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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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简易版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编订:XXXXXXXX20XX年XX月XX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简易版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简易版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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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场车作业人员包括以下人员:(一)场车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从事场车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二)场车维修人员,是指从事场车车辆维修的人员(三)场车司机,是指从事场车驾驶、操纵的人员,分为叉车司机、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取得内燃观光车司机项目作业人员证的,可以驾驶蓄电池观光车。

第三条场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首次取证时);(二)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场车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三)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2年以上(含2年)场车相关工作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

第四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取证或者换证时);(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四)具有符合本大纲第五条要求的操作技能方面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历;(五)具有场车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特种设备安全员考核大纲

特种设备安全员考核大纲

特种设备安全员考核大纲1通用要求1.1法律法规(1)熟悉《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熟悉《特种设备目录》及对相关特种设备的定义;(3)掌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中相关使用管理要求。

1.2基础知识1.2.1各类特种设备定义(按《特种设备目录》)(1)熟悉锅炉的定义及结构组成;(2)熟悉压力容器(含气瓶)的定义及结构组成;(3)熟悉压力管道的定义及组成元件;(4)熟悉电梯的定义及主要部件;(5)熟悉起重机械的定义及主要受力部件;(6)熟悉客运索道的定义及结构组成;(7)熟悉大型游乐设施的定义及结构组成;(8)熟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义及驱动方式。

1.2.2特种设备的分类(按《特种设备目录》)(1)熟悉熟悉锅炉的分类;(2)熟悉压力容器(含气瓶)的分类;(3)熟悉压力管道的分类;(4)熟悉电梯的分类;(5)熟悉起重机械的分类;(6)熟悉客运索道的分类;(7)熟悉大型游乐设施的分类;(8)熟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分类。

1.2.3人员方面(1)熟悉安全员的职责规定;(2)熟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和配置要求;(3)了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条件、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4)熟悉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和违章行为的判定能力。

1.2.4管理方面(1)熟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2)掌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要求;(3)熟悉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档案的要求;(4)了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编制和演练要求;(5)掌握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自行检查、开机检查、巡回检查、维护保养等规定。

1.2.5设备方面(1)熟悉特种设备本体、主要部件(元件)的检查方法和合格要求;(2)熟悉特种设备主要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仪表的检查方法和合格要求;(3)熟悉特种设备自行检查、开机检查、巡回检查、维护保养的具体方法和要求。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大纲一览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大纲一览表
120课时
理论知识笔试、实际知识答辩和计算机考试。
锅炉作业
TSG G6001-2006
(一)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二)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该项工作;(三)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其中电站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四)掌握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有关锅炉安全法规;(五)经过锅炉安全知识培训,或者具有锅炉运行或运行管理工作经验3年(含3年)以上。
五公用管道操作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在本岗位从事相关操作实习1年以上含1长输管道操作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在本岗位从事相关操作实习2年以上含120课时理论知识笔试实际知识答辩和计算机考试
附件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大纲一览表
作业项目
安全技术规范代号
管理人员条件
操作人员条件
培训课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二)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三)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场车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120课时
理论知识笔试、实际知识答辩和计算机考试。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TSG Y6001-2008
TSG R6004-2006
(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三)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文化程度,并且具有1年以上(含1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四)具有气体充装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一)年满18同岁以上(含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二)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三)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气瓶充装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安全技术知识,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

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

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1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指南。

1.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指南的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1.3人员类别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分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

1.4考核形式考核形式分为笔试、机考、口试3种;笔试一般为闭卷考试,机考应使用监察人员配备的移动终端进行在线考核。

1.5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9个专业学问或其组合(依据生产单位的许可项目),详细内容见附件A、附录B。

1.6考核结果考试采纳百分制,各科目均达到70分为合格。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考核不合格,生产单位应当实行相应整改措施。

1.7实施主体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同时,加强对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监管,督促该单位完成整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抽查考核时,应当有二名以上检查人员参与,出示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依据需要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监督抽查考核。

1.8考核支配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抽查考核,监督抽查考核可结合常规监督检查、证后监督检查合并进行。

