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全生产责任险
安全生产保险责任险

安全生产保险责任险安全生产保险责任险是一种由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保险产品。
安全生产保险责任险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企业在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能够及时获得赔偿,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安全生产保险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的责任,该保险责任险可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例如,在某工厂的生产线上发生机械设备故障造成工人受伤,保险公司可以承担为工人支付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补偿金等费用。
其次,对于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第三方财产损失的责任,该保险责任险也可以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例如,在某建筑工地上发生工地塌方导致附近居民房屋倒塌,保险公司可以承担为居民修建房屋、赔偿财产损失的费用。
此外,该保险责任险还可以包括企业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导致的罚款、停工整顿等费用的承担。
例如,某化工企业因未按照要求安装安全设备而受到政府机构的罚款和停工整顿,保险公司可以承担这些费用,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
安全生产保险责任险的购买非常重要。
通过购买安全生产保险责任险,企业可以规避因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而导致的赔偿风险,保障企业的经营稳定和发展。
同时,对于第三方受伤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可以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保护企业的声誉。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保险责任险得到有效执行,保险公司可以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报告,并对企业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设备进行审核,以确保企业具备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保险责任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对于保障企业在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的赔偿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风险状况和实际需求,积极购买安全生产保险责任险,确保企业的安全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责任险10级赔偿标准

安全生产责任险10级赔偿标准摘要:一、引言二、安全生产责任险简介三、10 级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1.死亡赔偿2.伤残赔偿3.医疗费用赔偿4.财产损失赔偿四、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五、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六、总结正文:一、引言安全生产责任险是一种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旨在保障企业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责任险的10 级赔偿标准,以帮助企业了解保险产品并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
二、安全生产责任险简介安全生产责任险是一种以企业的生产安全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产品,主要承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种保险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降低了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的经济损失。
三、10 级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1.死亡赔偿: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比例,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死亡的第三者进行赔偿。
2.伤残赔偿: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比例,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伤残的第三者进行赔偿。
伤残等级分为10 级,分别对应不同的赔偿比例。
3.医疗费用赔偿: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第三者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赔偿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和事故等级确定。
4.财产损失赔偿: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赔偿金额根据受损财产的价值和事故等级确定。
四、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赔偿标准适用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赔偿标准的适用需结合事故等级和责任比例进行综合评估。
五、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安全生产责任险企业在选择安全生产责任险时,应根据自身的风险特点和实际需求,综合考虑保险公司的实力、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赔偿标准等因素。
企业还应关注保险产品的保费和免赔额,以确保保险成本在可承受范围内。
六、总结安全生产责任险的10 级赔偿标准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降低了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的经济损失。
安全生产责任险条款

安全生产责任险条款安全生产责任险是一种企业责任险,旨在保障企业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以下是一份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范围本保险承保保单中所载明的被保险人因安全生产责任而产生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二条保险期间本保险的起止日期、保险期间及终止日期按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的约定为准。
第三条保险金额本保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单中载明。
第四条保险费用被保险人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费率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
第五条免赔额本保险设有免赔额,即当事故赔偿金额低于免赔额时,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
第六条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1. 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的性质、损失的程度和被保险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责任。
2. 若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事故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 若被保险人未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或提供必要的证据,导致保险公司无法进行调查和核实,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4. 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索赔程序1. 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2. 保险公司将派出理赔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审批合理的赔偿金额。
3. 被保险人应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工作,并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和证据。
第八条争议解决对于因本保险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保险监管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九条终止与续保1.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2. 若被保险人需终止保险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3. 若保险期满,被保险人可申请续保,续保时,保险公司可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赔付记录等因素,决定是否续保以及保费调整。
以上是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条款,仅供参考。
实际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以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全生产

