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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通知-银发[2002]9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通知-银发[2002]9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通知(银发[2002]98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鼓励银行逐步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配合《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实施,经商财政部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各银行应根据《指引》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各类贷款损失准备。

国内银行无法一次提足贷款损失准备的,应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制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及核销方案,采取分年平均或逐年递增(递减)的方式,分年逐步提足各类准备,但最晚不超过2005年。

各银行制定的贷款损失准备分年计提及核销方案应上报中国人民银行。

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

特此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二00二年四月二日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2002年4月26日)第一条为了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真实核算经营损益,保持银行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银行应当按照谨慎会计原则,合理估计贷款可能发生的损失,及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

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

特种准备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2号——对2017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2号——对2017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2号——对2017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8.02.22•【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2号•【施行日期】2018.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2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对2017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决定:一、废止《关于对进口黄金及其制品加强管理的通知》(银发〔1988〕363号)等3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

二、中国人民银行现行有效的主要规范性文件共386件(目录见附件2)。

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2月22日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对进口黄金及其制品加强管理的通知银发〔1988〕363号2关于重申对进口金银及其制品加强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银发〔1989〕244号3关于加强商业汇票管理促进商业汇票发展的通知银发〔1998〕229号4关于改进和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320号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电子汇划收费标准的通知银发〔2001〕385号6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5号(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事宜)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5号7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及《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2〕217号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4〕40号9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3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核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3号1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暂行)》的通知银发〔2005〕89号11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及《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5〕287号1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393号1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1号(关于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1号1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银发〔2006〕450号共享企业环保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15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向商业银行提供企业集团信贷信息查询服务的通知银办发〔2006〕34号16中国人民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56号1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制度办法和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银发〔2007〕203号1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的通知银发〔2007〕278号1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287号20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下发《企业征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修改版)》的通知银办发〔2007〕72号21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22号(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公告有关信托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信托专用债券账户事宜)〔2008〕第22号2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保险机构以产品名义开立债券托管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8〕122号2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征信系统与银行信贷系统数据核对方案》的通知银办发〔2008〕95号2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改善企业征信系统集团客户关联企业信息查询服务方式的通知银办发〔2008〕154号25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5号(基金管理公司为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的有关事项)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5号26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7号(对非金融机构进行登记事宜)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7号27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1号(证券公司为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2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冻结有关恐怖活动人员资产的通知银发〔2012〕100号2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银发〔2012〕263号30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应用机构信用代码辅助开展客户身份识别的通知银办发〔2012〕66号31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金融机构报送境外机构反洗钱工作报告(表)的通知银办发〔2012〕175号3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69号3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跨境人民币结算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4〕221号3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征信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银发〔2015〕336号35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间连方式改为直连方式接入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综合前置子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5〕110号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银发〔1997〕240号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的通知银发〔1997〕399号3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保障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的通知银发〔1999〕108号4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汇业务经营范围的通知银发〔2000〕160号5关于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0〕325号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236号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246号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办粤港港币支票双向结算业务的通知银发〔2002〕26号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63号1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信用证和保函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124号1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计算机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02〕280号12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6号(关于为香港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6号1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收缴、鉴定假币专用凭证印章样式及使用说明的通知银发〔2003〕104号1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21号1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统一同业拆借市场中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的通知银发〔2003〕157号1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发支付系统银行行别、行号业务标准的通知银发〔2003〕189号1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大额支付系统清算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93号1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的通知银发〔2003〕226号1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3〕232号20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2号公布21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6号公布22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8号(关于调整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8号2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22号(关于在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22号24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印发《香港清算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通关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4〕10号2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会计财务资料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4〕72号2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4〕116号2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边境地区受理和使用人民币银行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4〕219号2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票据、结算凭证种类和格式的通知银发〔2004〕235号29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澳门清算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通银发〔2004〕247号关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3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和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4〕254号3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银发〔2004〕302号32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支付清算系统收费标准的通知银办发〔2004〕5号3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业务依托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试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流程和应急方案》的通知银办发〔2004〕206号3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试行)》和《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接入支付系统流程和应急方案》的通知银办发〔2004〕213号35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7号公布36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9号公布37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3号(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3号38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4号公布3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6号40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3号公布41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5号公布4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工作规程银发〔2005〕89号(暂行)》的通知4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银发〔2005〕16号4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报送管理规程(暂行)》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银发〔2005〕62号4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14号4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投资者因经营受让不良债权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16号4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4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2号4