2力量要求与职责2.1基本要求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了解、理解或者把握本指南附件考核大纲规定的基础学问、专业学问、管理学问以及法规标准的相关内容的详细要求。

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对所生产的特种设备产品的生产过程及质量安全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做出符合性判定的力量,以及对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进行核査的力量。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检验员(NC-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检验员(NC-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NC-1)培训大纲
第一条 为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培训工作,根据《特种设备 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 本大纲适用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NC-1)的培训 工作。
第三条 本大纲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NC-1)的培训内容 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理论知识对应《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 则》规定的考试科目 A、科目 B;实际操作技能对应该规则的科目 C。
(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设备知识;包括综述(专业术语、分类及型 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性能和参数、场(厂)专用机动车辆的评价与选 型等)、叉车(叉车的分类、叉车典型结构、叉车安全性能要求、叉车的生产、 使用和经营、叉车常见故障及失效、防爆叉车)、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观光车 的分类及形式、基本构造及技术要求、安全保护装置、安全要求、观光车生产、 使用与维护保养、常见故障、常见失效形式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型 式试验等内容。
1、了解常见的非电气点燃源 2、了解常见非电气点燃源的防爆要求
涉及的法律法 规
的监督管理 与内容,了解检验员取证程序,了解无损检测人员
科目 B B B B A
B B
4
序号
项目
基本要求
考核项目和分级方法,了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
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基础知识
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基础知识
1、了解国内外及行业的发展现状
1.1
概述
2、掌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结构组

1、掌握常见传动系统及其特点、组成
4.1 电气系统
电动叉车的 4.2
电气控制
混合动力车 4.3 电动机的控

场车驾驶员实操考核标准及技术规范N0422

场车驾驶员实操考核标准及技术规范N0422

场(厂)内专用机动场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规范指引(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观光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试行)要求,场车操作人员实际技能考试,包括场地考试(桩考)与场内道路考试(路考)。

场地考试就是指司机在相对封闭得、狭小得专用考试区域内,完成起步、前进、倒车、转向、停车、作业等规定项目得考试。

场内道路考试就是指司机在具有弯道、坡道、厂内交通标线、指示标志等特殊得、距离较长得专用考试区域内,完成起步、加减档变换、转向、坡道定点停车、调头、停车等项目得考试、场地考试就是在专用得考试场地进行,场内道路考试就是在类似实际得道路上进行,场地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场内道路考试。

一、场地考试考核司机对场车起步、前进、倒车、转向、停车、作业等基本操作得熟练程度,并观察其判断与控制能力。

考试采用单独驾驶得方式,按照所考车型规定得线路,完成规定得项目、(一)叉车叉车场地考试线路如图1:图1 叉车场地考试线路图1。

要求及说明(1)乙丙库堆垛架设定两层,乙库各层高度分别为0m(地面)与1.5m,丙库各层高度分别为0.5m与2m(堆垛架具体尺寸详见图7);(2)堆垛物件得高度不低于0.5m(堆垛物具体尺寸详见图8);(3)车长L包括货叉得长度。

2。

考试流程司机顺序完成以下考试流程动作,即完成该项目考试:甲库起步前进至乙库,叉起堆垛物件后退离开堆垛架前进将堆垛物件堆放至堆垛架另一层后退至丁库前进至丙库,叉起堆垛物件后退离开堆垛架前进将堆垛物件堆放至堆垛架另一层后退至甲库停车结束。

3、评分叉车场地考试评分表见附表(二)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观光车1、考试线路图国家考核大纲提供得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观光车场地考试线路图如图2。

1所示。

场地试运行中,发现大部分观光车最小转弯半径远超出原图中允许得尺寸规定,因而无法前车转入丙库,倒车转入丁库(包括前车入乙库,倒车入甲库乙库),在场地图形形状与大部分尺寸不变得情况下,转弯入库得尺寸按照车辆得最小转弯半径来确定比较科学。

厂内机动车驾驶作业培训大纲

厂内机动车驾驶作业培训大纲第四章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培训、考核大纲理论考试实践考核标准一、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本大纲规定了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内容。

1.培训对象拟取得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技能,并具备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上岗基本条件的劳动者。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所驾驶车辆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达到独.立上岗的工作能力。

