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屋卖给两人 ,谁能取得所有权?

一屋卖给两人,谁能取得所有权?
在我国,一套房屋同时卖给两个人的情况是存在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购房者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下面通过案例、法律解析和相关法律条文来详细解释一屋卖给两人时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首先,让我们看一个具体的案例。
甲和乙同时购买了同一套房屋,但是他们分别与卖方签订了独立的购房合同,没有相互知晓。
后来,由于纠纷发生,甲和乙都主张自己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动产的交付,应当以交付交付标志为准。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存在争议时,可以提供书面证据来证明。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甲和乙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交付标志,那么就有可能成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者。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同一不动产的多次出卖,优先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的是先取得不动产交付标志的购买人。
换句话说,如果甲和乙都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交付标志,那么先取得交付标志的购买人将优先取
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在我国一屋卖给两人的情况下,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购房者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根据物权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取得房屋交付标志的购买人将优先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甲和乙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交付标志,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注:本文所述内容仅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具体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进行具体分析。
法院判决房子归某人所有,其何时才能得到房屋所有权呢?

法院判决房子归某人所有,其何时才能
得到房屋所有权呢?
以案释法
张某今年78岁,妻子几年前去世,有一儿一女,如今都已经成家立业。
不久之前,张某因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而去世。
张某去世后,给儿女们留下了一套房子和30万元的存款。
张某的儿女在继承遗产时,就张某所遗留的这一处房产发生了纠纷,最终闹上法院。
经过法院调查审理,最后判决房屋归张某的儿子所有。
但是,张某的儿子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请问,以法院判决方式取得的房产,房屋的所有权什么时候才算得到?
学法用法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也就是说,以人民法院裁判、仲裁机构裁决等方式取得的房产,可以不受不动产物权登记的限制,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同样可以确定所有权的归属,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因此,在本案中,法院把房屋判给了张某的儿子,那么,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张某的儿子就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关于房子的基本知识

关于房子的基本知识
关于房子,以下是一些基本知识:
1. 定义:房子是一种建筑物,用于居住或存放物品。
它通常由一个或多个房间组成,有屋顶和四面墙壁。
2. 分类:房子可以根据其用途、建筑风格、建造材料等进行分类。
例如,根据用途,房子可以分为住宅、商业、工业等类型;根据建筑风格,房子可以分为古典、现代、地中海式、西班牙式等类型。
3. 构成部分:房子的构成部分包括地基、基础、墙、柱、梁、楼板、屋顶等。
4. 产权:房子的产权是指对房子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产权可以归个人或组织所有,并可以转让、继承、出租等。
5. 维护:房子的维护非常重要,包括清洁、修理、保养等。
定期维护可以延长房子的使用寿命,保持其价值。
6. 价值:房子的价值取决于许多因素,如地理位置、面积、建筑风格、质量、市场供需关系等。
7. 购房流程:购房需要经过一系列流程,包括看房、签订购房合同、支付房款、过户等。
在购房过程中,需要注意房屋的产权、质量、面积等问题。
以上是关于房子的基本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房屋产权归属

房屋产权归属房屋产权归属是指一套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问题。
在房地产交易中,正确确定房屋产权归属非常重要,涉及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保护和产权纠纷解决等方面。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介绍房屋产权归属的相关内容。
一、法定产权归属原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的法定所有权归属于土地使用权人。
在土地国有的情况下,房屋属于国家所有。
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是国家、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
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将房屋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但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属于土地使用权人。
二、购房合同的产权约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产权归属是关键的内容之一。
购房合同中通常会约定房屋的产权归属,明确买方在支付全部购房款项后,房屋的所有权将转移给买方。
购房合同应当由双方在公证处公证,以确保产权归属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三、房屋登记簿的产权记录房屋登记簿是记录房屋所有权的重要依据。
买卖合同完成后,买方应当及时到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确认房屋新的产权归属。
房屋登记簿上的产权记录是法律有效的证明,可以保障买方的房屋所有权。
四、共有产权的特殊情况在某些情况下,一套房屋可能存在多个共有人。
共有产权指的是多个人共同享有某一财产的所有权。
共有产权的存在需要明确各方的权益份额和权利义务。
共有产权的归属可以通过协商、遗嘱或法院裁决等方式确定。
五、房屋产权归属的转移与变更除了购房合同的产权转移外,房屋产权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转移和变更。
例如,继承、遗赠、赠与等方式可以将房屋产权转移给他人。
这些转移和变更产权的行为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确保产权归属的合法性。
六、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房屋产权纠纷是指在房屋产权归属方面发生的争议或矛盾。
当发生房屋产权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产权的归属。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判决将具有法律效力,维护合法产权人的权益。
总结:房屋产权归属是一个涉及法定原则、合同约定、登记记录和法律途径等多方面的复杂问题。
在租赁土地上建房的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报告