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保证金存款利率问题银发〔2005〕225号的通知5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35号5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银发〔2005〕359号52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待缴库税款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5〕387号5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账号批量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05〕216号5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取得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5〕293号55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号56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3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上海总部承办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等管理工作)〔2006〕第3号57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借贷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5号公布5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税收缴库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26号5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香港人民币支票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44号6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71号61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信用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84号62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6〕95号63中国人民银行信息产业部关于商业银行与电信企业共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银发〔2006〕112号6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121号6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6〕154号6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强爱护人民币意识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的通知银发〔2006〕217号6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货币经纪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6〕231号6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6〕272号69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质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291号7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样币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354号7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推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6〕384号7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06〕385号7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主协议》的通知银办发〔2006〕24号7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汇票专用章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06〕54号75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06〕230号76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处理及系统运行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办发〔2006〕255号77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开办全国农村信用社银行汇票资金清算业务的通知银办发〔2006〕279号78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号79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9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9号80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第12号公布81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6号(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6号82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9号(公告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和登记有关事宜)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19号8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20号(远期利率协议业务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20号8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21号(关于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有关事宜)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21号8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银发〔2007〕27号8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政策性银行为合格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贷款业务和货币互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81号8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银发〔2007〕154号8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银发〔2007〕158号8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200号9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销户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252号9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境外受理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273号9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特殊残缺污损银发〔2007〕280号人民币兑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93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07〕345号9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9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退出支付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发〔2007〕384号9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银发〔2007〕385号9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转发FATF有关伊朗问题声明的通知银发〔2007〕436号9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办理银行本票业务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7〕441号99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银发〔2007〕452号的补充通知100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的通知银办发〔2007〕74号101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银行机构代码信息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办发〔2007〕75号102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批量迁移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办发〔2007〕76号10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空白开户许可证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办发〔2007〕77号10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7〕100号105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试行)》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7〕126号106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08〕第3号(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公告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事宜)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公告〔2008〕第3号107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8〕13号10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8〕18号10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授权核定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和财政存款交存范围的通知银发〔2008〕47号11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促进支票影像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银发〔2008〕72号11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作业管理的通知银发〔2008〕75号11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发〔2008〕125号11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银发〔2008〕137号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11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业务有关规定的通知银发〔2008〕146号11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银发〔2008〕147号11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票据凭证印制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8〕150号11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8〕162号11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银发〔2008〕167号11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银发〔2008〕191号12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危机处置预案(试行)》的通银发〔2008〕291号知121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8〕355号12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8〕387号12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银发〔2008〕391号12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数字证书申请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08〕101号125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代理结算银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8〕102号126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4号(同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4号127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6号公布128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公布129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9〕18号13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假人民币收缴工作的通知银发〔2009〕98号131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银发〔2009〕142号132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的意见银办发〔2009〕149号13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卡银办发〔2009〕151业务反洗钱监管工作的通知号13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对账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9〕167号135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A 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及分红所涉账户开立与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9〕178号13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银发〔2009〕212号13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224号13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制度的通知银发〔2009〕328号13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9〕385号140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管理工作的通银办发〔2009〕125号知141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公布142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0〕37号14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关执行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48号144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对违法签发支票行为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银发〔2010〕88号14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征信系统应用成效上报制度的通知银发〔2010〕181号146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147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银发〔2010〕211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银发〔2020〕24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银发〔2020〕24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银发〔2020〕248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清算机构;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规范代收业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支付业务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代收业务定义(一)本通知所称代收业务,是指经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托代收机构按照约定的频率、额度等条件,从付款人开户机构扣划付款人账户资金给收款人,且付款人开户机构不再与付款人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的支付业务。