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1、有谁知道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赔偿标准1、涉及到人身伤害的法定百保险,是《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现场,度国家要求必须为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
以上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2、用人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到保险公知司投保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意外的道商业险,范围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
3、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1)故意犯罪的;内(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之外,所有的伤害都应得到赔偿,包括违章、违纪造成的伤害,也应得到赔偿。
其他容商业险的内容则按约定赔偿。
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怎么回事?某化工厂车间发生毒气泄漏事故,造成多名员工受伤和死亡。
这次的灾难对该工厂造成巨大损失。
对受伤员工和死亡家属的巨大赔偿也使化工厂入不敷出。
该厂负责人刘某吸取此来次教训,在投保工伤保险的同时,也投保安全生产自责任保险。
那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怎么回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如果生产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那么在发生安全事故后百,会降低企业损失。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由此可见,安全生产责任险度并不是企业必须投保的险种。
这也是安全生产责任险与工伤保险的不同之处。
在本案中,负责人刘某使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对企业日后发展大有益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问八条第二款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国家鼓励生产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是在用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生产经营管理,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
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化答解社会矛盾。
同时,对于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促进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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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险理赔范围

安全生产责任险理赔范围安全生产责任险是一种企业用于保障安全生产责任风险的保险产品,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赔偿来弥补企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责任风险,以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安全生产责任险的理赔范围是保险公司在受到保险合同约束的情况下,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于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于被保险人的行为或活动所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进行赔偿。
一、人身伤亡赔偿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或意外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险会对这种情况进行赔付。
例如,如果在企业的生产车间中发生一起工人遭受机器伤害的事故,导致工人死亡或受伤,安全生产责任险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伤亡工人的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包括丧葬费、抚恤金等。
二、财产损失赔偿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如果企业的活动导致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安全生产责任险也将进行相应的赔偿。
例如,如果一家化工企业的生产活动导致附近居民的房屋因化学物质泄漏而受损,安全生产责任险将赔偿居民的房屋修复费用以及因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三、环境污染赔偿安全生产责任险还会对由于企业的活动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赔偿。
例如,如果一家工厂的生产活动导致附近水源被污染,影响居民的饮水安全,安全生产责任险将赔偿居民因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迁移费用等,并进行环境修复。
四、生产经营瘫痪赔偿安全生产责任险还将对于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导致企业生产经营瘫痪,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例如,一家制造企业的车间发生火灾,导致生产线烧毁,无法正常运营。
安全生产责任险将赔偿企业因此而导致的生产损失、员工工资等经济支出。
五、法律费用赔偿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可能需要对涉事企业进行相关法律程序,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费用,例如辩护律师费、鉴定费等。
安全生产责任险也将对涉事企业的法律费用进行赔偿,保障企业在法律程序中的合法权益。
总之,安全生产责任险的理赔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生产经营瘫痪以及法律费用等多个领域。
河南安全生产责任险

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为确保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最大限度地防范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豫政[2006]84号)和国家安监总局、中国保监会《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06]20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按本办法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引导其它行业企业积极投保。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企业在生产、储存、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责任保险,保险责任以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一条款为准。
三、投保费率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见附件1)。
为体现收费差异化,对煤矿企业设置规模系数,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设置投保人数优惠系数,将按煤矿规模、企业投保人数实行差异化收费。
四、投保期限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投保期限为一年。
企业应当每年按期续保,保险公司也应及时提醒、督促企业办理保险。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投保期限不得低于两个月。
经营期间不足月的按月计收。
保险费=年保险费×短期费率短期费率标准:非煤矿山中的石油勘探、地质勘探、采掘施工等企业保费按照不含尾矿库的露采非煤矿山保费标准执行。
五、投保方式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采取记实名方式投保。
企业投保时应填写投保单和从业人员清单。
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生产安全事故时,保险公司按照投保企业提供的从业人员名单承担赔偿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如投保企业的从业人员名单发生变动,投保企业应在新增人员报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离职人员离职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安全生产保险责任险