3.培训要求3.1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3.2 实际操作训练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3.3 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综合培养。

3.4 应由具备资格的教师任教,并应有足够的教学场地、设备和器材等条件。

3.5 应采用国家统一编写的培训教材。

复审的培训教材由各培训单位根据培训对象和当时的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4.培训内容培训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4.1 安全基础知识。

指所有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都必须培训的内容。

4.1.1 企业内机动车辆的分类。

4.1.2 企业内道路的分类,企业内道路交通标志。

4.1.3 企业内道路的基本安全要求。

4.1.4 企业内安全运输的基本措施,企业内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4.1.5 特殊环境的安全驾驶要求,车辆的安全防火知识。

4.1.6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2 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驾驶员。

4.2.1 安全技术理论。

4.2.1.1 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的组成。

4.2.1.2 发动机的基本构造、作用、工作原理和组成。

4.2.1.3 底盘的基本构造、作用、工作原理和组成。

4.2.1.4 电气设备的组成、构造和工作原理。

4.2.1.5 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的制动、转向、灯光的安全技术要求。

4.2.1.6 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的使用方法、维护原则、一般故障诊断及排除方法。

4.2.1.7 货运汽车(拖拉机、流动式起重机)的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doc

附件9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作业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场车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取证或者换证时);(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场车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四条场车作业人员的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具体考试内容见附件A至附件C。

考试方式如下:(一)理论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注1:不能利用虚拟机代替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第五条理论知识考试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30%,安全知识占40%,法规知识占10%。

理论知识考试的题型包含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第六条场车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由具体的线路和项目组成。

叉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包括场地考试和场内道路考试,考试内容和要求见附件B;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是指场内道路考试,考试内容和要求见附件C。

叉车考生只有在场地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场内道路考试。

第七条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70分合格。

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全部合格,则综合评定为合格。

第八条本大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大纲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感谢你的观看附件A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理论知识A1 基础知识A1.1 燃油的牌号、性能及应用。

A1.2 润滑油(脂)的牌号、性能及应用知识。

A1.3 轮胎的使用常识。

A1.4 交通法规和作业场所标识。

A1.5 场车的基本原理与工作条件。

A2 专业知识A2.1 场车的分类。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试行)

附件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场车作业人员包括以下人员:(一)场车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从事场车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二)场车维修人员,是指从事场车车辆维修的人员(三)场车司机,是指从事场车驾驶、操纵的人员,分为叉车司机、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取得内燃观光车司机项目作业人员证的,可以驾驶蓄电池观光车。

第三条场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首次取证时);(二)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场车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三)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2年以上(含2年)场车相关工作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

第四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取证或者换证时);(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四)具有符合本大纲第五条要求的操作技能方面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历;(五)具有场车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五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的操作技能方面安全技术培训经历要求如下:(一)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维修人员,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维修人员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二)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叉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叉车司机指导下,进行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三)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指导下,进行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驾驶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持有车型为B2以上(含B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四)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相应司机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驾驶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持有车型为B1以上(含B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

场车驾驶员实操考核标准及技术规范--N2

场(厂)内专用机动场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规范指引(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观光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试行)要求,场车操作人员实际技能考试,包括场地考试(桩考)和场内道路考试(路考)。

场地考试是指司机在相对封闭的、狭小的专用考试区域内,完成起步、前进、倒车、转向、停车、作业等规定项目的考试。

场内道路考试是指司机在具有弯道、坡道、厂内交通标线、指示标志等特殊的、距离较长的专用考试区域内,完成起步、加减档变换、转向、坡道定点停车、调头、停车等项目的考试。

场地考试是在专用的考试场地进行,场内道路考试是在类似实际的道路上进行,场地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场内道路考试。

一、场地考试考核司机对场车起步、前进、倒车、转向、停车、作业等基本操作的熟练程度,并观察其判断和控制能力。

考试采用单独驾驶的方式,按照所考车型规定的线路,完成规定的项目。

(一)叉车叉车场地考试线路如图1:图1 叉车场地考试线路图1.要求及说明(1)乙丙库堆垛架设定两层,乙库各层高度分别为0m(地面)和1.5m,丙库各层高度分别为0.5m和2m(堆垛架具体尺寸详见图7);(2)堆垛物件的高度不低于0.5m(堆垛物具体尺寸详见图8);(3)车长L包括货叉的长度。