代收业务适用于收款人固定,付款频率或者额度等条件事先约定且相对固定的特定场景。

(二)本通知所称代收机构,是指根据收款人委托,向付款人开户机构发起支付指令,并完成相关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或者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

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可以为网络特约商户提供代收服务,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可以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代收服务。

(三)本通知所称付款人开户机构,是指为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机构,包括银行和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

二、付款人授权与付款人开户机构管理(一)付款人开户机构应当事先或者在为付款人办理首笔代收业务时取得付款人的授权。

授权应当明确收款人名称、付款用途、付款账号、付款周期或者条件、授权期限、服务费用等事项。

(二)付款人开户机构应当根据付款人授权及本机构风险策略等设置代收业务风险防控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公布日期】2023.03.17•【字号】上海银发〔2023〕32号•【施行日期】2023.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上海银发〔2023〕32号上海市各相关金融机构,各支付机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银联,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清算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按照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辖区商业汇票业务的通知》(上海银发〔2003〕164号)等18份规范性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一、删除《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辖区商业汇票业务的通知》(上海银发〔2003〕164号)第七条。

二、将《上海区域性票据交换范围内签发支票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实施细则》(上海银发〔2005〕143号文印发)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出票人开户银行(或代理行)不报、漏报或迟报出票人签发支票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责令其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修改为“罚款代收机构对空头支票罚款收入占压、挪用的,按《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删除《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银发〔2006〕57号)第二条第(四)项。

四、将《上海市商业承兑汇票不良支付信息报告、发布、使用基本规定》(上海银发〔2007〕257号文印发)第十四条修改为“举报行不报、漏报或迟报商业承兑汇票不良支付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责令其纠正。

”五、将《上海市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结算办法实施细则》(上海银发〔2008〕287号文印发)第十八条修改为“银行机构违反《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结算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决定》的通知-银发[1994]24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决定》的通知-银发[1994]24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决定》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决定》的通知(1994年9月26日银发〔1994〕245号)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各专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为严格结算纪律,整顿结算秩序,推动企业清欠,加强资金周转,促进经济发展,现将《关于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认真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结算纪律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问题。

报告的内容,可先按《决定》中提出的“八不准”的要求向当地人民银行书面报告。

二、关于结算质量考核制度问题。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由各家银行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确定。

三、关于改进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问题。

为便于企业单位和银行做好准备工作,改变的委托收款方式定于1994年11月1日起执行。

原凭发票办理委托收款结算的,可选用汇兑、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

四、关于改革银行汇票问题。

总行将在修订有关办法和做好准备后,另行通知。

五、关于通过人民银行转汇问题。

新确定的转汇标准,自1994年11月1日起执行。

对专业银行签发大额银行汇票移存的资金,人民银行自1995年1月1日起按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执行《决定》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人民银行总行。

附:关于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决定银行结算是连接资金和经济活动的纽带,是实现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对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效益,促进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银行对结算进行了改革,加强了管理,促进了经济发展。

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前不少银行、城乡信用社(以下简称银行)和企业不讲信用,不执行结算纪律,结算秩序混乱,结算速度慢、在途时间长。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银行卡卡片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银行卡卡片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银行卡卡片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法规类别】行业标准管理【发文字号】银发[2009]161号【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日期】2009.05.18【实施日期】2009.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银行卡卡片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2009年5月18日银发[2009]161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卡卡片规范》行业标准已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准的编号和名称JR/T 0052-2009《银行卡卡片规范》。

二、本标准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商业银行新发行银行卡应遵循本标准。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银行卡,中国银联应不予入网;对于有特定性质的银行卡,应经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方可准予入网。