安全生产保险责任险
安全生产保险责任险是一种企业为了预防和应对生产安全风险而购买的一种商业保险。
作为一种特定的责任保险,安全生产保险责任险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责任风险。
这种保险一般由企业自愿购买,并且保险金额根据企业的风险评估结果来确定。
在购买安全生产保险责任险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险金额。
一般来说,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员工人身伤亡、第三方财产损失等。
而保险金额则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行业特点、风险评估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企业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条款和条件对损失进行赔付。
同时,保险公司也会在事故发生后进行调查和鉴定,以确定赔付金额和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在赔付之前可能需要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评估,以确定事故的责任和原因。
总的来说,安全生产保险责任险可以为企业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帮助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事故。
但是企业在购买保险时应该提前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确保自身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另外,企业还应该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事故的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表

附件1:
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表
一、责任限额
(一)安全生产事故员工责任保险
每人死亡责任限额:20万元
企业投保员工人数215人时: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二累计责任限额=300万元;企业投保员工人数不足15人时: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二累计责任限额二投保人数X每人死亡责任限额
(二)附加伤残责任保险
每人伤残责任限额:5万元
企业投保员工人数220人时:每次事故伤残责任限额:100万元;累计伤残责任限额:100万元
企业投保员工人数不足20人时:每次事故伤残责任限额二投保人数X每人伤残责任限额,累计伤残责任限额等于每次事故伤残责任限额
二、非煤矿企业保险费
1、每人保险费
上述费率可以按照投保的员工人数根据下表比例给予优惠。
3、保险费计算
保险费=每人保险费X被保险人数X(1—人数优惠系数)
三、煤矿企业保险费
1、每人保险费
2、规模系数
注:二、三两档含起点不含终点
3、保险费计算
保险费二每人保险费X被保险人数X规模系数
四、危险化学品企业保费
1、每人保险费
2、人数优惠系数
上述费率可以按照投保的员工人数根据下表比例给予优惠。
3、保险费计算
保险费=每人保险费X 被保险人数X
(『人数优惠系数) 五、烟花爆竹企业保险费
1、每人保险费
2、人数优惠系数
上述费率可以按照投保的员工人数根据下表比例给予优惠。
3、保险费计算
保险费二每人保险费X 被保险人数X (1—人数优惠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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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为确保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最大限度地防范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豫政[2006]84号)和国家安监总局、中国保监会《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06]20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按本办法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引导其它行业企业积极投保。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企业在生产、储存、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责任保险,保险责任以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一条款为准。
三、投保费率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见附件1)。
为体现收费差异化,对煤矿企业设置规模系数,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设置投保人数优惠系数,将按煤矿规模、企业投保人数实行差异化收费。
四、投保期限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投保期限为一年。
企业应当每年按期续保,保险公司也应及时提醒、督促企业办理保险。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投保期限不得低于两个月。
经营期间不足月的按月计收。
保险费=年保险费×短期费率短期费率标准:非煤矿山中的石油勘探、地质勘探、采掘施工等企业保费按照不含尾矿库的露采非煤矿山保费标准执行。
五、投保方式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采取记实名方式投保。
企业投保时应填写投保单和从业人员清单。
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生产安全事故时,保险公司按照投保企业提供的从业人员名单承担赔偿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如投保企业的从业人员名单发生变动,投保企业应在新增人员报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离职人员离职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保险公司将出具批单增减保险费。
事先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的更改或新增的从业人员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企业投保人数投保企业应将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员进行投保,不得漏保。
各类企业投保人数不得低于以下标准:矿井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单位投保人数不得低于企业员工总人数的70%;加油站:每台加油机不得低于2人;烟花爆竹零售企业:不得低于2人投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含仓储):不得低于备料、粉碎筛选、配制混合、产品制作、产品组装、引火线制作、包装、贮存等工序用工人数之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不得低于烟花爆竹各储存仓库用工人数之和,各仓库负责人、保管员、守护员、装卸搬运人员必须投保,企业投保人数不得低于10人。
七、优惠措施新投保企业严格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险标准费率执行。
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好、上一个保险期间内未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续保时给予首年保费5%的费率优惠;连续两个保险年度未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给予首年保费10%的费率优惠;连续三个保险年度未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给予首年保费20%的费率优惠(优惠标准上限为20%)。
八、2009年度已与河南省和谐安康保险代理公司签约的保险公司(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四)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五)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我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合同期限为一年,年度末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的保险公司不再续签合同。