在租赁土地上建房的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依照租赁土地所在的土地市场来划分,土地租赁可分为国有土地租赁与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前者属于土地租赁一级土地市场,1后者属于二级或三级土地市场。
原则上,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目前土地租赁市场只有这两种方式,但是在实务操作中,经常出现经济组织直接承租农村集体土地或者国家划拨用地的情况,为了明晰其中的法律关系及风险,下文也将对这种情况进行扼要讨论。
本文将以我公司为承租人,分三个部分三种情况讨论“租赁土地上建房的房屋所有权问题”。
第一部分将讨论我公司直接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第二部分讨论我公司承租他人之土地使用权,第三部分讨论我公司租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一、国有土地租赁,土地租赁一级市场国有土地租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租赁。
它作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之一于1998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得到确定,2具体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3国有土地租赁所要解决的特定问题主要是城市大量原有行政划拨用地如何扩大到有偿使用的范围,多用于原划拨用地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情形。
4公司通过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开展业务,可以省去如今买地的重金投入,在期限上也比买地灵活,可以为公司的投资降低不少风险。
5在这种土地租赁形式下,国家当然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即承租人直接从国家即出租人手中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取得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及部分处分权(在城市用地1注意:国有土地租赁市场上的土地不仅仅包括原有的国有土地,还包括由政府征收或征用农村集体用地而将其转为国有的土地。
21998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国有土地租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土地证和房产证名字不一致产权归谁

一、土地证和房产证名字不一致产权归谁从法律规定来看,两证名字不一样,土地所有权人不会有处理房产权利,但最好是保持一致。
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换证。
如果不是同一个人要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登记。
1、土地证和房产证为同一人,只是名字不一致,需要到当地土地局或者房管局去更改土地证或房产证(哪个是错的改哪个)具体看看户口本上是否有曾用名,是否可以体现是同一人,如果没法体现,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换证。
如果不是同一个人要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登记。
2、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
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可以去土地辖区土地管理局查询。
一般在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会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就是说开发商有项目规划了,政府许可了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方可使用该土地,所以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土地证明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 房产证是证明你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
有部分城市实施房地合一发证,即房产证与土地证合并颁发一张证。
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是你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对房屋行使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
土地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
买40年产权房子值不值?4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

买40年产权房子值不值?4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现在社会上的房子有分了几种类型的,从房子的产权就分了几种,房子产权有三十年的。
有四十年的五十年的,也有七十年的,当然产权年限是越就越好,不过在房子交易的时候也会有四十年房子在列,所以大家对40年产权应该了解下,那么买40年产权房子值不值?4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买40年产权房子值不值?1、买40年产权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有限处分的权利。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
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高年限。
2、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产权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房屋的权利。
房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房屋进行占有、使用、处分。
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产权年限限制的。
3、买开发商40年产权后并不能真正拥有房屋4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需要续期。
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
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
4、买40年产权的房子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4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1、房子永远都是你的,40年产权是针对的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
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房子归谁

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房子归谁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房子归谁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当时把房屋赠与给女友时,房产赠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赠与即生效,财产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
如果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在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那么最后男方以恋爱失败为由要求收回房屋缺乏法律依据,无法要回房屋。
但是,如果男方在签订该赠与协议时明确写入“结婚时,该赠与合同即生效”的条件,也就是附条件赠与,那么,这个合同只有在双方结婚时才能生效。
在婚前与婚后买房有什么差别在法律范畴内,买房的先后和婚姻的最大联系即为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法规的第十七条和十八条,双方在婚前所获得的财产均为婚前财产,而婚后所获得的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需要双方进行均分的,如果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即使一方出了全资,一方没花一分钱,在离婚时需要对房产进行均分。
因此,如果在婚前就已经购买了房产,那么谁出了钱、房本上写了谁的名字,这个房子就是属于谁的。
如果男方在婚前已买好房子,那房子就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假如日后涉及到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那这个房子也是完全属于男方的。
除非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将此房做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那么此房则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拥有。
如果是在夫妻二人结婚后才购买的房产,还是男方出了全资,那么,在进行房产登记办理房产证时,需要夫妻双方持有效证件共同在场,女方则需在现场签字确认房产确属夫妻共用财产,若离婚时,也仅能分到经协议后的比例的房款。
若是夫妻二人在婚后共同出资买房,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可以按出资的比例来对房款进行分割。
情侣分手要付分手费吗?分手向对方索要分手费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情侣索要分手费的行为不违法,但是也不受法律保护。
恋爱分手一方索要分手费,只要不涉及暴力、强迫等非法行为索要的,法律不禁止这种行为。
因此,如果分手后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完全是可以置之不理,对方就算起诉到法院也是得不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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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我们大多数人,在生活中都拥有自己的房屋,那么我们所居住的房屋到底归谁所有,房子的归属权到底归谁,这个问题你熟悉么?我们所面临的社会中,到底房屋所有权都包含什么呢?今天,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所有权定义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
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概述
1、占有: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
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
(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
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
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5、期限: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
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即权利人不需要他人积极行为的协助就可以直接实现自己的权力。
此外,房屋所有权可以设立抵押权,但不能设立质权,因为根据物权法定原则,能设定权利质权的只有票据等有价证券,股票,股份和知识产权与一般债权这三种权利。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房屋所有权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继受取得分为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两类。
一、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2)房屋赠与;(3)房屋相互交换。
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产生效力,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
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指因被继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事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有数个继承人的情况下,只要继承人未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的房产如果未作分割,则应认为数个继承人对房产享有共同所有权。
房屋归属权在我们生活中有很大的用处,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用到。
通过这篇文章,你是不是对房屋的所有权有所了解呢,希望文章对您生活中关于房屋归属的问题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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