附件:银行卡卡片规范ICS备案号:JR/T 005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银行卡卡片规范Bank card specification2009-05-18发布2009-07-01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目次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卡面设计要素5卡片物理特性6卡片介质7卡面字符印刷8卡片安全要求前言本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卡检测中心、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云兵、杜宁、李曙光、马小琼、刘启滨、张艳、赵志兰、刘运、赵宏鑫、袁红斌、邓立峰、曹瀛、黄发国、刘志刚、张永峰、王飞。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引言目前国内缺乏系统的银行卡卡片规范,各参考标准不统一,为了系统全面地规范卡片的相关部分,特制定此规范。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90年3月)-银发[1990]6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90年3月)-银发[1990]6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90年3月)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1990〕65号1990年3月10日)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各专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安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双紧方针不变,适当调整力度”的要求,结合当前生产、流通和市场物价情况,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决定对现行存、贷款利率进行适当调整。

现通知如下:一、降低存款利率(一)城乡居民和企业、事业单位定期存款(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八年期存款)利率,在现行基础上降低1.26个百分点。

(具体见附表一)城乡居民三年以上定期储蓄存款仍然实行保值。

(二)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和华侨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也相应降低。

调整后的存款利率,从一九九0年四月十五日起执行。

对城乡居民定期储蓄存款、企事业单位定期存款、“两全”家庭财产保险金和返还性人寿保险金存款,在四月十四日以前(含四月十四日)存入的,仍按调整前的存款利率计息,直至存款到期。

对到期不取的上述存款,实行分段计息。

今年四月十五日以后的存款,一律按调整后的利率计息。

(三)一九九0年四月十五日以前对个人发行的大额定期可转让存单仍按原规定利率执行,直至存款到期。

四月十五日以后对个人发行的大额定期可转让存单利率是否需要向上浮动,由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决定,在调整后的利率基础上,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

(四)一九九0年四月十五日以前经人民银行批准已经发行的一年、二年、三年期金融债券利率,仍按原规定利率执行,直至债券到期;四月十五日以后发行的一年、二年期金融债券,其利率在调整后的利率基础上可再加一至二个百分点。

大额取现20万人民银行文件解析

大额取现20万人民银行文件解析

大额取现20万人民银行文件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的公民最高限额是20万元,而且一般情况下,这
个数字不会变动。

但如果你要提前支取超过20万元的巨款,则需要
向银行特别申请。

20万元以上属于大额取现,当然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来实现。

但如果你想从银行卡里取出钱来,那么就必须持有相关证明了。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银发〔2016〕111号)第十二条规定:“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每日累计转
账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使用说明》规定,“一般缴款书”分为两联,印有“非税收入”字样和缴款书编号、执收单位(盖章)等信息的为首联,具有完整的证件名称及号码的为次联。

首联和次联加具收据联后作为财政票据使用。

如果要将超过20万元
的部分存到银行卡中,同时又符合开户条件的话,则可办理20万元
以上大额存单。

在北京地区办理20万元以上大额存单业务,需携带
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由于该笔业务风险较低,建议尽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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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01〕404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行业标准,业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准的编号和名称:JR/T0002—2001《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二、凡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和使用的人民币银行磁条卡的各种自动柜员机设备,必须严格遵循本标准。