2.考试流程司机顺序完成以下考试流程动作,即完成该项目考试:甲库起步前进至乙库,叉起堆垛物件后退离开堆垛架前进将堆垛物件堆放至堆垛架另一层后退至丁库前进至丙库,叉起堆垛物件后退离开堆垛架前进将堆垛物件堆放至堆垛架另一层后退至甲库停车结束。

3.评分叉车场地考试评分表见附表(二)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观光车1.考试线路图国家考核大纲提供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观光车场地考试线路图如图2.1所示。

场地试运行中,发现大部分观光车最小转弯半径远超出原图中允许的尺寸规定,因而无法前车转入丙库,倒车转入丁库(包括前车入乙库,倒车入甲库乙库),在场地图形形状和大部分尺寸不变的情况下,转弯入库的尺寸按照车辆的最小转弯半径来确定比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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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场车作业人员包括以下人员:(一)场车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从事场车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二)场车维修人员,是指从事场车车辆维修的人员(三)场车司机,是指从事场车驾驶、操纵的人员,分为叉车司机、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取得内燃观光车司机项目作业人员证的,可以驾驶蓄电池观光车。

第三条场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首次取证时);(二)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场车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三)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2年以上(含2年)场车相关工作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

第四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取证或者换证时);(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四)具有符合本大纲第五条要求的操作技能方面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历;(五)具有场车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五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的操作技能方面安全技术培训经历要求如下:(一)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维修人员,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维修人员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二)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叉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叉车司机指导下,进行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三)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指导下,进行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驾驶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持有车型为B2以上(含B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四)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相应司机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驾驶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持有车型为B1以上(含B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

第六条场车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包括理论知识和管理能力两个科目。

理论知识和管理能力均采用计算机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内容见附件A,各部分所占比例如下:(一)基础知识,占10%;(二)专业知识,占20%;(三)安全知识,占30%;(四)法规知识,占40%。

管理能力考试内容见附件B。

第七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考试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科目。

理论知识采用计算机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理论知识考试内容见附件C和附件E,各部分所占比例如下:(一)基础知识,占20%;(二)专业知识,占40%;(三)安全知识,占30%;(四)法规知识,占10%。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内容见附件D和附件F。

第八条计算机考试的试题类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第九条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

场车安全管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管理能力考试全部合格,则综合评定为合格;场车维修人员、司机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全部合格,则综合评定为合格。

第十条承担场车安全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司机考试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的原则,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机考化、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实物化(模拟化)要求配置资源。

考试机构应当具备与考试工作相适应的资源条件,除符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附件G的要求。

第十一条本大纲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大纲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A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A1 基础知识分类。

主要参数和术语。

作业的特点。

A2 专业知识基本构造及结构特点。

主要系统工作原理及结构特点A2.2.1动力系统;A2.2.2传动系统;A2.2.3行驶系统;A2.2.4转向系统;A2.2.5 制动系统;A2.2.6电气系统;A2.2.7液压系统;A2.2.8安全装置;A2.2.9工作装置。

A3 安全知识场车安全知识A3.1.1使用管理(登记、检验、变更、停用、注销、报废等);A3.1.2安全技术档案管理;A3.1.3安全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和司机持证上岗要求及人员职责;A3.1.4 场车安全使用的警示说明和警示标志;A3.1.5场车安全运行3.1.5安全操作规程;3.1.5维护保养;3.1.5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

场内道路安全知识A3.2.1 基本要求;A3.2.2交通安全标志。

事故预防与处理A3.3.1事故的分类;A3.3.2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A3.3.3事故的报告与处置;A3.3.4案例分析。

A4 法规知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2002)。

GB/T 16178-2011《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GB4387-2008《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附件B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B1 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交接等管理。