九、其它事项(一)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使用统一的保险条款、费率规章、投保单、保险单。
企业投保时应在与河南省和谐安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签约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二)保险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部门,配备安全生产监督员,积极参与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工作中。
(三)各家省级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在每月10号至15号之间将之前月度签订的保险单中的“统计备案联”报送河南省和谐安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和谐安康保险代理公司驻各省辖市办事处,便于数据及信息核对。
(四)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除投保企业被依法关闭或撤销外不得解除合同。
投保企业被依法关闭或撤销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时,应提交投保企业停业证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明和保险合同正本。
(五)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未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视为未对安全生产投入对待。
附件:1.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表2.关于《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要点解读3.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附件1: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表一、责任限额(一)安全生产事故员工责任保险每人死亡责任限额:20万元企业投保员工人数≥15人时: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300万元;企业投保员工人数不足15人时: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投保人数×每人死亡责任限额(二)附加伤残责任保险每人伤残责任限额:5万元企业投保员工人数≥20人时:每次事故伤残责任限额:100万元;累计伤残责任限额:100万元企业投保员工人数不足20人时:每次事故伤残责任限额=投保人数×每人伤残责任限额,累计伤残责任限额等于每次事故伤残责任限额二、非煤矿企业保险费1、每人保险费单2、人数优惠系数上述费率可以按照投保的员工人数根据下表比例给予优惠。
3、保险费计算保险费=每人保险费×被保险人数×(1-人数优惠系数)三、煤矿企业保险费1、每人保险费单2、规模系数注:二、三两档含起点不含终点3、保险费计算保险费=每人保险费×被保险人数×规模系数四、危险化学品企业保费1、每人保险费单位:元2、人数优惠系数上述费率可以按照投保的员工人数根据下表比例给予优惠。
3、保险费计算保险费=每人保险费×被保险人数×(1-人数优惠系数)五、烟花爆竹企业保险费1、每人保险费2、人数优惠系数上述费率可以按照投保的员工人数根据下表比例给予优惠。
3、保险费计算保险费=每人保险费×被保险人数×(1-人数优惠系数) 附件2:河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在河南省境内依法成立,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的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前款所称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包括石油、天然气、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核工业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非煤矿山开采企业。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下列术语,其含义为:【从业人员】:是指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被保险人生产、储存、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伤残,且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进行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的意外事故。
【每次事故】:指与一次生产安全事故或是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生产安全事故。
因同一起火灾、爆炸、渗漏等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导致多人同时或先后向被保险人索赔的,也视为一次保险事故。
保险责任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遭受下列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坍塌;(二)滑坡;(三)冒顶片帮;(四)透水;(五)中毒窒息;(六)火灾;(七)爆炸;(八)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免除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被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发生的事故,或被政府有关部门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发生的事故;(二)被保险人从事与保险合同载明的经营范围不符的活动,或者被保险人违法违规经营的。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恐怖活动;(三)各种污染;(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五)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的;(六)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七)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九)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犯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醉酒、自残或者自杀导致自身伤亡的。
第七条下列损失、费用、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因保险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二)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人身伤亡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四)精神损害赔偿;(五)被保险人的间接损失。
责任限额第八条责任限额包括每人死亡责任限额、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以及累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自行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期间第九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十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自保险人的解约通知书到达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时解除。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退还保险费。
第十一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生产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日常作业严格执行相关矿山安全标准、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预防保险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损失。
被保险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编制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并做好应急救援演习。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