三、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

2003年1月1日起,各类不符合规范的ATM必须退出国内市场。

各有关单位自标准发布之日起,应尽快组织开展做好你单位ATM应用系统的改造工作。

四、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其他相关标准中与本标准不符的内容应以本标准为准。

五、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主题词:金融科技标准通知内部发送:办公厅,科技司。

联系人:张龙清联系电话:66016450 (共印50份)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2001年12月17日印发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0002—2001 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Functional Specification of Bank Automatic Teller Machine (ATM)for Magnetic Stripe Card2001年12月13日发布2001年12月13日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交易类型3.1 查询3.2 取款3.3 修改个人密码3.4 转帐3.5 存款4 用户界面4.1 A TM初始画面4.2 等待交易画面4.3 语言选择画面4.4 个人密码输入画面4.5 功能选择画面4.6 帐户选择画面4.7 取款画面4.8 查询输出画面4.9 提示信息画面4.10 取卡画面5 操作流程图5.1 A TM查询5.2 A TM取款5.3 修改个人密码5.4 转帐5.5 存款6 打印ATM客户凭证6.1 卡号6.2 交易金额6.3 交易类型6.4 交易参考号6.5 检索参考号6.6 交易日期6.7 交易时间6.8 A TM编号6.9 应答码6.10 转入帐号6.11受理行号7 ATM应答码详细列表8 ATM的操作要求8.l 磁条卡要求8.2 磁道要求8.3 个人密码要求8.4 通讯要求8.5 吞卡要求8.6 自检要求9 ATM设备必备的要求前言本标准以《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银行卡联网联合技术规范》为基础,对商业银行(含邮政储蓄机构)人民币磁条卡自动柜员机的应用要求作了规定。

本标准由全国银行卡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银行卡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信息交换总中心、广东省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钟聂舒胡莹刘志刚陈学英刘学义刘彬彬曹蕤袁力陈光波黄丹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的应用要求,包括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应用的交易类型、用户界面、操作流程、打印凭证、A TM操作要求及设备必备的要求等。

本标准不涉及银行磁条卡交易主机端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和使用的人民币银行磁条卡的各种自动柜员机设备。

本标准提供的画面为基本功能画面,各行(含邮政储蓄机构,下同)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个性化设计。

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以下简称为ATM。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312-1980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T 4943-1995 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GB/T 6833.2~6833.6-1987 电子测量仪器的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GB/T 9254-198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干扰极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4916-1994 识别卡物理特性GB/T 15120.1-.5-1994识别卡记录技术GB/T 15150-1994 产生报文的银行卡交换报文规范金融交易内容GB/T 15694.1-1995 识别卡发卡者标识第1部分:编号体系GB/T 17552-1998 识别卡金融交易卡JR/T 0008-2000 银行卡发卡行标识代码及卡号JR/T 0009-2000 银行磁条卡磁道格式和使用规范SJ/T 11213-1999 自动柜员机(A TM)通用规范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1]76号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1]78号银行卡联网联合技术规范ISO 7812-2:2000识别卡发卡方的标识第2部分:申请和登记程序3 交易类型持卡人可以在A TM上进行查询、取款、修改个人密码(也称个人识别码)、转帐、存款操作。

其中查询、取款为A TM设备内设的必选操作,修改个人密码、转帐、存款为可选操作。

目前跨行A TM交易只提供查询和取款。

3.1查询持卡人在ATM上做相关帐户余额的查询。

3.2 取款持卡人在ATM上提取现金。

3.3 修改个人密码持卡人在ATM上修改银行卡的个人密码。

3.4 转帐持卡人在ATM上将资金从一个帐户转入另一个帐户。

3.5 存款持卡人在ATM上存入现金。

4 用户界面4.1 ATM初始画面由各受理方自行定义。

4.2 等待交易画面当用户出现在ATM前时,ATM将出现如下等待交易画面。

欢迎您使用XXXX自动柜员机请插入磁卡WELCOME TOUSE XXXX A TM SYSTEMPLEASE INSERT CARD图1:ATM等待交易画面4.3 语言选择画面双语选择为可选,如果ATM支持双语同屏显示,此步骤可省。

插卡后首先显示此画面。

图2:ATM语言选择画面4.4 个人密码输入画面请输入您的个人密码PLEASE KEY IN AYOUR PERSONALIDENTIFICATION NUMBER图3:ATM个人密码输入画面4.5 功能选择画面输入个人密码后,显示此画面。

