费,重点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

四、经费管理1、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预算管理,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编制预算。

2、补助经费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

3、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监督检查1、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2、对于截留、挤占、挪用补助经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公开公示1、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相关政策、分配结果等信息。

2、学校应当将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七、责任追究1、对于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制度义务教育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对义务教育经费进行预算、拨付、使用和监督的一系列制度的规范和安排。

它的目的是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的合理合法,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下面,将从预算、拨付、使用和监督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义务教育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预算。

预算是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的起点。

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国家法定的义务教育经费标准,编制年度的义务教育经费预算。

预算应该合理安排各项经费,确保学校及学生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预算应该包括教育设施建设经费、教材资料购置费、教师工资及奖励福利费、学生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预算编制过程中,应该注重参与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科学、合理、可行的预算方案。

第二,拨付。

拨付是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预算,定期将相应的义务教育经费拨付到学校的指定账户。

拨付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相关部门要及时核查学校的拨款资格,确保拨款对象的合法性。

同时,拨付不应该将全部经费一次性拨付给学校,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和进度进行分段拨付,以防止经费的浪费和滥用。

第三,使用。

经费使用是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

学校应该按照预算和拨付的经费,合理安排使用,确保经费的效益最大化。

使用经费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超出规定界限。

学校要制定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明确经费用途和范围。

同时,要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合规。

对于经费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应该及时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监督。

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离不开有效的监督机制。

监督是保证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督,确保学校按照制度规定进行经费的使用和报账。

监督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及时查处违规经费使用行为,维护财务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同时,家长和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学校经费使用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举报和反馈,共同维护经费使用的透明化和合法合规性。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马上乡中心学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

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

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

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

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

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

各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

各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支出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义务教育学校财务制度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财务制度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财务制度管理办法为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学校财务制度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确保财务资产的安全、合法和有效运转,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财务法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规范财务活动,保障财务资产安全。

第二条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财务管理职责分工制度:明确各部门、各人员的财务管理职责,任何人员都不得有挪用、私分、挤占学校财产的行为。

2. 财务预算制度: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明确经费收支情况,确保支出合理、收入稳定。

3.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对学校财产进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应档案资料,做到真实清晰,便于监管。

4. 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务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和保密。

5. 财务审核制度:设立财务审核机构,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全面的审核。

6. 财务监督制度:建立财务监督委员会,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三条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管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情况的监控和评估,确保财务活动合规、规范进行。

1. 财务监控:建立相应财务监控机制,及时掌握财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财务评估:定期对学校财务绩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3.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学校财务运行情况,接受监督。

4. 财务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制定相应措施应对各类风险,确保学校财务安全。

第四条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队伍,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1. 财务人员素质培训: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2. 财务人员激励机制: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励财务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

3. 财务人员监督管理:建立对财务人员的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义务教育的顺利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全国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探索创新公用经费使用的方式和方法。

第二章经费的保障和分配第四条学校应当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保障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需求。

公用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购置和维护、教学材料购置和使用、学校建筑维护等。

第五条公用经费的分配应当实行统筹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公用经费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分配经费。

第六条公用经费分配应当公平合理,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重点支持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的需求。

第三章经费使用的管理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公用经费使用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制度应当明确经费使用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监督等内容。

第八条学校应当制定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明确每项经费的用途和金额,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使用经费。

第九条学校应当对使用经费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建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核。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公用经费使用的跟踪和评估。

对于使用不当的经费,应当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处理经费违规行为第十一条对于经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应当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追究责任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公用经费使用,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向上级部门申请。

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

第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归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所有。

相关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解释和修改。

义务教育学校财务制度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财务制度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财务制度内容一、预算编制与管理1. 预算编制义务教育学校每年都需要根据教育部门的指导意见和学校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

预算编制应当充分考虑学校各项支出和收入,合理安排学校经费的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作。

预算编制应当遵循财务规章制度,确保支出与收入相平衡,合理分配各项支出款项。

2. 预算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机制,制定相关的预算执行细则和控制措施,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预算管理应当严格执行,避免出现超支或资金被挪用的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经费使用与监督1. 经费使用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按照预算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合理高效地利用经费,确保教学质量和师生生活的正常开展。

学校经费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公正合理,不得私用或挪用。

对于一些特殊支出,学校要进行事先申请和审批,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 监督机制为了加强对学校财务的监督,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建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实时监督和检查。

监督机构应当独立运作,有权对学校的经费使用进行审计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监督机构应当对学校经费使用、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报告,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开。

三、会计核算与报告1. 会计核算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确保资金的合理统计和核算。

学校会计核算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真实准确地记录学校的资产和负债情况,保障学校财务信息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 财务报告学校应当定期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预测报告,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和社会公开。

财务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经营活动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真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学校财务报告应当经过财务监督机构的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学校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学校财务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升至关重要。

学校应当建立规范的预算编制与管理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健全财务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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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
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

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

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

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

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
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

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

各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

各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支出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中心学校要监督所辖各中小学的公用经费按计划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截流所辖各学校经费,原则上由各校自行支配,但村小超过2000元支出项目须书面请示中心学校研究同意,方可实施。

各学校要对照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经费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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