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等有关文件,对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做了明确规定。
一是针对师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师承人员的条件是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带教老师的条件是必须具有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具有中医、民族医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师承人员与带教老师之间关系的确定需要签订师承关系合同,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能生效。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满3年后,可以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参加出师考核。
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命题制卷,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命题制卷,并具体组织施考。
并具体组织施考。
并具体组织施考。
出师考核出师考核重点测试其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对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原则上不考西医内容。
出师考核合格后,师承人员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就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是针对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年以上,掌握独具特色、掌握独具特色、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人员,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人员,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确可以申请参加确有专长考核。
确有专长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命题制卷,由地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具体组织施考。
确有专长考核重点测试其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原则上不考西医内容。
原则上不考西医内容。
原则上不考西医内容。
此外,此外,此外,根据确有专长人根据确有专长人员的特点,增加居民和患者对其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评议评价的结果计入考核成绩。
确有专长考核合格后,确有专长人员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就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所北京国际针灸培训中心是受WHO 委托,于1975年创办的,坐落于中国中医科学院内。
卫生部52号令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分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传统医学”是指中医学和少数民族医学。
第二章出师考核第六条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第八条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第九条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
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第十一条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出师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卫生部号令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分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传统医学”是指中医学和少数民族医学。
第二章出师考核第六条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第八条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第九条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
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第十一条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出师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卫生部令52号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分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传统医学”是指中医学和少数民族医学。
第二章出师考核第六条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第八条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第九条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
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第十一条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出师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中国卫生部令 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方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标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分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方法所称“传统医学”是指中医学和少数民族医学。
第二章出师考核第六条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第八条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第九条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
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第十一条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出师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2024年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大纲

2024年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大纲一、考试性质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是评价申请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具备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的考试。
二、考试目的通过对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进行考试,考查其是否具备运用中医理论、方法、技能等安全有效地进行诊疗的能力,以确保中医药卫生人员的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三、考试科目与形式1.考试科目: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医学基础、中药学基础、针灸推拿学基础、临床实践技能。
2.考试形式:笔试、实践操作。
四、考试内容与要求1.中医基础理论:要求掌握中医基础理论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并能运用中医基础理论指导临床实践。
2.中医临床医学基础:要求掌握中医临床医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疾病、基本治疗方法和基本技术,并能运用中医临床医学知识指导临床实践。
3.中药学基础:要求掌握中药学的基本知识、常用中药的性味归经、功效主治,并能运用中药学知识指导临床用药。
4.针灸推拿学基础:要求掌握针灸推拿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穴位、基本手法,并能运用针灸推拿技术治疗常见病证。
5.临床实践技能:要求熟练掌握临床实践的基本技能,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并能根据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五、考试难度与分值分配1.考试难度: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难度较大,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临床思维能力。
2.分值分配:各科目分值分配如下:中医基础理论占30%,中医临床医学基础占30%,中药学基础占20%,针灸推拿学基础占10%,临床实践技能占10%。
六、考试时间与地点1.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7月份。
具体时间以考试公告为准。
2.考试地点:一般为各地的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或卫生局指定的考点。
具体地点以考试公告为准。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传统医学的认可度日益提高,争议也随之而来。
为了保证传统医学领域医师专业水准和规范行为,我国制定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考试办法,旨在加强传统医学领域的规范和发展。
一、考核目的和背景传统医学是中华民族宝贵的医学遗产,而且在现代医学中仍具有重要的地位。
然而,由于传统医学疗效往往依赖于经验、心得和技艺传承,在标准化和规范化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确保传统医学的传承与发展,同时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制定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二、考核内容1. 理论知识考核:考察考生对传统医学理论的掌握情况,包括经络学、中医诊断学、中药学等专业知识。
2. 临床能力考核:考察考生的传统医学临床实践能力,包括独立诊断、处方、操作技巧等。
3. 医德医风考核:考察考生的医德、医风修养情况,包括职业道德、患者沟通、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
三、考核形式1. 笔试:笔试部分着重考察考生的理论知识水平,通过选择题、填空题和简答题等形式评估考生对传统医学理论的理解程度和掌握情况。
2. 实操:实操部分重点考察考生的临床能力和操作技巧,通过模拟临床场景,测试考生在实际操作中的能力。
3. 面试:面试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医德医风和沟通能力,通过与考官的互动,评估考生的职业道德和与患者沟通的能力。
四、考核评分和合格标准1. 笔试部分根据试卷得分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2. 实操部分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和成果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3. 面试部分根据考生的表现综合评分,满分100分。
4. 笔试、实操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4:3:3。
5. 合格标准为总分不低于180分,且各部分均达到及格分。
五、考核结果和证书颁发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公布,具体成绩不对外披露。