图4:ATM功能选择画面4.6 帐户选择画面此功能为可选,选择后,显示此画面。

图5:ATM帐户选择画面4.7 取款画面功能选择画面中选择“取款”功能(及帐户)后,显示此画面。

图6:ATM取款画面4.8 查询输出画面功能选择画面中选择“查询”功能(及帐户)后,显示此画面。

图7:ATM查询输出画面4.9 提示信息画面交易成功或出现任何异常情况时,显示此画面。

如果个人密码错,返回图3重新输入个人密码继续按提示操作。

如果选择继续/Continue,返回图4功能选择画面。

图8:ATM提示信息画面例如:应答码为61。

ATM屏幕显示为:超出取款金额限制。

Exceeds withdrawal limit。

应答码为65。

ATM屏幕显示为:超出取款次数限制。

Exceeds withdrawal frequency limit。

注:无论何种交易,若主机返回需吞卡,屏幕需显示相应吞卡提示并打印含有完整卡号的ATM客户凭证,无须选择是否打印A TM客户凭证,其它提示信息具体内容详见《银行卡联网联合技术规范》附录B.3。

4.10 取卡画面除吞卡情况外,持卡人选[取卡]功能键时,ATM机需显示此画面并吐出卡片。

请取回卡片PLEASE TAKE CARD图9:ATM取卡画面5 操作流程图5.1 ATM查询[操作步骤]见流程1。

5.1.1 等待交易画面,如图1示。

5.1.2 插入磁卡后,如图2,3示。

5.1.3 输入个人密码后,进入ATM功能选择画面,如图4。

5.1.4 交易成功后在ATM服务主画面中选择[查询]功能键后,交易成功,显示图7;交易不成功,显示图8。

按[继续]功能键,返回图4:功能选择画面。

流程1 查询交易5.2 ATM取款[操作步骤]见流程2。

5.2.1 插入卡片,如图2,3示。

5.2.2 输入个人密码持卡人输入个人密码后,进入图4。

5.2.3 选择[取款]功能键,显示如图6。

选择[确认]键后,ATM显示如图10:操作正在进行请稍等TRANSACTION BEING PROCESSEDPLEASE W AIT图10:ATM取款等待画面5.2.4 交易成功,ATM就会进行点钞。

点钞后,ATM吐出要取的现金,并显示如图11:请提取现金PLEASE TAKE YOUR CASH图11:ATM等待客户取钞画面客户取款后,显示如下画面,选择是否打印ATM客户凭证。

图12:ATM打印客户凭证画面选[否]返回图4:ATM功能选择画面。

选[是]ATM打印并吐出凭条,ATM提示“请收取客户凭证”,并返回图4:ATM功能选择画面。

5.2.5 交易不成功,ATM显示图8。

流程2 取款交易5.3 修改个人密码[操作步骤]见流程3。

5.3.1 插入卡片,如图2,3。

5.3.2 输入个人密码,进入图4。

5.3.3 选择[修改个人密码]功能键,提示持卡人输入新的个人密码,重复两次。

图13:ATM第一次输入新个人密码画面图14:ATM第二次输入新个人密码画面5.3.4 如果两次输入的个人密码不正确,则ATM显示:图15:ATM个人密码修改不成功画面选[继续]返回图4:A TM服务选择画面。

选[取卡]A TM吐出卡片。

如果修改个人密码成功,显示图16。

按[继续]功能键,返回图4:功能选择画面。

图16:ATM个人密码修改成功画面流程3 修改个人密码交易5.4 转帐[操作步骤]见流程4。

5.4.1 插入卡片,如图2,3。

5.4.2 输入个人密码后,显示如图4。

5.4.3 选择[转帐]功能进入如下ATM转入帐号输入画面。

输入转入帐号(重复两次)。

如果帐号输错,则选择[更正]功能键,修改帐号。

图17:ATM转入帐号输入画面图18:ATM转入帐号再输入画面两次输入转入帐号,如果两次输入的帐号不一致,则提示重新输入。

否则,两次输入的帐号一致,按[确认]键后,A TM显示图19:转出金额输入画面。

5.4.4 输入转出的金额XXXX.XX。

如果金额输错,则选择[更正]功能键,修改金额。

图19:ATM转出金额输入画面5.4.5 ATM转帐交易成功后,ATM显示“转帐成功”,并打印ATM客户凭证。

流程4 转帐交易5.5 存款各行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定义操作流程和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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