安全操作、安全运行、自行检查的管理。

场车维修保养的管理。

定期报验、异地使用、过户、报废等管理。

场车行驶道路及交通安全标志管理。

人员及其培训教育的管理。

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现场保护、处置及防范措施。

B2 常见故障、危险工况的辨识附件C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维修人员理论知识C1 基础知识常用材料基础知识C1.1.1金属和非金属材料的种类、牌号、性能及应用;C1.1.2燃料、润滑油(脂)、液压油的牌号、性能及应用知识。

机械基础知识C1.2.1机械传动基础知识;C1.2.2轮胎规格、分类、组成及应用知识;C1.2.3螺纹连接件的类型、结构与代号;C1.2.4常用轴承的种类和代号。

液压基础知识C1.3.1液压泵的符号、结构与原理;C1.3.2液压缸、液压马达的符号、结构与原理;C1.3.3液压阀的符号、结构与原理;C1.3.4液压附件的符号、结构与原理;C1.3.5液压传动基本原理。

电气基础知识C1.4.1电路和电子技术基础知识;C1.4.2常用电气元器件的工作原理、规格型号和符号;C1.4.3常见基本电路;C1.4.4电气控制基本原理。

场车常用的标识、符号。

维修手册使用及场车图样(机械图、液压原理图、电气原理图)的识别。

常用零部件相关知识。

常用测量技术及测量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

常用工具和设备的使用知识。

故障的判别分析方法。

C2 专业知识分类和名词术语。

工作原理、常见故障及排除C2.2.1动力系统;C2.2.2传动系统;C2.2.3行驶系统;C2.2.4转向系统;C2.2.5制动系统;C2.2.6电气系统;C2.2.7液压系统;C2.2.8安全装置;C2.2.9工作装置。

蓄电池的使用维护。

场车装配和调试。

场车维护保养的相关知识。

C3 安全知识维修人员职责。

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环境保护、用电安全、消防知识。

维护和保养工具设备的安全操作。

作业环境危险工况的辨识。

发生紧急事故的应急处置。

C4 法规知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2002)。

GB/T 16178-2011《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附件D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维修人员实际操作技能D1 基本操作技能技术文件的识别。

常用零部件的识别。

电气技术操作D1.3.1常用测量仪器仪表的使用;D1.3.2电压、电流、电阻(含绝缘电阻)的测量;D1.3.3电气线路的连接。

维护保养的要求和内容。

D2 专业操作技能机械与液压操作技能D2.1.1发动机的拆卸、安装、调试;D2.1.2离合器的拆卸、安装、调试;D2.1.3变速箱的拆卸、安装、调试;D2.1.4差速器的拆卸、安装、调试;D2.1.5转向器的拆卸、安装、调试;D2.1.6制动器的拆卸、安装、调试;D2.1.7轮胎的更换、修补;D2.1.8 油缸、油泵、液压马达、液压阀的拆卸、保养、安装、调试;D2.1.9 工作装置的拆卸、保养、安装、调试。

电气操作技能D2.2.1启动机、发电机的拆卸、安装、调试;D2.2.2电动机的拆卸、安装、调试;D2.2.3控制器的拆卸、安装、调试;D2.2.4蓄电池的充电、维护、保养;D2.2.5保险丝、仪表、照明信号灯等的检查、调试与拆装;D2.2.6开关按钮的功能检查和拆装;D2.2.7组合仪表显示的故障识别。

D3 安全操作技能吊装作业安全操作。

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的安全使用。

消防和用电安全操作。

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

液压油、润滑油、燃油等排废安全操作。

高温、高压(电压、油压、气压)的安全防护措施。

紧急事故的处理。

附件E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理论知识E1 基础知识燃油的牌号、性能及应用。

润滑油(脂)的牌号、性能及应用知识。

轮胎的使用常识。

交通法规和作业场所标识。

场车的基本原理与工作条件。

E2 专业知识场车的分类。

场车的主要参数和术语。

场车的基本结构。

场车操纵装置E2.4.1行车制动操纵装置;E2.4.2停车制动操纵装置;E2.4.3转向操纵装置;E2.4.4换向、换挡操纵装置;E2.4.5 工作装置操纵装置。

场车仪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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