合格的考生将获得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工作的必要凭证。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除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者外,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传统医学"是指中医学和少数民族医学。
第二章考核第四条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各考核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
第六条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已经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师承人员,可直接申请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
其余师承人员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历。
(二)具有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的师承关系合同,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指导老师具有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二十年以上;有丰富、独特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应聘在医疗机构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继承教学任务;同一指导老师在同一时期内带教学生不得超过两名。
(三)取得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出师合格证书》。
(四)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二年的。
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的,除具备上款(一)至(三)项条件外,还应当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第七条申请考核确有专长人员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经地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审定为确有专长,并经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二)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十年以上,并经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确认医术有专长的.第八条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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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
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培训班招生通知
(国家承认,可以参加国家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根据国家科技部、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6个部委2007年初联合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所提出的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和国发(2009)22号文件的重点任务和要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完善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制度,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及各界中医专家的支持下,山东方圆培训学校联合北京永康中医药研究院,于2015年3月启动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才培养教育培训项目”。
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试培训班于2015年6月开始招生,全国限100名额,额满开班,根据招生计划,现面向全国(包括港、澳、台地区)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试培训班学员。
传统医学师承拜师培训班,学制三年(半脱产或在本单位学习),考试合格发国家承认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证书可以参加国家助理或执业医师考试(暂时没有招生计划)。
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试培训班,学制1年(教学形式以跟师学习(理论和临床实践)、函授、面授和自学等形式相结合,其中全脱产学习时间不低于15天左
右),确有专长考试合格发国家承认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证书可以参加国家助理或执业医师考试(2015年招生计划为100人,额满为止)。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2、具有高中文化水平的中医药保健从业者以及热爱中医药事业并且有意加入该行业者;
3、民间中医、乡村医生等基层中医药从业者;
4、行医多年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
5、西医改学或兼学中医者;
6、中医特色疗法、一技之长人员及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要求资质者。
注:关于报名条件建议QQ或电话咨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提供本人简历、初中以上学历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体检表或健康证明复印件及2寸照片4张;
2、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先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联系免费索取),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E-mail;
3、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月,限100名额,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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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及确认
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照招生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签订培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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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习方式
1、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试培训,学制1年,教学形式以跟师学习(理论和临床实践)、函授、面授和自学等形式相结合,其中全脱产学习时间不低于15天左右;
2、学习期满后根据指导老师意见申请参加《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
考核合格者由卫计委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考生可凭此证书在相关医疗机构实习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报名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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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费
1、师承学费:学制三年,每年*******元,三年共计:*******元。
(含学习资料费、学员管理费、集体合影、现场公证费等)(暂时没有招生计划);
2、传统医学确有专长学费:*******元(含学习资料费、学员管理费、证明材料费、传统医学报名费、培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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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习课程(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方式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考核。
(一)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成立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专家组,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
办法》要求进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操作、临床答辩(结合本人专长)。
1.基本操作
(1)中医四诊、针灸、推拿、拔罐等中医临床技术。
(2)中医独特诊疗技术。
2.临床答辩(结合本人专长)
(1)与专长有关的中医基本理论知识(含中医经典有关内容)。
(2)与专长有关的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3)与专长有关的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4)中医独特诊疗技术的掌握与临床应用水平。
(二)综合笔试测试考核
综合笔试测试考核由省卫生厅组织开展。
考核内容如下:
1.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及中医经典着作等相关知识。
2.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3.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4.临床常用腧穴的定位、主治、刺灸法、临床应用等基本知识;针灸科常见病证的辨证、治法、处方、操作等知识。
5.中医内、外、妇、儿科常见病证的病因病机、理法方药等知识。
6.中医技术专长方面的临床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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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名相关事项(对于未达到以下报名条件学员,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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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但在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实习活动)。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注:关于报名条件建议QQ 或电话咨询。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明。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5.两名从事相关专业的副主任医师以上(或从业10年以上)中医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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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在线
咨询电话:
山东方圆培训学校执业医师培训部
北京永康中医药研究院
2015年0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